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開發工程師職責範圍

軟體開發工程師職責範圍

軟體開發工程師職責範圍1

  1、負責公司智慧感測器,智慧控制器,智慧面板,智慧閘道器等智慧產品的嵌入式軟體開發及維護;

  2、負責智慧裝置無線系統互動開發,涉及協議,低功耗,穩定性,調頻通道等;

  3、負責嵌入式閘道器及智慧裝置對接APP端及雲端的'系統架構分析、搭建,整套系統與APP的聯調、bug解決等;

  4、對老舊產品可能存在的bug進行系統性分析,並主導產品升級、最佳化;

  5、參與新產品方案設計及軟體系統規劃,嵌入式、軟體程式碼的編寫及除錯、最佳化;

  6、熟悉軟體開發流程、規範設計文件,並將開發資料定期歸檔;

  7、及時解決產品量產過程中遇到的軟體bug,並對客訴問題進行分析;

軟體開發工程師職責範圍2

  1、負責專案的系統分析、功能設計、核心業務功能開發,確保專案的進度和質量;

  2、快速進行系統故障的診斷、定位、分析和除錯,解決開發中的關鍵問題和技術難題;

  3、負責指導初、中級軟體工程師完成工作任務;

  4、負責程式碼稽核等工作,對程式碼質量及系統性能負責;

  5、與其他團隊的溝通協調,保證專案按時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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