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園保安崗位職責(通用12篇)

小學校園保安崗位職責(通用12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人們運用到崗位職責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定崗位職責可以有效規範操作行為。制定崗位職責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學校園保安崗位職責(通用12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小學校園保安崗位職責1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及學校財產安全,營建平安校園,特制訂如下職責。

  一、 學校保安上崗時必須穿著保安制服,按規定佩戴保安標誌和攜帶保安警具,儀容端莊、精神飽滿、文明禮貌、著裝整潔、依法執勤、按章辦事,嚴格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職業道德。

  二、學生上下學高峰期,應提前20分鐘到校門口疏導車輛、人流,及時排除校門外(左右50米)的攤點,學校保安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無其他商業行為,無車輛堵塞障礙物,配合學校合理安排家長接送區,有效疏通學生擁擠現象。要提高警惕,發現危害學生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保證校門口外通道暢通無阻。

  三、學生上課期間,兩人輪換要經常在校內周邊巡邏,注意發現可疑人、事、物品和其他治安資訊,對校內異常動態和不安全因素,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並配合做好處置工作。寫好巡邏記錄。

  四、值班一定要堅持原則,嚴格落實外來人員准入制度。如有家長來訪,需勸告家長等待,讓預約老師親自到校門口接待,登記後方可入內;其他來訪人員,需問清情況,填寫好來訪登記表,徵得有關人員同意之後,方可入校。

  五、嚴禁接送學生的家長及車輛進入校內,其他為學校服務的車輛經學校同意後方可入校。

  六、要注意觀察可疑人員可能對師生進行的各種侵害病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不能制止的行為應及時報警,對正在發生侵害師生的行為,可以使用防衛器械予以制止;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偵查、處置工作。

  七、上課期間不允許學生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持有由相關教師簽字的請假條,同時收好學生請假條,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離校。堅決制止閒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進入學校,加強安全防範。

  八、集會、出操時,保安到樓梯口值班,防止學生擁擠出現踩踏的事故,集會時要主動維護好會場秩序。

  九、經常排查學校安全隱患,尤其是檢查學校技防系統,保證技防系統正常工作,若出現問題及時上報政教處和總務處進行維修。

  十、保安人員如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和師生人員傷亡,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小學校園保安崗位職責2

  一、校園保安員在公安機關的監督和縣保安服務公司及派駐學校安全領導工作小組的管理下,積極協助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保障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二、統一著裝,文明執勤。在執勤期間,保安員應著統一的保安服裝,攜帶橡膠警棍、催淚器等必備防衛器具裝備,文明執勤。

  三、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校門管理。在學校上、放學進出校門時,透過驗證、觀察、詢問等方法,確保進入學校人員必須持有本校的校徽,或學校發出的其他有效證件,防止非學校人員進入學校。上課期間要關閉學校大門,對上課期間外出的學生,應憑學校發放的有效證明(或出門條)放行。認真協助值班老師做好遲到學生登記工作。

  四、加強外來人員管理工作。非校內人員,保安員應認真核實對方身份、來訪目的,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確認無不良行為後,經學校相關部門同意後,方可放行。嚴禁攜帶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五、加強校園安全巡視。做好學生在校期間夜間及週末校內的巡邏,落實校園周邊50米內安全巡視。放學前,保安員要提前到校門口疏導車輛、人流,同時要注意觀察並及時發現可能發生的治安事件,確保學生有序、安全離校;對不能制止應及時向校方治安負責人報告並報警,對正在發生侵害師生的行為,可以使用防衛器具予以制止;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偵查、處置工作。配合學校開展安全檢查,發現校內的治安、消防、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六、勸導騎車師生下車進出校門,學生離校後做好清校工作。

  七、收集、掌握、報告校園及周邊治安動態和資訊。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業務培訓、會議和集體活動。

  八、完成公安機關和保安服務公司及派駐學校交辦的其他保安工作。

  小學校園保安崗位職責3

  1.負責學校的保衛治安工作,忠於職守,具有高度的時間觀念與責任意識,嚴守校紀,愛校如家。

  2.每天學生上學、放學時,必須在門前執勤,保障學生出入校園安全有序,並攔截社會閒雜人員入內。上課期間不得讓學生獨自離校,學生因特殊情況離校,必須憑班主任放行條和家長到位方可放行。

