碼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選5篇)
碼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選5篇)
做好可行性分析是做好工作方案的前提。當一個專案被提出時,通常我們需要先寫多份工作方案以便領導參考決策,那麼你知道工作方案如何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碼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碼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1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延遲企業復工的通知(蘇政傳發﹝20xx﹞20號)》、蘇州市《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號)》、《蘇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防控組工作方案(蘇防疫企業防控函﹝20xx﹞1號)》,制定《太倉港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主要職責
督促各有關單位強化主體責任,對春節期間碼頭企業實施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切實做好職工健康防護工作,確保安全生產。指導各碼頭企業加強內部疫情監測,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快速響應,做好港口應急運輸保障工作,保障港口應急運輸通暢;做好應對疫情各類應急、生活、生產等重點物資的運輸保障工作。在指定時間內,迅速組織港口運力,科學安排運輸,加強統籌指導排程和動態監控,確保及時完成港口應急運輸保障業務。組織協調運輸保障,切實幫助復產企業協調解決原材料、設施裝置、產成品的物流運輸方面存在的困難。完成上級和市防控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組織機構及分工
(一)組織機構
江蘇太倉港口管理委員會成立太倉港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太倉港口管委會主任
副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監督與港政執法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的統籌協調。
(二)部門職責
1、安監執法局:統籌協調港口春節期間碼頭企業的防控工作,承擔企業防控日常工作。牽頭落實蘇州市委市政府、太倉市委市政府關於企業的防控指示要求;建立港口企業監測機制,密切跟蹤企業防控工作進展情況,督促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建立會商、日報等工作機制,及時彙總整理並反饋工作資訊。
2、黨政辦:有針對性的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識宣傳,普及疫情防控知識,明確疫情防控要求,推動疫情宣傳全覆蓋、無死角,形成單位做好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圍,做好單位內部的疫情防控落實和後勤保障工作,尤其是單位內部的消殺防護物資的儲備。加強對所有進入辦公區人員的登記測溫工作,對所有乘坐上班車輛的人員進行上車前測溫,禁止發熱症狀者乘坐班車,做好辦公室、電梯、食堂、宿舍、衛生間、公共區域和公務用車、辦公設施裝置的定期環境消殺工作,保障消殺裝置供應充足。加強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保持空氣流通,儘可能不使用空調。
3、發展局、發展服務中心:做好船公司、物流企業、車隊等港口配套企業的運輸協調工作,在指定時間內,迅速組織港口運力,科學安排運輸,加強統籌指導排程和動態監控,確保及時完成港口應急運輸保障業務,切實幫助復產企業協調解決原材料、設施裝置、產成品的物流運輸方面存在的困難。
4、口岸辦:對涉及疫情防控的醫用物資,要開闢“綠色通道”,優先安排通關,做到快進快出。做好與口岸單位的溝通協調工作,為貨物通關、查驗提供便利。強化口岸管控,來港作業船舶船員原則上不得上岸、港口人員不得登船,船港交接資訊透過高頻聯絡,現場交接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單證和物件交接必須進行消毒處理,交接單可透過電子簽單、網兜等形式傳遞。確有特殊情況的,所有上下人員必須進行登記、測量體溫並落實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由所在碼頭經海關、邊防、海事等口岸部門稽核通過後方可上下船。
5、港政服務局:做好來港作業船舶的生活垃圾、生活汙水接收消毒、垃圾袋扎口、處置人員安全防護等工作。確保港口所有在建工地不得早於2月20日24時復工。
