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接觸到崗位職責,任何崗位職責都是一個責任、權力與義務的綜合體,有多大的權力就應該承擔多大的責任,有多大的權力和責任應該盡多大的義務,任何割裂開來的做法都會發生問題。制定崗位職責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崗位職責,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1

  1)工作前按規定穿好防護用品。

  2)工作前應先低速檢查刨床動轉情況,發現異常應停車檢修。

  3)機床運轉中,禁止用手換工件,工具或其他物品,禁止放在工件上。

  4)操作者禁止站在刨床的正面,應站在側面。

  5)工件要卡牢,以免吃力時發生工件脫落的危險。

  6)嚴禁用手清除刨屑,更不能用嘴吹,應用專用工具清除。

  7)換刨刀,測量工件,變速和清擦刨床時,必須停車。

  8)刨床運轉中嚴禁調整行程,嚴禁依靠運轉中的刨床。

  9)上下工件時,不可一人單幹,可應用起重裝置或他人幫助。

  10)工作中要時刻注意刨床運轉情況,發現不良現象,立即停車檢查。

  11)刨床運轉中,操作者嚴禁離開或託他人代管,如有事需要離開,應將刨床切斷電源,停止運轉。

  12)工作結束時,應將刨床各手柄位置恢復空檔,並切斷電源。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2

  一、法人代表職責

  1、直接負責電站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標準;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把安全生產的責任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崗位、每個人員;

  4、加強安全生產各項基礎工作,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管理方法,稽核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安全管理專(兼)職人員,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

  7、主持召開電站安全管理專題會議,及時通報電站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和有關生產的重大問題;

  8、發生重大事故時,及時組織搶險,並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站長職責

  1、負責做好電站日常行政事務和生產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年終總結,做好職工管理、考核、調配工作,掌握職工動態,及時為電站提供決策依據;

  3、抓好職工隊伍建設,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及進行政治思想、安全知識學習教育,運用各種形式開展思想、安全教育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思想工作、職業道德和安全意識;

  4、做好生產和安全月報、季報、年報及統計分析等各項統計工作;

  5、根據生產的實際需要,定期編制年度及月份生產計劃,安排電站裝置的週期性試驗、小、中修及年度檢修;

  6、廣泛開展合理化建議,積極採用新技術,大力推選新的改造,為法人代表當好生產技術參謀;

  7、負責整理各種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書籍;

  8、負責電能經營管理,做好電量統計和電費計算工作;

  9、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電站員工落實安全生產法規,整改事故隱患和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三、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職責

  1、協助第一安全責任人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制度;

  2、對電站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下屬失職和違章行為;

  3、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五同時”(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4、組織制訂、修訂和審定分管部門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5、組織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動火報告;

  6、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向第一安全責任人報告;

  7、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對全體員工、新進員工、變換崗位員工的教育,檢查、督促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8、組織並參加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進行分類、彙總並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使安全生產深入人心;負責職工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9、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參加企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實用、齊全、規範化;

  11、按照電站制定的應急處理預案,定期組織演練,不斷地總結經驗;

  12、管理安全裝置、防護設施、消防器材,隨時檢查員工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與佩戴;

  13、負責安全生產資訊和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

  四、員工職責

  1、(電氣執行人員)認真監盤,根據表計及訊號反應情況,判斷裝置執行狀況,及時做好執行記錄和調整執行引數,使裝置正常、安全、可靠、經濟執行;根據上級指示或命令,做好各種倒閘操作、故障排除及事故處理,做到正確無誤和保證人身安全;

  2、(水工執行人員)按照規範要求,定期對水工建築物系統安全監測、檢查,對資料進行整編、分析,隨時掌握各水工建築物的執行狀態,及時發現和反應異常現象和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3、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4、熟悉並掌握本崗位的各種不安全因素、事故的應急處理辦法、滅火方法;

  5、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認真檢查,核對下班前的注意事項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裝置和安全設施是否完好;

  6、嚴格執行《電業安全規程》、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對裝置的安全執行負責。本崗位的工作記錄要清晰、真實、完整;

  7、按時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發現異常、隱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應及時進行安全控制並報告;

  8、認真維護保養裝置設施,發現故障,及時消除。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器具、器材和消防器材;