  3.非本校人員來校必須先電話聯絡被訪人,經被訪人同意後,再出示身份證登記,並引導來訪人與被訪人碰面為止。

  4.保護學校、師生的財產和人身安全,看管好校內教師的腳踏車、摩托車,經常巡查,排除不安全因素。沒有主管科室批條,任何學校財物不準帶出。

  5.及時接收各級各部門的電話。接電話時要用禮貌用語,並及時向學校和有關人員傳達電話內容,不能誤事。

  6.負責接收信件、包裹和報紙等,並及時交給學校後勤人員分發,不得隨意扣留。

  7.衣著整潔,儀表規範,講求個人衛生。保持傳達室整潔優美。

  8.準時交接班,值班期間禮貌待人,舉止文明。嚴禁喝酒閒聊、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9.值班時,間隔一小時至少巡查一次校園,檢視教學樓、辦公樓等要害部門有無異常情況,若發現意外情況,立即通知學校領導。

  10.每天早晚按時開啟、關閉學校大門和校園報警系統,做到防火、防盜。

  11.節假日要鎖好大門,閒雜人員一律不得入校。

  小學校園保安崗位職責4

  為確保校園安全有秩開展教育教學工作,預防和減少各類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特制定如下保安員值班時間和工作職責。

  1、值班時間:上學期間:早晨:6點30分至8 點10分;中午:11點20分至14點40分;下午:16點30分至18點10分;春節期間:臘月三十至正月初三24小時;節假期間:中午11 點40分至下午18點10分。

  2、保安員必須攜帶警具、著裝整潔、儀容端莊、舉止文明、禮貌待人。保安服務保證每天按時值班,認真做好交接班。嚴禁混裝、便裝上崗,嚴禁脫崗、睡崗、漏崗。

  3、負責建設街和東風路校大門的管理,所有來人來車應經校保衛科確認後,方可入內(如發現私自放行者嚴肅處理)。

  4、學習掌握安防知識,正確使用消防報警設施和滅火器具、及時報警、積極參與處置火警事件。

  5、掌握安防知識,正確使用安防裝置,對犯罪案件及時處置及時報警。

  6、及時有效應對區域內突發事件,及時報警,參與處置並報學校負責人。

  7、保持校大門內外公共場區域內整齊、清潔衛生、秩序井然。

  8、每週對校園進行一次安全巡查;發現安全防範設施有需維修、整改的,乙方以書面報告形式(一式兩份)報甲方,甲方未落實維修、整改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9、必須服從學校管理,確保保安工作落實到位。

  小學校園保安崗位職責5

  為了保證校園治安的穩定,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學校特向保安人員制定本職責,保安人員應自覺遵守職責,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一、 值班時間:

  1、中午:11:30----14:30 時分(監管學前班、一年級、二年級在校吃午餐後在學前班休息的兒童。)

  2、下午:16:30----19:30時分(學生課外活動,內宿生晚餐、洗澡時間。)

  3、晚上:20:30----21:30時分(內宿生下晚自習,洗漱、晚寢的時間。)

  4、晚上:晚上必須不定時對學校進行巡邏1小時。

  二、值班地點:

  校門口、校園內的操場、教學樓、教室、球場、洗澡房、水池、宿舍、食堂等處(值班時間時要多處巡邏)。

  三、工作要求:

  1、以上時間段,學校保安員必須在學生集中的地方巡邏,查處學生違反學校紀律的行為,並做好登記;

  2、協助門衛人員做好門衛工作;

  3、杜絕閒雜人員入校,嚴防校外不法分子衝擊校園,防止學生不請假外出或爬牆外出;

  4、查處學生矛盾激化行為;

  5、下晚自習後檢查各辦公樓、教學樓的鎖門情況,發現未上鎖的,及時彙報、上鎖;

  6、上班時間必須著裝規範和佩戴牌證,樹立嚴謹、文明、公正的執勤形象;

  7、查處學生爬圍牆外出行為;

  8、完成學校臨時佈置的任務;

