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值報告程式和登記制度

危急值報告程式和登記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不同種類的報告具有不同的用途。我們應當如何寫報告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危急值報告程式和登記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危急值報告程式和登記制度 篇1

  為加強“危急值”的管理,保證將“危急值”及時報告臨床,以便臨床採取及時、有效的治療措施,保證病人的醫療安全,杜絕病人意外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 ”

  指檢驗、檢查結果與正常參考範圍偏離較大,表明患者可能正處於有生命危險的邊緣狀態,此時如果臨床醫生能及時得到檢驗、檢查資訊,迅速給予患者有效的干預措施或治療,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則就有可能出現嚴重後果,失去最佳搶救機會。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我院“危急值”報告、登記制度。具體專案和危急警戒值見附件。

  二、具體操作流程

  1、檢驗科流程:當檢驗出現“危急值”時,檢驗者首先要確認檢驗儀器和檢驗過程是否正常,然後立即電話告知有關科室醫生或護士,瞭解病情及標本採集情況,在確認臨床及檢驗過程各環節無異常的情況下,經過複查後,才可以將檢驗結果發出;臨床醫生和護士在接到“危急值”後,如果認為該結果與患者的臨床病情不相符或標本的採集有問題,應重新留取標本送檢進行復查。如果結果與上次一致或誤差在許可範圍內,檢驗科應重新向臨床報告“危急值”。檢驗科“危急值”報告人須在《檢驗危急值結果登記本》上詳細記錄,記錄檢驗日期、患者姓名、病案號、科室床號、檢驗專案、檢驗結果、複查結果、臨床聯絡人、聯絡電話、聯絡時間(具體到時、分)、報告人、接受人、備註等專案。病區、ICU、門診部及體檢中心“危急值”報告接收人須在《檢驗危急值結果登記本》上簽字。報告與接收均遵循“誰報告(接收),誰記錄”原則。無論平診、急診,都應立即報告給臨床。

  2、病區、ICU報告流程:主班護士立即向主管醫生報告該“危急值”,主管醫生需立即(10分鐘內)採取相應診治措施,如找不到經管醫生,需及時報告值班醫生、住院總醫生、護士長或科主任,由他們負責採取相應措施。主管醫師或值班醫師必須在6小時內在病程中記錄接收到的“危急值”檢驗報告結果和診治措施。接收人負責跟蹤落實並做好 相應記錄。

  3、門診部報告流程:門診接收人員應立即向該病人門診醫生報告該“危急值”,再有門診醫師通知該病人速來診室接受緊急診治,必要時門診部應幫助尋找該病人,並負責跟蹤落實,做好相應記錄。醫師須將診治措施記錄在門診病歷中。

  4、體檢中心報告流程:體檢中心接到“危急值”報告後,需立即通知病人速來醫院接受緊急診治,並幫助病人聯絡合適的醫師,向醫師簡要說明病人的情況,醫師應先行給予該病人必要的診治。體檢中心負責跟蹤落實並做好相應記錄。

  5、其他科室發現“危急值”時按檢驗科報告流程執行並做好登記

  三、質控與考核

  (一)臨床、醫技科室要認真組織學習“危急值”報告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報告專案與“危急值”範圍和報告程式。科室要有專人負責本科室“危急值”報告制度實施情況的督察,確保制度落實到位。

  (二)檔案下發之日起,“危急值”報告制度的落實執行情況,將納入科室一級質量考核內容。督察室、醫務科、護理部等職能部門將對各臨床醫技科室“危急值”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和來自急診科、重症監護病房、手術室等危重病人集中科室的“危急值”報告進行檢查,提出“危急值”報告制度持續改進的具體措施。

  危急值報告程式和登記制度 篇2

  為加強對臨床“危急值”的管理,確保將“危急值”及時報告臨床醫師,以便臨床醫師採取及時、有效的治療措施,確保病人的醫療安全,杜絕病人意外發生,重新修訂本制度。

  一、“危急值”是指當出現這種檢驗、檢查結果時,患者可能正處於危險邊緣,臨床醫生如不及時處理,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這種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檢查數值稱為危急值。

  二、各臨床及醫技科室認真學習並執行該制度。

  三、具體操作程式:

  1.檢驗科發現危急值後複核,由HIS系統將危急值傳送給臨床科室。如檢驗科網報10分鐘後未收到網報系統回覆,立即電話通知患者所在科室(急診暫無HIS系統,出現危急值後檢驗科直接電話通知),並在《危急值結果登記本》上詳細記錄。功能科、放射科、心電圖室暫未完善資訊化,發現危急值後直接電話通知臨床科室。