  9、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現場規章制度,杜絕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向領導報告;

  10、積極參加崗位安全技術培訓和急救培訓,能進行現場急救;

  11、對本單位和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3

  採掘副隊長是各採掘連隊正常安全生產必備的主要負責人,是當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在單位正職的領導下,對安全生產部門下達的各項任務,認真組織落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工作,理順各個生產環節,合理調配勞動力,提高生產效率,對現場的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一)、崗位職責

  第1條配合各採掘隊長組織本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在隊長的領導下,抓好所帶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傳達各項《作業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2條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絕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

  第3條合理組織勞力,抓好出勤和工時利用,提高採掘效率。

  第4條帶領本班組職工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日,努力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管理水平,做好隊長的參謀。

  第5條開好班前會,按時向排程室彙報當班的安全生產情況,堅持八小時工作制,做好現場指揮,嚴抓工程質量,嚴格按規程要求施工。組織好班前、班後會,認真總結本班安全生產狀況及執行好作業人員升井簽名制度。

  第6條帶頭執行礦規、礦紀,完成隊長交給的任務。

  第7條抓好現場工程質量,裝置維修質量、煤炭質量、管理使用好通防設施,杜絕材料浪費,搞好成本核算,降低粉塵濃度,有效控制職業危害。

  第8條組織開展崗位技術大練兵,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努力提高機械化水平,抓好煤炭回收率,做到優質、高產、低耗。

  第9條開展好各項安全活動,嚴反“三違”,認真分析事故,及時總結經驗,抓好兩個文明建設和“雙基”建設,以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為契機,搞好現場管理工作。

  第10條加強自身業務學習,努力提高管理水平,重要工作要及時向單位領導彙報,聽從指揮,調動職工的積極性。

  第11條抓好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關心職工生活。

  第12條搞好特殊工種培訓工作,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二)、責任追究

  第13條對各項《作業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及時傳達的,採掘副隊長負重要責任。

  第14條不帶頭執行礦規、礦紀,完不成隊長交給的任務的,採掘副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15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採掘副隊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或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作業人員屢次違章作業行為熟視無睹;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已發現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第16條採掘隊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與採掘副隊長撤職直至開除的處分,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報告程式及時、如實報告當班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7條在本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跟班採掘副隊長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撤職的處分,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罰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18條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未採取措施進行治理的,給予採掘副隊長記過直至撤職的處分。對於排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採掘副隊長記過直至撤職的處分。

  第19條各採掘副隊長未組織本班級幹部職工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的,當班採掘副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20條對當班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凡出現的大小事故是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者。

  第21條採掘工作面的支護質量、安全上下出口、超前支護、前探支護達不到支護要求的,採掘副隊長負領導責任。

  第22條未組織好班前會和班後會召開的,採掘副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23條採掘工作面現場的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發現或發現沒及時整改處理的,而造成事故的.採掘副隊長負領導責任。

  第24條現場違章指揮,造成他人傷害的,採掘副隊長負重要直接責任。

  第25條造成作業地點風量、溫度、以及有害、有毒氣體不符合標準規定要求,未及時採取措施的,採掘副隊長負重要責任。

  第26條對職工重大違章現象,未發現或發現不加制止的,採掘副隊長負連帶責任。

  第27條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重要責任、主要責任、連帶責任可根據情節嚴重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4

  一、工區指揮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負責國家、行業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在分管專案中的貫徹落實,並根據指揮部的年度安全目標,組織制定本單位實現目標的具體措施,層層落實安全責任,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

  三、組織實施指揮部下達的安全技術措施、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參加危險性大、單項、專項重大施工專案安全技術措施的制訂,並對措施的正確性、完備性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負責組織各自工區、隊(廠)、班組員工學習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新工人進場的工區一級安全教育;

  五、參加或主持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做到“四不放過”,對作業隊(中隊、班組)事故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負責;

  六、有權拒絕違章指令,禁止使用無證(上崗證、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上崗作業;

  七、履行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的相關職責。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5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裝置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裝置、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裝置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6

