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裁判員管理辦法

籃球裁判員管理辦法

  裁判,是體育比賽中負責維持賽場秩序,執行比賽規則的職位或人物。小編收集了關於***內容,歡迎參考!

  籃球裁判員管理辦法

  一、熱愛籃球事業,為提高我國籃球水平做出不斷努力, 精通籃球規則和裁判方法,嚴格遵循競賽規程、規則,堅持“恪守職業道德、公正準確執法”的原則,保證競賽公平、公正、穩定、有序地進行。

  二、裁判員必須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熱愛體育事業、熱愛裁判工作,接受所在單位、所在註冊單位和當地體育局(地方籃協)的領導,積極做好本職工作,正確處理裁判工作和其他工作的關係。

  三、積極進取,相互學習、相互尊重、相互支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有較強的組織觀念, 認真執行中國籃協所主辦的各型別的比賽及全國各省市、行業體協的各項比賽管理規定。接受技術代表和裁判長的領導和管理,服從工作分配, 禁止相互攀比執裁場次等,對執裁任務不推卸、不索要,認真完成每一場執裁任務。

  四、維護團結,嚴禁搬弄是非,傳播流言蜚語和不利於裁判隊伍團結及形象的言論。

  五、秉公執裁,,確保公正、準確、統一、一致。對違犯體育道德的壞動作、傷人動作等違規行為,嚴格按規則和規定進行判罰,為運動隊、運動員提供公平競爭環境。

  六、如被選派執裁中國籃協主辦的比賽,因故不能參加的裁判員須在比賽一週前由所在裁判員管理單位向中國籃協書面請假。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比賽的裁判員,將不再安排本年度的所有比賽的執裁任務。不請假,無故晚於規定時間到達賽區的,不予安排工作,旅差費自理。同一裁判員一年內兩次在賽會制比賽中工作請假的,不再安排當年裁判工作,並在主客場賽制的聯賽中酌情使用。

  七、堅持原則,廉潔自律, 禁止裁判員在工作期間與運動隊相關人員有私下或者非正當的接觸,謝絕運動隊一切宴請、饋贈物品及禮品,包括有價證券或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接受超標準酬金;不得無故滯留賽區或進行公費旅遊。

  八、嚴禁在賽區飲酒、打牌等活動;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安排,參加賽區集體活動不許遲到早退,不得無故外出,外出必須向裁判長或技術代表請假,說明原因。

  九、認真開好賽前聯絡會和賽後總結會, 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對規則精神和正確執裁一致性的理解和運用。

  十、處理好嚴格執行規則和保證比賽順利流暢之間的關係,鼓勵球隊和運動員打出水平、賽出風格。

  十一、堅持身體鍛鍊,時刻保持良好的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態。注意個人的形象氣質,在特定的場合穿著得體的服裝;工作時精神飽滿、儀表端正、服裝整潔。根據不同比賽的要求,配戴相應等級裁判胸徽。

  籃球裁判員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一支有高度政治覺悟、良好職業道德、精湛業務水平、又紅又專的籃球裁判員隊伍,為提高我國籃球運動技術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國家體育總局和中國籃球協會(簡稱中國籃協,下同)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裁判員要嚴格執行競賽規程、規則,堅持“恪守職業道德、公正準確執行”的原則,為運動隊提供公平競賽環境,保證競賽公平、穩定、有序地進行。

  第三條裁判員必須政治立場堅定、熱愛體育事業、熱愛裁判工作、鑽研裁判業務,接受中國籃協和地方體委(地方籃協)的領導,努力做好本職工作,處理好裁判工作和本職工作的關係。

  第四條裁判員的技術等級稱號為:榮譽裁判員、國際級裁判員、國家A級裁判員、國家級裁判員、一級裁判員、二級裁判員,三級裁判員。

  第五條在中國籃協註冊的國際級、國家A級、國家級裁判員和技術代表均適用本辦法。國際級、國家A級、國家級裁判員也必須服從所在地方體委(籃協)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

  第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體委(地方籃協)、解放軍、各行業體協、各直屬體院的競賽部門及中國籃協的會員組織,在與本辦法不相沖突的條件下,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有關的規定,負責對其所屬裁判員(主要是一級及一級以下裁判員)的培訓、考核及管理。

  第七條裁判員工作調動時,應出具現所在單位的證明並持裁判證書向所到地區體委(籃協)裁委會登記,繼續參加裁判工作。

  第八條裁判員執行臨場裁判任務或參加中國籃協(地方籃協)舉辦的裁判學習班、各類培訓班等活動的表現,將作為其所在體委系統(地方籃協)對裁判員工作評估的內容,此評估內容也將成為中國籃協選派裁判任務的重要依據。

