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制定和管理,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科學和規範化管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為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規範各類緊急應對活動預先制定的方案。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編制、審查、批准、印發、備案、公佈、修訂、宣教培訓、演練、監督和檢查等相關管理工作。

  第四條 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歸口管理、分級實施的原則。

  第二章 應急預案體系

  第五條 我市應急預案體系由市應急預案、區(新區)應急預案、基層應急行動方案、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和重大活動應急預案等五大類組成。

  (一)市應急預案。市應急預案包括市總體應急預案、市專項應急預案和市部門應急預案。其中,市總體應急預案是全市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全市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指導性、規範性檔案;市專項應急預案是市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為應對某一型別或某幾種型別突發事件而制定,涉及多個部門(單位)職責的應急預案;市部門應急預案是市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根據市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自身職責,為應對突發事件制定的應急預案。

  (二)區(新區)應急預案。參照市有關做法,區(新區)應急預案包括區(新區)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

  (三)基層應急行動方案。基層應急行動方案是街道辦事處(辦事處)、社群工作站和居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為落實區(新區)應急預案和其他型別應急預案而制定的應急行動方案。

  (四)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是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的應急預案。

  (五)重大活動應急預案。舉辦大型會議和文化、體育、商業、貿易等重大活動,主辦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重大活動應急預案。

  第六條 各區(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特別是各級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要充分依託和利用全市統一的應急平臺,建立健全各類應急預案資料庫,提高應急預案資訊化管理水平。

  第三章 應急預案編制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滿足以下總體要求:

  (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國家、省和市相關法規、標準的規定;

  (二)體現"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專業處置、部門聯動,條塊結合、軍地協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工作指導方針;

  (三)保持與上級和同級應急預案的緊密銜接,保持與相鄰行政區域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

  (四)適應突發事件風險狀況和具備應急能力;

  (五)應對措施具體,操作性強;

  (六)內容完整,簡潔規範;

  (七)通俗易懂,好記管用。

  第八條 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範圍和工作原則等;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包括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地方機構或現場指揮機構、專家組等;

  (三)預防與預警機制,包括應急準備措施、預警分級、預警釋出或解除的程式和預警響應措施等;

  (四)應急處置,包括應急預案啟動條件、資訊報告和共享、先期處置、應急響應、指揮與協調、處置措施、資訊釋出、應急結束等;

  (五)後期處置,包括善後處置、社會救助、調查評估、恢復重建等;

  (六)應急保障,包括人力資源保障、經費保障、物資保障、醫療衛生保障、交通運輸保障、治安維護、人員防護保障、通訊和資訊保障、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應急避難場所保障、科技支撐、氣象服務保障、法制保障等;

  (七)監督管理,包括應急預案演練、宣傳教育、培訓、責任與獎懲;

  (八)附則,包括名詞術語和預案解釋等;

  (九)附件,包括工作流程圖、相關單位和人員通訊錄、應急資源情況一覽表、標準化格式文字等。

  第九條 市總體應急預案由市政府制定,具體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應急辦)編制。市專項應急預案由市政府組織制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具體由市有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有關部門和單位編制。市部門應急預案由市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制定。

  區(新區)應急預案由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單位)參照市一級的做法制定。

  基層應急行動方案由街道辦事處(辦事處)、社群工作站和居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分別制定。

  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由企事業單位制定。

  重大活動應急預案由活動主辦單位制定。

  第十條 各級政府(管委會)應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框架指南,指導相關類別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市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的編制框架指南由市應急辦制訂,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區(新區)應急預案編制框架指南,街道辦事處(辦事處)、社群工作站、居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應急行動方案編制指南由各區(新區)應急辦制訂,徵求市應急辦意見後,報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批准後實施。其中,基層應急行動方案應結合基層部門和單位的工作職責,側重於監測預警、先期處置、社會動員和善後處置等工作內容。

  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重大活動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突發事件型別或重大活動性質組織制定。

  第十一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根據突發事件性質、特點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開展應急預案起草工作;組織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對起草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起草應急預案過程中,應當徵求應急預案涉及的有關單位意見,有關單位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涉及限制公眾自由的或與公眾權利密切相關的,應以適當方式徵求意見。

  第四章 應急預案審批、備案和公佈

  第十三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對應急預案進行稽核、評審、報批、備案和公佈等事項。

  第十四條 市總體應急預案經徵求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成員單位意見後,報市政府審定後釋出實施。

  區(新區)總體應急預案經徵求區(新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成員單位意見後,報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審定後釋出實施。

  第十五條 專項應急預案經徵求有關單位意見和組織專家評審後,送同級應急辦初審,報同級政府(管委會)審定。

  第十六條 專項應急預案報送同級應急辦初審時,應提交下列編制說明材料:

  (一)編制背景;

  (二)編制原則;

  (三)編制過程及主要內容等;

  (四)徵求意見和對反饋意見採納情況;

  (五)對分歧意見的處理結果和依據;

  (六)專家評審意見;

  (七)應予以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部門應急預案經徵求有關單位、專家意見後,由預案制定單位審定後釋出。

  第十八條 審定透過的總體應急預案應報上一級政府備案。審定透過的專項應急預案應報上一級政府主管部門備案。審定透過的部門應急預案應報同級應急辦和上一級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街道辦事處(辦事處)的應急行動方案應報區(新區)應急辦和區(新區)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社群工作站和居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應急行動方案報街道辦事處(辦事處)備案。

  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和重大活動應急預案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有關規定,確定應急預案密級。

  第二十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向社會公佈應急預案及其簡本。應急預案涉及的有關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簡明操作手冊或應急行動明白卡。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應按照保密要求公佈應急預案簡本和簡明操作手冊。

