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售後服務協議書三篇
實用的售後服務協議書三篇
在現在社會,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售後服務協議書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售後服務協議書 篇1
甲方:江蘇英萊特燈飾製造有限公司
乙方:
山東皇明太陽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本著“競爭的一半是服務”的經營理念,為共同開拓市場,做好甲方產品的售後服務工作,乙方在經銷甲方產品時,必須承擔售後服務工作。經雙方協商,就甲方產品在乙方經銷區域內的售後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1.積極配合乙方開展售後服務維修工作及執行國家新“三包”的有關規定。
2.負責為乙方培訓維修技術人員。
3.向乙方及時準確的提供新產品維修技術資料。
4.甲方售後服務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對乙方的服務質量和執行協議情況進行檢查。
二、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必須設立產品售後服務機構,配備足夠數量的合格維修人員、裝置。
2.明確維修負責人和專職維修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甲方。
3.乙方必須在所轄區域內的產品提供售前、售中及售後服務,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諉。
4.若出現產品重大故障或事故發生時,應迅速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進行調查和技術鑑定。
5.接受甲方的指導與監督,每月的維修質量資訊反饋單于15日前寄回或傳真至甲方售後服務中心。
6.接受甲方的維修指令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
7.乙方維修點積極展開使用者回訪活動,回訪量不得低於當月維修數量的25%。
三、保修範圍
1.凡屬甲方產品,自售出之日起,在產品保修期內屬於質量問題的免費維修,個別地方需延長保修期的,必須經甲方批准方可。
2.對保修期內的因使用者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產品故障和事故,乙方按甲方規定費用標準收取成本費。
3.在保修期外,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規定的有關收費標準收費。
4.其它事宜,均按國家新“三包”規定的有關條款執行。
四、服務要求
1.乙方必須為使用者提供上門服務,做到市區24小時內排除故障,下縣48小時內排除故障。
2.為使用者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統一填寫維修單,維修完畢後,由使用者簽字。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制訂的售後服務管理制度。
五、維修費用的標準
1.所有產品均按年銷售實際結算金額的1%返回,作為維修費用。
2.經銷商在退貨時所需的費用,按售後服務收費標準從上述1%的結算額中扣除。
3、如果經銷商所轄區域的使用者因經銷商的服務質量而造成投訴的視情節輕重將罰金從1%的結算額中扣除。
六、產品維修配件的鋪底與發放
1.產品配件都必須購買,費用由乙方承擔,不能以舊換新。
2.產品配件按該經銷商3個月銷量的1%鋪底,以後所需都必須以舊換新,無舊配件返回,由乙方按成本價購買。
七、維修費用的結算
1.每年年底按實際結算金額的1%結算。
2.產品維修費用結算程式
(1)乙方維修點憑當月原始維修記錄單進行初次回訪確認,並填寫月維修費用結算單。
(2)每月的原始維修單連同填寫好的月維修費用結算單,在每月15~20日內寄至甲方售後服務中心。
(3)甲方售後服務中心根據乙方提供的原始維修單進行第二次回訪和抽查。
(4)由甲方售後服務中心調查確認無誤後,由營銷經理審批後交財務部。
(5)維修費用每月結算一次,時間按實際收到乙方提供的使用者資料和月結算單20日內匯出。
(6)甲方財務部每月按實際維修費用電匯至乙方指定的帳號上。
3.如乙方連續3個月未把原始維修單和月結算單返回甲方售後服務中心的,按放棄維修費用處理。
4.乙方如對維修費用有疑問的`,須在3個月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維修費用作為專項費用,不現金支付、不衝抵貨款。
八、質量資訊反饋和新產品質量跟蹤
1.乙方在每月15日前將所有產品的實際維修情況填寫質量資訊和維修狀況統計表傳真或郵寄至甲方售後服務中心。
2.如乙方連續3個月未將質量資訊反饋表交至甲方售後服務中心的,甲方則年底扣除總維修費用的10%作為處罰。
3.甲方新產品上市,由乙方負責質量跟蹤,提供新產品使用者的詳細資料,報至甲方售後服務中心。
4.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的有關調查活動。
九、甲方每年進行一次售後服務評選活動,優秀售後服務單位的評選條件:
1.使用者投訴率低於1/1000(根據銷量)。
2.甲方對乙方的使用者回訪和調查中,使用者滿意率為98%。
3.乙方的售後服務網路健全,設施和維修人員相對完備。
4.質量資訊反饋每年不低於90%。
5.無媒體曝光和技術監督部門不良通報的情況發生。
十、違反協議的處罰
1.在結算維修費用進行使用者調查回訪時,發現乙方提供的資料不詳,視此單無效處理。
2.在結算維修費用進行使用者調查回訪時,發現乙方提供虛假或與事實嚴重不符的,將作“假一罰十”處理。