  第九條中國籃協裁判委員會是中國籃協下設的專門委員會,負責全國籃球裁判員的管理工作,並對國家級以上裁判員進行培訓、考核、審批、管理和監督。

  第十條中國籃協裁判委員會的工作計劃和日常工作由中國籃協裁判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負責。

  第十一條中國籃協裁委會根據比賽計劃分期向有關地方體委(籃協)公佈本年度賽區技術代表、裁判長、裁判員工作安排計劃。重要比賽的裁判員安排將採用臨時通知的辦法。

  第十二條裁判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到賽區報到。如本人因故不能參加工作,須於報到前十五天透過所屬地方體委(籃協)競賽部門向中國籃協裁判委員會請假。

  第三章工作職責和要求

  第十三條裁判員要堅決遵守和執行中國籃協釋出的有關規定,加強自身的修養,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堅持原則、嚴於律已、服從大局、保持公正,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

  第十四條裁判員要努力學習和鑽研業務,精通競賽規程、籃球規則、裁判法;裁判員之間要相互學習、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支援、相互幫助,共同提高業務水平。

  第十五條裁判員須嚴格遵守《裁判員守則》,模範遵守賽區或培訓班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組織觀念,接受技術代表和裁判長的領導,服從分配,維護團結。不得搬弄是非、傳播流言蜚語或做不利於團結的事。

  第十六條臨場裁判員要排除干擾,不殉私情,秉公執法,做到公正、準確、積極、穩定;要大膽管理,堅決制止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和暴力行為。

  第十七條裁判員(技術代表)要堅持原則,保持廉潔,嚴禁收受賄賂、超標準酬金或變相索賄。在賽區期間謝絕一切宴請、饋贈禮品或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在賽區飲酒和禁菸區吸菸,不得無故延長在賽區的滯留時間和進行公費旅遊。

  第十八條認真開好賽前準備會;比賽中堅持“主裁副裁一致、主隊客隊一致、整場尺度一致”的原則;賽後認真總結,找出缺點、不足,及時總結經驗、教訓。

  第十九條裁判員臨場時要擺正自身位置,應對中國籃協、運動隊和觀眾負責,處理好嚴格執行規則和保證比賽順利、流暢之間的關係,鼓勵運動隊(員)發揮水平、賽出風格。

  第二十條裁判員要加強體能鍛鍊,時刻保持良好的競技狀態,工作中要儀表端莊、精神飽滿。在全國正式籃球比賽中必須穿著中國籃協指定(或認可)符合籃球規則規定的服裝裝備,並佩戴由中國籃協頒發的各級胸徽。每年在賽區必須透過體能測驗(各類培訓班還將進行體能及理論測試)方能擔任本年度裁判任務(具體測驗標準附後)。

  第四章註冊登記

  第二十一條國際級、國家A級、國家級裁判員實行年度註冊制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體委,總政宣傳部,行業體協,直屬體院須於每年十一月一日至十五日之間,將所屬的國家級以上裁判員名單統一向中國籃協辦理註冊。註冊費:國家級100元人民幣、國家A級150元人民幣、國際級200元人民幣(費用由裁判員個人負擔)。

  第二十三條註冊登記時須使用中國籃協統一編制的表格(附後)。未在規定期限內註冊的單位或個人,將不安排下一年度的裁判工作。連續兩年未在中國籃協註冊,將自動取消其裁判員等級稱號。

  第二十三條各地方體委(籃協)裁委會向中國籃協裁委會註冊時必須上交一份上年度裁判員工作總結和下年度裁判工作計劃,材料不全者不予辦理註冊。

  第二十四條根據每年的.競賽計劃和註冊情況,中國籃協裁委會安排技術代表、裁判長及主要裁判員(含個別一級裁判員)參加賽區工作。

  第二十五條中國籃協負責所屬國際級裁判員向國際籃聯的年度註冊;凡國際級裁判員在國際籃聯組織的複試中,體能、理論有一項不及格者,一年內將不安排境外裁判任務,自負國際籃聯國際級裁判員註冊費(120馬克或等值人民幣);連續兩次複試不及格者,兩年內不安排境外裁判任務,自負國際籃聯國際級裁判員註冊費(120馬克或等值人民幣);三次複試不及格者,取消其國際級裁判員稱號。

  第二十六條在國家級裁判員中,根據裁判員的水平、體能、年齡及日常表現等情況,每年由中國籃協公佈25-35名國家A級裁判員名單,他們將與國際級裁判員共同承擔國內高水平比賽任務。根據個人執裁表現及評估情況,每年對國家A級和國家級裁判員人員進行升降,其調整人員比例每年為15-20%。

