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區業主物業服務合同範本(精選6篇)

居民小區業主物業服務合同範本(精選6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居民小區業主物業服務合同範本(精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居民小區業主物業服務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_大廈住宅用房物業管理和費用收取辦法》,甲乙雙方就乙方使用的房屋物業管理服務及費用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地址:

  二、 管理建築面積:

  三、 管理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在管理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專案有:公共場所和公共設施的清潔、水池清潔、水電設施的維護、化糞池清理、代收水電費;

  五、物業管理費標準為 元/M2月,月總額為 元。乙方每月x日前按現金付款方式繳付物業管理費給甲方。乙方簽定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後,應向甲方預繳兩個月物業管理費作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預繳水電週轉金 元,合同期滿後無息退還。

  六、乙方須遵守如下規定:

  1、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室內裝修或增加裝置,乙方須以書面檔案(附施工圖)向物業公司申報,根據乙方的申報材料,甲方負責向業主申報審批。我司接到業主審批通知後,通知乙方施工。

  2、非住宅用房的原有公共設施及其裝置的維修,由甲方負責,乙方須無條件服從維修工程的需要。如因乙方過錯延誤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須負全部責任。乙方使用房屋不當或人為造成房屋或公共設施損毀的,須負責修復或賠償。

  3、乙方在承租屋內需增設、使用超過原核定標準規定的水、電裝置,須經業主和物業公司同意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4、注意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不得在房屋內非法存放除生活所需以外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5、乙方須遵照政府有關法律、遵守大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合法合理使用房屋,不製造環境汙染、噪聲汙染、空氣汙染、不發生影響大廈正常生活秩序的行為。

  6、乙方須按時如數交納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交的費用,無正當理由拒交、延交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甲方責任、義務

  1、認真貫徹、嚴格執行政府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和省、市物業管理規定。

  2、為乙方提供報批裝修所需的圖紙及技術資料。

  3、對承諾的服務專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租戶滿意度的調查及徵詢,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4、努力為乙方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八、法律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違反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批評、教育、勸阻,或接受業聯會委託採取其他有效措施。

  2、乙方未能按照協議之約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甲方有權按日加收應交費用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於簽定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小區業主物業服務合同2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地址:

  房號:

  建築面積:

  物業型別:

  第二條委託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包括但不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電話、有線電視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包括但不限於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排汙管道、溝渠、池、井、綠化、路燈、腳踏車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公共部位(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四害消殺,垃圾的收集、清運;

  六、本物業內交通、車輛行使及停泊;

  七、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對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公共部位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八、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九、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十、《迎僑花園管理規約》和《迎僑花園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議事規則》規定的或其它應當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服務的其它事項,例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管理公司應書面告知裝修的有關限制條件及注意事項,並負責工程監督。

  十一、乙方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上述管理服務事項,或因管理服務過程中的過錯、過失行為,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當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二、由乙方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起至 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乙方的服務實施監督檢查,年終對物業公司的工作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

  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三、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四、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宣傳教育和文化娛樂活動;

  五、依照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乙方有權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每月上報工作計劃和上月的工作總結(包括投訴記錄和解決辦法);

  二、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議定後組織實施;

  四、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

  五、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業委會和業主的監督;

  六、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管理費用的收支賬目;

  七、如需在本物業管理範圍內改造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必須報甲方和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八、負責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九、組織開展有益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本合同約定終止情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檔案、財務等資料;

  十一、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責任範圍內的除外)。

  十二、乙方配合甲方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的遺留問題。

  未經甲方書面批准,不得將本小區物業的全部或部份管理服務責任、義務,轉讓、轉包給第三方,不得掛靠經營或聯合經營。

  第六條費用收取、使用範圍、繳納標準及相關約定

  一、物業服務費用使用範圍(不含第三者責任險和公共責任保險):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七)物業管理區域公共水、電費;

  (八)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九)公共區域日常維護費用;

  (十)辦公費用;

  (十一)法定稅費;

  (十二)其他不可預計費用。

  二、本物業的管理費、停車費、專項維修資金按下列標準執行:

  (一)住宅管理費: 元/月/平方米;

  (二)商業管理費: 元/月/平方米;

  (三)小區內紅線範圍搭建倉(車)庫按 元/月/間收取衛生費和秩序維護費。

  (四)業主月卡車輛停車費 元/月;非業主月卡車輛停車費 元/月;臨時停車收費滿分鐘 元起,每滿一小時加收 元,小時收費 元封頂,超小時停放的,按前述標準累加收取。

  (五)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元/月/平方米;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管理、使用、續籌均由迎僑花園業主大會表決決定。

  三、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四、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共同設施裝置及公共區域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甲、乙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必須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五、物業管理合同採取包乾制,小區物業管理費用的盈餘或者虧損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六、停車場及其他公共收益分配:迎僑花園屬於老舊小區,現有物業管理成本支出大於住宅和商業物業管理費收入之和。為彌補物業管理費不足,約定將迎僑花園停車場收益和其他公共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廣告、快遞櫃、場地租金收益等)用於衝抵部分物業管理費不足部分,剩餘不足部分由甲方爭取其他物業管理區域一併納入統一管理,實現資源共享、節省人力資源管理成本。