  9、晚上學校保安員必須不定時對學校進行巡邏,重點保護學校各種裝置、 設施;記錄各種夜巡情況,並在各點簽名;與值班的教師配合,採取多種方法,預防、發現、抓捕違法犯罪人員;

  10、積極協助學校處理治安綜合案件與學生重大違紀事件;

  11、防止外來人員尋釁滋事或進入校內推銷商品,干擾正常的生活學習秩序;

  12、如學校發生失竊、打架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學校保安員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報告當天值班領導。

  13、積極協助學校搞好各種校內重大活動;

  14、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15、規範搞好執勤室內外的衛生;

  16、安排好節假日和寒暑假的值班工作,確保節假日和寒暑期間學校財物安全和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小學校園保安崗位職責6

  1、站崗巡邏。每天早上7點至8點,中午11點半至12點,下午14點至15點,17點至18點半,這幾個時間段的'校門口站崗巡邏,維護學生上下學秩序。遇特殊情況或突發事件,及時處理並向學校領導報告。

  2、外來人員登記。發現有外來人員,須區分情況對待,如找校領導辦理有關事情,需先和辦公室或校領導聯絡預約後方可准許進入;在正常上課時間內,有來訪者(學生家長、親朋好友等人員),須滯留至下課並出示相關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後才准入內;未經總務處批准的收購廢品人員,不得准許進入;其它情況,需憑其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未出示有效證件者不得准許進入。如無相關有效證件但又確實有急事需進入校門者,需憑學校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或由相關老師帶領方得進入,對此異常情況,值班保安需記錄在卷備查。

  3、嚴格按照學校的作息時間開閉校門。上學、放學和經批准車輛經過時開大門,其餘時間開小門。保安人員對遲到或請假的學生要進行登記、辦理請假手續,方可讓其出入,杜絕學生攜帶冷飲、小食品等入校。

  4、外來車輛管理。外來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送水車輛在學生上課時方可進校。

  5、 對可疑人員攜帶的大件物品和貴重物品進行盤查。尤其是要嚴格控制學校財產外流,對有人攜帶大件物品和貴重物品外出,必須由學校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方得放行,遇有可疑和緊急情況須立即報告總務處。對外來人員攜帶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需憑學校總務處的放行證進入,並記錄在卷備查。

  6、 疏導交通、維持校門的通暢。對學校大門口外及兩邊人行道上出現交通堵塞、有人擺攤設點、招攬顧客等行為導致學校門口人員聚集、喧鬧等情形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學校車輛和人員的正常通行、出入的,應及時進行疏散和勸離,必要時直接報有關執法部門(常、公安等)處理。

  7、做好郵件、報刊、雜誌的收發工作。負責接聽電話,做到上傳下達,尤其是雙休日和節假日,要及時將上級通知傳達到有關人員。

  8、對交代轉達的事項應及時傳達,交代轉交物品應及時通知接收人前來領取,交接班時應對寄存物品和轉達事項進行清點交接。

  9、緊急情況處置。對在值班過程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如打架鬥毆、尋釁滋事、聚眾鬧事等緊急情況),須立即報警並報告學校總務處,同時要採取必要的處置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10、保安人員要嚴格按照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師生離校後要認真清校、巡邏、封閉樓門,若發現有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或上報有關部門,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小學校園保安崗位職責7

  為加強對學校保安人員的管理,嚴格工作作風和工作紀律,實行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提高保安服務質量,保證學校公共財產不受損失,保證師生人身安全,維持校園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訂本辦法。

  一、保安職責

  (一)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嚴格執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熟悉各自的崗位職責,熟悉並能使用各類安全、消防設施和各種滅火器材,熟悉工作環境,清楚工作中的安全事項。服從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積極維護校園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確保管理區域內無火災、無治安、刑事案件發生,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二)有高度的責任感,嚴格遵守保安職業道德,不得擅自離崗串崗。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因故請人代班,必須事前得到學校領導的批准。

  (三)按時做好大門的開關工作。在學生上學放學期間要開啟大門;在學校上課期間,關閉大門,做到門開人在。協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檢查學生接送卡,並對遲到學生進行登記,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絡。上課期間不允許學生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有由相關教師簽字的請假條,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離校。閒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不得進學校,確保校園平安。

