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贍養老人協議書
分家贍養老人協議書
在現實社會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分家贍養老人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分家贍養老人協議書1
甲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社群居民)
乙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社群居民)
丙方:________(____系____社群居民,____的長子。
經由已故居民______的原配妻子____同意,由____承擔贍養義務和合法繼承財產)
甲方之一____與原配妻子____(已故)婚後生育兩個女兒,長女____,次女____。
甲方之二____與原配____(已故)婚後生育一子,名為____(已故)。
甲方____和______在___年結婚,婚後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______新村16號樓一單元403號,房屋建築面積為64.7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______,男、19____年1月10日生人,現年91歲。______,女、19____年12月14日生人,現年86歲。由於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後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的意見和該家庭的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透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僱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______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______的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後,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佔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______的一切收入歸乙方,______的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肆仟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後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見證單位:____社群居委會
見證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家贍養老人協議書2
立約人:
謝x巨,男,75歲,河北保定市xxxx縣xx村人。小學文化,農民。系下列子女之父親。
住址:xxx縣xx村。
身份證號:xxxxxxxx
李x月,女,70歲,河北保定市xxxx縣xx村人。小學文化,農民。系謝全巨之妻。
住址:xxx縣xx村。
身份證號:xxxxxxxx
謝x為,男,50歲,河北保定市xxxx縣xx村人。高中文化,農民,系長子。 住址:xxx縣xx村。
身份證號:xxxxxxxx
謝x義,男,45歲,河北保定市xxxx縣xx村人。高中文化,農民,系次子。 住址:xxx縣xx村。
身份證號:xxxxxxxx
謝x豔,女,41歲,河北保定市xxxx縣xx村人。高中文化,農民,系女兒。 住址:xxx縣xx村。
身份證號:xxxxxxxx
上述家庭成員中兩個兒子均已經結婚另立門戶,女兒也出嫁多年。父母為子女生計考慮,願將自己所有的'祖產北房三間以及子女長大後共同蓋的房屋四間做出分割(後四間為兩個兒子結婚以前所蓋,沒有兒媳份額)。為劃清產權,避免爭議,經過家庭成員間的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協議為憑。
一、位於xx村東與張x豐為鄰的祖產舊房屋三間(宅基地使用證姓名:謝x巨)以及院落使用權歸謝子為所有。
二、位於村東與謝x為鄰的新房四間(宅基地使用證姓名:謝x巨)歸謝子義所有。但留西頭一間由謝x巨夫妻居住至壽終為止。
三、因兩處房產價值不同,差價3萬元(人民幣: 叄萬元整),由謝全巨在個人存款中支出3萬元給謝子為。
四、謝x豔不分房屋,在謝x巨夫妻個人存款中支出2萬元給謝x豔。
五、其他財產由父母所有,由家庭成員共同使用,將來歸屬另議。
六、關於贍養:分家後,兩個兒子分擔謝x巨夫妻的晚年生活支出,原則上各家每月給付100元或者輪流贍養,醫療費及其他支出由兒子兩家分擔。女兒謝x豔酌情給予幫助。
七、本分家協議一次分清,差價做明,今後價格漲落、付款早晚均不再調整。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父母與子女各執一份,全體立約人簽名生效。經律師見證報律師事務所備案一份;
謝x巨(簽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李x月(簽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謝x為(簽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謝x義(簽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謝x豔(簽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家贍養老人協議書3