6、科信辦:透過資訊化手段做好車輛、人員進出閘口的監督登記和防控工作,所有進出閘口的人員必須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並進行測溫,所有進入閘口的車輛駕駛人員一律不得下車,儘可能用資訊化手段進行溝通,單證和物品交接必須進行消殺處理。配合相關辦局做好人防、技防工作。
三、工作小組及職責分工
設立疫情防護、交通運輸保障協調、動態監測、資訊報送與督辦、材料統籌五個工作小組。
(一)疫情防護小組
牽頭單位:安監執法局
參與單位:黨政辦,發展局、發展服務中心,口岸辦,港政服務局,科信辦
工作職責:督促企業強化主體責任,實施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好春節期間離太外出人員的勸阻工作,已離太外出人員原則上不得於2月9日24:00前返太;已返太人員,必須居家隔離觀察不少於14天;春節期間在崗工作人員繼續堅守工作崗位;特殊情況下已返太人員,必須向所在公司和江蘇太倉港口管理委員會報備,經江蘇太倉港口管理委員會批准後方可上崗工作。
(二)交通運輸保障協調小組
牽頭單位:發展局、發展服務中心
參與單位:口岸辦,科信辦,各碼頭企業、港口生產配套企業
工作職責:協調推進應急保障物資運輸通暢,為復產企業提供物流保障,每日報送保障湖北重點物資港口運輸報表和其他相關資訊。
(三)動態監測小組
牽頭單位:安監執法局
參與單位:港政服務局,發展局、發展服務中心,科信辦
工作職責:監測彙總各碼頭企業防控物資的儲備、防控措施落實情況、港口經營市場的監管。
(四)資訊報送與督辦小組
牽頭單位:安監執法局,黨政辦,發展局、發展服務中心
參與單位:港政服務局,口岸辦,科信辦
工作職責:彙總、報送企業防控工作資訊,督促各部門、各單位落實職責分工和防控措施。
(五)材料統籌小組
牽頭單位:黨政辦
參與單位:安監執法局,發展局、發展服務中心,港政服務局,口岸辦,科信辦
工作職責:負責相關綜合材料起草。
四、工作制度
(一)集中辦公制度
各工作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及時通報工作進展,研究解決防控中的具體問題,切實有效推進職責範圍內的防控各項工作。
(二)資訊通報制度
各小組根據職責分工指定專人負責每日收集、整理、彙總和分析最新工作進展,並於每日中午12:00前以書面形式將前一日12:00至當日12:00之間有關防控的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等情況(格式見附件1、2)報資訊報送與督辦小組。沒有新情況須“零報告”。各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協調,確保資訊通暢,遇有重要情況隨時通報。
(三)督察督辦制度
疫情防控是當前最重要的工作,紀檢監察工作委員會要切實肩負起督查督辦作用,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檔案精神,建立太倉港口督辦檢查制度,定期檢查疫情防控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發現工作中的不足和需要改進的問題,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圍繞是否真正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工作舉措到位、服務保障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等方面進行全面督導。
五、工作要求
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企業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統籌謀劃,提前應對,根據疫情防控各階段任務,紮實做好防控物資的運輸協調、復產企業的物流保障和港口企業的疫情防護工作。細化分工、責任到人,要加強應急值守,切實把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碼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
為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新冠疫情對我鎮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更加有力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更加有力地保障經濟社會秩序全面恢復,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防控策略,堅持“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精準管控、有效救治”的防控原則,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緊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務,全方位組織、全社會發動、全領域防控,嚴格落實聯防聯控各項措施,全面構築群防群治的嚴密防線,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奮力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