  第五章 應急預案修訂

  第二十一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按制定應急預案的程式及時修訂應急預案。修訂後的應急預案應按照本辦法第十八條有關規定進行備案。

  各類應急預案原則上每三年至少修訂一次。有關法律法規對應急預案修訂週期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基層應急行動方案原則上每兩年至少修訂一次。

  第二十二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要建立應急預案評估制度,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或應急演練結束後,及時總結分析應急預案適用情況。

  鼓勵應急預案制定單位委託專業技術服務機構開展應急預案評估工作。

  第二十三條 應急預案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單位應當結合實際情況,適時修訂:

  (一)不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職責調整;

  (三)相關單位名稱或職能發生變化;

  (四)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適時修訂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有關單位對生效期間的應急預案,認為有必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認真研究,及時反饋研究結果。

  第二十五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消除應急預案之間相互牴觸、不銜接的情況。

  下級專項應急預案與上一級專項應急預案相互牴觸、不銜接的,由上一級政府負責協調。

  同級專項應急預案與部門應急預案之間相互牴觸、不銜接的,由同級應急辦負責協調;必要時,報請同級政府(管委會)研究解決。

  同級部門應急預案之間相互牴觸、不銜接的,由同級應急辦負責協調。

  街道辦事處(辦事處)的應急行動方案與區(新區)應急預案相互牴觸、不銜接的,由區(新區)應急辦負責協調。

  第六章 應急預案宣教、培訓和演練

  第二十六條 應急預案應列入應急知識宣教培訓內容,其中涉及公眾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應作為重點。

  第二十七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制作有關應急預案宣傳普及材料,並向公眾免費發放。

  第二十八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制定有關應急預案培訓大綱,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開展應急預案相關培訓。

  各級政府(管委會)應將應急預案培訓納入公務員培訓考核內容,增強公務員應急責任意識,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九條 市、區兩級應急辦負責組織編制應急預案演練指南,提出規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與實施的方法,指導相關應急預案演練活動。

  第三十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制定應急演練規劃並報同級應急辦。適時組織有關單位開展針對各種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活動的桌面演練、專項演練和綜合性演練。

  專項應急預案每年演練一次,由編制預案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或主管部門、責任單位組織實施,並報同級應急辦備案;部門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原則上每年至少演練一次。

  大型活動應急預案的制定單位應在活動舉辦之前至少開展一次綜合性演練。

  基層應急行動方案原則上每年至少演練一次。

  第三十一條 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開展演練評估工作,總結分析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和市有關部門、中央駐深單位組織的綜合性應急演練評估報告應報市政府。

  第七章 應急預案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 市政府負責貫徹實施市總體應急預案,監督、檢查市專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指導和檢查區(新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相關實施、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由市應急辦牽頭組織、具體負責。

  第三十三條 編制市專項應急預案的市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或主管部門、責任單位,負責監督、檢查與本專項應急預案相關的市部門應急預案、區(新區)專項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 區政府(新區管委會)負責貫徹實施本區(新區)總體應急預案,監督、檢查區(新區)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指導和檢查本行政區域內基層應急行動方案的管理工作。相關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由區(新區)應急辦具體負責。

  第三十五條 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和重大活動應急預案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和檢查。

  第三十六條 對未按照規定編制、修訂應急預案的,或未按應急預案規定履行相關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當事人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應急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全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釋出、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針對風險分析結果,以快速響應為中心,以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為重點,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廣泛徵求意見和研究論證,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分類和內容

  第六條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為兩類:

  (一)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

  (二)單位和基層應急預案。

  第七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

  總體應急預案是政府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型別者某幾種型別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專項工作方案,由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相關單位牽頭組織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稽核批准後印發實施。

  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本行業、本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制定。

  鼓勵相鄰、相近的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突發事件的聯合應急預案。

  第八條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本級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執行機制、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第九條不同層級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內容應當各有側重。省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資訊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和應急保障及調動程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範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和應急保障及調動程式,重點規範市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編制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資訊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資訊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範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範措施、監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範措施、監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

  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佈局、資源呼叫程式等內容。

  第十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內容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資訊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呼叫或者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等,體現自救互救、資訊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

  第十一條專項應急預案所涉及的單位,應當根據專項預案並結合本單位職責編制本單位相應配套的應急聯動方案,報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單位備案。

  第十二條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操作手冊,操作手冊包括指揮機構組成與主要職責、不同情況下響應處置的程式與相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及聯絡方式等。

  第十三條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和基層組織應當根據應急預案,並針對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應急響應的分級層次、分級標準、相應措施和響應結束條件等內容;分級響應的有關內容應當滿足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應對突發事件的實際需要,保持與上位應急預案的銜接。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易發多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並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

  需要編制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外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時,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申報立項,經批准後編制。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以向有關單位下達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外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編制任務。

  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訂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駐地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根據相關標準規範、上級應急預案和應急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企業應急預案體系目錄,報屬地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監管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

  (二)與上位應急預案、本級其他相關應急預案和相鄰行政區域相關應急預案銜接;

  (三)基於對風險隱患的調查分析結果,結合本地區、本行業、本部門特點和所具備的應急能力,針對性強;

  (四)突出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對措施科學、具體,操作性強;

  (五)內容完整,簡潔規範,通俗易懂,實用性強。

  第十七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相關人員、有關專家、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分管負責人擔任。

  第十八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組織風險評估時,應當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組織應急資源調查時,應當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或者本系統可呼叫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九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徵求相關單位意見,相關單位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反饋意見建議,無修改意見時也應當書面反饋。必要時,可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要求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審批、備案和公佈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從以下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稽核:

  (一)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二)是否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銜接;

  (三)各方面意見是否協調解決;

  (四)主體內容是否完備;

  (五)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

  (六)應急響應設定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可行;

  (七)其他需要稽核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總體應急預案經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以本級人民政府名義印發。

