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合作協議書
法律服務合作協議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律服務合作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法律服務合作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E_mail: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義:
甲方包括僅限於甲方,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關聯企業。
二、工作方式
1、人員指派: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並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並督促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指派候x霞、孫x哲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2、固定走訪式制度:為加強合作,乙方律師應二週內不少於一次到甲方走訪,瞭解情況,現場辦公,溝通有無。
3、臨時性走訪制度:為及時、迅速協助甲方解決問題,特立此制度。此制度之含義:不論是節假日,還是8小時工作時間之外,只要甲方有緊急事務處理,除乙方律師因客觀原因無法脫身外,乙方律師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現場,參與協商解決。
4、集體協作式制度:該制度指甲方的委託事項非顧問之所長時,乙方將以全所的強大律師團隊為依託,指派其他專業特長律師提供法律服務,以保證甲方所託事項圓滿完成
三、工作範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定相關的法律諮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檔案的起草;
(3)提供與他方之間的協議和/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協議範本;
(5)審閱、修改協議、協議、章程等法律檔案;
(6)稽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章制度;
(7)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係有關的事項;
(8)參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提供並解釋與公司日常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資訊;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授權發表律師宣告;
(15)應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辦理對外重大檔案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託事項。
2.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參與兼併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檔案;
(2)參與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檔案
(3)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4)為增資、減資、分立、合併提供法律服務。
3.重大專案專項法律服務
(1)就參與的重大專案,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就所參與的重大專案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對專案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協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專案有關的協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檔案;
(5)協助處理專案中所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四、甲方職責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檔案,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檔案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做出答覆。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裝置。
8.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範。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檔案、資料,並有權對檔案、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絡約定。
9.乙方律師有權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0.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11.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瞭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六、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甲方一致同意常年法律服務費用為每年陸十萬元人民幣(¥600000元),即每月支付¥50000元人民幣。
2、涉及甲方的訴訟、仲裁等,乙方將依據________省物價局、________省司法廳[________價發(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市發改委[大發改收費字(________)________號]規定的《________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下限收費標準收取,特殊案件,雙方另行協商收費。
3、對甲方所涉及的股票上市、股權轉讓、公司併購、資產重組、對外投資、對外融資等有效工作時間在16小時以上的法律事務所需費用,按優惠原則,由雙方另外協商收取。
4、對於本協議項下的常年法律顧問費支付方式,採取分兩次等額支付,即簽訂協議之日起七天內付出元,本年度到期日前10天內再付元。
七、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鑑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市內四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x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八、協議的解除
1.協議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
2.甲乙雙方透過書面協議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4.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後,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協議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8.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經協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協議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本合同期限。違反者將承擔賠償責任。
十、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做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牴觸。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協議的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作協議書2
投資基金法律服務合作協議書
甲方(委託人):
住所: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聯絡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
住所: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XX編碼:______
聯絡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鑑於:甲方系在註冊成立的民營企業。乙方系經省司法廳批准成立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為客戶提供各類訴訟和非訴訟法律服務。
甲方欲尋找能為其提供投資或其他和投資相關業務的合作伙伴,以進一步促進企業發展,乙方現將在註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介紹給甲方,洽談合作事宜,同時乙方也能為甲方的經營發展提供法律服務。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定義
甲方包括協議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關聯企業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包括在註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及其介紹的相關聯的合作伙伴。
二、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如實向對方提供各自的營業執照等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有關資料,雙方自覺保守對方商業秘密。
三、甲方的職責
1.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如約參加乙方組織的每一次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談判;
2.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其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談判的進展情況及相關資料;
3.按約向乙方支付本協議所規定的相關費用。
四、乙方的職責
1.負責聯絡、組織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與甲方進行接洽談判;
2.為甲方提供其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商務活動所涉及的各類法律諮詢;
3.參與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的商務談判活動;
4.審查、起草、修改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合作的各類法律文書;
5.就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合作專案進行相關的調查、見證、論證,出具相關的見證書、法律意見書。
五、費用收取
甲方一經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專案合作意向書,必須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法律服務費分以下情形收取:
1.甲方接受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直接投資的(包括合資、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議後__________天內按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收取;
2.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資產重組、合併收購、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業務合作的,在甲方與乙方介紹的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議後____________天內按不低於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金額收取服務費。具體金額雙方在____________萬的基礎上另行協商;
3.乙方按上述1、2項向甲方收取費用,不影響乙方向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收取費用及享受甲方當地政府有關引進外資的獎勵。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帳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
六、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和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作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並遵循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基本原則,甲方擬在債權收購及資產打包出售領域與乙方進行法律服務合作。雙方在友好協商並達成一致共識的基礎上,訂立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基礎
鑑於甲方是一家在中國境內成立的專業資產管理機構,擁有卓越的金融服務團隊,在資產管理和專案融資方面具備為客戶提供整合解決方案和金融創新服務能力,經營範圍涵蓋:企業資產管理、企業管理服務、社會經濟資訊諮詢服務、諮詢與調查等,公司致力於為高淨值客戶提供企業資產管理和家族資產管理專項業務。
乙方是一家擁有專業金融業務律師團隊的優秀律師事務所,在資產管理、投資管理、投資顧問、股權基金管理等金融領域能夠為客戶提供事前風險防範、事中安全控制和事後補救追償等法律服務,可以為金融機構、大中型企業提供融投資架構方案設計及法律風險管理服務,為企業家朋友提供境內、外財富管理及傳承的法律服務,為參與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企業提供海外投資及併購重組的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認可彼此在金融領域的專業服務能力,在金融債務重組、不良資產處置、資產管理盡職調查等業務方面有著共同的志向,為了更好的優勢互補、增強雙方的服務能力,雙方願意建立全面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第二條合作事項
1、乙方對甲方已經收購或者即將收購的債權進行宏觀上的盡職調查,出具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2、乙方協助甲方對相關債權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出具法律意見。
3、根據甲方的需要,由乙方代甲方向相關當事人出具律師函。
4、在甲方確定收購或者出售方案的基礎上,由乙方協助甲方擬訂債權收購及資產出售的合同文字。
5、乙方對甲方債務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或者其他債權擔保進行審查,對擔保物或者擔保人作出風險評估。
6、乙方代理甲方不良資產清收的訴訟業務。
7、其他非訴與訴訟業務。
以上各項合作事項具體細則,甲乙雙方將根據合作業務涉及的客戶物件、標的金額、合作方式等另行協商約定。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應相互維護對方的聲譽,不得作出詆譭對方聲譽、影響雙方團結等任何損害對方利益的行為。
2、甲方需認真地向乙方代理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合作,依委託合同所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
3、乙方律師有責任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在接到甲方和對方當事人依法送達的通知後,按時參加有關活動,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為甲方的檔案資料、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秘密(詳見第五條保密條款)。
4、在業務合作過程中,涉及訴訟與追償案件的情況,關於費用承擔、收益分配等具體的權利義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條 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作期限屆滿後,雙方如欲繼續合作,應當在期限屆滿前30日內協商另行簽訂合作協議。
2、雙方合作期間,任何一方發生股權變更、法人變更、辦公場地變動、負責人及其他工作人員更換等情形,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持續性和有效性。
第五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及其參與本協議專案的所有人員對本協議專案資訊及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2、以下內容屬於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資訊範圍,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予以嚴格保密並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甲乙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合作過程中提供的全部資料及在本協議服務過程中接觸和了解到的對方的全部情況和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協議雙方成員資訊,債權債務資訊,訴訟資訊,審計評估資訊或意見,業務往來中涉及到的相關公司主體資格資訊,資信資訊,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資訊,資產管理的規劃設計等資訊。
(2)甲乙雙方所作出的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
(3)甲乙雙方為完成合作即將或已經草擬和簽訂的一切協議、合同、備忘錄等,合作過程中各方往來函件、會議記錄、談判內容等。
3、甲乙雙方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對應保密資訊予以保密,避免保密資訊被不當披露或使用。任何一方若發現對方有濫用或者誤用應保密資訊的情況,應及時將該情形書面通知對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雙方在合作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除承擔守約方相關經濟損失和自身的法律責任外,違約方還應向守約方賠償為追究對方違約責任所支出的律師費、訴訟費、交通費等實際支出費用。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發生爭議時,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作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鑑於:甲方系在浙江註冊成立的民營企業。
乙方系經浙江省司法廳批准成立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為客戶提供各類訴訟和非訴訟法律服務。
甲方欲尋找能為其提供投資或其他和投資相關業務的合作伙伴,以進一步促進企業發展,乙方現將在上海註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介紹給甲方,洽談合作事宜,同時乙方也能為甲方的經營發展提供法律服務。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定義:甲方包括協議上的甲方以及甲方的關聯企業
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包括在上海註冊的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及其介紹的相關聯的合作伙伴。
一、甲乙雙方如實向對方提供各自的營業執照等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有關資料,雙方自覺保守對方商業秘密。
二、甲方的職責
1.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如約參加乙方組織的每一次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談判;
2.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其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談判的進展情況及相關資料;
3.按約向乙方支付本協議所規定的相關費用;
三、乙方的職責
1.負責聯絡、組織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與甲方進行接洽談判;
2.為甲方提供其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商務活動所涉及的各類法律諮詢;
3.參與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進行的商務談判活動;
4.審查、起草、修改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合作的各類法律文書;
5.就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的合作專案進行相關的調查、見證、論證,出具相關的見證書、法律意見書。
四、費用收取
甲方一經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專案合作意向書,必須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法律服務費分以下情形收取:
1.甲方接受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直接投資的(包括合資、合作、借款等形式),在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議後__________天內按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收取;
2.甲方與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達成資產重組、合併收購、安排上市及其他形式業務合作的,在甲方與乙方介紹的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簽訂協議後____________天內按不低於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金額收取服務費。具體金額雙方在____________萬的基礎上另行協商。
3.乙方按上述1、2項向甲方收取費用,不影響乙方向____________中國投資基金收取費用及享受甲方當地政府有關引進外資的獎勵。
五、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和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爭議,甲乙雙雙方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