二、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我鎮轄區所有村居、單位及場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處理。
三、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協調聯動。
(二)分級負責、高效應對。
(三)資訊共享、聯防聯控。
(四)政府引導、社會協同。
四、具體措施
(一)完善社群防控職責,強化重點人群、場所監管。
1.要以精準管控為原則劃定“管控圈”,一旦出現疫情,立即按照依法、科學、精準防控要求,將人員管控範圍劃定至樓棟、小區等最小單元,因時因勢調整社群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
2.透過交通檢疫、社群排查、發熱門診篩查、外地協查“四道防線”,嚴密開展大排查。對汽渡、輪渡等入口要堅持掃碼測溫;人員密集場所,特別是機關單位、衛生院、賓館、KTV、超市、便民服務中心要持續開展掃碼測溫和登記工作。
3.嚴密摸排,及時掌握來自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和境外人員資訊,通知其防疫要求和核酸檢測。
4.對公園、廣場、農貿市場、公廁等場所要開展清掃消毒工作,並對外環境開展檢驗檢測。
(二)提升疫情應對能力,開展醫療救治,落實防控措施。
1.提升疫情應對能力。做好防護用品、消毒液等應急物資儲備,防疫物資儲備原則上應滿足30天轉運需要。
2.全力開展醫療救治。各村(居)範圍內的發往熱病人、疑似病例要立刻送瑞昌定點醫院。
3.全面開展流調工作。如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由社群或村委會通知120急救車到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醫學觀察,配合做好流調工作。
4.嚴格落實醫學觀察和隔離措施。要及時發現、管控傳染源,要科學規範設定集中隔離觀察點。對密切接觸者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一般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接觸者等實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觀察期間,認真做好被觀察人員的體溫測量和健康狀況監測。一旦發現發熱等情況,第一時間送往定點醫院進行排查,切斷病毒傳播途徑。同時,對重點區域進行全面消毒消殺、消除病毒傳染源。
5.實行全面封控。對患者所住房屋、居住單元及工作單位進行終末消毒、全面封控。對一般接觸者實施居家隔離,對病例所住小區實施封閉式管控,強化人員出入管理;對患者工作單位人員進行健康監測,堅決切斷傳播鏈條,防止疫情擴散。
6.限制或暫停群眾性活動。控制室內娛樂文化休閒活動。各類餐飲單位限制或暫停堂食服務。督促企業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做好通風、消毒、體溫監測等工作,為員工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採取分割槽作業、分散或錯峰就餐等方式,有效減少人員聚集。加強區域內公共交通車輛消毒頻次,實施體溫監測,必要時採取暫停區域內公共交通線路、減少頻次、限制載客量等措施。
五、工作機制
(一)暢通舉報渠道。繼續維護落實好舉報制度,暢通舉報渠道,加強24小時值班值守,一旦發生新發疫情,確保群眾反映疫情資訊線索得到及時核實。
(二)充實隊伍力量。進一步充實協調、摸排、醫療救治、人員管控、消毒等工作小組人員,人員保持相對固定,並開展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業務素質和實戰能力。
(三)細化相關處置流程。各村(居)、各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流程,嚴格執行患者轉運、場所消毒、集中和居家隔離、應急處置等工作指引,快速調動應急力量,確保疫情處置及時、規範、精準、有效。
(四)重啟例會工作制度。一旦出現新發疫情,將立即重啟例會工作制度。鎮防控辦每日召開應急處置工作會議,科學分析、分析疫情態勢,研究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
(五)強化責任落實機制。明確屬地、部門、行業、單位和個人的“五方責任”,實行屬地管理、部門指導,加強督導檢查指導督促責任單位落實好暴發疫情應急處置措施,提升應急處置效率。
六、保障措施
(一)防護物資保障。做好應急處置所需的口罩、防護服和消殺藥劑等醫療物資的保障。