  第二十二條專項應急預案經編制單位行政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後,報本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初審,送審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文字;

  (二)應急預案編制說明;

  (三)編制應急預案依據的相關檔案資料;

  (四)風險評估報告;

  (五)徵求意見覆函以及意見建議採納情況說明。

  初審過程中,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應當指導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召開評審論證會;根據需要,在召開評審論證會前可組織召開相關單位協調會。初審通過後,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應當向編制單位出具初審意見書。

  第二十三條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單位在應急預案透過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初審後15個工作日內,按照公文處理相關規定將應急預案送審稿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審批。送審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文字;

  (二)應急預案編制說明;

  (三)風險評估報告;

  (四)徵求意見覆函以及意見建議採納情況說明;

  (五)評審意見書;

  (六)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初審意見書。

  因保密等原因需要釋出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

  第二十四條專項應急預案由本級人民政府稽核批准,以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室)名義印發。

  第二十五條部門應急預案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召開評審會,並經本單位有關會議審議透過,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室)轉發。

  第二十六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印發單位在應急預案印發後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備案:

  (一)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二)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監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或者監管部門備案。

  (四)鄉鎮、街道辦事處制定的應急預案報送縣級人民政府備案;

  (五)企業、事業單位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監管部門備案,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報送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

  (六)涉及需要與所在地人民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單位和省屬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備案;

  (七)大型群眾性活動應急預案在活動舉行20日前報送當地本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應急預案備案應當報送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文字一式10份;

  (二)應急預案電子文字;

  (三)風險評估報告;

  (四)應急預案編制說明;

  (五)應急預案審批和評審相關資料。

  第二十九條對於不涉及保密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向社會公佈。

  第三十條涉及保密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三十一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制訂演練計劃,根據預案內容並結合實際情況採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每3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第三十二條地震、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三十三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演練課目背景設定情況,演練組織指揮情況,參演人員應急處置和應急聯動情況,演練所用裝置裝備和應急保障情況,應急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對完善應急預案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六章應急預案的評估和修訂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最佳化和科學規範管理。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實施。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或者應急響應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佈程式進行。

  第三十六條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一般3年修訂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及時組織修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應急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較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較大變化的;

  (四)在突發事件應對或者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較大調整的;

  (五)應急預案審批單位要求修訂的;

  (六)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印發滿3年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評估後認為情況變化較小、可以延續使用的,嚮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可暫緩修訂。延期使用時間不超過2年。

  應急預案中指揮機構人員組成或者人員通訊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相關成員單位要及時進行調整,並將調整後的情況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要將更新後的通訊錄印發各成員單位。

  第三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嚮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要對所提建議進行研究,作出是否修訂應急預案的決定,及時反饋結果。

  第七章應急預案的培訓和宣傳教育

  第三十八條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印發後1個月內,應急預案中明確的指揮機構應當組織召開成員單位全體會議,學習熟悉預案,明確各有關部門、單位的職責,研究協調聯動事項。

  第三十九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透過編髮培訓材料、舉辦培訓班、開展工作研討等方式,對與應急預案實施密切相關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將應急預案培訓作為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幹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幹部日常培訓內容。

  第四十條對需要公眾廣泛參與的非涉密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製作通俗易懂、好記管用的宣傳普及材料,向公眾免費發放。

  第八章組織保障

  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及政府有關部門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監督和協調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應急預案管理納入應急管理考核內容。

  各級人民政府可根據需要對本行政區域應急預案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責令其限期糾正,問題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建議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追究當事人和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第四十二條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根據需要編寫應急預案編制指南,指導和規範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釋出、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各市、縣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駐晉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等可根據實際需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是指承擔應急預案編制任務的政府及其部門、單位和基層組織。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是指審查批准應急預案實施的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單位。

  本辦法所稱單位和基層組織,是指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xx年11月20日印發的《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晉政辦發〔20xx〕179號)同時廢止。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六大原則

  1、以人為本,減輕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社會動員,協調聯動

  4、屬地先期處置

  5、依靠科學,專業處置

  6、鼓勵創新,迅速高效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3

  一、應急預案的啟動

  (一)院級啟動:接院應急辦通知,立即啟動本預案。

  (二)科室內啟動:發生突發事件時,值班人員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類別及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響應,上報室組負責人、科主任。緊急情況,可越級上報。藥劑科主任根據情況向分管領導或行政總值班彙報。

  應急預案啟動後在領導的統一指揮下,以最短的時間趕到目的地待命,根據事件性質急後緩、先大後小的程式進入狀態。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藥劑科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其成員包括:藥劑科主任、採購科主任、各室組負責人。

  (二)突發事件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工作組:

  1、人力資源組:由藥劑科主任任組長,其主要職責:

  (1)人員整合,包括各室組工作人員的重新定崗、人員調配、新組臨時性崗位的人員安排、排班,全體人員24小時開機,一旦進入應急響應狀態,應宣佈全科停休。

  (2)穩定員工情緒,進行員工的激勵並應建立相應的約束機制。

  (3)做好必要的生活物品保障工作。

  (4)確保溝通渠道的通暢,向上級彙報工作情況,協調各種臨時性問題。

  2、藥品供應組:由採購科主任和藥庫工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

  (1)從多渠道獲取藥品資訊,根據應急需要做好藥品供應工作。

  (2)負責應急藥品及消毒劑的採購、保管、發放、運送工作,確保藥品及時供應。

  (3)協調各藥房搶救藥品的調劑。

  (4)採購、外購及捐贈藥品的質量檢查。

  3、藥品調劑組:由調劑室負責人任組長,其主要職責:

  (1)進行醫院日常藥品的調劑工作,執行其他與調劑相關的臨時性任務。

  (2)憑醫院行政總值班簽字或本院醫生、護士的借條先行發藥,後做財務處理。

  (3)向藥庫及時提出用藥計劃,為臨床提供用藥資訊,對患者提供用藥諮詢和宣傳工作。

  4、臨床藥學組:由科主任任組長,其主要職責:

  (1)及時收集整理藥物資訊,向臨床傳遞合理用藥資訊。

  (2)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上報及反饋。

  三、突發事件後藥學工作的善後處理

  (一)為突發事件病人提供藥品供應的病房藥房應設定在清潔區,儘量避免整包裝藥品進入汙染區、半汙染區。因特殊需要進入汙染區、半汙染區的藥品按以下方法進行善後處理:

  1、進入汙染區藥品的處理:在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汙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汙染區剩餘藥品進行消毒處理。剩餘藥品的消毒應在所處環境及房屋的終末消毒後進行,採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噴灑或擦洗。消毒後的剩餘藥品視為醫用垃圾,不得回收使用。裝入雙層黃色垃圾袋,到指定地點處理。汙染區藥品消毒銷燬前,應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2、進入半汙染區藥品的處理:在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半汙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半汙染區剩餘藥品進行消毒處理。剩餘藥品的消毒應在所處環境及房屋終末消毒後進行,對藥品外包裝或原包裝採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己開啟原包裝的口服藥品不得回收使用。其餘藥品在外包裝、原包裝擦拭消毒後,經院感染辦公室檢查批准後可繼續使用。半汙染區的藥品消毒後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二)突發事件後消毒藥品的處理:階段性防治突發事工作結束後,應首先聯絡其他使用單位,以減少浪費和避免環境汙染。消毒藥品過期後,不得進行銷售。

  (三)積壓藥品的處理:階段性防治突發事件工作結束後,在保證藥品的有效期內正

  常使用外,如存在積壓藥品,應及時全面統計,並向藥品供應商反饋。庫內待處理積壓藥品,在盤點入帳後向其他使用單位聯絡,或與供應商協商,幫助聯絡使用。藥品過期失效後,不得進行使用,並應建帳統計,按有關規定報損銷燬。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4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搞好廠區安全工作,認真做好各種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和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組長黨支部書記擔任,副組長由生產經理、技術經理擔任,成員由部門、車間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指揮組,搶險組和後勤保障組。

  1.指揮組由、組成。在第一時間釋出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第一時間組織員工疏散,第一時間組織員工自救,保證員工人身安全,第一時間保證公司財產和員工財產安全,第一時間組織協調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2.搶險組:由20名員工組程:由任組長,任副組長,組員由、承擔危難工作,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任務。

  3.後勤保障組:由6名同志組成,任組長,為副組長,組員由、擔物資裝備供應,切實保證突發事件工作所需。

  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1.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裝置事故、人身傷害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車間、部門和公司領導,逐級上報。火警火災撥打119請求救援。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送醫院治療,或撥打120請求救援,但不管是哪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採取防護措施後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2.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迅速向公司彙報,公司逐級向上反映。崗位人員撥打119救援電話請求援後,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進行滅火,根據著火部位、性質也可用現場備用的防火沙、土、水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乾粉滅火器,變壓器、油罐等用水冷卻時,人要遠離,嚴防爆炸傷人,待消防專業人員趕到後,在專業人員指揮下配合滅火。

  3.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現人員要立即向班組長、車間主任、部門、公司逐級上報後,還要通知醫院工傷搶救小組,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若傷部位屬擦傷、碰傷、壓傷等要及時用消炎止痛藥物擦洗患處,若為出血嚴重,要用乾淨布料進行包紮止血。若傷者發生骨折要保持靜從事靜臥。若發生嚴重燒傷、燙傷,要立即用冷水沖洗30分鐘以上,若傷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臟,待醫生到達後立即送醫院搶救。

  4.若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救援人員在救援時要了解中毒原因,迅速把中毒人員抬至通風良好處進行一般性搶救,並立刻送往醫院搶救。

  5.發生重大裝置事故,要立即報告,同時停止裝置運轉,處理事故時,要有專業人監護。嚴格執行檢修程式和停送電確認制度,防止打亂仗,冒險作業。

  6.發生爆炸事故,要立即關閉爆炸源,若有人員傷亡,按人員傷亡預案救援。

  7.發生各類事故都要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三.注意事項

  1.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保證24小時開機,認真做好各項預防工作,隨時準備應付各類突發事件發生。

  2.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工作要聽從指揮,服從安排,要切實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3.本預案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完善。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5

  為了進一步加大學校精細化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加強對學生的安全防範教育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防範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校內外發生的突發性安全事故。

  二、成立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指揮機構

  總指揮:x

  副總指揮:x

  成員:xx

  三、工作安排

  (一)通迅聯絡:xx

  任務:遵照指揮部的指令,及時準確的報警,接警或請求其他單位援救,保障通訊交通暢通無阻,力爭在極短內趕赴出事地點,招待執行應急任務,並以最快速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緊急搶險組

  組長:xx

  成員:xx

  任務:緊急應對突如其來的事故,按事故的種類採取相應的措施。

  (三)安全疏導組

  組長:xx

  成員:各班主任

  任務:負責現場維護秩序,組織引導,快速疏散並撤離,防止擁倒、踩踏,造成不應有的傷害事故。

  (四)救護組

  組長:x

  成員:各任課教師

  任務:負責搶救傷員,阻止可疑及無關人員進入、靠近、圍觀,保障救護車輛暢通無阻,快速救護受傷人員,平息後抓緊時間與其他醫務部門進行傷亡人員的情況核實,配合執法部門查詢事件原因。

  (五)事後恢復組

  組長:x

  成員:xx

  任務:為搶險提供財力保障和事故平息後勤部生活供應保障。

  (一)、防火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措施)