  第二十七條在各籃球俱樂部和運動隊任職的裁判員,中國籃協將不安排其參加有該俱樂部(運動隊)參加的賽事裁判工作。

  第二十八條在中國籃協註冊的裁判員,如應邀參加非中國籃協主辦的跨省市、跨行業比賽的裁判工作,國際級裁判員必須向中國籃協裁委會申報批准;國家裁判員須經所在地體委(籃協)提出申請,獲批准後由體委報中國籃協備案。

  第五章培訓及考核

  第二十九條國家級以上裁判員的培訓及各類專項培訓班的組織管理機構為中國籃協裁委會下設的培訓考核組。

  第三十條培訓考核組負責擬定裁判員培訓在綱,編寫培訓教材。根據各地方體委(籃協)的需要,派出裁判講師赴各地主持各類裁判員培訓班。

  第三十一條中國籃協裁委會將採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辦法,每年定期、不定期舉辦不同型別的裁判員(包括裁判長、技術代表等)培訓班。培訓班分類為高階班、中級班及各類專項班;

  一、高階班,參加人員:國際級、國家A級及重點培養的國家級裁判中;

  二、中級班,參加人員:國家級及重點培養的一級裁判員;

  三、女子班,參加人員:女子國際級、國家級和重點培養的一級裁判員;

  四、晉升班,參加人員:推薦報考國際級的國家A級裁判員;推薦報考國家級的一級裁判員。

  五、技術代表班,參加人員:退休國際級、退休國家A級裁判員。

  第三十二條培訓內容一、英語;

  二、職業道德教育;

  三、籃球規則、裁判法;

  四、中國籃協最新發布的規定、條例;

  五、國內對規則及裁判法的統一認識;

  六、國際籃聯最新規則及對部分條款的最新解釋;

  七、體能測驗第三十三條考核及使用一、中國籃協裁委會每年組織一至二次高階裁判員(國際級、國家A級)的英語及理論測試。考試合格的國際級、國家A級裁判員,有資格參加由中國籃協舉辦的國內高水平籃球比賽的裁判任務。理論考試(英語、理論)名次及綜合排名列前五位的國家A級裁判員,且符合國際級裁判員報考條件的,有資格參加國際級裁判員候選人資格考試;結合臨場水平,經綜合評定名次排列後5位的國家A級裁判員降至國家級裁判員;國際級裁判員理論、英語、體能其中一項考試不及格的,將取消年度國內高水平比賽及境外國際籃聯正式比賽執裁資格。

  二、除各類培訓班進行考核外,中國籃協裁委會將不定期進行專項業務能力的抽查(英語、理論、體能);對考核合格的國家級裁判員將根據其考試成績及賽區表現及業務能力,結合技術代表或裁判長推薦,名次排列前5位的將自動晉升到國家A級裁判員。

  第三十四條中國籃協舉辦的全國正式比賽,裁判員要按規定的時間到賽區向技術代表或裁判長報到。技術代表和裁判長將對裁判員進行身體素質測驗;不及格者安排一次補測,補測不及格者不予安排臨場裁判工作,差旅費自理。在賽區期間,每天要集中進行業務學習,理論學習、臨場準備會、小結會、基本功訓練、專題討論等活動,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第三十五條中國籃協將有計劃地邀請國際籃聯技術委員會成員來華講課,舉辦高階班或晉升班。被派遣參加重大國際比賽的裁判員回國後,須將總結以書面形式報中國籃協,並在裁判培訓班上安排作專題報告。

  第三十六條各地方體委(籃協)應根據各自的裁判員發展規劃和具體情況,擬定對所屬裁判員培訓計劃及考核辦法。

  第六章裁判員晉升

  第三十七條國際級裁判員的晉升考核一、由中國籃協裁委會推薦,並徵得有關省區市體委(籃協)的同意,以中國籃協名義向國際籃聯推薦和申請,參加國際籃聯組織的考試。經國際籃聯考核批准後,由國家體育總局審批公佈,發給證書、證章、胸徽。

  二、報考條件(一)必須是模範遵守各項規定的優秀國家A級裁判員,思想作風正派,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成熟、穩定的裁判業務水平。

  (二)年齡在三十八週歲以下(以臨考時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形體、儀表、氣質較好。