(二)隔離場所保障。要強化集中隔離場所的徵集儲備,提前指定賓館和酒店,相關校舍作為預備隔離場所。
(三)環境衛生保障。以集貿市場、企事業單位、社群、農村為重點,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全面開展衛生大掃除和環境衛生整治,定時定點清理垃圾和廢棄物,消除衛生死角。
(四)社會秩序保障。強化社會安全管理,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及時跟進處理造謠傳謠、哄抬物價、囤積居奇、造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治安的行為。持續關注疫情後期的不同人群心理健康,引導群眾使用科學的方法緩解焦慮、緊張等不良情緒。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廣泛深入開展健康知識宣傳,形成全方位立體宣傳格局。
(五)強化健康宣傳教育。要全面推進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及時處理各類垃圾汙物,消除、減少病媒生物孳生的環境和條件;要廣泛發動群眾參與愛國衛生運動,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積極倡導“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樹立良好飲食風尚,推廣文明健康生活習慣。
碼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3
為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面落實《防城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加強疫情期間全市邊海防管控“三十條”的通告》,落實漁港漁船漁民海上疫情防控要求,嚴密防範境外疫情輸入風險,全面提升我區漁港漁船漁民海上疫情防控力度,現就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強化疫情防控責任落實
把防範海上疫情傳播作為當前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網格化服務管理、屬地管理原則,實行區、鄉鎮、行政村三級網格化服務管理責任制,嚴格落實漁港漁船漁民監管責任,加強港口、海上巡查力度,實現“以港管船,以船管人”的工作目標,堅決消除涉漁領域海上疫情傳播的隱患。
二、落實組織領導
成立防城區農業農村局沿海漁港漁船漁民疫情防控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唐軍區農業農村局局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在區委、區政府及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導貫徹執行上級漁業漁政部門和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工作要求,謀劃、制訂和實施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結合縣域實際,統籌協調全區漁業漁政力量,加強海上一線疫情封控執勤、網格服務管理和督查管控,構築船舶聯防聯控、群防群治的海上疫情防線,壓緊壓實疫情防控屬地責任,加強疫情資訊互聯互通。定期不定期組織巡查檢查,及時調整防控力量充實薄弱區域,加強資源整合配置,做好網格化服務管理的保障工作,備足疫情防控所需物資,按照應急處置方案,強化漁港工作人員防控知識培訓,達到應知會並具有應急處理突發事件能力。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漁政大隊,楊光為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沿海漁港漁船漁民疫情防控網格化服務管理的日常工作,在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領導下,全面落實疫情防控網格化服務管理制度,多措並舉切實築牢海上疫情防控,確保漁港、漁船、漁民疫情防控要求落實落地,實現涉漁領域海上疫情零輸入。
三、落實漁港網格化管理
防城區漁政大隊監管職責:結合轄區漁港及自然港灣的實際,制定和實施漁港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重點抓好雙墩漁港碼頭漁船靠泊、漁獲物上岸、人員車輛進出的督促檢查,統籌雙墩漁港碼頭區域、怪石灘區域和萬歐萬茶碼頭區域疫情防控小組力量,加強漁港水域疫情執勤和網格服務管理,構築船舶聯防聯控、群防群治的海上疫情防線。每天至少組織1次漁港區域巡查,及時調整防控措施和加強資源整合配置,備足疫情防控所需物資,做好網格化服務管理的保障工作。
