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類社會實踐報告範文

法學類社會實踐報告範文

  大學兩年期間,我們法學專業的學生學習了《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和《民法》等一系列的實體法與程式法。為了使同學們能加夠深入,更進一步的理解這些法律,上兩個星期,我們理工學院07級法學全體同學在馮哲老師的指導之下舉辦了模擬法庭。這次舉辦模擬法庭是按照學校法學法律實踐報告的要求,規範而進行的。

  這次模擬法庭我們全班都參加了,大家都很興奮,不過不足之處是我們班的卷宗跟別人的不一樣,卷宗裡面除了口供沒有什麼實質性的東西,這無疑給我們一個巨大的考驗,但是經過我們全體同學和馮哲老師的共同努力,我們還是很功的完成了任務。

  在這次模擬法庭當中,我擔任的角色是被告人的辯護律師。當律師一直是我的夢想,所以第一次模擬自己夢想中的角色,除了興奮還有忐忑。拿到卷宗的時候我就迫不及待的開始看,不僅看它的內容,還看它訂卷的順序,因為在這之前我從來都沒有見過真正的卷宗,這給了我一次從理論到實踐轉變的機會。

  本次模擬法庭的案件是“共同盜竊鐵路運輸物資案”,案件事實是:四個被告人涉嫌共同盜竊五次鐵路運輸物資,一個被告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透過整個庭審,我瞭解到整個庭審是由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當庭宣判組成的。庭審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法庭辯論階段,它讓我瞭解到一個律師必須具備豐富的課外知識,言論技巧和超強的應變能力。例如:辯護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為了維護自己當事人的利益,盤問證人,向告人發問的時候,這就需要技巧。透過這次模擬法庭,我真正認識到法律的崇高與正義,也加強了我成為一名律師的決心。

  在參與這次模擬法庭過程中,我對盜竊罪,區分主從犯,特別自首有了更深的認識。

  經過模擬法庭,我對於盜竊罪中關於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區分和立案標準有很深刻的理解。所謂“數額巨大”是指盜竊公私財務的數額在500元-2000元期間,“數額巨大”是指盜竊公私財務5000元-2萬元之間,“數額特別巨大”是指盜竊公私財務3萬元-10萬元期間;立案標準是數額較大和多次盜竊。

  對於從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這是一個法定減輕處罰的情節,在模擬法庭之前,我一直以為這沒有什麼好說的,主從犯在題目的案例中一眼就能看的出來,可是一旦接觸到真正的案子,我才發現根本就不是那麼一回事,在真實的案例當中,我們很難判斷共同犯罪中行為人所起的作用,除非是那中很簡單的案例。在這一起“團伙盜竊”中,我就是從第二被告作案工具的來源,盜竊意圖、銷贓所得、在共同盜竊中具體分擔的角色來為我的.當事人辯護的,最興奮的是我的辯護意見被審判長所採納。

  模擬法庭快要的結束的時候,也就是法庭辯論階段,公訴方對我的辯護髮表意見的時候,提出我運用法條錯誤很是讓我震驚,我一直都以為特別自首隻是要求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沒有掌握的本人的其它罪行。當公訴人宣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集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款的規定是說向司法機關供述司法機關已掌握的或者判決確定的罪行不同種罪行才能構成特別自首,在參與模擬法庭之前我從來都沒有發現過這個問題,也從來都沒有認真仔細的扣過字眼,不過這為我以後的法律道路敲響了警鐘,使我認識到法律是一個嚴肅認真的東西,以後我會加強對這方面的注意,我感謝模擬法庭中公訴人幫我指出我的錯誤。

  透過這次模擬法庭,我受益匪淺,同時也讓我對律師這一職業有了更深一步的瞭解。最後,感謝學校也感謝我的指導老師給我們提供這麼好的實踐機會,我確信,在以後的學習當中我會更加努力的學習法律的,謝謝老師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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