  2.臨床醫務人員在接到“危急值”報告電話後,需按要求將結果按《危急值結果登記本》內容詳細登記。臨床科室接到“危急值”報告後,須緊急通知主管醫師或值班醫師,主管醫師或值班醫師接報告後,立即對患者採取相應診治措施,同時報告上級醫師,並於6小時內在病程記錄中記錄。如果認為該結果與患者的臨床不相符或標本的採集有問題,應進行復查。如未做處理,應寫明原因。

  3.門診的危急值報告處理流程:醫技科室發現危急值,將危急值電話報告門診辦公室,由門診辦通知接診醫生處理,並將結果記錄在危急值登記本上。

  四、“危急值”報告作為科室管理評價的一項重要考核內容。醫務科對科室的危急值報告工作定期檢查並總結,提出“危急值”報告的持續改進措施。

  五、“危急值”定期維護與更新。

  危急值報告程式和登記制度 篇3

  一、“危急值”專案和範圍

  (一)心電圖“危急值”專案及範圍

  1.心臟停博

  2.急性心肌缺血

  3.急性心肌損傷

  4.急性心肌梗死

  5.致命性心律失常

  (1)室性心動過速

  (2)多源性、RonT型室性早搏

  (3)大於2秒的心室停搏

  (4)頻發性室性早搏並Q-T間期延長

  (5)預激伴快速房顫

  (6)心室率大於180次/分的心動過速

  (7)高度、三度房室傳導阻滯

  (8)心室率小於45次/分的心動過緩

  (二)醫學影像科“危急值”專案及報告範圍:

  1.中樞神經系統:

  (1)嚴重的顱內血腫、挫裂傷、蛛網膜下腔出血的急性期;

  (2)硬膜下/外血腫急性期;

  (3)腦疝、急性腦積水;

  (4)顱腦CT或MRI掃描診斷為顱內急性大面積腦梗死(範圍達到一個腦葉或全腦幹範圍或以上);

  (5)腦出血或腦梗塞複查CT或MRI,出血或梗塞程度加重,與近期片對比超過15%以上。

  2.嚴重骨關節創傷:

  (1)X線或CT檢查診斷為脊柱骨折,脊柱長軸成角畸形、椎體粉碎性骨折壓迫硬膜囊致椎管狹窄、脊髓受壓。脊柱骨折伴脊柱長軸成角畸形;

  (2)多發肋骨骨折伴肺挫裂傷及或液氣胸;

  (3)骨盆環骨折。

  3.呼吸系統:

  (1)氣管、支氣管異物;

  (2)氣胸及液氣胸,尤其是張力性氣胸(壓縮比例大於50%以上);

  (3)肺栓塞、肺梗死;

  (4)一側肺不張;

  (5)急性肺水腫。

  4.迴圈系統:

  (1)心包填塞、縱隔擺動;

  (2)急性主動脈夾層動脈瘤;

  (3)心臟破裂;

  (4)縱膈血管破裂及出血;

  (5)急性肺栓塞;

  5.消化系統:

  (1)食道異物;

  (2)急性消化道穿孔、急性腸梗阻;

  (3)急性膽道梗阻;

  (4)急性出血壞死性胰腺炎;

  (5)肝脾胰腎等腹腔臟器挫裂傷、出血;

  (6)腸套疊。

  6.頜面五官急症:

  (1)眼眶或眼球內異物;

  (2)眼球破裂、眼眶骨折;

  (3)頜面部、顱底骨折。

  7.超聲發現:

  (1)急診外傷見腹腔積液,疑似肝臟、脾臟或腎臟等內臟器官破裂出血的危重患者;

  (2)急性膽囊炎考慮膽囊化膿並急性穿孔的患者;

  (3)考慮急性壞死性胰腺炎;

  (4)懷疑宮外孕破裂並腹腔內出血;

  (5)晚期妊娠出現羊水過少並胎兒呼吸、心率過快;

  (6)心臟普大併合並急性心衰;

  (7)大面積心肌壞死;

  (8)大量心包積液合併心包填塞。

  (三)病理科“危急值”專案及報告範圍:

  1.病理檢查結果是臨床醫師未能估計到的惡性病變。

  2.惡性腫瘤出現切緣陽性。

  3.常規切片診斷與冰凍切片診斷不一致。

  4.送檢標本與送檢單不符。

  5.快速病理特殊情況(如標本過大,取材過多,或多個冰凍標本同時送檢等),報告時間超過30分鐘時。

  6.對送檢的冰凍標本有疑問或冰凍結果與臨床診斷不符時。

  二、“危急值”報告流程

  (一)檢驗科“危急值”報告流程

  檢驗科工作人員發現“危急值”情況時,嚴格按照“危急值”報告流程執行:

  1.確認檢查儀器、裝置和檢驗過程是否正常,核查標本是否有錯,操作是否正確,儀器傳輸是否有誤。

  2.在確認臨床及檢查(驗)過程各環節無異常的情況下,核實標本資訊(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位、診斷、檢測專案等)。

  3.在確認檢測系統正常情況下,立即複檢,與質控標本同步測定,有必要時須重新取樣。

  4.複檢結果無誤後,對於首次出現“危急值”的患者,操作者應及時與臨床聯絡。1分鐘內電話通知相應診室或臨床科室醫護人員,同時報告本科室負責人或相關人員。

  5.檢驗者在報告單上註明“結果已複核”、“已電話通知”及接電話者的科室、病區和姓名。

  6.檢驗科按“危急值”登記要求在《檢驗“危急值”結果登記本》上詳細記錄患者姓名、門診號(或住院號、科室、床號)、收樣時間、出報告時間、檢驗結果(包括記錄重複檢測結果)、向臨床報告時間、報告接收人員和檢驗人員姓名等。

  7.儘快將書面報告送達相應診室或科室、病區,必要時應通知臨床重新取樣。

  8.必要時檢驗科應保留標本備查。

  (二)心電圖室“危急值”報告流程

  1.檢查人員發現“危急值”時,在排除偽差的情況下核實資訊(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位、診斷、檢測專案等),第一時間將“危急值”通知相關臨床科室及本科負責人,發具臨時診斷報告,必要時重新進行檢查,以確保結果的可靠性和準確性。檢驗者在報告單上註明“結果已複核”、“已電話通知”及接電話者的科室、病區和姓名。

  2.如“危急值”與患者病情不相符,檢查人員須積極主動及時與臨床溝通,或進一步檢查,以保證診斷結果的真實性。

  3.在心電圖室“危急值報告登記本”上對報告情況作詳細記錄。

  4.對“危急值”報告的專案實行嚴格的質量控制,報告有可靠的途徑和規定的時間,併為臨床提供諮詢服務。

  (三)醫學影像科”危急值”報告流程

  1.檢查人員發現“危急值”情況時,首先要確認檢查裝置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確,在確認臨床及檢查過程各環節無異常的情況下,才可以將檢查結果發出。

  2.立即電話通知相應臨床科室醫護人員“危急值”結果,核實患者基本資訊,同時報告本科室負責人或相關人員。

  3.在“危急值報告登記本”上對報告情況作詳細記錄。

  4.積極與臨床溝通,為臨床提供技術諮詢,必要時進一步檢查,保證診斷結果的真實性。

  (四)病理科“危急值”報告流程

  1.病理科工作人員發現“危急值”情況時,檢查(驗)者首先要確認核查檢驗標本是否有錯,標本傳輸是否有誤、標本檢查及切片製作過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確;。在確認檢查(驗)過程各環節無異常的情況下,需立即電話通知臨床科室人員“危急值”結果,並在《檢查(驗)危急值報告登記本》上逐項做好“危急值”報告登記。

  2.病理科必須在《檢查(驗)危急值結果登記本》上詳細記錄,並簡要提示標本異常外觀性狀顯微鏡下特點等。記錄應有以下內容: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臨床診斷、申請醫師、收到標本時間、標本特點、報告時間、病理診斷、通知方式、接收醫護人員姓名。

  3.對原標本妥善處理之後儲存待查。

  4.主管醫師或值班醫師如果認為該結果與患者的臨床病情不相符,應進一步對患者進行檢查;如認為檢驗結果不符,應關注標本留取情況。必要時,應重新留取標本送檢進行復查。若該結果與臨床相符,應在30分鐘內結合臨床情況採取相應處理措施,同時及時通知病理科醫師。

  (五)如患者檢驗結果進入“危急值”提醒範圍,計算機系統將提示。

  1.醫師工作站,患者列表介面的患者床號前、化驗報告的條目前、以及報告單內的異常指標前都會顯示一個紅色警示。

  2.前兩處紅色警示在報告後16小時自動消失。

  3.異常指標前的危字永久保留。

  三,臨床科室對於“危急值”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臨床醫師和護士在接到“危急值”報告電話後,如果認為該結果與患者的臨床病情不相符或標本的採集有問題時,應重新留取標本送檢或進行復查。如結果與上次一致或誤差在許可範圍內,應在報告單上註明“已複查”。

