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社群基層行政管理的調查報告範文

關於社群基層行政管理的調查報告範文

  當不太瞭解,又想弄清某一情況或事件時,我們就需要好好地展開調查,調查的結果通常在調查報告上面呈現出來。如何把調查報告做到重點突出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於社群基層行政管理的調查報告範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瑞都社群管理調查情況綜述

  瑞都社群位於呂梁市河西路,社群轄區面積0.8平方公里,居民5000多人,是本市較大的綜合性居住區域。瑞都社群在市委、市政府出臺的一系列政策檔案推動下,逐步提高和豐富著社群管理的發展,成為了本市比較有影響的社群。

  (一)調查目的和意義

  為了進一步瞭解現階段城市構建和諧社群的基本情況;建立適應居民群眾提高生活質量需求的社群服務體系。

  (二)調查方法及過程

  透過走訪調查的方式對瑞都社群行政管理狀況進行了調查,並透過對居民區40人的提問深入瞭解了人們對和諧社群的期望與需求。

  二、瑞都社群管理調查情況分析

  (一)社群居委會的工作行政化傾向嚴重、工作任務繁重

  1.社群居委會自治功能尚未到位

  透過調查發現,社群居委會的功能當前還未能突破辦理政府行政事務為主,辦理社群事務為輔的現狀,還習慣於上級領導佈置什麼就幹什麼,工作中表現較強的依賴性,自主性、自治性沒有得到體現。一是社群自治的任務與工作要求有距離。社群居委會的自治工作應有三方面內容,即:首先要做好社群服務,但實際上社群服務做得極少或是空白;其次要做好社群事務的民主決策與管理,但實際上的效果不明顯;第三是豐富社群教育活動,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但實際上文體活動多,教育活動少。二是社群居委會已經成為事實上的“政府的腿”。《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了社群居委會有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管理工作的職責,具體規定了必須要協助政府部門做好社群治安、公共衛生、優撫救濟、最低生活保障、計劃生育和青少年教育等有關工作。透過調查,以上這些職責應該是社群居委會透過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等形式開展的,但是大多數情況是街道辦事處要求社群居委會替政府部門填表格、建檔案、出具證明材料等行政性工作;同時政府部門臨時性的統計、調查任務也都透過街道辦事處落實到社群居委會來執行。這使得社群居委會的大部分時間都花在協助政府部門的工作上,居民自治組織的作用被行政化所覆蓋。

  我結合工作對40人進行了調查,當問到居委會是什麼性質的組織時,有28人回答是代表政府的機構,只有8人回答是代表居民的,還有4人不清楚。在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中絕大多數都認為社群居委會是街道辦事處的下屬單位,理所應當地完成街道辦事處佈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2.社群事務纏身,工作任務繁重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大量的“單位人”轉化為“社會人”、大量農民進入城市生活、本地農民失地流向城市,流動人口的大量進入城市,使社群居委會面對複雜眾多人口而發生的各項管理工作和事務數量增加、難度加大,“小社群,大社會”的模式,增加了社群居委會的工作強度。

  3.政府部門職能不到位,社群自治職能弱化

  繁忙的行政和社會管理事務使社群居委會陷於被動應付的境地,許多部門提出了“橫到邊,豎到底”、“把工作觸角延伸到社群”的目標和任務,以進一步加強城市基層基礎工作,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指導、服務不到位,形成了會議多、檢查多、報表多的局面。有些部門工作(含街道)進入社群沒有發揮自身指導、服務職能,為社群居民辦實事,而是習慣於把社群當作自己的下屬單位去佈置工作;熱衷於建立、搞評比,輕內容、重形式,各項工作都要求“建班子、掛牌子、設展板、建臺帳、要資料”。社群居委會每天應付著上級領導的檢查和收集報表、傳送各種資料,從而淡化了居民群眾對社群的認同感,削弱了社群居委會對居民群眾的親和力和凝聚力,弱化了社群居委會作為群眾性自治組織的職能。

