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監理工程師的崗位職責

主要監理工程師的崗位職責

  在生活中,崗位職責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定崗位職責能夠有效的地防止因為職位分配不合理而導致部門之間或是員工之間出現工作推脫、責任推卸等現象發生。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崗位職責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主要監理工程師的崗位職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總監理工程師

  1、對本工程監理的順利實施負全面責任,領導和指揮專案部嚴格履行合同,對專案的建設過程實行全方位的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專案監理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定期向公司報告工作;

  3、作好專案監理部、監理組的分工和人員職責定位,確保現場作業“人人有事、時刻有人”;

  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並根據監理工作的實際情況進行監理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及時調換;

  5、主持編寫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6、主持編寫並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主持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7、組織整理監理資料;

  8、主持召開監理工作會議,簽發專案監理部重要檔案和指令;

  9、審定施工承包單位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簽發開工令、暫停施工令和復工令;

  10、稽核籤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記錄;

  11、審查施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進行竣工預驗收,參與工程的竣工驗收,簽署《竣工移交證書》;

  12、主持審查和處理變更設計;

  13、審批施工承包單位的重要申請,簽署工程費用支付證書及竣工結算;

  14、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5、調解業主與施工承包單位間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事宜,審批工程延期;

  16、指定一名監理工程師負責做好工程監理日誌;

  17、貫徹執行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檔案,並接受公司的業務檢查和服務監督。

  簽字:xxx

  二、總監理工程師代表

  1)根據總監授權代行總監部分職責:

  1、協助總監組織或參加設計和技術交底,熟悉和正確運用本專案的技術規範、設計圖紙和合同文件等資料,有效地進行質量控制,準確及時地處理監理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2、檢查督促各監理組的質量監理工作,定期檢查工程進展情況;

  3、參與審批用於永久性工程的材料,指導監理組的`工程材料審批和現場管理工作;

  4、稽核施工技術報告;

  5、稽核特殊的施工工藝和技術措施;

  6、調查處理一般性工程質量事故,參與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7、稽核監理月報中工程質量的有關內容,負責具體資料的收集;

  8、定期巡視工地,對工程進度、質量實施全面監控,檢查、指導現場監理人員的工作;

  9、協助完成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具體資料的收集、整理;

  10、完成監理竣工檔案中與工程質量、進度有關的編寫工作。

  2)根據總監授權,行使總監部分職權,但不包括以下工作:

  1、進行監理人員調配,調換不稱職監理人員;

  2、主持編寫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審查分包合同及分包單位(如果有)的資質,並提出審查意見;

  4、簽發開工令、暫停施工令和復工令;

  5、簽發工程費用支付證書和工程竣工驗收檔案,籤認竣工結算;

  6、調解業主與施工承包人間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簽字:xxx

  三、合約工程師

  1、熟悉合同檔案、設計圖紙,認真學習合同檔案、工程程式、工作標準和管理辦法;

  2、負責施工進度控制和合同管理,具體指導和督促承包人編制施工進度計劃;

  3、具體負責認真稽核分包人的資質,審查承包人授權的常駐現場代表的資質,以及其它派駐到施工現場的主要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資質;

  4、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審批承包人提交的總體施工進度計劃,並監督承包人按計劃實施,核准承包人的修正計劃,按時填報周、月進度統計表,當進度嚴重滯後於計劃時,要及時處理反饋;

  5、按照計量支付程式以及合同檔案規定的工程計量原則和方法,配合計量工程師準確計量,核定承包人的計量審批表,送總監理工程師籤認後上報監理管理組審批;

  6、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受理承包人、設計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意向,並按照工程變更程式,編制或稽核變更報告,上報業主審批;

  7、對承包人的交工申請、結算從合同方面進行評估,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對擬交工工程的檢查、初驗以及稽核竣工結算等;

  8、按照業主的規定格式、內容、要求和期限,編制監理週報、監理月報或其他報表,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包報業主;

