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合同10篇

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合同10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月份內派遣____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____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____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____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美元整)。

  2、為乙方____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____%,計____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____天內透過____中國銀行和____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3、本協議總金額____%,計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____天透過____中國銀行和____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合同2

  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透過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透過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 ×國 公司

  附件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

  關於貴公司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總金額為 美元的第 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

  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為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 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 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合同3

  編號: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20____年___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____美元(大寫____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透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____天透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____公司

  地址:

  電傳:

  ×國____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____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____公司____×國____公司

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非專利技術的效能,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本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取獨佔、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第四條 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使用範圍指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範圍。

  第五條 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_____ 。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______________ 。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受讓方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 。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元;b.自合同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

  2.按本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 。

  本合同期滿後_______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 。

  第八條 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 。

  第九條 後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作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作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__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2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 _____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洩露技術秘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受讓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除應實效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2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_____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數額為____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秘密義務,洩露技術秘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侵權風險責任承擔條款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

  如下比例合理分擔:_____________ 。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四條 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___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 受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公章)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客戶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_______________(列委託服務內容)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檔案。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1、委託函或中標函;

  2、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3、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四、鑑於客戶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錄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戶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各執____份。

  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合同6

  編號:

  日期:年月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年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透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天透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公司

  地址:

  電傳:

  ×國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公司×國公司

  附件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公司

  xxxx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總金額為美元的第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

  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為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合同7

  編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內派遣_________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_________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_________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_________個日曆日(包括_________個旅途日和_________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_________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透過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

  a._________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_________(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_________天透過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

  受益人:中國_________公司

  關於貴公司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總金額為_________美元的第_________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

  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為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_________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_________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合同8

  編號: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XX國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年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XX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透過北京中國銀行和X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XX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XX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天透過北京中國銀行和X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中國。

  公司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X國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中國公司X國公司附件

  XX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公司1984年月日關於貴公司與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總金額為美元的第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為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合同9

  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 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透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XX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 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透過北京XX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XX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XXX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地址:

  電話: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合同10

  合同編號:

  出租方:

  代理方: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為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字,供出租方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簽約前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出租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權屬證明;

  (二)身份證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四)將房屋出租給境外人員及外資機構的,還應具備涉外安全審查批准檔案。

  三、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三)房地產經紀人員從業資格證明;

  (四)交納租賃代理保證金的有關憑證。

  四、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裝置,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出租方可透過登入“北京房地產交易資訊網(http://www.bjfdc.gov.cn)”查詢房地產經紀機構租賃代理保證金情況。

  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代理許可權(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許可權為:(□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五條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為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年月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透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第七條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乙方負責。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

  5、▁▁▁▁▁▁▁▁▁▁▁▁▁▁▁▁▁▁▁▁▁▁▁▁▁▁▁▁▁▁。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

  4、▁▁▁▁▁▁▁▁▁▁▁▁▁▁▁▁▁▁▁▁▁▁▁▁▁▁▁▁▁▁;

  5、▁▁▁▁▁▁▁▁▁▁▁▁▁▁▁▁▁▁▁▁▁▁▁▁▁▁▁▁▁▁。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

  (六)。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銀行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住所:

  證件號碼: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證件號碼: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附件一:《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並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並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附在本頁。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