網格劃分:防城區漁港網格化區域劃分為雙墩漁港碼頭區域、怪石灘區域和萬歐萬茶碼頭區域。雙墩碼頭區域範圍為碼頭附近200米水域;怪石灘區域為怪石灘沿岸5米等深線水域;萬歐萬茶碼頭區域為萬茶碼頭附近50米水域。雙墩碼頭區域網格疫情工作組成員為:鄭慶勤(組長)、鍾澤峰;怪石灘區域網格疫情工作組成員為:楊光(組長)、陳光陽;萬歐萬茶碼頭區域網格疫情工作組成員為:徐強(組長)、陳光陽、李大新、詹期鵬。
各工作小組的職責:具體負責落實漁船漁民疫情防控的各項措施,組織網格人員實施分片包乾、責任到人,督促落實船員動態管理,開展常態化船員核查、外來務工人員清查等工作。督促漁業組織、船主建立外來務工船員報告及48小時見面核查制度。每週至少組織1次網格區域巡查,深入排查外來務工船員、漁船越界捕撈及接觸外國籍漁船過駁魚貨等防控漏洞。對所負責的漁業組織、船主進行建檔立卡,摸清漁業船員底數,及時採取措施堵塞漏洞。落實配合“十個一律”懲戒措施,透過停港停航等措施,嚴厲打擊“偷引帶”人員。
四、落實漁船漁民網格化管理
為有效防範海上疫情輸入,全面提升漁船漁民疫情防控力度,根據疫情防控“分片包乾、責任到人”網格化服務管理相關規定,實行我區漁船漁民疫情防控網格化服務管理制度,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制。
外港籍漁船漁民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根據海上漁船進出港情況劃分網格,佈置卡點巡邏防控,整合各方力量,合理安排排程人員,做到轄區各點各海域無縫對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要充分認識當前海上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海上疫情防控網格化服務管理要求,加大巡查力度,確保每天至少組織1次網格區域巡查,對轄區網格建檔立卡,督促各網格員全面排查漁港、漁船、漁民,實現全覆蓋、無遺漏,堅決防止涉漁區域海上疫情輸入。
(二)加強配合,齊抓共管。要充分發揮群眾力量,鼓勵漁民群眾舉報未納入管控及外港籍漁船、漁民進入我區海域的線索。同時,要加強與公安、鄉鎮政府、防疫、海事等部門協調,成立聯合防控小組,聯合排查、資訊共享,確保防控措施精準高效落到位。
(三)加強檢查督導。沿海漁港漁船漁民疫情防控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採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對管轄區域網格化服務管理情況開展常態監督檢查,瞭解海上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督促做好整改工作,並及時通報。
(四)及時報告,嚴防漏洞。要採取緊而又緊、嚴而又嚴的措施,集中力量抓實抓細,嚴防漏洞出現。要及時報告行動情況,實行疫情防控日報告週報告、零報告制度,24小時保持電話暢通,及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碼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4
根據《關於調整永修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成員、內設機構和工作職責的通知》(永新冠指〔20xx〕118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交通運輸防控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嚴格落實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的各項工作指令,關口前移開展環境整治,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務
根據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關於調整九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成員、內設機構和工作職責的通知》對交通組工作職責明確如下:
(一)確保交通暢通,做好醫療物資、生活物資以及醫護人員的運輸保障工作;
(二)落實交通工具及交通場站的常態化疫情防控及通風消毒措施,加強對交通運輸領域傳染病的防控;
(三)負責對旅客及公共交通的管理,落實火車站、汽車站、碼頭等重點場所旅客的體溫檢測、健康碼查驗、行程查驗等工作,對出現發熱者等異常情況進行排查、登記、處置;
(四)做好船舶、列車、汽車等交通工具和人員的衛生檢疫工作;督促企業服務人員落實核酸檢測“應檢盡檢”,督促行業企業落實好口罩規範佩戴措施;
(五)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各部門間的資訊溝通與措施聯動,及時有效應對疫情防控工作,成立永修縣交通運輸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一)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第一副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內設機構和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應急保障組、責任片區組、檢查督導組、旅客服務組、港口碼頭組。