  ⑴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教學區。

  ⑵教學區和辦公區不得使用明火照明(煤油燈、蠟燭等)。

  ⑶嚴禁在辦公室、實驗室內使用電火爐、電熱毯、電熱水器等。

  ⑷嚴禁在校園記憶體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⑸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⑹涼曬的衣服必須在空調壓縮機、散熱風扇50cm之外。

  ⑺組織全校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⑻進行學生自護疏散、義務消防隊員消防器材使用及緊急狀態時切斷電源、燃氣源等演練。

  2、應急預案

  A、上班時間處理方案:

  ①出現火警:發現險情者在第一時間拉響火警警鈴並迅速報火警119,同時向校長或副校長如實報告,校長或副校長接到報告後,要立即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查明情況,採取措施,展開搶救工作。

  ②在統一指揮下,各個部門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險救災,疏散組人員緊急開展工作,搶救人員和財產,轉移危險物品。

  ③學校通知有關人員並配合組織疏散和救護工作,制定臨時對策,並與有關部門進行聯絡。

  ④事後恢復組立即出動車輛運送人員和物資,保證師生和搶險人員的用餐和用水等。救護組各任課教師協助醫務人員趕赴現場,提供應急藥品,組織搶救傷員,切斷相應電源,並保證疏散和救護的照明用電和用水。

  ⑤做好善後工作。對現場進行必要的保護和清理,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和慰問,對損失進行統計,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進行全過程調查,查明事件發生原因。

  ⑥儘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生活、和工作秩序。對事故責任人進行教育和處理,並提出整改措施。

  B、非上班時間處理方案:

  ①現場人員在第一時間迅速報火警119,同時報上級部門。

  ②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事件現場,組織人員進行搶險,並上報領導,在其他領導沒有到達現場前,如有情況全權指揮救助。

  ③其他條款也正常上班時間處置方案相同。

  3、注意事項

  ①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②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③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④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

  ⑤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二)、用電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⑴組織對全校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宣傳。

  ⑵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燙鬥、電吹風、電爐、電水壺、電熱毯等。

  ⑶學生不得擅自從插座內引出電源接入其它用電器。

  ⑷組織學生進行用電安全防範知識競賽。

  ⑸定期檢測觸電保護器是否正常工作。

  2、應急預案

  ⑴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⑵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⑶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⑷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⑸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三)、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⑴定期請校醫務人員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⑵教育學生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

  ⑶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⑷校區定期督促食堂清理倉庫及小店內的剩餘食品,防止學生誤食過期、黴變的食品。

  2、應急預案

  ⑴基本處理流程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送往醫務室診療。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發生上述第二條款情況,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6

  為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措施

  1、學校各科、室、圖書館、實驗室的領導和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經常對本部位消防栓、滅火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保持其良好狀態。認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好記錄,要懂得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栓。保衛科每年組織一次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和滅火演練。

  2、圖書閱覽室、電子閱覽室、化學危險品存放室、電教中心、實驗室的工作人員下班前應切斷室內電源,關閉用電設施。對本部位防火工作經常檢查,做好記錄。

  二、應急處理:

  1、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時,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下達疏散警報,報告119火警的同時,立即報告市教育局。

  2、疏散組迅速組織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3、後勤組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救火,並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滅火行動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根據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迅速檢查是否切斷起火現場電源、火源和氣源,檢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啟用攜帶或利用就近配置的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器材進行撲救(油漆、衣物起火應用乾粉滅火器撲救;電器起火應用二氧化碳氣體類滅火器撲救)。如火勢較大,暫時撲滅不了,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採取冷卻、隔離等措施,防止火勢進一步蔓延,待消防隊趕到,配合完成滅火任務。

  四、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安全防護及救護的程式和措施

  ①疏散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根據預案或總指揮的指令,疏通緊急疏散通道,疏散現場師生。

  ②通訊聯絡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及時通知相關各組,迅速投入滅火戰鬥,同時注意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準確地將各種指令、情況及資訊上傳下達。

  ③後勤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對現場實行警戒,保證消防車行進暢通無阻,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避免人員傷亡。應按照預案或總指揮的指令,迅速調集準備滅火所需物資、裝置為完成滅火、疏散救護任務提供必要的支援和保障。並疏散危險品及物資。

  ④救護組配合醫護人員搶救火場內被困傷員。

  五、現場保護

  滅火戰鬥結束後,警戒保衛組要派專人對著火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非現場人員進入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並配合調查人員做事故現場的調查工作。並在總指揮的安排下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7

  為加強值班安全管理,及時妥善處理發生的各類安全緊急事件,提高緊急突發性事件的快速反映和各項應急工作的協調開展,確保公司及員工財產和人身安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xx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xx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著預防為主,迅速及時、有效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公司的安全與穩定。在處置突發事件時,要態度明確,區分性質,嚴格紀律,講究策略,措施得力,處置果斷,防止事態擴大。

  二、報告制度和程式

  1、發生安全事故後,值班人員應及時向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視情況迅速撥打110、120、119應急電話(110匪警、120救護、119火警)。

  2、值班人員應根據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3、報告內容如下: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已採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

  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消防應急預案

  1、發現火警後,在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

  迅速撲滅火源,值班人員在接到火警資訊後立即組織搶險,並視火情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

  2、保障安全通道暢通,有組織的做好人員疏散工作,在疏散過程中,應井然有序,避免擁擠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3、應堅持先救人,後救火的原則,如有人被火圍困,需立即組織力量搶救。

  4、控制火勢,防止火勢蔓延,極力搶救財物,降低火災所造成的損失。

  (二)食品衛生應急預案

  1、如發現生病員工,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班。

  2、通知員工所屬部門領導,以便及時做出工作安排,配合開展搶救工作。

  3、若遇員工非正常中毒或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迅速報告衛生行政部門,積極配合救助病人。