  第七條費用繳納責任

  業主應於合同簽訂後實際入駐小區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八條獎懲措施

  乙方全部履行合同責任並經半數以上業主表決,認為其管理成績優秀,則可在公開招標中,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因小區拆遷重建,合同自然終止;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三、因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鑑定結論為準);

  四、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三、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甲方/¨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甲、乙雙方就具體日常物業管理服務工作事項的銜接,約定以甲、乙雙方書面函件加蓋公章或約定授權人簽名為收文要件,如收文方拒絕簽收則在迎僑花園小區內公告欄張貼公告送達,拍照留存為證;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書面授權簽名人為業主委員會主任 ,乙方書面授權簽名人為法定代表人;如甲、乙雙方約定書面授權簽名人發生變化的,應及時通知對方。

  五、乙方不承擔正式接管之前甲方在迎僑花園所有債權債務及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小區業主物業服務合同3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型別: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腳踏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託乙方對違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 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的管理標準;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 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 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 元;支付期限: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 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 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 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八條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居民小區業主物業服務合同4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補充協議,本協議就甲方掛靠乙方對XX大樓進行物業管理及乙方為甲方物業管理從業人員代發工資的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為甲方代發工資是指甲方將委託的人員工資款項,打入乙方賬戶內,乙方按甲方要求,於指定日期將每個員工的工資或獎金、津貼等存入其本人在銀行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上。

  2、甲方需填寫代發工資清單,提供單位員工的姓名、工資金額。並在發放前三個工作日(節假日除外)將代發工資清單連同轉賬清單送交乙方,以確保甲方員工工資及時入賬。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清單內容不做任何修改。

  3、乙方為甲方提供的代發工資服務的事項,乙方每年提取管理費5萬 元或從代發總金額中提取12.3%的管理費(其中含稅金7.3%)。

  4、甲乙雙方所籤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應甲方要求籤訂。乙方實際不參與甲方的任何人事及物業服務管理工作,因此甲方委託管理的物業服務人員、財產出現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都與乙方無關。

  5、該專案物業管理服務期間,甲方應主動維護乙方信譽和形象,自覺加強安全生產和管理,遵守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接受乙方的指導和監督。如甲方違反此規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所造成的責任和後果全部由甲方承擔。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如執行中遇到問題,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7、協議如需終止,須在終止日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8、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居民小區業主物業服務合同5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物業概況

  物業型別:辦公樓,位置:。淨用地面積:m2,總建築面積:m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交付使用日期 年 月 日。其他。

  二、服務內容與質量標準

  參照級物業服務標準(20xx年,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印發),乙方負責該辦公樓及相關院落、車場等的服務管理。

  (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服務管理。共用部位,如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衛生間等上下左右前後等。配套設施裝置,如自來水供水系統、汙水管,配電裝置、照明燈具,樓內消防設施裝置等。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服務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如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綠化、腳踏車房棚、停車場等。

  (二)衛生保潔服務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無蛛網浮塵。定期消毒,四害消殺工作到位。共用部位無亂塗、亂貼、亂畫、亂堆放現象。下水管道通暢。垃圾清運及時。院內環境整潔。

  (三)安全防範服務管理。24小時專人值守,人員、車輛出入管理嚴格、適度,值班記錄完備並儲存至本合同解除或終止。院內車輛停放管理。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花草、樹木等綠化植物修剪養護及時到位。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採取包乾制收費形式,最高標準(含稅)是 元/月。通常情況下,乙方每月上旬支取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以業主委員會身份,維護物業使用人(辦公單位、部門)的合法權益,接受他們的合理建議、意見,及時向乙方及相關公共事業部門反映,協調解決問題並適時反饋。

  2、監督、檢查、考核乙方履行本合同,依據對乙方違約考核情況,適度扣減乙方的物業服務費。

  3、積極協助、支援、配合乙方開展工作。

  4、按照本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

  2、對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報告。

  3、注重服務的及時性、有效性,按照本合同約定滿足物業使用人需求。

  4、定期徵求物業使用人意見、建議,有效處理他們的投訴,並及時回訪。

  六、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物業使用人較大經濟損失,或物業使用人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或12345熱線投訴次/月及以上的(含上述合計),甲方可適量扣減乙方的物業服務費。

  七、其他事項

  1、甲方無需為乙方支付所謂的“開辦費”和材料、用具等費用。

  2、甲方為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

  3、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或變更。一方打算解除本合同時,一般應至少提前天告知另一方。根據城市開發建設要求,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時,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

  4、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東營仲裁委員會仲裁。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小區業主物業服務合同6

  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託乙方對甲方物業服務作顧問(以下簡稱該專案)一事,達成本合同。

  1、雙方共識:

  (1)甲方全權託乙方作為該專案的諮詢顧問。乙方是有資格接受甲方託諮詢顧問該專案業務的機構,其資格真實可信(執照編號為:______)。

  (2)乙方在對甲方負責的總原則下,竭誠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保安保潔等顧問服務。

  2、託期限: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該專案終止。

  3、託內容:指甲方託乙方:

  4、託費用:

  5、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認真遵守,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對方書面許可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實施使對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為,並經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後仍無法糾正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逾期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託服務費用的,且逾期30天仍不能支付的,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 元。

  6、爭議的解決: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仲裁員會申請仲裁。

  7、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署並加斧章後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雙方已透徹瞭解上述條文。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可形成書面意見,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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