  1.上班時,認真檢視交接班記錄,瞭解上一班的工作情況,確認無故障方可送電試機。

  2.開機前,對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然後脫開離合,剎車機構,用搖車手柄對機臺盤車兩週以上,確認無卡死受阻現象方可開機試車。

  3.檢查推紙器前後限位開關是否安全可靠,前後移動靈活,無受阻,響聲發生。

  4.嚴格控制裁切紙高度,不準超出機臺允許高度,要做到勤換刀,換刀墊,不隨意調整刀量。

  5.操作時由一個人雙手同時按住操作杆和保險桿操作,不得隨意拆除操作保險桿,若有兩人配合操作時應先招呼對方,確保安全方可操作。嚴禁操作人員或其他人員的手臂靠近刀架或在刀架下逗留。

  6.拆裝刀片時應用專用刀具取刀片,注意保護刀口不碰傷,取下的刀片,應及時裝入刀盒或包裝好,並存放在指定位置。

  7.正常生產時要反覆確認生產工藝單,要做到尺寸準確,無掉角現象。

  8.常檢查平板上的氣眼,確保每個氣眼正常通氣,如有損壞、不通氣應及時更換,保證紙垛移動靈活,以提高工作效率。 9.嚴禁在平板上、刀架下放置其它物品,紙張水分偏高時應適當減少裁切高度,以免損壞刀片及齒輪傳動機構。 10.遇有電路故障,操作人員應及時通知值班電工檢修,不得自行開啟,移出電器箱,以防止發生觸電事故,擴大故障範圍。

  11.下班時應關電源,並做好交接班記錄。打掃好衛生。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7

  一、嚴格執行上級排程命令。

  二、根據上級指令,佈置本班組成員完成各項工作和生產任務。

  三、組織本班組人員參加安全活動、作好記錄。

  四、積極參與各種技術學習和培訓,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五、遵守安規、運規、執行管理制度、執行反事故措施、勞動安全衛生措施,防誤操作。

  六、嚴格執行“二票、三規、四制”,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七、依照工作票辦理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檢修、執行安全。

  八、堅持巡迴檢查,發現缺陷及時處理和彙報,作好記錄。

  九、事故發生時,負責領導全班組人員進行事故處理,及時向上級彙報事故情況。

  十、完善各種記錄,負責向相關部門彙報執行情況。

  十一、加強班組管理,搞好班組建設。

  十二、對本班工作情況、效果和安全生產負責。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8

  (一)總工程師的安全生產職責

  總工程師負責具體領導礦井的安全技術工作,對礦井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主要職責是:

  1、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制定礦井安全技術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定期主持召開各單位、部門管理人員會議,分析礦井的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技術問題。

  3、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的同時研究和採取防護措施;設計、製造新的生產裝置,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新建工程專案,要做到安全生產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把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關。

  4、督促技術部門對新材料的使用、儲存、運輸等環節提出安全技術要求;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安全技術問題。

  5、定期佈置和檢查安技部門的工作。協助礦長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負責制定整改計劃,並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6、參加重大事故調查,並做出技術方面的鑑定。

  7、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技術教育,認真貫徹“五同時”。

  8、有權拒絕執行上級安排的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意見。

  9、負責組織編制礦井預防災害安全技術措施和預防災害的處理計劃,負責組織制定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救災方案。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9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在機電部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的用電管理、裝置管理 、電纜管理、裝置防爆管理。

  第2條 熟悉所轄裝置的技術性能和技術要求,按照有關規程和安全制度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第3條 加強對機電裝置的檢查驗收深入現場檢查裝置使用情況。並熟悉井下所有的裝置的分佈使用狀況,發現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4條 嚴格裝置入井制度,認真做好裝置入井前的防爆檢查,達不到標準嚴禁下井使用,做好裝置入井簽發證制度。

  第5條 對全礦所有裝置電纜一月一次統計,並上報有關領導和有關單位,必須做到帳、卡、物相符。

  第6條 加強對裝置損壞的鑑定,分清責任進行考核並加強對裝置租賃材料的管理考核。加強用電管理,嚴格裝置報廢管理制度。加強學習提高素質,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二)、責任追究

  第7條 機電裝置驗收員對以下工作負主要責任:

  (一)對裝置檢查驗收不認真造成機械裝置損壞的。

  (二)因裝置效能不掌握,違章指揮造成人身傷害事故的。

  (三)因裝置計劃編制不及時,裝置電纜統計不準確,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

  (四)對各種裝置檢查不力,而造成失爆帶來不安全因素的。

  (五)若因工作失誤,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10

  (1)負責全段大、中、小型內燃機械的養護,維修工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及時完成交修的各項任務,保證生產需要。

  (2)嚴格執行一日作業標準化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集中精力,保證修理質量,按修別技術要求,該換的部件一定要更換,不該換的部件,堅決不換,對拆下的零件,經修復鑑定合格的要繼續使用,並做到安全生產。

  (3)加強管理,搞好機械,工具分工責任制,做好內燃機巡迴檢查制度,掌握段管內內燃機的型號,構造原理,熟悉軌道車、汽車的電路、油路,並能繪製零件圖。

  (4)修理工程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按技術要求調整各部位間的間隙,認真填寫原始記錄,各種車輛或機械修復後,方可交付使用。

  (5)經常打掃車間內外的環境衛生,保持室內外和機械裝置的整潔,實現文明生產,對各種機械配件及油料要妥善保管,努力搞好增產節約。

  (6)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性任務。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11

  1、負責食堂設施裝置日常清潔、維護工作。

  2、做好燃氣具、電氣裝置的使用安全,及時關好液化氣閥門和電氣開關,經常檢查,發現異常及時彙報處理。

  3、負責食堂原料、食品質量驗收工作,符合食堂衛生制度要求,做到無毒無害。

  4、原料儲藏要做到分類分架、離牆離地、先進先出。

  5、負責廚房、餐廳及周邊清潔衛生工作,搞好三防,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蟲。

  6、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帽,保持個人衛生。

  7、做好每一餐食物留樣工作,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可作為醫生診斷及事故調查依據。

  8、積極做好預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工作,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立即以最快的方式向安環部報告,聯絡急救醫療機構,同時保護現場,封存可疑食品,協助查清事故原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12

  特種裝置操作人員應具備相應的操作技能,嚴格執行單位電梯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本崗位特種裝置和安全設施齊全完好。其職責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

  1、持《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上崗,嚴格按特種裝置操作規程操作有關裝置,不違章作業,按時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特種裝置執行中的異常情況,出現緊急異常立即採取措施,啟動應急預案,並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

  2、拒絕違章指揮。

  3、自覺接受用人單位的安全管理和特種裝置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4、積極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水平,確保特種裝置安全。

  5、按照單位安排,認真參加應急演練,做好應急反應等工作。

  6、做好工作記錄。

  7、按時參加《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複審。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13

  1、負責礦區域內二十四小時發貨車輛排程指揮疏導值班工作並完成班日煤產品外運安全等方面的協調平任務。

  2、掌握每天產品發貨計劃的執行情況並根據當天發貨任務完成情況配合發貨部門疏通進、出煤場車輛秩序。確保發貨計劃任務的完成,為發貨工作做好保障。

  3、負責離進場車輛排隊秩序的維護及進出主幹道的協調疏通,發現交通擁堵時及時指揮疏導,保證進出礦區道路暢通。

  4、負責煤場及生活區域的安全及防火工作,定期巡視管轄區域,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確保礦區的安全。

  5、負責外運車輛安全的排程工作,發現或接到車輛事故報告,應冷靜應對,調動一切力量,積極組織搶救工作。並按規定上報通知有關部門,全力以赴減少損失。

  6、熟悉掌握礦區天氣季節變化對車輛運輸的影響,根據不同季節提前做好應對措施和應急預案,保證發貨工作安全順利的連續性。

  7、負責公司、礦區的指示、指令的傳達和各類檔案的送達簽發工作,使各項工作要求及時上傳下達。負責礦區各類會議的通知、組織工作。

  8、做好工作日誌和交接班手續,交清當班裝車發貨任務及道路秩序狀況和下一班發貨任務及預計可能出現的問題,填寫好交班注意事項,交清各項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14

  運輸隊隊長是本工區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在運輸工作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運輸隊隊長必須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保證在運輸作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

