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薪資管理辦法
關於公司薪資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本中心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薪資原則
員工薪金是以社會經濟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齡、學歷等作為依據發放。凡本中心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情況之外,均應依照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 薪資構成(建議分類:崗位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住房、工齡》/獎金《全勤獎、年終雙薪、年終獎金》/加班《非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法定節假日》
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工資佔月工資的70%,績效工資佔月工資的30%。
1. 基本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的範圍,在此範圍內再依“個人職能”核給固定工資。
2. 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標準,再依個人工作績效核給變動工資。
第四條 薪資形態
員工工資以月薪制度為標準。
第五條 薪資結算日
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的計算期間以月底最後一天為結算日。
第六條 薪資支付日
1. 薪資之給付原則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於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後第一日發放。
2. 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無法按期支付工資時,應於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員工。
第七條 薪資之扣除
除依據法令之扣除額外,其住宿方面之相關費用也由薪資中扣除。
第二章 工資等級標準
管理、技術、行政部分(建議分管理、技術兩類,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條 初任工資
1. 新進應屆畢業生,原則上以進入公司時員工的最高學歷來定級,其薪資等級按下列標準執行:
學歷
工齡
職務
薪資等級
月薪
研究生
2B
2,180
大學本科
1B
1,728
大學專科
1E
1,214
2. 非應屆畢業生,則需綜合考慮其所擔任的職務,來公司以前的工作經歷、能力、工齡(相關崗位工齡)等因素後確定。
第二條 職務工資
1. 中心工資按職務分四個層次九個等,每等有五個級,等級標準如下:
級別
職務
基本工資(70%)
績效工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