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範文
公司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範文
為克服平均主義,貫徹按勞分配原則,創造一種生動活潑的環境,使每個專業技術人員能在與本人知識,能力和客觀需要相適應的工作崗位上,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促使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學習理論,鑽研業務,提高素質,激發專業技術人員的進取精神,逐步建立起一套適應新形勢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
公司設職稱領導小組,作為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領導機構,負責在定員、定編基礎上,確定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合理比例;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年度及任屆期滿考核工作的審查。
分廠設專業技術職務考評推薦小組,負責分廠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向公司職稱領導小組的推薦工作;制訂分廠專業技術人員的設定,評聘方案並提交職稱領導小組;以及對分廠受聘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年度和任屆期滿的考核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級人事部門負責實施。
二、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範圍
(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或考試適用於公司從事專業技術及管理工作的人員。
(二)聘任職務限於已取得某一系列專業技術資格且在相應或相近的專業技術或管理崗位工作的人員。
三、專業技術資格的評聘或考試程式
由專業技術人員本人申報,經部門領導批准,報相應級別的人事部門核定其任職條件,確認後,推薦到職稱領導小組審查,最後報地方人事局,參加其相應系列的評審或考試。
四、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條件
(一)政治素質條件
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敬業愛崗,服從公司工作安排, 支援公司各項改革。
(二)學歷條件
“員級”和“助師級”職務:要求中專以上學歷。
“中級”職務:要求大專以上學歷。
“高階”職務:要求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三)資歷條件
“員級”職務:中專或大專畢業見習一年期滿。
“助師級”職務:中專畢業,擔任“員級”職務四年以上;大專畢業,見習一年期滿再工作三年;大學本科畢業見習一年期滿。
“中級”職務:大專、大學畢業擔任“助師級”職務四年以上,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
“副高”職務:大學本科、研究生畢業,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四)能力、業績條件
“員級”職務:初步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能承擔本專業一般的技術工作。
“助師級”職務:比較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對本專業的'一般技術工作進行總結分析,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績。
“中級”職務: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瞭解本專業科學技術動態,結合實際制定研究技術計劃,規劃,能發現工作中的問題,進行分析和總結,在本專業技術工作中做出成績,發表過有一定水平的論文,著作。
“高階”職務:具有較系統和堅實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知識,對本專業有較深入的研究、掌握本專業發展前沿狀況,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能解決工作的複雜問題,成績顯著,發表過有較高水平的論文、著作。
各級職務均應具備指導下級職務工作的能力,負有為公司培養人才的職責,任期內應具體負責指導一名下一級職務人員工作和業務學習。
五、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規定
財會、經濟、統計、審計專業的資格取得,需符合國家有關檔案規定的學歷、工作年限的要求,方可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
六、職稱外語要求
根據國家有關檔案要求,凡要取得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除符合免試條件的外,必須透過一門外語的考試,因特殊情況採取“先評候補”取得資格者,在聘期內必須透過外語考試,否則不再續聘。
七、職稱計算機要求
根據國家有關檔案要求,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除符合免試條件的外,必須參加全國職稱計算機統一考試併成績合格者,方可申報評審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參加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考試費用的規定
各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取得,其評審、答辯、考試等各項費用由申報者本人承擔。
九、考核及聘用辦法
公司對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評、聘分開的原則,實行兩年一聘用,一年一次年度考核,兩年一次任屆期滿考核。
(一)考核原則:強調政治與業務全面考核,注重實績,客觀、公正、公開性原則。
(二)考核範圍:已被聘任,任命的各系列專業技術人員
(三)考核目標:專業技術人員聘任 、任命到相應崗位後的工作優劣,貢獻大校
(四)考核內容:從德、能、績、勤四個方面進行考核,即考核政治思想、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專業技術任務的數量、質量,實績,效益,補充新的專業技術知識,以及工作態度,敬業精神。
(五)考核標準:以百分制計算,政治思想好20分;全面履行了崗位職責25分,完成專業技術任務45分,透過各種途徑補充專業技術知識10分。
(六)考核程式:自我總結,被指導人評價,群眾評議,組織評價,考核評語。
(七)考核結論:95分以上為優秀,80—94為稱職,60---79分為基本稱職,59分以下為不稱職。
(八)聘期管理:打破聘任終身制,凡考核結論為不稱職者,將對其實行低聘或解聘,沒有受聘或受聘後又被解聘者,均不享受相應的職務工資待遇。
十、待遇:聘期內按公司規定執行
十一、本辦法由公司職稱領導小組負責解釋,經公司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並從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