  (三)應具備一定的英語聽說、讀寫的能力,能運用英語獨立執行臨場工作;在中國籃協組織的英語考試中成績合格。

  (四)有較好的籃球技能和一寫的技戰術理論。

  第三十八條國家級裁判員的晉升考核一、由本人填寫申請表(附後),經所在工作單位和當地體委(籃協)簽署意見,送省區市體委(籃協),總政宣傳部,行業體協,直屬體院競賽部門稽核並報中國籃協。

  二、經中國籃協裁委會審查合格後,下發參加考試人員名單。考試合格者發給證書、胸徽。

  三、中國籃協裁委會根據情況,每兩年安排一至二次考試。

  四、報考條件(一)思想作風正派,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一定的業務水平;

  (二)晉升已達二年的優秀一級裁判員;

  (三)男子年齡在三十六週歲以下,女子在三十五週歲以下(以臨考時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四)參加全國正式比賽的臨場裁判工作達二次以上。

  (五)形體、儀表、氣質良好。

  (六)年齡在二十五週歲以下有培養前途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五、考試科目(一)臨場執裁;

  (二)籃球競賽的有關法規、規則、裁判法、籃球技戰術理論;

  (三)籃球技術、戰術實踐;

  (四)英語;

  (五)體能測驗;

  1.國際籃聯20米漸進折返跑2.男子3000米,女子1500米。標準附後。

  六、國家級裁判員晉升考核的審批原則是各項考試均需達到規定的及格標準,以臨場考試為主,結合其它報考條件及平時表現綜合評定。

  第七章退休及榮譽裁判員的審批

  第三十九條國際級和國家級裁判員執裁的退體年齡為五十週歲,在該年度註冊期內到齡的裁判員即宣佈退休,原則上不再安排執裁工作。

  第四十條中國籃協裁委會根據退休裁判員的思想素質、業務水平、組織能力、平時表現,向中國籃協推薦可擔任技術代表的人員名單,經中國籃協核准後,安排擔任賽區技術代表工作。

  第四十一條榮譽裁判員一、申報條件(一)必須是模範遵守各項規定的優秀國際級、國家級(國家A級)或有特殊貢獻的一級裁判員,思想作風正派,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

  (二)年齡在五十歲以上,獲得籃球等級稱號時間在十五年以上;

  (三)一貫積極努力從事籃球裁判工作,在裁判工作中未受過任何處分,併為籃球事業的發展做出較大貢獻。

  二、申報程式(一)具備申報條件的裁判員,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附後),經所在單位和當地體委(籃協)簽署意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體委,總政宣傳部和具備一級籃球裁判員審批權的行業體協和各直屬體院稽核後報中國籃協。

  (二)經中國籃協稽核同意後,由國家體育總局或國際籃聯批准公佈,授予榮譽裁判員稱號並頒發證書。

  (三)在每年裁判員註冊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體委,總政宣傳部申報2名符合條件的榮譽裁判員。有一級籃球裁判員審批權的行業體協和各直屬體院,限申報1名符合條件的榮譽裁判員。

  第八章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二條國際級、國家級(國家A級)裁判員應積極參加各級比賽裁判工作。各省區市體委(籃協)裁委會應對其所管理的裁判員的政治表現和業務能力定期進行考核、評定。對錶現優秀、工作成績顯著者,應給予表揚、獎勵,或向中國籃協裁委會推薦參加高級別的晉升考試或重點使用。

  第四十三條對無故不參加基層裁判工作或表現不好的國際級、國家級(A級)裁判員,所屬地方體委(籃協)可給予批評、警告或呈報中國籃協裁委會給予進一步處罰。

  第四十四條各賽區根據《全國體育競賽賽區開展“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活動辦法和要求》的精神,嚴格按照有關的評選條件和要求,評選出1-2名體育道德風尚獎裁判員。

  第四十五條每年底,中國籃協裁委會公佈榮譽籃球裁判員名單、獲賽區體育道德風尚獎裁判員名單、國家A級裁判員名單。

  第四十六條中國籃協裁委會對違反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籃協有關規定的技術代表、裁判員的行為核實後,視情節輕重,報中國籃協紀律委員會予以處罰。處罰按《全國籃球競賽處罰規定》中有關條款執行。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由中國籃球協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九條附表、1、《中國籃球協會裁判員註冊登記表》2、《中國籃球協會裁判員體能測試測驗標準》3、《中國籃球協會榮譽裁判員申請審批表》4、《中國籃球協會申請等級裁判員審批表》5、《全國籃球競賽賽區工作裁判長鑑定表》6、《全國籃球競賽(主客場)裁判員工作報告表》7、《全國籃球競賽裁判員工作報告表》8、《全國籃球競賽比賽監督工作報告表》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