  (四)落實校園周邊安全巡視,學生上下學高峰期,應提前到校門口疏導車輛、人流,注意發現有可疑人員可能對學生進行的各種侵害;及時勸阻並注意觀察可能發生的治安事件,確保學生有序、安全離校;對不能制止應及時報警,對正在發生侵害師生的行為,可以使用防衛器具予以制止;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偵查、處置工作。

  (五)熱情、規範做好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對來訪群眾、家長及其他人員要按保安行業規範和學校有關規定文明、熱情接待,查驗有效證件、與被訪物件聯絡,獲准後辦理入校手續。來訪人員帶有刀具或危險物品的,應予以收繳或妥善暫存在門衛室內。因被訪物件不在學校等原因,不能滿足來訪需要的,要給予熱情解釋說明。對來校檢查指導工作的領導,事前接到學校有關部門通知的,要按通知精神執行;事前未接到學校通知的,嚴格按學校規定執行,做好來訪登記工作,並及時與學校領導聯絡。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校園。

  (六)做好機動車輛的停放工作。未經學校允許,不準外單位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從學校透過或停放,嚴禁校內學騎腳踏車和學開機動車輛。

  (七)做好巡邏工作,提高警惕性,嚴防偷盜財物等情況的發生。每天放學後或晚自習後,要對校內有關地段進行巡視,對不應逗留的人員,要勸其離開。檢查學校、辦公室內電燈、電腦、門窗等是否關好,發現未關,應及時妥善處理彙報。夜間巡邏區域覆蓋整個校園,對重點部門、區域巡邏細緻、警惕,發現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領導彙報。每次巡邏後及時、準確填寫巡邏資訊記錄。做好週末和節假日的安全巡邏保衛工作,防止一切破壞活動。

  (八)嚴於律己,以身作則,紀律嚴明,保障有力,文明執勤。當班值勤保安人員需按規範著統一的保安服裝、佩戴《保安人員執勤證》,攜帶橡皮警棍和強光手電等必備防衛器械,能熟悉並掌握使用保安工作器械的效能及使用、保養。與學校教師巡邏隊的值班領導一起負責防衛器械的管理,嚴禁無關人員攜帶和使用,防止成為危害師生的兇器。

  (九)文明執勤,使用服務用語、文明用語。值勤過程中,若發生糾紛,應冷靜、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擴大。服從學校安排,配合學校開展安全檢查,收集、掌握、隨時報告校園及周邊治安動態和隱患,認真完成學校領導佈置的其他突擊性工作。

  (十)保安人員如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需承擔相應責任。

  二、管理考核

  (一)派駐校園保安接受公安機關、保安公司和派駐學校的監管。

  (二)保安人員實行崗位目標責任制管理。派駐學校採用師生座談、日常記載、不定期檢查與隨機問卷調查方式,全面調查、準確掌握保安服務工作情況。服務工作情況以調查表的形式每月集中報保安公司備案,並做為核發工資的依據。

  (三)考核內容:警容風紀和內務衛生情況;遵守工作紀律、執行工作制度情況;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刑事案件責任追究情況。

  (四)考核方式:本考核為月度考核,滿分為100分。每月5日為考核截至日。月度考核60分以下為不合格,60-70分為基本合格,70-80分為合格,80-90分為良好,90分以上為優秀,對月度考核不合格的,扣發當月考核工資,勸其離職或不再續聘;對基本合格者取消年度評優,要求整改,兩次以上的,合同到期後,不再續聘。

  小學校園保安崗位職責8

  學校保安應樹立全心全意為學校、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熱情主動地做好本職工作。

  1、全面履行安全保衛人員的職責,搞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切實保障全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保證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2、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分配,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不隨意離開工作崗位,文明上崗,禮貌待人,保持值班區的衛生,維護好校園內的秩序。

  3、增強責任心,在學生上課及教師上班時間,外來人員出入需先登記,經允許方可進入校園,上課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得進入校內。學校教職工、學生在上課期間出校也必須進行登記。