1.辦公室
主任:熊全策(兼)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副主任:黃光華
組員:塗偉、王濤、齊桂紅、萬雪梅、鄧亞茹
工作職責:
①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②負責領導小組檔案收發辦理;
③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協調、排程與督導工作;
④根據疫情形勢及時研究制度防控策略和建議,指導全域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⑤負責防控資訊的及時更新與互聯互通,承擔領導小組應急值守工作。
2.責任片區防控組。
組長:熊全策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副組長:
組員:鄭澗、羅偉、江松林、蔡磊、塗偉、郝傑、馮永明、羅建英、蔡波、查永正、吳芸
工作職責:
①負責責任片區防疫防控、宣育、入戶登記等工作;確保不遺漏一戶一人;
②落實責任片區責任劃分,做到包戶到人,人人有責;
③遇有國外、外省或體溫異常人員,要及時上報縣局。
(三)應急保障組。
組長:葉修華正科級幹部
副組長:周學志縣交通運輸局總工程師
組員:郝傑、王濤、淦敏
工作職責:
①確保全縣交通暢通,做到人便於行,貨暢其流;
②做好醫療物資、生活物資以及醫護人員的運輸保障工作;
③做好交通運輸系統內防疫物資的調配和發放;
④做好進出交通場、站情況異常旅客的轉場救治工作,含發熱人員安置隔離室及調配救護車輛。
(四)檢查督導組。
組長:黃慶林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副組長:袁自明、祝忠太
組員:何文龍、熊培斌、楊長春
工作職責:
①加強對交通領域傳染病的防控,檢查落實交通工具及交通、鐵路、站場的'常態化防控及通風消毒措施;
②負責對旅客及公共交通的管理,監督火車站、汽車站等重點場所旅客的體溫檢測、健康碼查驗、行程查驗等工作。對出現發熱者等異常情況進行排查登記處置;
③督促企業做好交通工具和人員的衛生防疫工作,督促企業服務人員落實核酸檢測“應檢盡檢”,督促企業落實好口罩規範佩戴措施。
(五)旅客服務組。
由火車站、九江長運永修公司、永修順祥公交公司和中城捷運公司組成。
工作職責:
①負責各自站場、車輛的消毒工作,做到每天兩次,並做好登記備查;
②負責督促進入站、場、車內的旅客規範佩戴口罩;
③負責落實旅客間隔1米等候距離;
④負責落實進出場站對旅客的測溫、掃碼檢驗,對發熱等異常旅客進行登記,並妥善處置;
⑤負責本企業服務人員落實核酸檢測“應檢盡檢”;
⑥負責本企業職工的防疫防控工作。
(六)港口碼頭防疫組。
由永修港口航運分局組織實施。
工作職責:
①負責水路運輸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防疫防控工作;
②負責港口、碼頭防疫防控;
③組織水運企業、港口、碼頭從業人員的核酸檢測工作,做到“應檢盡檢”;
④組織水運運輸企業的疫苗接種工作;
⑤做好本單位防疫防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生命重於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的總目標,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嚴格落實省市疫情防控一級響應及交通運輸部“一斷三不斷”(“一斷”是堅決阻斷病毒傳播渠道;“三不斷”是公路交通網路不能斷,應急運輸綠色通道不能斷,必要的群眾生產生活物資的運輸通道不斷斷)工作要求。
(二)切實層層壓實責任。按照縣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和防控方案要求,壓實責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及各工作組組長履行好牽頭排程職責,全面擔負起組(辦)工作任務,確保工作不漏頂,不斷檔。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責,齊心協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切實突出重點和問題導向。配合做好外來車輛及人員體溫檢測和登記工作,做好疫情處置物資應急運力準備,堅決做到不缺位不漏為。切實提高警惕,嚴格執行縣防控應急指揮部各項規定,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載客行為,加大檢查力度,督促做好客運場所及交通運輸工具消毒工作。
