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專案外包合同

服務專案外包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服務專案外包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

  本著平等互惠、互相支援、共同發展的原則,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部分非業務專案的服務外包事宜,共同簽署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對甲乙雙方權利義務及服務專案外包作相關約定,具體外包服務性質、要求以及專案外包費用,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服務專案外包定義:甲方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將部分(某個或某些專案)業務交由具有該類業務服務經驗、良好的業績、完備的資質、以及高效的管理團隊的乙方進行代理,要求乙方服務人員到甲方的服務場所,利用甲方的服務工具和裝置,乙方承諾在確保滿足甲方要求的服務標準的前提下,於本框架協議合作期內,為甲方提供相應外包專案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專案外包費用。

  第三條乙方外包服務人員:是指乙方派出的符合本合同資格條件的、在甲方從事本合同規定的外包專案範圍以內工作的人員。所有工作人員在勞動人事、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各方面均隸屬於乙方。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維持其與外包服務人員合法的勞動合同關係,不得因與外包服務人員間就勞動法律關係或在其他方面的任何爭議或瑕疵影響其履行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四條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合同相關的正式信函以及結算,均使用並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地址和銀行開戶帳號。

  甲方

  乙方

  名稱:

  名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匯款人名稱:

  匯款人名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第五條甲乙任一方的名稱、法定地址若有變更,變更一方應至少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該書面通知須加蓋變更方公章並經本合同授權代表簽字確認後生效;甲乙雙方的帳戶名稱、開戶銀行、銀行帳號有變更的,變更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十個工作日前以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書面檔案的原件通知對方。

  第二章服務外包專案範圍和方式

  第六條甲方將以下專案外包給乙方:

  (一)專案隸屬:甲方及甲方所屬分支機構;

  (二)專案性質:後勤服務專案以及適合外包的其他服務性專案;

  (三)專案內容:主要包括(但不限於)營業網點客戶引導、文書處理、清潔服務、駕駛服務、餐飲服務、收遞服務等。

  第七條甲方負責提供服務場地、裝置、設施、工具,並承擔服務專案的日常運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電話費等。

  第三章合同期限

  第八條本合同期限從起至。任何一方若終止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協助處理有關善後事宜。

  第四章外包費標準和結算方式

  第九條外包費標準按照外包服務專案內容的複雜程度確定。外包費用按照甲、乙雙方認可的方式結算。結算時,甲、乙雙方本著真實、及時、有效的原則確認外包費用;費用確認無誤後,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費用核算要求的有效費用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乙方的付款義務。

  第五章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

  (一)甲方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接受乙方派出的外包服務人員。

  (二)如果乙方未能滿足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需要,或者獨立第三方提出的條件優於乙方提出的條件,甲方可以從獨立第三方獲得該服務。

  (三)甲方有權根據外包專案的工作需要制訂相應的服務規範、考評辦法,並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執行,服務規範、考評辦法的解釋權在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外包服務人員遵照甲方的服務規範和本合同的規定為甲方提供服務。甲方根據相關服務專案的質量考核指標要求,按月對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考核。

  (四)甲方有權對乙方派出的外包服務人員進行與服務專案相關的管理,並檢查乙方外包服務人員的工作表現情況,包括上、下班記錄、服務情況、違規違紀情況、受表揚、被投訴等。

  (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外包服務人員的有關資料,包括健康證、勞務合同、社會保險證明、學歷證明等。

  (六)在提供專案外包服務過程中產生的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或資料開發出的任何成果歸甲方所有。

  (七)甲方認為乙方有任何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出書面意見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意見後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其整改的結果或整改措施回覆甲方。

  第十一條甲方的義務

  (一)在外包服務實施過程中,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與工作指導,配合乙方履行職責。

  (二)甲方應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外包服務人員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同時為乙方外包服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條件、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服務崗位的設施、裝置定期進行維護和安全檢查,保證設施裝置的安全運轉。

  (三)甲方如有需要為乙方外包服務人員統一製作工服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的內容向甲乙雙方以外的、與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洩露乙方的商業秘密(包括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合同簽訂前的各項方案)。

  第十二條乙方的權利

  根據法律、法規和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據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派出外包服務人員的合法權益,若發現甲方有侵害乙方外包服務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乙方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和要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書面意見後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十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代表甲方完成外包服務專案工作,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制度及甲方有關規定,規範履行職責,並接受甲方的定期考核。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服務需求和標準提供外包服務人員,外包服務人員必須透過乙方的崗前公共職業培訓,且具備甲方工作崗位所需要的技能素質和體能素質。乙方可要求甲方協助對新上崗的外包服務人員進行相關培訓以及服務資格考核,對考核不合格者,乙方應予以更換。

  (三)乙方負責為乙方外包服務人員依法辦理勞動用工手續,在外包服務人員的聘用、辭退、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獎懲升降、勞動保護等事項上依法保證乙方外包服務人員的合法權益,按時、足額為外包服務人員繳納社會保險,保持外包服務人員的穩定性。

  (四)乙方與外包服務人員發生勞動糾紛時,乙方應直接與外包服務人員交涉解決並自行承擔相關責任,處理好糾紛,以免影響甲方的外包服務工作,如出現嚴重影響甲方外包服務工作的,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責任。

  (五)外包服務人員因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妥善處理。非因工發生的傷亡事故,乙方負責傷亡事故的處理,對發生的事故處理費用和對外包服務人員的經濟補償等由責任方承擔。

  (六)乙方應教育、督促乙方外包服務人員在甲方提供服務期間按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完成相應服務工作,服從甲方人員與服務相關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甲方人員的監督和檢查,以保障甲方業務的正常進行。

  (七)乙方應教育、督促外包服務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洩露甲方的商業秘密,保證甲方業務利益不受損失,對甲方各類客戶的資料、業務資料等應按照甲方相關檔案及工作要求執行保密工作。如乙方外包服務人員洩露甲方商業機密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管理人員應經常到專案外包服務人員工作現場,協調及處理甲乙雙方與外包服務人員之間的關係。乙方應當及時處理和協調甲方與外包服務人員之間的工作管理糾紛。

  (九)乙方外包服務人員從甲方領取的工作工具、裝置和其他物品,由甲方負責登記管理,在員工離職時,由乙方負責協助收回交還甲方。

  (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外包服務人員有關資料,包括健康證、勞務合同、社會保險證明、學歷證明等。

  (十一)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的內容向甲乙雙方以外的、與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洩露乙方的商業秘密(包括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合同簽訂前的各項方案)。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違反或擅自變更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及時支付外包費,甲方每日應按3‰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違約金。甲方連續拖欠款項達三個月以上,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依法追回欠款和違約金。

  第十六條乙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時支付派出甲方外包服務人員的工資及辦理各種社會保險等福利的,逾期10日以上的,甲方可終止本合同的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和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甲乙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索取違約金或賠償金時,應書面通知違約方並說明違約金或賠償金額;違約方應在收到對方發出的書面索賠通知的十個工作日內按索賠要求支付違約金或經濟賠償;如違約方對違約金或賠償金額有異議,應在收到通知後七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雙方應在收到對方的通知或答覆後儘快協商明確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除必須在訴訟過程中進行解決的問題外,合同其餘部分應繼續履行。

  第七章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有一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變更本合同,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雙方應簽署變更合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或者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則本合同終止。但合同的終止不得損害第三方的利益,雙方應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未經對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作為依據。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有關附件及補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終止之日失效。

  甲方: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蓋章)

  授權簽約人簽字: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人簽字: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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