3.乙方在執行本協議期間,多次違反協議規定,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設立其它維修點以替代該維修點,並將維修費用指標轉給新的維修點。
4.凡因本協議引起的調解、訴訟,雙方連帶責任人均同意以甲方所在地法院為第一管轄法院。
十一、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 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另行簽訂。
甲方:江蘇英萊特燈飾製造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售後服務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資產軟體系統”的售後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 為確保軟體實施順利進行、資料的安全及乙方在售後維護時準確判斷問題之所在,甲方應提供以下配合:
1、 為“資產軟體系統”所需執行環境提供良好的硬體及正版系統軟體; 為“資產軟體系統”提供專機專用,併為計算機配備不間斷電源; 做好專門用機的管理工作,避免使用來歷不明的光碟和磁碟,避免沒有采取充分的安全措施連線到網際網路,以免感染病毒;
2、 在實施過程中,安排專人配合乙方工作; 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軟體。
二、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售後服務:
① 如甲方的硬體或網路裝置出現故障導致需重新安裝除錯“資產軟體系統”;
②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資產管理業務上的服務:如資產卡片錄入、資產配置、資產處置、資產年報等業務在軟體系統中的操作;
三、服務金額及服務時間
服務費金額:8000元(大寫:捌仟圓)
服務時間: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服務方式及響應時間
①服務方式有電話、傳真、E-mail、遠端通訊維護、信函及上門服務;
②乙方將先以電話的方式瞭解甲方需要解決的問題,併為甲方提出處理的辦法,
引導甲方自行解決,確係無法解決時,乙方派員上門解決;
五、免責條款
1、因電信部門檢修或國家政策調整等原因造成的系統服務故障和中斷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系統服務故障中斷,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因使用者自行操作不當造成的系統癱瘓及資料丟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六、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保留一份,乙方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售後服務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本著“為使用者服務,為使用者負責”的經營理念,為做好甲方產品的售後服務工作,經與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在乙方進行售後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1、積極配合乙方開展售後服務、維修工作及執行有關規定。
2、向乙方及時準確地提供新產品維修技術資料和非標準維修配件。
3、甲方售後服務定期和不定期對乙方的服務質量和執行協議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條 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必須設立甲方產品售後服務機構,配備足夠數量的合格維修人員、裝置及服務場地。明確維修負責人和專職維修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甲方。
4.不得擅自改變產品原設計和技術引數,若有因擅自改造所引起的產品故障和事故,其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接受甲方的維修指令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若出現產品重大故障和發生事故時,應迅速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進行調查和技術鑑定。
6.每月的維修舊件和維修返工單于30日前送回或傳真至甲方售後服務。
第三條 保修範圍
1.嚴格執行甲方產品《售後服務手冊》,自售出之日起,免費保修期為三個月或行駛6000公里內,對個別需延長保修期的,必須經甲方批准。
2.對保修期內的因使用者自身原因造成的產品故障和事故,乙方按甲方規定費用標準收取工本費。
第四條 服務要求
1、乙方接到甲方使用者需維修的產品時,應將發動機編號和車輛識別程式碼告知甲方服務中心,確認產品後方可維修。
2、乙方必須做到報修後24小時內修理,疑難問題不超過36小時
3乙方為使用者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統一填寫維修單,維修完畢後由使用者簽名。 第五條 維修費用標準及結算
1.所有甲方產品均按照甲乙雙方商定的維修定額工時及維修配件價格結算費用。
2.緊急救援3元/公里,差旅費按乙方制度執行。
3、每月維修舊件、維修返工單、發票到甲方後,15日內與乙方結算。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