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服務合同範文集錦五篇
餐飲服務合同範文集錦五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餐飲服務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餐飲服務合同 篇1
一、如果當事人事先沒有約定管轄,採取"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買賣合同履行地的確定,首先以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約定為準;若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若仍達不成補充協議的,則按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合同履行地。
注意:如何確定合同的履行地
A、一般情況合同的履行地
1、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採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託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3、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4、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5、另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的,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B、合同法中關於買賣合同履行地的規定主要見於《合同法》第61、62、141條。其中,第61、62條是總則中的規定,第141條是分則中的規定。
第61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62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141條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受人;
(二)標的物不需要運輸,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出賣人應當在該地點交付標的物;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應當在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交付標的物。“
C、透過以上途徑仍不能確定合同履行地的,按合同法規定處理:
(一)合同法總則規定:給付貨幣的,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法分則“買賣合同”一章中規定: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的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標的物不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和買受人訂立合同時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該地點為合同履行地;不知道標的物在某一地點的,出賣人訂立合同時的營業地為合同履行地。
二、可以協議管轄:必須在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擇一選擇(即五選一)。
餐飲服務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承包甲方餐廳,為明確雙方責任,根據有關規定,本著自願、平等、協商原則,雙方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協議:
一、責任範圍
乙方承包甲方員工餐廳,含食品採購、加工、伙食供應、環境衛生管理、用餐秩序。
二、人員管理
1、食堂人員(含廚師)定期體檢,持健康證上崗。
2、人員工作服須統一服裝,並具備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3、乙方人員在服務時態度要熱情、和氣,嚴禁動作粗暴和惡語傷人,對員工提出的問題做到百問不煩,百挑不厭。
4、乙方應保證足夠的人力,以確保餐廳的正常執行。
5、乙方人嗣在甲方上班,應嚴格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對蓄意破壞或鬧事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解僱處理。
三、進貨渠道
1、足點採購,嚴格把好進貨關,杜絕腐爛、變質的食品,不採購假冒偽劣產品。
2、採購的'蔬菜做到新鮮、無毒,時限不超過二十四小時,肉類、家禽、豆製品須具有檢疫證。
四、食品加工
1、建立嚴格的清洗、消毒制度,配備消毒櫃,餐具要一洗、二蒸、三消毒,杜絕黴變、有菌食品。
2、蔬菜須浸泡2H以上再清洗加工。
3、熟食加工時須與生食品分開加工,以免交叉感染。
4、廚師炒完菜以後,須把下餐的菜妥善儲存,預防變質。
5、合理配備數量,做到不少不剩,剩菜隔夜不得供應。
6、經常瞭解員工口味,徵求員工用餐意見,做出營養與美味俱佳的菜餚。
五、伙食安排
1、早餐:稀飯、豆漿、包子、油條、茶葉蛋等,標準為元/餐(視情況作調整)。
2、中、晚餐:一葷、二素、一湯、米飯,標準為元/餐(含調料、燃料、人工費、米飯)
3、夜餐(要比中晚餐好):標準為元/餐(含調料、燃料、人工費、米飯)。伙食費用視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作適當調整。
4、大葷用量:做到每人每份100克左右。蔬菜用量:做到每人每份300克左右(生菜)。米飯不限制份量,員工可根據自己的食量要求用量。
5、每週五列出下一週菜譜交甲方稽核,並根據季節及行情的變化改變一週菜譜的內容。
六、環境、衛生管理
1、食堂內部必須保持牆面、地面、灶具整潔衛生,做到每餐後一小掃,每天一清洗,每週一大掃,經常滅鼠、滅蠅、滅蚊。
2、食堂人員一律穿整潔工作服、工作鞋,個人衛生做到不留指甲、不戴首飾、不留長
發和鬍子,出售熟食時必須戴口罩。
3、食品加工用具使用過後及時清洗、歸位。
4、冰箱定期清洗、消毒,除異味。
5、工作區域以常通風,除異味,保證食堂空氣清新。
6、員工用餐結束後及時清理殘渣,保持用餐區的整齊乾淨。
七、其他規定
1、乙方供應之伙食須每餐保管樣菜,以供甲方或衛生部門檢查。
2、乙方每日供應量根據甲方的用餐人數作安排,甲方於每週五提供下一週公司用餐人數,甲方變更用餐人數,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3、乙方若採購腐爛、變質、過期、假冒食品、副食品,造成甲方員工食物中毒及因用餐後造成員工不利,引起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4、乙方爐灶所需燃油或燃氣由乙方自行採購,裝置之電力、廚房照明電力由甲方負責。
5、甲方提供廚房裝置、物品供乙方使用,若乙方無故遺失或非正常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提供裝置、物品見附表)。
6、乙方結帳提供員工使用的餐券,於每月初5日前交甲方核對、記帳,並於次月取款。
7、乙方須根據甲方的時間供餐,甲方若調整作息時間,乙方應立即配合甲方調整供餐時間。
8、乙方應為甲方節約能源,餐後關好水、電,對乙方有意浪費能源現象者,甲方會對乙方做出罰款處理。
9、承包期內,甲方監督餐廳運作,乙方如不按本協議規定事項辦理,甲方評估後有權中止本協議。
10、本協議解釋權在甲方,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負責人:
日期:
乙方(章):
負責人:
日期:
餐飲服務合同 篇3
一、總則
1、為了能夠採用先進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河南燴麵館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使之在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力,並使合同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合同。
2、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二、合作雙方
甲方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
合作期限:5年
1、甲乙雙方協商制定財務預決算,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經營計劃、工資計劃、人事任免及獎懲制度等項工作。
2、甲方責任是負責與當地政府協調,提供店面房屋租賃、裝修、裝置等一切營業必備條件;負責向乙方提供當地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的法律條例。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裝置維修及更新改造資金和有關技術資料。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管理人才及管理模式。
乙方負責培訓管理人員及服務人員。
乙方負責甲方的對外宣傳、推銷。
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管理資料。
三、合作細則
1、收費標準
為保證甲乙雙方利益,在當月日均營業額未達到1500元情況下,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管理費用;在當月日均營業額達到1500元未到20xx元情況下,乙方向甲方收取營業額10%基本管理費用;在當月日均營業額達到20xx未到2500情況下,乙方向甲方收取營業額12%管理基本管理費用;當月日均營業額達到2500以上,乙方向甲方收取營業額15%管理費用。全年銷售額達到80萬,乙方向甲方收取毛利潤10%獎勵費用。
乙方還可向甲方收取市場推銷費和廣告費。
雙方共同制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的會計制度、財務制度