  4、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並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

  5、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封存和銷燬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對中毒食品加工場地、工具、裝置進行消毒,控制事態發展。

  (三)停水停電應急預案

  1、首先查明原因,如因上級管理部門決定停水停電,應立即將詳細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和員工;

  2、突發水管爆裂:迅速關掉總閘,並立即將積水清除,保護財物,同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搶修,並及時說明停水原因以及來水時間。

  3、突發大面積停水停電:迅速打電話向物業管理部查明停水、停電原因,並及時說明原因以及來水、來電時間。

  4、下水管堵塞:立即組織維修人員找出堵塞處,及時進行疏通。

  (四)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自然災害發生後,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到位;

  2、認真組織員工疏散到安全地帶,對沒有及時撤出的人員,應極力查詢或營救。

  3、沉著應對突發災害性事故的發生,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使人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保障員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財產安全。

  4、各部門應積極主動協助配合領導小組維護好公司秩序,並向上級部門報告傷亡人數及損失情況。

  (五)防範被盜應急預案

  1、盜竊事件發生後,立即保護好現場,並通知物業管理部來進行調查,查詢被盜原因;

  2、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情況;

  3、如發現有人現場作案,應先撥打“110”,並對正在實施犯罪行為的不法分子預以制止,組織保衛力量將其抓獲交公安部門處理。

  (六)侵害員工事件應急預案

  1、員工之間發生矛盾衝突,在場人員應加以勸阻,並向值班領導報告,如有受傷人員應及時就醫,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雙方做出相應處分。

  2、若有外來人員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保安員應加以阻止,並報值班領導,不得隨意放行。

  3、發現不法分子來公司滋事、鬥毆、行兇,應予以制止以防意外和不測,同時應撥打“110”。

  4、如有敲詐、傷害事件發生,必須立刻採取救治措施,視情況必要時撥打“120”救護電話。

  四、全員參與,落實到位

  目前,公司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預防措施,對安全生產管理涉及到的內容進行了制度規範,只有全員參與,預防為主,狠抓落實,才能減少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的發生。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8

  為有效處置我鎮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結合我鎮具體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適用範圍

  處置發生在我鎮範圍內,具有突發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多人員傷亡、較大經濟損失、破壞社會安定穩定等嚴重危害和影響的重特大突發事件。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處置突發事件的基本目標是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傷亡和損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2、依靠科學,依法規範。依法建立健全資訊報告體系、科學決策體系、防災減災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水平。

  3、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實行鎮、村、駐鎮單位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堅持條塊結合、以快為主的屬地管理,進行分級響應。

  二、突發事件的分類和響應級別

  (一)分類

  突發事件主要分為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乾旱、暴雨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公路重大交通運輸事故,建設工程、重要水利設施、公共場所及學校、鎮直部門發生的各類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供水、供電、供氣、大型建築物倒塌和道路嚴重塌陷等事故,以及特種裝置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汙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故等。

  3、突發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重大動植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4、突發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較大規模的事件、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危害社會正常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靠前處置,迅速有效。各村、駐鎮單位必須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組織,靠前指揮,堅持抗災和救災相結合,迅速有效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二)響應級別

  根據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級別進行應急響應。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全鎮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非常設領導機構,由鎮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武裝部及派出所領導組成。其主要職責是:當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時,負責領導、組織和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置;督促各村、駐鎮部門及時有效做好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及事後恢復與重建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鎮社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所有緊急情況的接警、轉報和組織施救,以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協調,應急處理等工作。

  (二)重特大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通常由到現場的鎮最高職務的領導任現場總指揮,各相關單位的領導參加,主要職責是:組織現場工作組;瞭解人員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情況及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態發展情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迅速制訂應急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指揮協調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組織調集搶險人員和搶險物資到位;負責現場新聞報道的指導和把關工作;指導善後處理工作。

  (三)突發事件現場工作組。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和現場等實際情況,下設若干個工作小組,各工作小組的組成與主要任務:

  現場施救組。由鎮政府、派出所、武裝部、供水、供電、事發地等單位人員組成搶險搶修隊伍,主要任務是營救受傷人員,尋找生存者和遇難者,撤離、疏散現場及周邊危險地帶受到威脅的人員;劃定危害區域,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搶修交通、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

  警戒治安組。由派出所負責。主要任務是建立警戒區域,防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進入現場,保障現場應急求援工作順利開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負責事發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資、救援隊伍、疏散人群、傷員運送車輛的順利通行。

  醫療救護組。由鎮衛生院負責。主要任務是建立現場急救站或臨時救援點,對受傷人員開展現場急救並及時轉送醫院治療;保障現場急救和醫療人員人身安全;統計死傷人數;控制傳染病源;負責臨時安置場所的衛生、防疫、消毒和人員醫療;監測現場水體、飲用水、食物、土壤、農作物等的汙染情況,對現場汙染物消毒清理等。

  後勤保障組。由鎮民政辦、財政所等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組織經費及時足額到位,調集和運送救災抗災物資、救援裝置器材,負責做好工作人員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新聞協調組。由鎮黨政辦、文化站等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確保資訊及時傳遞;核實、統計和上報災情;協助做好對外聯絡,做好新聞報導和釋出工作。

  善後工作組。由鎮民政辦、治安辦、派出所等有關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及時、準確查清突發事件的性質、原因和責任,寫出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並寫出損失評估報告,保證群眾的基本生活。及時處理遇難者遺體的臨時保管等工作。

  四、鎮應急指揮部的組成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五、責任與獎懲

  鎮應急指揮部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將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嚴肅處理,後果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