  9、統計承包人工地代表及其主要管理人員、機械裝置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投標許諾,必要時可對人員進行考核,對裝置進行檢驗;

  10、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和駐地監理工程師一同受理索賠、延期和分包等合同事宜,根據合同規定進行評估和處理後報業主批准;

  11、根據合同規定處理違約事件,協調爭端,在合同爭議仲裁過程中作證;

  12、與計量工程師配合完成竣工決算工作;

  13、完成總監理工程師交辦的其他工作。

  簽字:xxx

  四、計量工程師

  1、熟悉掌握合同檔案及工程清單及其說明;

  2、複核中標概算數量及金額,負責中標概算的管理、解釋;

  3、根據施工合同檔案及有關規定,確定支付原則,及時掌握、正確運用概預算費用定額、調價係數等,為業主投資提供建設性意見;

  4、負責本土建標段支付月報的編制,稽核監理月報中有關本土建標段合同管理及投資控制的有關內容,負責具體資料的提供;

  5、稽核、籤認本土建標段中期工程計量、年終及竣工決算,審查支付月報及原始憑證,稽核支付證書;

  6、籤認本土建標段工程變更、洽商記錄、費用報審、索賠費用、延期申請;

  7、明確計量原則及方法,必要時應配合測量,對有爭議的專案實測實量;

  8、經常巡視工地,掌握工地動態;

  9、參加工地會議、設計交底會、技術方案討論會;

  10、建議本標段計量支付方面的臺帳,執行北京市監理規程中規定的計量、支付、變更、索賠、延期等監理程式;

  11、配合合約工程師完成工程竣工決算工作。

  簽字:xxx

  五、結構工程師

  1、負責稽核各土建標段有關結構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

  2、負責本專案隧道結構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3、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各土建標段負責結構監理工程師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建議;

  4、做好各監理組工程的巡查工作,特別是重點關鍵工程;

  5、審查監理組提交的施工計劃、方案、申請、變更等,並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

  6、參與各監理組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7、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主體工程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彙報和請示;

  8、根據結構專業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

  9、負責結構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彙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10、核查進場材料、裝置、購配件的原始憑證(產品出廠合格證、檢驗單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檔案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材料、裝置、購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簽訂,對不合格的材料嚴禁使用;

  11、負責組織結構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稽核各監理組工程計量的資料和原始憑證;

  12、做好各種資料、檔案及原始檢查記錄等整理及歸檔工作。

  簽字:xxx

  六、地質工程師

  1、審查地質勘察報告,瞭解施工場地的地層結構、土質分佈、軟層地層以及岩土的物理力學性質;

  2、調查瞭解施工場地內有無影響工程穩定的不良地質現象,如古河道、暗塘、人工洞穴、地下設施、各種管道;

  3、查明地下水的型別,埋藏情況,滲透性,水位季節性變化幅度,地下水對隧道開挖的影響等;

  4、瞭解隧道周邊土層的穩定情況,開挖的難易程度,地層的承載能力和下臥地層的情況,對圍巖的穩定性和地層承載力做出分析;

  5、在施工中觀察記錄圍巖的土質情況,分析隧道周邊土質的穩定情況,提出防治圍巖崩坍、滑落的措施;

  6、在施工中觀察地下水的變化情況,防止流砂、管湧、噴漿等情況的發生;

  7、檢查人工降水的情況,定期檢測地下水位。

  簽字:xxx

  七、測量監理工程師

  1、參與設計單位或業主向承包人提供原始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基準高程的交樁工作,審批承包人提交的複測成果;

  2、督促承包人嚴格按照施工規範要求的精度進行放線,審查承包人內外業測量成果及結構物的幾何尺寸、淨空標高等;

  3、對承包人的測量進行監督、檢查,並對測量成果進行籤認;

  4、負責檢查測量儀器的保管、使用、保養和定期標定工作,督促、檢查承包人測量儀器的精度,定期要求承包人進行鑑定;

  5、負責檢查承包人對水準點、導線點及其它控制點的護樁工作,確保測量點位不受損壞,有變更時需在圖紙上註明;

