學校安全零報告制度

學校安全零報告制度

  在人們素養不斷提高的今天,報告十分的重要,其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竅門。寫起報告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安全零報告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安全零報告制度 篇1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妥善處理學校突發重大事故的危害,保證廣大師生生命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和社會穩定,建立起“資訊暢通,反應快速,指揮有力,責任明確”的工作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嚴格實行學校重大事件資訊報告制度,確保突發事件及時得到有效控制。學校突發事件的資訊傳報的第一責任人為學校校長,相關責任人為學校工作分管或負責人員。相關責任人確認突發事件的第一時間報告學校領導,學校在核實情況後立即報教育局安全科,並同時報相關的衛生、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門或單位。村小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報告中心小學。

  發生重大事件時,要實行“零報告”和日報告制度,堅持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和資訊暢通制度。

  對不報、瞞報、漏報、緩報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1、發生一般安全事故或瞭解有與安全有關資訊的,第一現場的責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時將情況報告給該學生的班主任、學校值班領導,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惡化。

  2、發生嚴重安全事故,學校在瞭解情況後,按照安全資訊報送程式將安全資訊報教育局安全科。發生食物中毒或傳染病疫情,還要報衛生防疫部門。

  3、發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時通知家長到校,主動協助解決,不遲延。

  4、發生安全事故,為了保證學校穩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將情況向全體學生通報。

  5、班主任應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資訊,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6、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班主任應當做好安全資訊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資訊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學校安全零報告制度 篇2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後,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火災事故。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學校發生治安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報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學校發生食品中毒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撥打急救電話“120”,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一般事故。學校發生無人員死亡,重傷1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後,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二)重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後,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12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三)重特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3人或重傷10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在其知道事故發生時,立即透過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報告,隨後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6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五、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採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六、其他書面報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

  ①、住院治療要上報。

  ②、一次3人就診要上報。

  ③、學校被盜1000元以上要上報。

  ④、火災500元以上要上報。

  ⑤、學生非正常死亡要上報。

  ⑥、小學六年級畢業後,未到初中報名前發生的溺水死亡要上報。

  學校安全零報告制度 篇3

  1、報告制度是學校教職員工向學校或學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學校安全工作中相關事項的安全管理制度。

  2、教職員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

  3、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範圍、影響程度、已採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髮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採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4、班級出現學生無故缺席、意外傷害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安全辦公室,以便做應急處理。

  5、值日教師要向學校行政值周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並妥善處理。

  6、安全分管領導每月要向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彙報本月安全工作情況,並在每月5日前,書面向縣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彙報學校上月安全工作及校長履職情況。

  7、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堅持逐級報告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越級上報。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在明確事故後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局:安全辦xx、局辦公室xx)並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電話

  學校安全零報告制度 篇4

  為了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使我校的安全隱患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1、實行網路式上報制度。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德育主任、後勤主任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班應成立相應的安全小組,一旦出現問題,層層上報,確保在最短的時間內採取安全保護措施。

  2、建立門衛登記制度,外來人員必須登記,有外來人員需進校時,門衛必須與被訪人聯絡,徵得同意後方可進校。

  3、每班每天早晨要檢查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未出勤的學生要查明原因,記錄備案,不明原因的立即上報。

  4、嚴格規範教師、學生請假制度,上班時間教師、學生出校門時,必須報經教務處、班主任批准,方可出入。

  5、學校每天安排值日教師,處理並記錄值日期間的偶發事件特殊情況向校長室報告。

  6、各辦公室、功能室、教室、食堂廚房及其它重要場所,應按統一規定落鎖,以防外人入內,本校學生亦應按規定出入。

  7、上課時間不會客。發現陌生人在校內活動要進行查問,發現形跡可疑的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

  8、各班級要經常利用班會的時間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知識教育。如:飲食衛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豐富學生的安全知識,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班級內、校內出現較大安全事故分別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負責及時向校長室報告;出現一般安全問題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負責登記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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