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分家協議書範文集錦7篇

關於分家協議書範文集錦7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分家協議書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分家協議書 篇1

  甲方:( 長女)

  乙方:( 次女)

  丙方:( 三女)

  丁方:( 四女)

  經充分協商,甲乙丙丁4方現就、去世後房屋【該房屋已經拆遷】補償款繼承分割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 房屋概況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

  二、該房屋的面積:平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甲乙丙丁戊己六方共同確認:

  (1)協議簽訂前,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的北房4間 的房屋,原屬於(父親)和(母親)已去世所有,原屬於戶主閆志軍。

  四、甲乙丙丁戊己共同商定:乙方繼承2萬元,丙方繼承2萬元,丁方繼承2萬元,戊方繼承2萬元,【甲方自願放棄繼承權】協議簽訂後由己方支付。

  五、以上協議內容已經甲乙丙丁戊己六方認真閱讀理解並認可,系真實意思表示。

  六、甲乙丙丁戊己六方承諾,按照協議各自履行其約定義務,特請【****】作為見證人 。

  七、協議簽訂後原己方給乙方、丙方、戊方所打的欠條【各十萬的欠條】應交回己方,協議簽訂後,遺留在乙方丙方戊方手裡的無論是原件或者是影印件不再有效,乙方丙方戊方手中的原件和影印件不能再作為其向己方主張權利的`依據,並且應視為其違約,應向己方承擔違約金10萬元。

  八、未盡事宜及其他爭議,各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份,所有各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由協議各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丁方:

  戊方:己方:

分家協議書 篇2

  立協議人,系縣鎮村村民。本人共生育子、女、次子(女) 。今已長大成人,並已分家立戶。本人自建房屋一幢共 層。其房屋產權證號 。分家立戶時長子(女)繼承到該房屋第 層,合計 間的永久產權,長子繼承到該房屋第特立此協議。

  長子 長女 立協議人

分家協議書 篇3

  家庭成員:

  母親:李秀蘭 (父親:楊振剛,已去世)

  長子:楊智文

  次子:楊智武

  三子:楊智勝

  協議簽訂日期:20xx年五月九日

  自父親楊振剛去世之前至今始終未對家庭共有財產進行分割,根據繼承法,現經全體家庭成員共同協商對目前家庭所共有財產進行分割。特立協議如下:

  一、家庭共同財產範圍

  1、位於北京市朝陽區轉角樓北里2號樓1門501的住房一套,產權在父親楊振剛名下。

  2、位於北京市西壩河南里15號樓1單元7號的住房一套,產權在母親陳秀蘭名下。另在該房旁邊有11平方米的公租房一間,家庭享有長期居住權。

  二、分配方案

  1、北京市朝陽區轉角樓北里2號樓1門501的住房歸次子楊智武所有,過戶等手續及相關費用自行承擔,其他家庭成員協助辦理。

  2、北京市西壩河南里15號樓1單元7號的住房歸三子楊智勝所有,過戶等手續及相關費用自行承擔,其他家庭成員協助辦理。位於其側的11平方米公租房居住權也歸三子楊智勝,如因其變故所得補償也歸三子楊智勝所有。

  3、次子楊智武、三子楊智勝各拿出人民幣100萬元(壹佰萬元整)給長子楊智文,楊智文對以上兩套房屋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4、次子楊智武、三子楊智勝所分得的房產各留一間供母親陳秀蘭居住,待母親百年後,歸其各自所有。

  三、母親陳秀蘭贍養問題

  母親將來需有人照料以及生病所需費用等問題由三個兒子共同承擔。

  四、戶口問題

  長子楊智文的戶口現在北京市西壩河南里15號樓1單元7號,如遇拆遷,若以在此房產的戶口人數補償,則長子楊智文享有應得份額;若以房產面積等其他方式進行補償,則長子楊智文不享有任何權利。

  五、款項給付

  第二條第3項中所約定的次子楊智武、三子楊智勝各付100萬元給長子楊智文,本協議簽訂時已實際支付到位,不再另行出具收款憑據。

  六、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一份。

  見證人:

  各方簽字:

  母親:

  長子:次子: 三子:

分家協議書 篇4

  甲方:

  哥哥(姓名)_________, 男,___歲,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弟弟(姓名)_________, 男, ___ 歲,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們的父母分別於1993年9月、20xx年7月病逝。有祖業房產宅基地一處,坐落在聊城市東昌府區古樓辦事處東關雙街64號,面積為277.73平方米。證號為: 柳園甲(89)字第3240號。此處房產在1978年6月8日,父親張學成(身份證號碼: )、 母親李玉蘭(身份證號碼: )現場主持,見證人叔叔張汝璽執筆進行分割,甲方(哥哥張連元)、乙方(弟弟張奎元)二人在現場,經過平等協商後簽字並已在家庭內生效。分家後,乙方張奎元於1986年、1990年對分割的舊房子分別進行翻建。現在,我們居住的地段有開發的可能,特別是甲乙雙方兄弟二人年歲已高。為了避免以後給下一代造成麻煩,經過充分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1.繼續執行1978年6月8日父母主持、叔叔張汝璽見證、甲方、乙方 平等協商後簽訂的分家協議。宅基地面積一分為二,甲方、乙方分別擁有自己名下的部分。