  4.社群的文化娛樂場所及設施還不夠完備

  社群內的閱覽室太小,坐10人就已顯得擁擠不堪了。雖然社群的一些住宅區已安置了健身設施,但都只有跑步器、旋轉盤或者吊杆等兩三樣。還有活動室小,活動專案非常侷限,只能打乒乓球。

  5.社群內衛生服務室還有待完善

  社群辦公點在住宅區中心,但卻沒有設立衛生服務室,這對社群居民來說非常不便,尤其因為小區內有些居民住宅地勢偏遠,日常小病就醫非常不便。

  (二)社群居委會業務經費不足

  一是發揮自身職責,調動居民參與社群建設的活動經費較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社群居委會負責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維護居民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物,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調解民間糾紛,協助政府或派出機構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項工作。在當前形勢下,社群居委會還要做好社群治安、社群教育、組織社群文體活動、美化社群環境等工作,這些都需有必要的經費作保障,否則很難形成居民的廣泛參與和工作效果。

  二是日常辦公經費緊張。在各項工作中,召開會議、報送資訊和資料,建立臺帳等檔案資料的辦公消耗,加之社群居委會自身水、電、暖以及電話費,一年就得需要2000-3000元。呂梁市社群公共服務站延伸到了各個社群居委會,電腦、印表機等硬體設施統一配發了,但日常的上網費和消耗,一年也需要1000-2000元。政府部門部署的工作大多要求制度上牆,製作展板,每年此項支出至少1000多元。

  在社群居委會經費方面,我區規定每個社群居委會每年4千元。各街道辦事處統籌部分外,社群居委會實際的使用只有1000-1500元,業務經費嚴重不足。

  (三)社群專職工作者待遇較低

  20xx年《呂梁市社群專職工作者管理意見》中對社群專職工作者的待遇進行了統一規定,我區據此確定社群專職工作者的待遇,同時按照勞動法規定建立養老、失業、醫療等保險。

  但社群專職工作者待遇低的問題仍比較突出:一是社群協管員待遇較高,如勞動、城管、矯正、治安協管員等都是由勞動部門安排的失業人員,工資比社群專職工作者(社群居委會工作人員)高,不僅發工作服,而且遇年節還有福利。而社群專職工作者都是經過招考和居民選舉形成,心理反差大;二是社群專職工作者的付出與回報差距較大。社群專職工作者承擔的工作繁重,但扣除三險個人負擔部分後,每個人只有800-900元月收入,直接影響了積極性,影響了社群管理工作的成效。

  三、瑞都社群管理調查結論

  瑞都社群透過採取適合本社群特點的措施,使本社群居民認識到社群建設不僅是少數人員的事情,而是與每一個社群居民利益密切相關的實事;透過解決居民的實際需求使社群居民樹立對本社群工作人員的信任,從而調動居民參與本社群建設的熱情。構建了“安全文明、管理有序、服務完善”的和諧社群,並注意以人為本,立足社群、服務居民,注重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諧,使全體社群成員各盡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社群各要素健康發展、充滿活力而又穩定有序。

