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司移動通訊費用管理辦法
有關公司移動通訊費用管理辦法
為切實加強移動通訊費用管理,本著“必需、合理、節約”和“一線從寬,二線從緊”的原則,特制訂本辦法。
一、實施範圍
1.集團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
2.成員企業助理(包括財務主管)以上幹部。
二、報銷定額標準
1.集團公司本級。領導班子成員每月500元;部門(含本級的業務部門)助理以上中層幹部每月200—300元;一般員工根據工作性質及需要,每月50—150元。
2.成員企業高階管理人員,每月250—500元,其他人員補貼標準由企業自定。
三、報銷辦法
1.移動通訊費用每月按定額標準以現金形式發放。
2.原採用銀行託收方式由集團公司統一支付移動通訊費用的,自20xx年1月起取消託收,以自費方式支付。
四、其他有關規定
1.各部門、成員企業應於每年12月底前,將本單位下年享受補貼人員的補貼定額列表報集團公司資產行政部,集團公司資產行政部負責對補貼定額進行稽核,經集團公司核准後執行。如確因工作需要,定額標準超支過大需要追加定額的,經集團公司核准同意後可適當增加定額補貼。
2.各成員企業應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管理辦法,對本企業人員的'移動通訊費用補貼作出規定,按有關政策做好通訊費用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管理辦法須報集團公司辦公室備案。
3.享受補貼的人員必須按要求提供手機號碼並開機使用,以不影響工作。
4.本辦法自20xx年8月1 日起施行,凡集團公司以前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5.本辦法由集團公司資產行政部負責解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