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資訊報告制度

值班資訊報告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其在寫作上有一定的技巧。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報告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值班資訊報告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值班資訊報告制度1

  為進一步加強公寓安全管理,強化資訊溝通和報告,及時、妥善地處理安全隱患和事故,結合公寓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學生公寓樓管理設主班、副班,主班由舍管老師輪流監管,主要負責樓門管理工作,副班人員主要負責巡樓、查房工作。

  二、主、副班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各樓值班要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

  三、主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門禁制度,按時開、關樓門,嚴禁外人及異性進入樓內。尤其注意做好對夜間熄燈後晚歸學生要問清情況做好登記,對因事外出學生要進行勸阻,對突發疾病出樓學生要聯絡人員送往醫院,對酗酒入樓學生要及時通報分管樓層人員做好相關後續工作等。

  四、副班人員要每40分鐘巡樓查房一次。主動聽取樓委會幹部反映的情況,蒐集學生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認真排查樓記憶體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制止和處理可能發生的矛盾衝突,並及時向組長或副組長彙報情況。

  五、各樓組長或副組長(無副組長的由舍管老師)於每天上午8:10前以書面形式向各舍管科辦公室報告樓內管理情況,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樓內發生大小事件要妥善處理,隨時向舍管科辦公室報告。由舍管科辦公室根據事件大小、性質、緊急程度等酌情向公寓管理科隨時口頭報告(必要時書面形式報告),並於每天上午8:30前以書面形式報告,公寓管理科向學生處和校辦報告。若遇緊急情況,各樓、各舍管科可同時向相關二級院、校內報警點電話報告。

  值班資訊報告制度2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本局政務值班工作,確保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和政令暢通,進一步建立上下聯動、資訊互通的'政務值班網路,全面做好緊急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切實加強對人社政務值班工作的領導。全域性政務值班工作由局長總部署,分管辦公室領導具體抓,局辦公室作為職能部門負責局機關政務值班的日常工作。

  第三條 縣人社局機關工作時段政務值班室設在局辦公室,值班電話:;非工作時段政務值班室設在門衛值班室,值班電話:。當值人員必須做到臨機值守,隨時接聽,完整記錄。節假日政務值班嚴格按照局節假日值班表排定的班次和具體要求執行,並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制度、交接-班和值班日誌登記制度、“日報告”、“零報告”制度。

  第四條 落實值班責任,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及時處理好電話、傳真、函件及突發事件,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對本部門重大突發事件、事故和重要社會動態等緊急重大事件,做到迅速掌握情況,在及時處置的同時,立即向局主要領導彙報情況,必須在1小時以內迅速準確上報縣政府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局班子成員手機要保持24小時暢通,確保遇有突發事件處置快速有效。

  第五條 實行“首報事件、續報詳情、終報結果”的資訊報告辦法。資訊報告的內容要簡明、準確。首報資訊的內容包括:突發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事件、可能造成的傷亡和影響情況等。續報資訊的內容主要包括:事發單位或事發地基本情況,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請求事項和工作建議等。對突發事件處置的新進展、可能衍生的新情況要及時續報,續報工作可視情況多次進行。事件處置結束或險情、災情消除後,要進行終報。不得以任何理由遲報、緩報,或者只處理不報告,更不得不報、漏報、瞞報。

  第六條 突發事件資訊上報必須嚴格進行稽核。報告的一般資訊必須由局分管領導把關簽字,加蓋單位印章後上報;重大資訊必須由局主要領導把關簽報。每條資訊結尾處必須註明報告時間、簽報人、編輯人姓名、聯絡電話等。報告資訊,原則上以書面報告為主,傳真報告、電子郵件報告為輔。若受工作環境等因素制約,透過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報告的,上報後,要及時透過電話確認收到方可。資訊報告工作由具體業務承辦責任人負責,政務值班人員要及時加強與資訊報告人員的溝通銜接,確保上情下達和資訊接收渠道暢通。涉密資訊報告,要嚴格按照保密規定辦理。

  第七條 嚴禁帶班、值班人員酒後值班和擅離值班崗位,嚴禁值班人員聚眾玩牌、聊天,嚴禁值班人員佔用值班座機與人通話閒談。

  第八條 非工作時段政務值班與內保值班實行兩責合一,政務值班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必須加強內保值班工作,防止治安案件發生,並嚴格執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相關規定。

  第九條 政務值班人員要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政策理論水平、公文處理能力、現代化辦公裝置使用能力、資訊處理能力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第十條 嚴明值班紀律,嚴肅責任追究。凡帶班、值班人員在政務值班中無故缺班,擅離崗位,翫忽職守,工作不力,甚至隱瞞真-相,遲報、漏報、謊報、壓報、瞞報或不按程式報告資訊,以及政務值班資訊接收渠道不暢,造成工作被動、事態擴大等嚴重後果或重大影響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的責任。