  6、掌握地下結構的監測理論、方法,熟悉各種監測儀器的精度等級、效能特點、操作方法,以便於控制施工監測工作;

  7、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監測方案,提交業主、設計單位審定;

  8、檢查駐地監理對施工監測作業和記錄,並認真分析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向業主、設計單位彙報;

  9、稽核施工監測成果,報業主、設計單位認定;

  10、配合監理組對各分部分項工程、部位工程的中間交工和竣工驗收時,進行測量檢查籤認,作為技術符合性和計量的依據;

  11、協助合約工程師、計量工程師進行現場計量工作和現場量測工作;

  12、整理保管各種測量成果、報表及測量資料;配合業主檢查承包商的竣工測量驗收資料;

  13、協助環保工程師調查環保調查工作。

  簽字:xxx

  八、材料工程師

  1、熟悉本專案的材料使用情況;

  2、考查材料、半成品、裝置生產廠家的資質、生產能力、企業信譽、供貨等情況;

  3、檢查材料進場的數量和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查驗生產日期、出廠合格證及出廠試驗報告等;

  4、檢查半成品、成品和構配件的外觀、內在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

  5、在材料使用過程中,隨時檢查實際使用的材料與報檢的樣品材料是否一致,發現異常,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直至撤消對該部分材料使用的批准;

  6、根據工程量反算材料實際用量,掌握實際進場材料的數量和批次,控制施工承包人材料申報的頻率;若發現申報人申報頻率不足時,應利用扣支或緩支工程款手段來督促施工承包人按規定申報,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以確保工程質量;

  7、建立控制性材料審批和使用臺帳,詳細記錄材料種類、數量、進場批次、應申報批次、實際申報批次、審批結果及撤銷等情況;

  8、督促施工承包人按北京市政府有關材料見證取樣送檢的規定,進行工程材料的有關見證取樣和試驗;

  9、對施工承包人使用的新型材料,須提供國家權威部門的技術鑑定證明材料,並在有資格的試驗場所進行試驗,認為有必要時,將要求其完成一定量的試驗工程。

  簽字:xxx

  九、試驗檢測工程師

  1、協助總監理工程師督促和檢查承包人建立、健全質量自檢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

  2、檢查承包人的工地試驗室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審查其試驗人員資質和素質是否滿足需要以及試驗儀器裝置的完整有效性;

  3、運用擬配裝置建立現場監理的試驗、檢測工作體系,按照施工技術規範規定的專案和頻率,對工程用材料、混合料及工程成品開展獨立的監理試驗、檢測工作;

  4、檢測、抽查承包人擬用於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質量,對承包人的試驗方法及其試驗成果進行稽核認可;

  5、監督承包人外購材料採購工作和地方材料取樣驗證工作;

  6、透過見證取樣,對於承包人的試驗、檢驗、對承包人所做的各項試驗指標進行復核性試驗,審查承包人所提交的工藝試驗、標準試驗以及配合比試驗,並籤認書面意見;

  7、按照監理規範及合同規定的檢驗專案和檢驗頻率,督促現場監理人員按工序對工程質量進行試驗、檢測和驗收;

  8、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檢測、分析和處理;

  9、審定承包人提交的在技術規範中引用的試驗標準與規程,並結合工程特點,向承包人補充、修改試驗標準與規程;

  10、負責督促承包人對其試驗室的儀器裝置進行保養和標定;

  11、檢查承包人的常規試驗工作,抽檢承包人的試驗記錄,並彙總試驗統計報表及有關試驗資料;

  12、及時向駐地監理工程師和其他專業工程師彙報傳遞檢測試驗結果(特別是不合格結果)以供相關人員適時做出判斷,儘量避免返工;

  13、參與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以及重要的試驗工作;

  14、對承包人提交的中間交工證書,竣工檔案從本專業進行稽核把關;

  15、完成總監理工程師交辦的其他工作。

  簽字:xxx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