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中心管理制度
物業服務中心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服務中心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物業服務中心管理制度1
物業服務中心/管理處車輛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一、遵守服務中心/管理處的各項管理服務制度和執行程式,統一著裝上崗,佩戴工作牌,做好交接班手續,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二、負責對停入車庫的汽車、摩托車及腳踏車的統一管理,服從服務中心/管理處的統一安排排程。
三、負責按規定和程式對車庫車輛的指揮和放行,並填寫車輛出入登記,維持車庫內的交通和停車秩序。
四、按規定和標準收取停車費、開具收據或發票,及時將營業款繳交服務中心/管理處財務,嚴禁收取無票款或將無票款佔為私有。
五、負責車庫內的消防和清潔工作。
六、負責督促進出車庫車輛減速行駛,禁止車輛鳴號,拒絕裝有易燃、燃爆和有劇毒或汙染性等危險物品車輛進入車庫。發現可疑車輛應及時報告並隨時做好記錄。
七、經常對車庫內停放的車輛進行巡視、檢查,保證車輛的安全,對車輛或業主損壞車庫內公共設施或其他車輛的,要求責任人按價賠償。
八、對待車主、住戶熱情有禮貌。
九、堅持原則,不準利用工作之便與車主拉關係,收受賄賂,放鬆管理。
十、如遇車庫內發生緊急情況,應按緊急事件處理程式沉著有序地進行處理。
十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物業服務中心管理制度2
專案物業服務中心/管理處財務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執行服務中心/管理處《行政管理守則》各項管理服務制度和程式。
二、協助服務中心/管理處主任和財務主管完成服務中心/管理處的各項財務工作計劃。
三、負責服務中心/管理處發票、收據的領用、保管工作。
四、負責服務中心/管理處現金、銀行存款的收支、管理、記帳和結算等工作。
五、根據服務中心/管理處收費情況及時打出收費單,委託銀行進行劃帳,負責向未劃帳業主催繳各類管理費、水費等費用。按規定向業主開具收費發票、收據。
六、按財務規定做好現金、銀行、收付款憑證、現金、銀行日記帳,定期核對,做到帳目清晰、手續完備、臺帳相符、日清月結、準確無誤。
七、負責每日現金收付工作。
八、嚴格執行用款制度,明確用款許可權,不挪用或私自借支公款。
九、做好服務中心/管理處管理收繳記錄和臺帳。
十、熟悉小區各單元戶數及其面積,以及各項收費標準和計算方法,做好向小區業主的收費解釋工作。
十一、協助會計做好與財政稅務部門的聯絡。
十二、協助財務主管做好服務中心/管理處的年度財務審計工作。
十三、每月向服務中心/管理處主任提供月度員工工資(獎金)發放情況。
十四、每月及時向財務主管提供財務報表資料資料。
十五、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