  (二)臨床科室在接到檢驗科“危急值”報告時,應備有電話記錄。在《危急值結果登記本》上詳細記錄患者姓名、門診號(或住院號、科室、床號)、出報告時間、檢查或檢驗結果(包括記錄重複檢測結果)、報告接收時間和報告人員姓名等。

  (三)接收報告者應及時將報告交該患者的主管醫師。若主管醫師不在病房,立即通知科主任或病區現場年資最高醫師。

  (四)醫師接報告後,應立即報告上級醫師或科主任,並結合臨床情況採取相應措施。

  (五)門、急診醫護人員接到“危急值”電話時應及時通知患者或家屬取報告並及時就診;一時無法通知患者時,應及時向門診部、醫務部報告,值班期間應向總值班報告。必要時門診部應幫助尋找該患者,並負責跟蹤落實。

  (六)普通“危急值”報告當日晚5點前必須有第一次點選,急診”危急值”在急診報告後2個小時內完成第一次點選。

  (七)接到“危急值”報告後15分鐘以內主管醫師對”危急值”報告的`應答,應見醫囑或病程記錄。接收人負責跟蹤落實並做好相應記錄。

  四、“危急值”專案和範圍的更新:

  (一)臨床科室如對“危急值”標準有修改要求,或申請新增”危急值”專案,請將要求書面成文,科主任簽字後交相應醫技科室修訂,並報醫務科備案。

  (二)相應醫技科室應按臨床要求進行”危急值”修改,並將臨床遞交的申請存檔保留。

  (三)如遇科室間標準、要求不統一,提交醫務科協商解決。

  五、登記制度

  “危急值”報告與接收均遵循“誰報告(接收),誰記錄”原則。各檢查、檢驗科室及臨床科室均應建立檢驗(查)“危急值”報告登記本,對“危急值”處理的過程和相關資訊做詳細記錄。

  六、質控與考核

  (一)臨床、醫技科室要認真組織學習“危急值”報告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報告專案與“危急值”範圍和報告程式。科室要有專人負責本科室“危急值”報告制度實施情況的督察,確保制度落實到位。

  (二)“危急值”報告制度的落實執行情況,將納入科室質量考核內容。醫務科等職能部門將對各臨床、醫技科室“危急值”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和來自急診科、重症監護病房、手術室等危重患者集中科室的“危急值”報告進行檢查,提出“危急值”報告制度持續改進的具體措施。

  危急值報告程式和登記制度 篇4

  1.目的:

  為加強“危急值”的管理,保證將“危急值”能在第一時間內準確無誤報告給臨床,以便臨床能採取及時、有效治療措施,杜絕病人意外發生,保證醫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定義:

  “危急值”是指當出現這種試驗結果時,患者可能正處於生命危險的邊緣狀態,它正像一種危及生命的訊號,臨床需要馬上作出處理,這種試驗數值稱為危急值。對某些疑似甲類傳染病的檢驗結果亦屬危急值範圍。

  3.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科各類檢驗結果危急值的質量管理及報告。

  4.具體操作流程:

  (1)當檢驗結果出現危急值時,Lis系統會自動報警,提示檢驗者進一步識別和處理,檢驗者應首先確認儀器、質控、定標、試劑、標本是否正常,並立即再複查一次。確認無誤後由第二人稽核報告,“危急值”即透過網路自動傳送給臨床。

  (2)在網路報告的同時,檢驗報告人還必須立即將“危急值”準確無誤的電話報告給臨床,並要求接聽者重複一遍報告內容。同時做好記錄(包括病人姓名、住院號、床號、危急值、報告人、報告時間、對方接聽人等)。

  (3)臨床醫生或護士接聽到“危急值”報告後,也應作好記錄,並立即向主管醫生報告該“危急值”,主管醫生務必立即採取相應治療措施。如果臨床對該“危急值”有疑問或懷疑標本採集有問題,應立即與檢驗科聯絡或重新採集標本複查。

  5.“危急值”專案和報告界值的設立:

  本“危急值”專案和報告界值的設立是在廣泛徵求臨床科室意見基礎上,經過多次修改,並經院部批准而成。今後仍要經常與臨床溝通,傾聽臨床對“危急值”質量管理的意見,修改和制定更適合臨床的危急值專案和報告界值。“危急值”報告專案和警戒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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