碼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5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強總理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強漁港、漁船、漁民的管控,消除海上非法交易環節管控風險,築牢海上疫情防線,結合海洋漁業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外防輸入(出)關口前移,以漁港、岙口(以下簡稱港口)管控為重點,實施分割槽分級管控,加強“市、縣、鎮、村聯動”,落實“點線面”佈防,強化“陸海空”監管,落實對我市轄區範圍內海上、漁港、岸線以及漁船、漁民、漁(貨)物進行多層次、全方位管控措施,透過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全面排查、重點管控,嚴防死守,實現“不落一船、不漏一人”工作目標,確保疫情不從海上輸入(外溢)。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港口管控。在屬地政府領導下,依託鄉鎮、村(居),按照分割槽分級防控要求,在港口實行設卡,漁船定點接受檢查、定點上下岸,落實包船到人、定人聯船,及時將漁船進出港資訊抄送沿海派出所;加強漁獲物的檢查,及時發現可疑貨物和漁船,不留漏洞,堵住非法交易人員利用漁船下海、上岸關口,織密防控網路,嚴防漏管失控。
1.常態化港口管控。透過港口卡點對進出船舶及人員查驗管控,切實落實“五個必須、五個嚴禁”防控措施要求,實現以港管船、以港管人、以港管物的目標。
⑴出海漁船必須按要求配備防疫物資和清潔消毒用品;嚴禁搭載與本船無關的人員出港或回港。
⑵出海漁民必須嚴格執行“三報備”和體溫檢測;嚴禁海上接觸本船外的任何人、船、物。
⑶回港漁民必須執行查證、測溫、驗碼、登記等措施;嚴禁無接種疫苗船員出海作業。
⑷靠港漁(貨)交易過程必須落實戴口罩等防護措施,不扎堆、不聚集;嚴禁從事海上非法交易。
⑸海上出現體溫異常等不適症狀必須第一時間向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或所在村居委員會報告;嚴禁遮蔽、關閉、拆卸定位儀、AIS等安全通訊救助裝置。
2.發生疫情縣區所屬港口管控。對發生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屬沿海港口實施封閉管理,所有船舶和船上人員“只進不出”。即:
⑴在港漁船及人員,一律暫停出海;
⑵已出海的漁船及人員,立即召回原出海停泊港口,回港人員立即落實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措施;漁船返港前不得停靠其他地區港口、不得接觸其他船舶及人員;
⑶中高風險地區以外的船舶及人員非必要、非經允許一律不得入港上岸。
(二)突出岸線聯防。
一是提升技防。利用無人機、北斗示位儀、AIS、影片監控等資訊化手段加強沿海港口和漁業船舶動態監管,分析研判港口出入人員、海上船舶航行軌跡,及時主動核實,對疑似非正常出入莆田境內的人員、船舶第一時間核查核處。
二是加強聯防。要充分發揮海上管控專班的作用,強化與交通、海事、海警、公安、港口、邊檢等部門協作配合,發揮各自優勢,加強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資訊共享等工作溝通協調,強化岸線人力巡邏和影片巡查,加密巡邏頻次,及時發現可疑漁船和非法入境人員。
三是發動群防。沿海鄉鎮、村居要落實屬地責任,按照全線設防、分段包乾、定人定責要求,整合力量,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全面強化重點港口、重點岸線、重點時段值守巡查,嚴密沿海動態監控,及時發現處置各類可疑情況,全力築牢海上輸入輸出防線。
(三)強化海上監管。海上執法要按照《海上非法交易疫情防控工作導則》要求,全面組織開展海上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捕撈、交易漁獲物等違法行為,構築海上疫情外溢和境外疫情輸入防護網。
一是突出巡查重點。圍繞烏丘嶼周邊敏感海域等重點區域,加大執法巡查頻次,防範制止漁船進入相關海域生產作業、油品交易等,嚴禁漁運船在相關海域收購銷售漁獲物。
二是守好交界海區。組織開展與福州、泉州兩市交界海區的巡航執法活動,加強巡查堵截,強化對過往省外船舶監視監察,提升海上執法履職能力,嚴防外地船舶入閩違規作業,決不讓非法入境船隻進入我市海域。
三是全面管控海域。統籌排程全市沿海漁業執法船艇,沿海全域進行布控,開展常態化巡航,實現全市海域防控無死角、全覆蓋。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落實漁船進出港報備制度。漁業船舶必須安裝使用漁港通APP進行報備,實現進出港漁船報告常態化和閉環管控。要督促漁船於出海前24小時,按程式報備出海人員名單、健康狀況等資訊;於出海前6小時,提醒漁船做好疫情防控,並核實出海人員資訊。督促漁船進港前12小時,按程式報備出海人員名單、健康狀況等資訊,全面清點回港人數、查驗人員身份,確保進出港人員一致,做到不瞞報、不漏報。並及時將當日出海人員資訊報當地公安。