  四、瑞都社群管理的改進對策與建議

  (一)應積極為社群居委會減負

  一是理順區街關係。要按照“條專塊統”的原則,對專業性比較強的由區委辦局在街道設站(所),實現條條上的一專到底。街道主要是代表政府履行塊塊上的綜合管理職能,具體講就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區政府的授權或者有關職能部門的委託,使街道具有綜合協調權、處置權等,從而有效地行使政府對城市的管理職能,對地區社會治安、市容市貌、城市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達到高效的管理。二是理順街(部門)居關係。理順關係要改變過去領導與被領導、命令與服從的關係,成為指導與協助、服務與監督的關係。進一步明確社群居委會的任務。社群居民委員會作為城市管理四級網路中的一個網格,而不是一個“級”,這個理念是理順街居關係的基礎,必須牢固樹立。按照政事分開的思路,將社群居委會的各項工作進行梳理,做到“兩個明確”:即明確哪些屬於街道(部門)的工作,哪些屬於社群的工作;明確哪些是政務性工作,哪些是事務性工作。在此基礎上,屬於街道的工作,街道(部門)無權向社群攤派;屬於社群的工作,社群有責任完成;對需要社群協助辦理的工作,要建立社群工作準入制度,履行正式的授權手續。三是明確社群功能定位,發揮社群居委會自治功能。一要搞好社群服務。主要是抓好四項服務:即抓好社群安全服務,保持社群的長治久安;抓好社群的文化服務,滿足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抓好社群的健康服務,培養居民良好的生活習慣;抓好社群生活服務,解決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建立社群的長效服務機制,實現政事分開,建立社群公共服務社,按照市場規律進行運作;樹立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以居民需要與否、居民滿意與否、居民擁護與否為社群服務的唯一宗旨,來推動社群服務。二要保證社群居委會的自治權得到有效行使。這個權力能不能落實,關係到社群建設的成敗。社群自治權應主要體現在社群民主決策權、社群管理權、社群財務自主權、社群依法協管權以及社群對政府部門的監督權上,只有把這五項權力真正落到實處,社群居委會才能真正從大量的政務性工作中解放出來,也才能真正把社群服務搞起來。

  (二)多渠道解決社群居委會業務經費

  目前的社群居委會經費由街道辦事處統籌安排,這雖然有利於基層社群管理工作的協調統一,但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社群居委會工作的進一步發展,使得居委會受到資金不足的限制和制約,難以解決居民的熱點、難點問題,制約居民對居委會的認同和歸屬,因此必須採取多渠道保證居委會業務經費。一是社群居委會建立單獨帳戶並全面安排,使其工作正常運轉,為居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二是要動員發動轄區單位資源共享、共建共駐,各社群要協調轄區單位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把社群各種各樣有形的、無形的資源開發出來。三是社群居委會採取多種形式拓寬社群服務領域,建立自身的便民利民社群服務組織,在有償或低償為居民提供服務的同時,增強自身實力。四是政府要加大社群業務經費的投入力度,在現有每年每個社群5千元基礎上提高到1萬元。五是建立社群工作準入制度。政府部門和街道經批准需要社群協助的工作,要做到權隨責走,費隨事轉。

  (三)努力提高社群專職工作者的待遇

  按照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發文精神,結合區域實際,調整社群專職工作者待遇。具體為:設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獎金三項。基礎工資每月900元,崗位工資按高限確定,劃分三個標準:主任1200元/月,副主任1100元/月,委員1000元/月。調整後:主任1600元/月,副主任1500元/月,委員1400元/月。每月獎金200元/人,年底獎金由區政府或辦事處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安排。同時,按照勞動法規定建立養老、失業、醫療等保險。

  (四)從社群成員的實際需求出發,提高社群服務質量和水平

  針對社群成員結構變化、需求多樣的實際,堅持物質性服務和精神性服務並舉,開展面向所有物件、覆蓋不同層次、滿足各種需求的社群服務。服務的重點是面向特殊群體的社會救助和福利服務,面向社群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務,面向社群單位的社會化服務,面向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社會化服務。創造公共服務的方式方法,採取市場化的運作方式,引導、協調、鼓勵各類企業進入社群,承擔、興辦社群服務專案。採取政府購買非營利性服務專案,發展社群居民自我服務組織,充實社群志願者隊伍等形式,為社群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逐步形成社會福利服務、社群互助服務和市場有償服務相結合的多型別、多層次、廣覆蓋的社群服務網路體系,服務居民生活,凝聚人心。

  (五)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建立健全社群內部各項執行機制

  和諧社群建設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必須有長效機制作保障。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相銜接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暢通利益訴求反映渠道、化解矛盾、民事調解、社群保障和社群黨建等工作機制,建立適應居民群眾提高生活質量需求的社群服務體系,組織、動員社群內各方面力量,實現多層次、全方位的服務,共同推進和諧社群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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