  第2條 協調好各運輸隊(班、組)的工作,保證其能夠按照運搬計劃、運搬安全措施及有關規定組織運搬作業。

  第3條 組織好班前會,在會上及時傳達安全生產的規定、通知、會議精神,總結上一班的安全生產情況,下達當班工作任務,佈置工作。

  第4條 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在施工中遇到的問題。

  第5條 按規定為操作人員配齊工具、安全用品等。

  第6條 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各崗位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並按照規定進行考核。

  第7條 調配各工種操作人員,合理組織職工按照運輸任務進行運搬操作,及時完成相關工作任務。

  第8條 在批准進行大件裝置、物資的運輸計劃時,應對有關具體安全措施嚴格把關,確保安全。

  第9條 及時組織安全質量檢查,排查和處理運輸現場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第10條 組織好對運輸安全設施的維護和定期檢查,確保靈敏可靠。

  第11條 定期組織職工進行安全學習,開展區隊安全教育,組織好班組安全教育。

  第12條 及時參加有關安全生產辦公會議,認真學習、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13條 督促、檢查相關人員的責任制落實情況和業務保安的執行情況,定期組織進行評比活動。

  第14條 監督本區隊運搬計劃、運搬安全措施及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三違”現象。

  第15條 每班至少組織一次本工區隱患排查,及時排查生產中的安全隱患,並組織治理。

  第16條 組織好本工區新工人簽定師徒合同,並監督執行。

  第17條 負責本工區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監督、管理。

  第18條 組織進行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按章作業的意識。

  第19條 如實、及時彙報安全事故,協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第20條 組織落實好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第21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第22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二)、責任追究

  第23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運輸隊隊長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三)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現的的事故隱患不及時採取措施的;

  (四)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第24條 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依法給予運輸隊隊長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煤礦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25條 未及時組織進行運輸隊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的,給予記過直至撤職處分。

  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未採取措施進行治理的,給予記大過直至撤職處分。

  對排查出的難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隱患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處分。

  第26條 在本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運輸隊隊長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職、撤職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對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依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罰。

  第27條 運輸隊隊長對煤礦井下貨物、裝置等運輸安全管理負直接責任。

  第28條 運輸隊在運輸過程中未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技術規範的,運輸隊隊長應負直接責任。

  第29條 未及時組織職工進行安全學習,開展區隊安全教育,或未組織好班組安全教育,運輸隊隊長負主要責任。

  第30條 沒有按照運輸計劃、運輸安全措施及有關規定組織作業的,運輸隊隊長應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第31條 在批准進行大件裝置、物資的運輸計劃時,未對有關具體安全措施嚴格把關,不能確保安全的,運輸隊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32條 決策失誤導致他人受傷或損害的,運輸隊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33條 不能保證工區各崗位操作人員齊全,或本工區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運輸隊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34條 未組織好本單位新工人簽訂師徒合同,或師徒合同執行不好的,運輸隊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35條 組織進行事故分析、“三違”分析不認真,本單位接連發生同類事故或從業人員經常不按章作業的,運輸隊隊長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第36條 運輸隊隊未有效落實事故防範措施的,運輸隊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37條 外出期間未明確專人代行職權,運輸隊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38條 發現或得知作業地點風量、溫度以及有害氣體不符合標準以及規定要求,但未及時採取相關措施的運輸隊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39條 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運輸隊隊長或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運輸隊隊長負直接責任。

  第40條 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15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黨和國家的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會計制度。

  2、做好日常財務會計核算、預測、分析、管理、控制和監督。不斷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實現資本保值增值。

  3、負責編制全公司的財務收支計劃、資金信貸計劃、成本控制計劃、目標利潤計劃等。稽核、調整、控制各經濟核算單位的資金收支、成本計劃、費用支出等工作。

  4、根據財政部頒發的《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等有關制度規定,制定公司統一的會計、成本核算的管理辦法。負責全公司會計、成本、資金核算及管理工作,及時彙總、編制、上報各種會計報表。

  5、負責公司各項稅金計算、交納及價格、收費管理和監督、負責經濟合同的監督實施。

  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的核定工作。

  7、負責全公司內部財務制度的制定和全公司財務人員業務培訓工作,並組織和實施。

  8、負責組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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