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任課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二小任課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二小任課教師安全工作職責1
1.明確並履行崗位安全職責,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將安全教育有機滲透到本學科教學內容和教學過程中。
3.課前清點學生人數,發生異常情況應立即上報班主任,課堂上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時應及時制止、告誡、教育,並與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及時溝通。課間負責本樓層就近樓梯間、樓層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開展安全工作,及時將班內的安全問題向班主任反映,協助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妥善處理班級出現的'安全問題。
5.課堂教學中如遇突發事件或安全問題,及時將學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帶並作妥善處理,同時立即向分管領導或校長彙報。
6.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每天最後一節課下課前,結合實際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騙、防各種傷害事故等安全事項。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小任課教師安全工作職責2
任課教師是課堂教學安全負責人,對本堂課教學學生的安全直接負責,並協助班主任做好各項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其主要職責有:
1、堅持落實講課前清點學生人數制度,如發現學生缺席,應及時與班主任聯絡查明原因;
2、熟悉所教學科的教學常規,嚴格落實教學常規的有關規定,特別是要認真落實體育課、勞動課、實驗(習)課、資訊科技課、自然課等實踐性課程的教學常規,防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3、要隨時留心課堂中出現的各種異常現象(如對體弱學生),出現異常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處理好各種異常偶發事件,並報告班主任和學校;
4、在課間操、放學時要協助值班值日教師組織學生上、下樓梯,若出現擁擠現象要及時組織疏散。尤其晚自習要待學生下樓後方可離崗;
5、關心學生身心健康成長,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用諷刺、挖苦、譏笑等侮辱性言語來批評學生;
6、對必須外出進行校外教學活動的,必須要有安全防範措施,事先要報告學校,經批准後,方可外出;未經允許,不得外出;
7、認真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規定;
8、在本堂課以外發現各類安全隱患和事故,都必須及時處置、及時報告;
9、職校實訓課上課前必須檢查設施裝置的安全情況,嚴密組織實訓實習教學,認真指導學生嚴格按規範操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二小任課教師安全工作職責3
1.做好學生心理輔導工作,普及心理健康和青春期知識。
2.建立心理健康諮詢室,負責做好心理健康諮詢室及心理健康教育有關設施裝置的安全維護。
3.做好全校學生心理調查工作。配合班主任、家長對有心理問題的學生進行心理疏導,並做好跟蹤隨訪和相關記錄,及時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