xx縣湯山鎮新場村白巖村民組村民雷大興戶,膝下生有雷x勇、雷x華、雷x獻三個親生兒子均已結婚和雷孝妹(乳名)、雷夢花(乳名)二個親生女兒(均出嫁)。其長子雷x勇與長媳彭天容結婚生有一男(雷永乾)一女後,長子雷x勇不幸
去世。次子雷x華、三子雷x獻兄弟二人均已成婚,準備分家另過獨立生活,為劃清產權、避免爭議、團結和睦,經父親及弟兄二人共同商議,本著團結和睦、平等自願、友好協商、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其父母的財產按照三個兒子分成三個股份的方式進行平均分配,長子雷x勇的股份劃歸其雷x勇的妻子和子女繼承。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對以前三兄弟共同參與分配的房產及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許可權保持不變,仍堅持原來的分配協議,由本人按照分家清單自行進行耕種、管理和亨有其相對應財產的繼承權。
二、對父母持有的財產及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分配。
(一)房屋宅基地分配(不含房產)
1、長子雷x勇之妻及子女分有情況:考慮其彭天容不愛說話、不爭論和子女年小不懂事等特殊原因,雷x華和雷x獻二兄弟作出讓步,彭天容及其子女為原父母修建的三柱二瓜木房(以下簡稱為老房屋)正房三間和老房屋正面右側豬牛圈一間的房屋宅基地。老房屋的正面是指房子進堂屋時靠大門的一面,反面則指靠香火的一面(下同)。
2、次子雷x華分有情況:除自己正在修建的房屋宅基地外,另為原父母修建的房屋左側廂房(即:老房屋廚房)最左邊一根柱子的邊沿線為起始界限抵至省道公路線。
3、三子雷x獻分有情況:除自己修建的房屋宅基地外,另為老房屋正面左側廂房(即:老房屋廚房)一間,即就是長子與二子的中間位置。
(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及其林地分配
經過父親雷大興、雷x華、雷x獻、彭天容四人上界進行實地勘察,現場將土地平均分成三個等份,並明確了四至界限和四至界限的標識。將每宗地平均劃分為“1.2.3”三個段,再採取抽籤的方式進行,最後確定其各自應有的分配情況。所有田土的標段順序均按照習慣進入土地種地的方向為序,依次進行分段,並標註為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各段的具體四至界限分別以現場勘察時商定和所作的記號或標誌為準。
1、長子雷x勇之妻及子女分有情況:灣田(陳明俊家後面)第一段;白巖倉大田(按進水方向依次進行標段)第三段;菜園子土地為院壩外坎三尖角土和正灣灣土地各一塊;沙壩林地(按進公墳地方向依次進行標段)第二段。
2、次子雷x華分有情況:灣田(陳明俊家後面)第三段;白巖倉大田(按進水方向依次進行標段)第二段;菜園子土地為老房子左側山頭至公路間土地和公路內面石頭土地各一塊;沙壩林地(按進公墳地方向依次進行標段)第三段。
3、三子雷x獻分有情況:灣田(陳明俊家後面)第二段;白巖倉大田(按進水方向依次進行標段)第一段;菜園子土地為自己修建房屋外坎土地和公路中間土地各一塊;沙壩林地(按進公墳地方向依次進行標段)第一段。
以上分配情況見下表: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及其林地分配表
(三)財產分配
1、耕牛分配:經共同協商,同意將耕牛折價為人民幣伍仟元(¥5000元)。按照父親雷大興、彭天容、雷x華、雷x獻各佔一個股份(共四個股份)和雷孝妹、雷茂花兩人共同佔一個股份,共劃分五個股份,按每個股份1000元的標準進行平均分配。同時,按照“內部優先購買權”的原則,實行自願報名購買,對獲得耕牛購買的一方,除本人佔有的一個股份外,另需補出資金4000元支付給其餘的四個股份,並在分家現場當面一次性付清。透過協商後,最後由雷x華自願購買其耕牛,並一次性付清了所有款項。
2、豬的分配:共餵養豬2頭,因雷x獻在自建房時曾用父母餵養的豬舉辦酒席,現共同協商,同意將豬一頭用於雷x華修建房屋舉辦酒席時用,另一頭作為解決父親雷大興和彭天容及其子女當年的生活食用肉油。
3、家庭日常生活用品及家用電器分配。
主要是指:電視機、電視接收機、DVD機、電磁爐、豬草機、打米機、電瓶摩托車、鍋碗瓢盆桶、桌椅板凳等物品。
經共同協商,雷x華主動、自願放棄其分配權利,對上述所有物品由父親雷大興用過一輩子後,再由雷x獻和長子雷x勇之妻及其子女按照兩個股份進行平均分配(即:雷x獻佔一個股份,雷x勇之妻及其子女佔一個股份)。
4、20xx年度秋季農作物產品分配。
經共同協商,籤於在種植期間雷x華、雷x獻二兄弟在外務工,屬於父親雷大興和彭天容兩人在家的共同勞動成果,將20xx年度的秋季農作物產品劃歸為父親雷大興和彭天容共同亨有和支配。
三、父親的贍養責任及義務
1、平時期間的日常生活費用。籤於長子雷x勇之妻及子女的特殊情況,長子不再承擔贍養義務,由雷x華和雷x獻二兄弟共同負責,每人每年各付生活費1000元,並於當年的農曆12月30日(即:除夕日)前付清,在付款時必須有證人在場當面點清,否則所付生活費用無效,必須重新支付。
2、父親生病住院期間的醫藥費用。由雷x華、雷x獻兄弟二人共同承擔,各承擔醫藥費總額的50%。在住院期間的護理,由二人共同負責,實行一天一輪,若一方未按約定履行其護理責任的,而另一方代替未護理的一方進行護理的,未護理的一方應按50元/天的標準支付給代其護理的一方作為誤工補貼。
四、其他未盡事宜由父親、彭天容、雷x華、雷x獻四人協商解決。本協議具有法律合同的同等效力,若不按協議履行,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五、本協議一式五份,父親、彭天容、雷x華、雷x獻、雷永乾各執一份,自簽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立協議人
父親雷大興(簽字按手印):
長子雷x勇之妻彭天容(簽字按手印):
次子雷x華(簽字按手印):
三子雷x獻(簽字按手印):
見 證 人(簽字):
立協議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