  4、認真做好來客和物品出入記錄。搞好每一位來人來客的檢查,遇有行跡可疑人員,可疑物品時,要及時處理或報告;對來校有逗留意圖的社會閒雜人員進行說服教育,制止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和制止非在校小孩進入校區喧鬧;對因公來校的人員和來訪的家長,要熱情接待,由來客和有關人員聯絡,核實後方可放行;防止未經允許的人員、機動車輛進入校門;經允許進入學校的機動車輛(如上級領導因公車輛),應監督其停放於指定地點;出校物品必須嚴格審查。

  5、監督學生出入大門的情況(遲到學生登記其姓名、班級後方可進入);遇有不禮貌的、不遵守紀律的(如破壞和不愛護花草樹木、不注意環境衛生的人員),給予批評教育,不聽勸阻頂撞者或嚴重違紀者送交政教處;非上學、放學時間,不準學生出入校門,特殊情況必須持班主任或政教處專制的請假條方可放行。

  6、嚴禁學生強行出校門,杜絕翻圍牆外出等行為。加強對師生的摩托車及其他交通工具的管理與保管。加強校內巡邏。保安人員每天應經常加強整個校園的巡邏,上午不少於3次,下午不少於3次,深夜不少於2次。其中特別是校園圍牆周邊的巡邏,上午、下午各一次。嚴禁學生在圍牆圍攔處購買食品,在下課、放學、活動、晚自習等期間執行校容監察任務,發現學生嬉鬧、追逐、打鬧、違紀等不良現象應及時教育制止,及時清理進入校園的閒雜人員。每次巡邏後及時、準確填寫《巡邏日誌》。

  7、嚴格掌握作息時間,早晨6:30到校,準時開、鎖校門,晚上22:30離校,離校前要檢查教室、辦公室的燈火是否熄滅,門窗是否關好、鎖好。晚上對校園要進行巡視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彙報、處理。保管好鑰匙,嚴禁擅自將鑰匙交與他人。晚上住校保安,做好夜間大門保衛工作和校園巡夜工作,不得脫崗、離崗。

  8、對校內的異常動態等不安全因素,要細心觀察,隨時記錄,及時向有關領導反映。

  9、在學生放學前10分鐘,保安人員要在校門口巡視,疏導交通,發現校門口或學校附近有可疑人員、聚眾鬧事者以及其他有礙學生、教師的安全行為,應進行制止、疏導,並立即報告學校領導或值周教師採取措施,學生放學時要協助教師護送學生。學生每天上學時,也應在校門口巡視保證師生安全進入校門。

  10、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需外出時,必須持有班主任審批的規範的書面請假條。門衛要認真審查請假條和學生證真偽,做好出校登記;該學生返校時,門衛做好入校登記。

  11、在課間、就餐、集會、課外活動等學生在室外活動密集時,門衛不得允許機動車輛進入校門。

  12、進校人員須衣冠整齊,凡赤膊、穿背心、穿拖鞋和奇裝異服者一律不準進校。

  13、保安值班室是保安工作和休息場所,嚴禁閒雜人員在保安室談笑打鬧和無故逗留,嚴禁在保安室打牌、下棋、喝酒、打電腦、幹私活等,確保保安工作規範有序地進行。

  14、如保安公司規章制度,擅離工作崗位、翫忽職守,視情節輕重,責令書面檢查和賠償全部損失,並上報保安公司。

  小學校園保安崗位職責9

  學校保安負責守護好學校,保證學校公共財產不受損失,保證師生人身安全,為此特定如下職責:

  1、學校保安人員肩負著學校安全保衛重任,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嚴格遵守保安職業道德,要全天24小時在崗輪流值班,不得擅自離崗。

  2、學校保安人員不得與他人閒談,凡來訪人員、學生家長,須問清情況填寫好來訪登記簿,徵得有關人員同意後,方可放行。

  3、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期間,家長接送學生的腳踏車、摩托車進入校園。其他為學校服務的車輛經學校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園。

  4、學生在上學放學時間內,要及時排除校門外(左右5米)的攤點、車輛堵塞障礙物,有效疏通學生擁擠現象。按時做好大門的開關工作(早上七時準時上崗開校門,晚七時關校門),做到門開人在。

  5、課間不允許學生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有由相關教師簽字的請假條,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離校。閒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不得放進學校,確保校園平安。每天做好相關報紙的收發、登記工作。