  值班資訊報告制度3

  為加強黨委值班、政務值班、應急值守和資訊報送工作,妥善應對突發事件,及時落實領導指令,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則

  (一)有情必報:發生緊急重大情況,必須及時、準確、全面地向食品園管委會領導和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報告。

  (二)規範運作:嚴格按照值班資訊報送程式,有條不紊地處置緊急重大情況。

  (三)安全保密:嚴格執行保密制度,確保資訊傳遞安全。

  二、工作職責

  實行24小時值班和應急值守,由辦公室負責總體協調、排程和組織值班工作。值班人員主要負責以下工作:

  (一)接聽電話和接收傳真,認真做好值班記錄,並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

  (二)以傳真或電話的方式,下達有關領導的指令,及時做好政務銜接工作。

  (三)從黨政網接收檔案,並及時傳達。

  (四)做好群眾來電反映情況、詢問和求援事項。

  (五)承辦管委會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

  三、應急值守

  (一)嚴格執行管委會領導帶班和值班人員應急值守制度。

  (二)值班表由辦公室提前排妥,經分管領導稽核,管委會主任批准後印發到值班人員,值班人員應嚴格按值班表順序值班,不得隨意調換。重大會議、活動和節假日等敏感時期要按規定提前2天將值班表報送區委辦、區政府辦。

  (三)遇突發事件或其它繁忙事務時,相關部(室)人員要按領導指令,隨叫隨到,及時處理有關事務。必要時,經管委會主要領導批准,進入緊急工作狀態,全部工作人員到位參與處理。

  四、資訊處理及報送

  (一)值班人員在透過接聽電話、接收電傳或當面接受任務時,要在值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內容包括:發話人、發件人、接話人、接件人姓名、辦理時間、辦理事項等要素。

  (二)及時將來電內容和相關交辦事項向帶班領導報告。

  (三)遇一般突發事件或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時,值班人員應向帶班領導報告,根據帶班領導的要求,向事件所涉及的分管領導報告,然後根據帶班領導、分管領導的指示辦理,帶班領導、分管領導視情況向主要領導報告。情況緊急時,值班人員可直接向主要領導報告,同時通知相關部(室)負責人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予以先期處置,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和負面影響。

  (四)值班人員要按規定和要求向區委辦、區政府辦上報值班資訊。遇到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按規定須在事發1小時內經領導審籤後向區委辦、區政府辦報告,同時向區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通報。若遇領導不便當場審籤時,值班人員須將上報的情況電話向領導報 告,並經同意後方可上報和通報。

  (五)值班人員應透過黨政網辦公區域值班系統向區委辦、區政府辦上報資訊。若遇網路不暢時,應透過傳真向區委辦、區政府辦上報資訊。同時要電話提醒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值班人員及時查收資訊,做到傳遞資訊及時、準確。

  (六)值班人員對值班時間內未能辦結或完成的工作,在交接-班時要履行續辦交接程式。

  五、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前一值班人員負責提前通知後一值班人員。要做到按時上崗,不準遲到、早退、擅離崗位,不能出現空崗現象,不準酒後上崗,不準值班時飲酒和搞娛樂活動,不準在值班室接待客人,不得漏接值班資訊,不得將值班電話來電轉駁。

  (二)值班人員要恪盡職守,接打電話要文明禮貌,不得佔用值班電話、傳真,確保通訊線路暢通。接打電話要做到:對方發話人姓名及電話號碼清楚、對方發話事項內容清楚、對方接話人姓名及電話號碼清楚、接打電話及傳真時間清楚、處置事項清楚。

  (三)值班記錄必須準確、及時、簡明、完整,書寫清晰、頁面整潔。

  (四)值班人員要增強安全保密意識,嚴格遵守保密紀律,確保辦理涉密事項(包括電話內容、檔案、未公開的事件真-相)不洩密。

  (五)值班人員要善於識別來電真偽,對疑問電話,要及時與有關街鎮或部門聯絡核實,並採取相應措施。

  (六)對因值班工作不負責、翫忽職守導致失誤、貽誤領導決策、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視情況對責任人予以處分。

  (七)值班人員因病、因事不能值班需要調整的,應主動協商代值班人員,並向值班領導報告,嚴禁擅自換班。未經批准而脫崗的,嚴格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八)值班地點設在園區值班室。

  (九)值班人員要加強值班室財物管理,到崗時要認真清點並簽字確認。如發現財物有缺失,要及時告知辦公室。

  (十)值班人員值班期間負責值班室內的衛生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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