  六、附則

  (一)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按事故類別,本預案與其他專項預案同時啟動。

  (二)鎮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專項預案。

  (三)本預案管理單位為鎮黨政辦公室,每兩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9

  為貫徹實施《堯都區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配合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高效而有序做好抗震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的減輕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臨震應急預案

  省人民政府釋出本區發生破壞性地震預報後,學校隨鄉政府進入臨震應急狀態,並作出臨震應急反應,實施如下臨震應急預案:

  1、通知全校師生進入臨震應急狀態。

  2、安排好全天候值班工作,加強震情臨聽,隨時報告震情變化。

  3、根據區人民政府釋出的避震通知,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開展避震知識宣傳,組織必要的避震疏散工作。

  4、做好在搶險救災和特殊情況下維護社會和學校治安與穩定工作。

  5、地震發生時,按照防震逃生演練方案進行避險和疏散。

  二、抗震救災應急預案

  在本區域內發生破壞性地震時,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應作出應急行動,組織師生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一級預案:區內發生中等以上破壞性地震時,學校按以下要求作出應急反應:

  1、由校長主持召開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上級有關地震情況和災情的通報傳達,明確分工,部署救災工作。

  2、全面瞭解學校災情,向鄉聯校彙報震情和災情,提出求援請示。

  3、在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支援災區搶險救災工作。

  二級預案:區內發生一般破壞性地震時,學校按以下要求作出應急反應:

  1、由校長主持召開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上級有關地震情況和災情的通報傳達,明確分工,部署救災工作。

  2、向鄉聯校、鄉政府防震指揮部報告震情和災情,提出求援請示。並彙報救災工作情況。

  3、協助地震宣傳、新聞等部門,做好安定民心、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工作。

  三級預案:區內發生輕微破壞性地震時,學校按以下要求作出應急反應:

  1、瞭解災情,並及時向鄉聯校、區教育局彙報。

  2、根據學校災際情況,召開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落實救援措施。

  3、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10

  一、目的

  為快速、有效合理地對院前、院內產生的突發事件進行緊急處理,儘可能避免因突發事件給就醫患者帶來的傷害、最大限度降低醫院財產的損失,緊急控制事態發展,全力保證患者的安全和醫院財產安全,特制訂如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積極應對突法事件,做好大型院前大型急救工作,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管理,醫院成立災害事故及突發事件搶救組織。

  總指揮由院長擔任。副總指揮為業務、行政院長。醫務科、護理部牽頭。急診科主任擔任搶救組組長,副組長由外科主任擔任。組員的構成:外科醫生2名,麻醉師1名,內科醫生2名,檢驗師1名,藥劑師1名,護士5名。司機1名,綜合科室、經營科人員3名。

  以上人員要求責任心強,技術熟練,身體好。

  三、工作職責

  1、院長負責對全院重大緊急突發事件的總指揮。

  2、業務院長負責對全院緊急突發事件醫療救護方案的稽核、批准,並組織實施。

  3、行政院長負責醫院緊急突發事件後勤、保衛等統籌方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4、醫務科負責組織大型的緊急醫療救護。

  5、綜合科負責協調、聯絡各院內外有關行政部門處理各項緊急事件,配合主要部門工作。保衛部人員負責火警、匪警、以及行兇打架、酗酒鬧事、閒散人員無理糾纏等院內意外事件緊急情況的處理。

  6、醫院總值班負責在工作時間外指揮、協調、聯絡各部門處理緊急突發事件,在帶班領導或主要負責部門到場之前代行使指揮權。

  7、醫院各部門醫務人員在緊急突發事件來臨時,配合負責部門工作,需要轉移患者時要負責患者安全。

  四、搶救程式

  (一)院內重大醫療事件

  1、院內接到諸如群傷、交通事故、工傷事故、自然災害等重大事故的搶救指令後,由急診室護士或值班醫生在立即投入搶救的同時,立刻通知相關科室二線醫生,並通知院總值班或醫務科,並按照醫院危急重症患者搶救程式,進行積極搶救和處理。

  2、院內若接到如群體中毒、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患者時,應堅決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制度》執行。根據本院搶救條件,各部門協同配合,積極對患者組織搶救,必要時積極和有關醫院聯絡請求支援或辦理轉院。同時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請示彙報。

  (二)院外重大突發事件

  1、指在院外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包括防汛、爆炸、車禍等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醫院需要前往積極參與搶救的醫療工作。

  2、接到上級衛生行政部門下達指示或“120”指令後,院總值班或急診科應在第一時間迅速通知急診室、業務院長、醫務科、護理部、急診救護人員和救護車司機。同時迅速調集二線值班人員醫院待命。一線參與出診搶救醫護人員和司機應在1分鐘出車參與院前搶救。

  3、搶救小組領導者應認真做好搶救的組織、指揮工作。資訊科負責突發時間發生時的通訊聯絡,確保通訊聯絡的及時和通暢。

  4、急診科、藥劑科、裝置科、醫技科室和病區病區、後勤保障等各部門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要到達現場,協同配合,應急處理緊急事件物資、裝置、藥品、材料的準備,確保綠色通道的暢通。

  (三)應對傳染病流行性疾病突發事件

  1、依法對傳染病、流行性疾病疫情實行封鎖、隔離,防止疫情擴散、環境汙染和醫務人員的自身感染。

  2、對病人或疑似病人積極採取搶救、檢查、診斷和治療措施。

  3、對疫病疫情的處理過程要進行認真、完整的記錄,詳細掌握第一手資料,對密切接觸者採取醫學觀察措施。

  4、對疫病疫情發生的有關情況要及時向上級行政衛生主管部門、疾病防疫監督部門即使彙報。

  (四)醫療廢物流失、滲漏、擴散或發生意外事故的應急處理

  1、當發生下述情況時,應及時彙報:

  1)實驗室所用的菌落及病原株培養基和保菌液丟失、滲漏,其濃度和數量足以對人致病的;

  2)傳染病人的血液、體液、排洩物等造成大面積汙染。

  3)使用過的一次性注射器、輸液管及其他器具丟失。

  4)過期淘汰的藥品、疫苗、血清丟失。

  5)具有度性、腐蝕性、易燃性、反映性或度性的四面體固體、液體、氣體,如甲醛、攝影用劑、有機化合物等丟失、滲漏。

  6)放射性核素汙染。

  2、預案啟動程式:事發後,科室人員立即向醫院後勤或院感辦彙報,後勤總務或院感辦接到報告後,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把情況立即向主管院長彙報,由院領導通知或組織人員迅速處理。同時在48小時內醫院要向衛生局、衛生監督、環保局等上級部門彙報事件經過。

  3、對一般廢物滲漏處置辦法:現場指揮、封鎖滲漏範圍,控制人流,防止擴散。工作人員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手套、防護鞋、防護鏡。採取措施吸乾滲液,連同固體廢物裝入黃色汙物袋中密封扎口,在套入另一黃色汙物袋內。貼上標識,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焚燒處理。對地面及相關物表進行消毒。對具有毒性、腐蝕性、易燃性、反應性或遺傳毒性的醫療廢物滲漏處置:要立即封鎖現場。儘快通知環保局等各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4、 醫療廢物丟失的處置辦法:通知環保局或報警。分析丟失原因,堵塞漏洞,加強監控,預防失竊,防備監守自盜,加強管理。

  (五)對停電的緊急處理

  1、醫院配備雙路供電系統,在一路斷電的情況下,在3分鐘內立刻啟動院內發電機組,迅速恢復全院供電。

  2、各重要部門均配有應急照明燈,各病區樓道、走廊應配有延時保護裝置的安全指示燈。

  3、醫院供電裝置設施、由後勤負責統一維護、保養和修理,確保電線電纜電器不被故障而造成的停電事故。

  4、停電時要加強巡視病房,安撫患者,同時注意防火、防盜。

  (六)對火警的緊急處理

  1、一旦發生火警,立即撥打“119”報警,並派人在道路路口帶路。在消防車到來之前,應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用滅火器或其他消防設施積極滅火。

  2、做好防火隔離措施,迅速轉移住院病人,有秩序地把所有病人及時轉移到安全地帶。

  3、及時把易燃易爆物品、化學物品、有度試劑等轉移出火場。

  4、後勤要經常對醫院各類電器、電線電纜、煤氣等火源裝置要加強維護保養的管理。要組織全體人員學習消防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醫院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

  (七)公共設施緊急處理

  1、管道破裂:在院內當遇水管暴裂時,應立即有發現人通知後勤,由後勤根據水管損壞情況,迅速組織水電維修人員負責首先處理此類事件。同時後勤要立即組織人員及時清理地面積水,防止儀器損壞和患者滑倒。如需對患者進行轉移,由護理部組織實施。

  2、電梯故障:院內因電梯發生故障而把患者或其他人員滯留在電梯內時,被困人員可直接撥打電梯內公佈的電梯維修電話。值班人員接到求救電話後,應立即抵達現場解決技術事故,同時後勤要通知患者所在科室派醫務人員到達現場,防止意外事件的出現,必要時可以立即實施搶救。

  (八)資訊系統突發事件

  醫院資訊系統因系統外環境變化或系統本身故障及裝置、網路、資料損壞等突發事件,會造成整個系統或系統的區域性不能正常運作,給醫療秩序帶來不良後果。

  1、突發事件發生時,要反應及時,各部門要相互合作,各負其責,果斷處理。

  2、資訊系統應用部門的人員在發現應用軟體或電腦裝置出現故障時,要及時報告,電腦維修人員要立即進行排查,確定是否為突發事件,再結合實際向領導彙報。

  3、電腦維修人員要認真檢查故障原因,儘快排除故障。需要時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必要時可請資訊供應商給予技術支援。

  4、遇到備用措施也無法啟用時,徵得院長同意後暫時關閉資訊系統。

  5、門急診收費切換到備用伺服器上執行,門診藥房處方發藥、掛號等可採用手工操作,住院病人管理結算、基本醫保、勞務工合作醫療結算等及其他模組均暫時關閉。

  6、資訊科平時要加強對突發事件的檢測、預警、反映、處理等有關工作,嚴格執行資訊執行維護的各項措施和操作規程。

  7、應對一些常用的關鍵裝置要備有更換配件,如伺服器、交換機、網線、集線器、電源、插座等。並對日常檢測到的異常和故障進行記錄,要進行分析,對可能出現的故障做出預防處理。

  8、各使用部門要嚴格執行資訊系統的操作規程,減少和避免資訊系統故障發生帶來的不良後果。

  五、醫療器械、藥品的要求

  1、巡視包。巡視包內必備物品有聽診器、血壓表、體溫表、止血帶、三角巾、繃帶卷;一次性注射器、手電筒、壓舌板、消毒紗布、棉籤等。巡視包內必備藥品:強心劑、利尿劑、呼吸興奮劑、升壓藥、止血藥、抗過敏藥、抗驚厥藥等急救物品,以及處理外傷的應急藥品和止痛藥。

  2、急診科必備物品:包括氧氣、擔架、夾板、繃帶、氣管切開包、清創縫合包、輸液用品及搶救用藥等。

  六、物資供應

  1、後勤保障應按物資準備要求將常規配備物資隨時備好待用,並定期檢查其完備情況,如為搶救人員配備雨具、繩索、應急燈、手電等。若遇特殊重大災害事故或突發事件時,應保證具備調配人員及物資的能力。

  2、救護車應定期檢修以確保隨時處於良好的應急狀態。

  3、做好其他有關後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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