  2.甲乙雙方在各自擁有的宅基地上,自己負責經營建造、翻修的房產 產權歸自己所有。

  3.如果以後政府徵用或開發商開發,接受補償時均按自己名下的宅基地以及房屋產權優劣各自接受補償,互不牽扯。

  4.根據上述三條款,以後政府徵用或開發商開發時,如果提供回遷樓,各自按自己的產權享受回遷住房或接受補償。

  五、雙方並約定其兄張連元的兒子張林、張奇為財產繼承人,張奇代理辦理相關手續;張奎元的兒子張東生為財產繼承人,並代理辦理相關手續。

  以上條款經公正處公正、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委託授權人): 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委託授權人): 簽字

  年 月 日

分家協議書 篇5

  今有徐新法、陳金娣家庭成員中二子(徐海清、徐海明)均已經成年,準備分家另過獨立生活,父母為子女生計考慮,願將自己所有的財產分與二子為業,為劃清產權,避免爭議,團結和睦,特立此分家協議書為憑。

  一、居住屋分配:現有居住房屋肆間兩層,分別分予徐海清和徐海明二人。其中東邊兩間兩層分給徐海清所有,西邊兩間兩層分給徐海明所有;

  二、出租屋分配:現有出租房屋,所產生的房屋租賃費用由徐新法、陳金娣夫婦收取並使用。出租房屋所有權暫時不予分配,歸徐新法、陳金娣夫婦所有。待徐新法、陳金娣夫婦百年後遵照遺囑分配或沒有遺囑徐海清、徐海明協商分配;

  三、空餘土地分配:協議簽訂之日,沒有居住房屋和出租房的空餘部分土地,按居住房屋劃分界線。徐海清、徐海明二人各50%,東邊50%歸徐海清所有,西邊50%歸徐海明所有。雙方不得干涉對方改變土地的用途;

  四、共同債務分配:家庭共同債務不分配,由徐新法、陳金娣二人償還;

  六、老人贍養:由於贍養徐新法、陳金娣所產生的費用,需要兒子承擔的,徐海清、徐海明按各50%的比例分攤;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經所有當事人簽字並芝里社區蓋章後生效,徐新法、陳金娣夫婦持一份,徐海清、徐海兩兄弟各執一份,芝里社區備案一份。

  協議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分家協議書 篇6

  協議人:

  (一)________(姓名),男(父親),_____年_月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

  (二)_______ (姓名),女(母親),____年_月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 ________與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個子女,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 ,別無其他子女。

  因子女均已婚配,現將家庭財產、房產和父母贍養經三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房屋分配:_______與________夫婦共同建造兩處房產:

  1、位於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產證號為__________ 。

  2、位於______________ 的房屋,房產證號為___________ 。

  現結合家庭實際情況,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就上述房產歸屬事宜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1)、上述位於____________的房產分歸_______所有。

  (2)、上述位於____________的房產分歸_______所有。

  (3)、其子女對上述房產的分歸均無異議。

  (二)父母贍養義務

  1、父母單獨居住期間,子女雙方每個月需各提供獨居住期間生活費。

  2、子女應保證被贍養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內衣、 鞋帽等個人物品(被贍養人同意不購買的除外),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子女保證父母的衣服、被褥乾淨、整潔,父母單獨居住的由當期子女負責,父母同子女共同居住的由同住子女負責

  3、子女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子女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被贍養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父母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子女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父母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子女共同承擔。

  4、子女應保證父母為滿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權利,所需交通費用由子女共同分擔。如駙馬爺不能自行出行,子女應安排時間負責父母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子女承擔。父母需要添置輪椅的,子女應及時購買,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當期子女應經常陪同父母到戶外活動。 元作為父母單

  5、父母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零用錢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子女承擔。父母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子女共同承擔。

  (三)、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及時持相關手續去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四)、本協議經當事人簽字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公證人處留存一份。 協議人:

  公證人:

  二〇××年六月

 

分家協議書 篇7

  今有房成科家庭成員中次子房立松已經成家育子,準備分家另過獨立生活,父母為子女生計考慮,願將自己位於龍場鎮騰龍中路房產之一部分分與次子為業,為劃清產權

  ,避免爭議,團結和睦,特立此分戶協議書為憑。

  一、所分房產位於龍場鎮騰龍中路,《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圖號為20xx-1600;

  二、房成科、黃光珍夫婦願將東北方向臨街的兩個門面中的左邊門面(長10米,寬5。3米,地面平方為53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分予次子房立松所有;

  三、具體分界:由東北至西南6。9米處該堵牆壁為父母與次子房立松共有,由6。9米處至楊仁靜邊界處目前父母與次子房立松共同使用的牆壁的產權歸次子房立松所有;

  四、未盡事宜,父母與次子房立松可立附屬協議,附屬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父母與次子房立松各執一份,公證處備案一份;

  立協議人:_____

  父親:_____

  母親:_____

  兒子:_____

  公元xxxx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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