乙方需向甲方定期提供經財經營情況報告
乙方要確保甲方固定資產的保值和增值,乙方在管理的全過程中處理固定資產必須經甲方同意。
乙方在採購1萬元以上物品或單一商品總價值達1萬元時必須經甲方批准,日常採購按飯店財務預算計劃執行。
乙方在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制定工作人員的薪金、福利、待遇
當事人一方將合同權利和義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者,應當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才能生效。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最甲乙雙方同意,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者嚴重違反合同規定,造成雙方無法繼續合作,即視作違約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對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
發生合同爭議時,當事人應當儘可能透過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中國仲裁機構仲裁。
甲方:
乙方:
日期
餐飲服務合同 篇4
甲 方:
聯絡方式:
地址:
乙 方:
聯絡方式:
地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會所舉辦活動的事項,進行了友好協商,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活動專案
1、餐飲:
(1)自助餐。
(2)圍桌。
2、會議場地:
(1)一樓西餐廳+戶外休閒咖啡座(______㎡)。
(2)二樓大廳(______㎡)。
(3)二樓多功能會議室(______㎡)。
(4)二樓VTP包廂(______㎡)。
二、活動時間
活動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點______分至______點______分。
三、收費標準
1、餐飲:
菜金標準:人民幣______元/位,優惠價______元/位。
保證/預計人(桌)數:保證人數______人,如未達保證人數按保證人數收費, 超出保證人數按實際人數收費。
2、會議場地:
會議室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家門市價______元/小時,優惠協議價______元/小時。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1、餐飲費用合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場地租賃費用合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本次活動總金額: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付款方式:
乙方需提前_______天(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繳納本次活動預付款,預付款為總金額的_______%金額,即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本活動的定金。若活動取消,定金將不予退還。所有費用在活動結束後全部結清。甲方按乙方的消費金額向乙方提供有效發票。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活動舉辦期間,乙方應服從會所工作人員安排,如對會所造成損壞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如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專案費用的,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為該合同總額的________%。
六、不可抗力
由於無法預見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氣候,地震、罷工、或司法、政治限制等超出各方合理控制範圍的突發事件的發生,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執行本協議中的部分或全部義務時,遭受不可抗拒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均可據此免除本協議項下責任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法律效力
1、對本協議的任何補充和修改,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補充協議後方可生效。
2、任何一方在協議期間不得無故終止本協議。若因特殊情況確須終止的,須由提出方提前一個月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並經對方簽署終止協議後方可終止。
八、法律的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的解釋和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出現的爭議,首先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及修改,由雙方友好協商,以簽署補充協議的方式確定。
2、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乙 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餐飲服務合同 篇5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已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受甲方僱傭在甲方任職,據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
1、 對甲方提供給乙方或乙方在受僱期間以其它方式直接或間接接觸的技術資訊(諸如烹調方法、配方、技術訣竅、管理檔案、管理流程、研發專案或類似專案),以及其它任何方面的秘密或專有的資訊或資料(下稱“保密資料
2、 乙方在此同意就上述保密義務應由甲方向其支付的補償金已經包括於支付給乙方的工資。
3、 乙方在本條款項下的義務為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以及甲方與乙方的僱用關係終止後3年內繼續有效。
第二條 不競爭
1、 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務。
2、乙方向甲方承諾:
(1) 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務,並盡其最大努力為甲方拓展業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其它(競爭或其它)業務。
(2) 自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三年內,而無論其是為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它個人,均不得:
(a) 在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務具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間接地為這些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b) 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戶、供貨商、代理、分銷商、職工的任何個人脫離甲方或者中斷與甲方的業務關係;
(c) 干擾甲方供應產品或服務的持續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a) 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賠償5000-100000元的違約賠償金;
(b) 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因調查該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所發生的合理費用。
2、乙方承擔的前款違約責任不足以彌補其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實際損失。違約的實際損失,包括由國家認可的資產評估機構評定的保密資訊的價值及評估費用、調查費用等。
3、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甲方仍保留依法提請有關部門追究乙方刑事責任、行政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進行友好協商,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如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協議亦應變更相關內容。本協議所稱的“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是指“國家、***省、*****市政府部門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本協議被視為是甲方《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協議中如有任何與《勞動合同》相沖突的條款,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於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以及因任何原因停止在甲方任職之日起三年。
4、所有對本協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