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

法務部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接觸到崗位職責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定崗位職責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勞動用工的科學配置。那麼制定崗位職責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法務部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務部工作指引

  一、法務部職責

  1. 參與決策,為公司的運營、管理決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風險分析。

  2. 預防糾紛

  1) 協助公司高層及各部門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對公司及各部門中容易出現漏洞加強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監督約束機制。

  2) 審查、修改、會籤合同、協議、協助和督促公司對重大合同、協議的履行。

  3) 參與公司運營管理,提出減少或避免法律風險的措施和法律意見。

  3. 解決已發生的法律問題

  1) 處理或委託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處理公司及各部門訴訟案件、仲裁案件、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等訴訟和非訴訟法律事務。

  2) 與各部門配合處理公司重大或複雜債權債務的清理和回收工作。

  4. 蒐集、整理、保管與公司經營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檔案資料,負責公司的法律事務檔案管理。

  5. 提供法律問題諮詢,負責制訂公司的各類法律檔案。

  6. 處理公司高層交辦的其他事務。

  二、 工作流程

  1、合同類業務:

  部門負責人擬定/送審/修改通知→與當事人溝通(合同目的`、合同背景及要求)→業務部門發起業務請示報告→合同擬定/審查/修改(目的性、完整性、明確性、合法性、風險程度等方面)→提交結果→業務部門再次反饋修改意見(如有)→確定併發送定稿郵件,由法務部發出PDF合同版本——業務部門持PDF合同版本走蓋章流程——履行合同-反饋(範本化/相關問題處理)

  公司有關部門對外簽訂的合同(除勞動合同)外,一律要將影印件留存法務部,作為公司法律檔案,長期儲存。

  合同發起部門注意事項

  1) 在遞交法務部之前,首先申請部門應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同中的空白資訊是否填寫完整,如我方及對方的名稱、地址、聯絡人、對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人是否簽字蓋章等。合同中標明有附件的要提供附件並蓋章。

  2) 對於壟斷、銀行等制式不能修改的合同,要在報告中有明確說明。

  3) 是否為續簽合同,若為續簽,則核對是否與之前簽訂的合同有部分或版本的不同;若非續簽合同,則可詢問法務部是否有類似合同版本可以使用;

  4) 若該合同為從合同(如:補充協議、擔保合同等),應將主合同一併傳送給法務部,為便於審查修改,應傳送WORD清潔版本;

  5) 與合同相對方為初次簽訂合同的,應當檢視對方的營業執照,並留存影印件,以便法務部核查;

  6) 合同相對方的簽字人一般應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若非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當檢視是否取得相對方的書面授權。

  7) 合同發起方應當在合同審查的發起郵件中明確:交易的基本背景情況、合同目的、交易的程式性要求、付款方式的要求、哪些條款是不可調整的哪些是必須調整的等,以便法務部根據實際要求進行修改;

  8) 發起部門要跟進並將各部門意見彙總後和法務部一起稽核。如果合同中涉及到相關部門意見的,需要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簽字確認。

  9) 對於對外的發函、檔案,都需要經過法務稽核,需要提交電子版文件以供法務修改。待定稿後,走蓋章流程。

  2、資訊類業務:部門負責人提出諮詢請求→搜尋資訊(諮詢物件、事件背景、當事人要求)→準備答覆(方式選擇、內容整理)→答覆-反饋(形成建議/意見)

  3、建議、意見類業務:自主觀察/資訊蒐集/反饋→思考(性質劃分,如何應對)→作出建議/提出意見(法律/管理角度)-反饋(制度化/移交其他部門)

  4、爭議處理/訴訟輔助類業務:部門負責人反饋/公司指令→根據法律要求/律師工作指令收集整理材料→提供證據材料支援/法律支援→參與具體過程→結案/爭議進展動態報告----反饋(規範化措施建議/預防意見)

  5、其他事務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遇到一些突發事件、糾紛需要法務人員出面解決時,根據公司高層的安排進行工作。

  三、 人員編制(暫)

  1. 法務經理 一名

  2. 法務專員(外控/專案中後期跟進)一名

  3. 法務專員(內控/專案前期跟進/合同管理)一名

  四、 崗位職責及招聘要求

  1. 法務經理崗位職責:

  1) 投資專案的文字審查與製作;

  2) 基金產品交易結構及法律合規風險的把控;

  3) 相關法律政策的研究與分析;

  4) 對投資專案進行法律可行性評估、法律盡職調查及法律諮詢等,揭示投資業務的法律風險並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

  5) 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

  6) 參與投資專案的合併、分立、清算、股權投資、資產租賃、資產轉讓等重要經濟活動,處理有關法律事務;

  7) 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任職資格:

  1)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金融等專業;

  2) 熟悉公司法、合同法、擔保法、物權法、破產法、信託法、合夥企業法等領域法律理論與實務;

  3) 具備5年以上金融及相關行業法律合規或者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工作經歷;

  4) 取得法律執業資格證、律師資格證優先;

  5) 具有優秀的分析、解決問題能力、思路清晰、考慮問題細緻;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團隊精神;

  6) 有基金行業創新研究工作經驗者優先,具備私募股權投資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有投行、投資基金、信託工作經驗優先;

  2. 法務專員(外控)崗位職責:

  1) 對擬投資專案進行盡職調查,撰寫盡職調查報告,針對法律風險及解決措施發表意見;

  2) 協助法務經理,撰寫投資協議、基金募集檔案等各類法律檔案;負責基金相關合同的法律風險控制,監督公司各類合同及法律文字的履行。

  3) 協助法務經理對專案運作過程中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指導和支援;

  4) 管理已投專案的投後法律事務。

  任職要求:

  1) 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透過司法考試者優先;

  2) 3-5年在律師事務所作為專職律師,從事投融資、資本市場、私募股權等相關領域業務的工作經歷;

  3) 能夠獨立進行盡職調查及撰寫調查報告,對專案的法律風險做出分析判斷;

  4) 工作踏實、細緻,學習能力強,具有良好的溝通協作能力和獨立解決問題能力,較強的協作能力。

  3.法務專員(內控)崗位職責

  1) 根據公司所投資的業務領域,對具體專案進行資料收集、市場調研、可行性分析。

  2) 負責對調研資料進行彙總、分析,編制投資可行性報告,為管理層的投資決策提供依據。

  3) 根據法務經理指示,制訂投資工作計劃和工作方案,經審批後執行。

  4) 根據投資工作計劃及方案,組織做好對投資專案的調查和可行性分析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

  5) 參與投資商務談判,撰寫相關報告和檔案。

  6) 負責投資專案效果評估,擬訂專案效果評估報告,提交企業決策層參考。

  7) 參與對本公司股權投資的企業進行評估、管理工作。

  8) 負責本部門重要經濟合同管理、投資檔案工作,並及時移交統一檔案管理。

  任職要求:

  1) 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透過司法考試者優先;

  2) 3-5年在律師事務所作為專職律師,從事投融資、資本市場、私募股權等相關領域業務的工作經歷;

  3) 能夠獨立進行盡職調查及撰寫調查報告,對專案的法律風險做出分析判斷;

  4) 工作踏實、細緻,學習能力強,具有良好的溝通協作能力和獨立解決問題能力,較強的協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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