  6、加強通道衛生清掃,搞好學生上課時的安全巡邏,每天放學後,檢查學校、辦公室內電燈、電扇、門窗是否關好,發現未關,應及時妥善處理,要向學校保衛處或後勤處領導彙報。

  7、晚上在門衛室值班,還要定時巡視校園,及時做好《安全巡邏日誌》記載,發現問題要及時彙報或報警。

  8、保安人員如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需承擔相應責任。

  小學校園保安崗位職責10

  一、門衛人員肩負學校安全保衛重任,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準時上崗,不得擅自離崗。

  二、門衛人員不得與他人閒談,及時做好來客來訪登記,並做好傳呼工作。

  三、凡來訪人員、學生家長,須問清情況填寫來訪登記單,徵得有關人員同意後,方可放行。

  四、正缺無誤收發信件、雜誌,並及時送交相關部門人員。

  五、按時做好大門的開關工作,做到門開人在。

  六、課間不允許學生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有由相關教師簽字的請假條,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離校。

  七、閒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不得放進校。

  八、當晚放學後,檢查學校、辦公室內電燈、電扇、門、窗是否關好,發現未關,應及時妥善處理,並向學校辦公室彙報。

  九、晚上值班要定時巡視校園,發現問題要及時彙報或報警。

  十、門衛人員如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需承擔相應責任。

  小學校園保安崗位職責11

  一、學生家長接送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園,確需聯絡學校與子女等有關的事情需經學校同意後方能進入校園。

  二、非放學時間家長需領子女出校門必須由班主任送至校門口,交待門衛後方可,非家長領學生出校門,必須由班主任確認,並報行政值周的領導同意後方可。

  三、外單位機動車輛(含摩托車)未經學校批准,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其他為學校服務的車輛經學校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園。

  四、本單位教職工及其他使用的腳踏車、摩托車,進出校門時應減速行駛,並注意安全,車輛按規定的地方擺放整齊。

  五、上班時間,大門上鎖,師生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外出,確需要出校辦事者,需經學校同意方能外出校園;三餐時間作好通食生的審查工作,無有效證件不得出校。

  六、接待來訪人員,先問清事因,然後與被訪人員或有關人員聯絡。經同意的,辦理登記手續,留下有效證件,方可進入學校。

  七、上學期間,不允許學生離開校園。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提前離開校園的,必須有教師或家長陪伴,同時收好學生請假條,並作好情況登記,不允許學生獨自離校。

  八、攜帶學校的公用物品出校門的,應有學校有關領導陪同或學校搬運私人大件物品的,應有主人隨行或得到主人允許。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

  九、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時刻注意進出校園的人員及值班室周圍的情況。

  十、保持值班室內外清潔,發現垃圾或丟棄物應及時清掃。愛護值班室內外的設施、裝置,發現問題或故障,應及時保修,不得影響工作。

  小學校園保安崗位職責12

  1、工作時間一般為:

  (1)週日至週五:每天傍晚學生放學前半小時至次日早自學下課(其中週日為學校規定住校生到校時間前半小時)。

  (2)週六:上午第四節下課前半小時至下午上課,下午第四節下課前半小時至放學後1小時。

  2、在工作期間內必須統一著省公安廳制定的保安制式服裝、標誌、符號,並備膠木警棍等保安防衛性裝備。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正。

  3、值班人員要準時到位,上下班實行簽到和抽查相結合的點名制度,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建立交接班記錄,並做好值班記錄。

  4、早、晚學生上學、放學時間維護好學校周邊環境的治安秩序,阻止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內,對發現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進行盤問,發現可能影響學校穩定以及重大治安隱患要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同時報告公安機關。

  5、執勤時要高度警惕,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夜間要經常巡視教學樓、實驗樓、辦公樓、學生宿舍、食堂及校園周邊,防止被撬、被盜、失火等事故的發生,檢查校園內的安全情況。如發現情況應及時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妥善處理,並作好記錄。較大事件迅速報告校領導,必要時視事件性質分別報110或者119。

  6、在處理學生的偶發事件中,必須對學生進行正面教育,不得做出傷害學生身體和人格的事。

  7、凡因偶發事件應協助處理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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