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衛管理辦法總結

門衛管理辦法總結

  門衛管理辦法

  1.總則

  1.1.制定目的

  1)維護公司安全,將本公司門衛管理予以明確化、細分化。

  2)使警衛人員執行勤務能有所遵循,促使本公司安全警衛工作推行順暢。

  1.2.適用範圍

  本公司之安全門衛,悉依照本辦法管理。

  1.3.權責單位

  1)管理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1.4.總務部為本辦法之管理單位

  2.一般規定

  2.1.門衛室地點設定

  門衛室應設在人員車輛必須透過的公司大門的'一側

  2.2.服裝儀容規定

  門衛人員應依規定穿著公司規定之門衛制服,並穿著整齊,不可留須及長髮。

  2.3.出勤規定

  2.3.1.出勤時間

  1)勤務進段

  A、早班

  上午七時至晚上七時。

  B、晚班

  晚上七時至次日上午七時。

  2)各出勤進段排班人數不得少於兩人次。

  3)門衛人員各班輪值及輪休表由管理部另行制訂。

  2.3.2.出勤管理

  1)出勤卡

  門衛人員須於上下班適時打卡。

  2)巡邏鍾卡

  門衛人員依公司規定的地點定時巡邏,並每兩小時打巡邏鍾卡一次,未能適時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主管核准並簽證外)以曠職(工)論。情節重大者,依獎懲制度規定辦理。

  [注]巡邏路線由管理部另定。

  2.3.3.出勤交接

  1)門衛人員應依規定時間交接,並提前十五分鐘換班交接。

  2)門衛人員換班時,交班者應填妥《門衛日誌》,並將列入交接之物件移交予接班者後,由換班人員於日誌上簽名確認。

  2.4.出勤管理

  2.4.1.出勤時間

  1)人員進出的管理,因公外出的憑《公出單》,因私外出的憑《請假單》放行。

  2)物品進出憑《物品物品放行單》放行。

  3)車輛進出憑《派車單》放行。

  [注]人員、物品、車輛等之進出管理依照本公司相關規定辦理。

  2.4.2.廠區的巡邏與安全維護

  1)門衛人員巡邏,應依管理部所規定之警巡路線適時適點巡邏。

  2)門衛人員巡邏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A、各門衛保安區內之保安設定事項。

  B、各門衛保安區外之保安設定事項。

  [注]保安設定事項由管理部適時另定。

  3)緊急與意外事故的處理。

  門衛人員如遇天災、火警、人為破壞等緊急或意外事故時,應依下列程式為之:

  A、立即採取適當措施處理。

  B、向相關主管機關報告(110或119等報警手續)。

  C、儘快將實際之狀況告知管理單位。

  4)其他管理單位所指定的工作。

  A、下班後外來電話的處理。

  B、員工宿舍之人員門禁管制處理。

  2.5.注意事項

  1)值勤時間嚴禁睡覺、打瞌睡、處理私務。

  2)巡邏時間外,不得無故擅自離開門衛室。

  3)門衛室應隨時保持一人次以上看守。

  4)不得在門衛室內與任何不相干的人員閒談。

  5)應整齊穿著公司規定的服裝,並保持儀容整潔、姿勢端正及門衛室之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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