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人員的基本職責

出納人員的基本職責

出納人員的基本職責1

  1、按財務規定及時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2、負責現金、支票、匯票、發票、收據的保管工作。

  3、辦公室基本賬務的核對;

  4、負責收集和稽核原始憑證,保證報銷手續及原始單據的合法性、準確性;

  5、負責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準確錄入系統,按時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6、負責記賬憑證的編號、裝訂;儲存、歸檔財務相關資料;

  7、負責開具各項票據,員工工資發放;

  8、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出納人員的基本職責2

  1、負責日常收支的管理和核對;

  2、辦公室基本賬務的核對;

  3、負責收集和稽核原始憑證,保證報銷手續及原始單據的合法性、準確性;

  4、負責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準確錄入系統,按時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5、負責記賬憑證的編號、裝訂;儲存、歸檔財務相關資料;

  6、負責開具各項票據;

  7、核算員工工資,填報工資表,發放工資及工資條;

  8、配合上級工作,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臨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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