(二)開展港口設卡駐點監管機制。要壓緊壓實屬地管理責任,督促鄉鎮(街道)、村居擴大各漁港、岙口卡點設定的覆蓋面,規範設立疫情防控檢查點、臨時隔離點、港口機構張貼碼等,清點核實和登記查驗進出港人員身份、健康狀況、疫苗接種、核酸檢測等資訊,確保進出港人員一致,實現出海、回港船舶全程閉環嚴格管控。要積極發動志願者組織駐港服務隊協助鄉鎮(街道)、村居開展駐港服務工作;行業主管部門要派出督導組,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工作,針對港口管控工作的重點領域、關鍵部位、薄弱環節開展督導檢查,落實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出的工作要求,提高疫情防控措施的針對性、有效性。
(三)建立異地漁船從業人員滾動排查機制。異地漁業從業人員是指疫情防控期間留在莆田,獨立或受僱本地船東或養殖戶(企業)從事漁業生產的漁排、蝦池魚塘、淺海養殖的人員和漁船漁工等(漁業加工企業除外),應納入暫住地村(居)疫情管控範圍管理。由各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屬地鄉鎮政府組織排查和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對其身份資訊、常住地址、從業狀況和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登記造冊,建檔管理,動態更新,並落實僱主(合夥人)責任人和鎮、村管理責任人,做到底子清、去向明、不遺漏。同時將相關登記管理表冊報送當地公安機關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各級公安部門結合暫住人員管理,協同抓好人員排查。
(四)加強漁民防疫管理服務機制。要引導漁民落實個人防疫責任,組織在重點漁港設立核酸檢測服務點並向社會公佈,確保所有出海作業人員按要求落實核酸檢測、接種疫苗等防控措施;要將出海的漁業從業人員納入重點人群監管範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需要,適時實行每週10%比例的核酸檢測抽檢;要將因颱風、執法扣押等特殊情況,在轄區內港口就近停泊的非屬地船舶納入防疫管控範圍,由停泊所在地鄉鎮疫情防控指揮部組織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要求。
(五)強化海上疫情聯合處置機制。要充分發揮海上管控組的作用,堅持“嚴”字當頭,統籌海上執法力量,實施平戰結合,屯兵海上,聯勤聯動,按照《海上非法交易疫情防控工作導則》的要求,落實海上巡查檢查、準確甄別海上船舶、強化船港介面排查等措施,嚴防海上疫情輸入,嚴厲打擊海上非法交易行為,形成海上疫情防控合力。海上發現人員未落實疫情防控要求或身體異常情況時,應在做好執法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將相關人員先行移送至就近的漁港碼頭,第一時間報告漁港碼頭所在地鄉鎮政府,由所在地鄉鎮疫情防控指揮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進行處置,並通報漁船所在地政府。
四、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地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強總理批示精神,認真按照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刻認識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複雜性和緊迫性,強化政治責任,保持清醒頭腦,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堅決克服麻痺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主動站位、最佳化流程、補齊短板,強化“人、物”同防,毫不鬆懈抓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要壓緊壓實工作責任,有效落實資訊報告、24小時值班值守等制度,從嚴從細落實海上疫情防控措施,形成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堅決管住海上通道,織密織牢疫情防控網。
(二)強化應急處置。各地要熟練掌握當地政府制定的應急處置預案,及時發現可疑漁船和非法交易行為,確保發現異常情況能夠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預警、第一時間迅速啟動、高效處置、閉環管理。
1.透過《漁港綜合管理資訊系統》統計分析進出港漁船和船員情況,發現漁船不報、漏報和船員身份不一致的,對漁船實行重點監控,予以召回實施登臨檢查,依法處罰,同時按照《福建省漁業船舶安全生產記分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給予記分。
2.發現船上或港內人員有發熱、咳嗽等疑似症狀的,立即通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嚴格按《海上非法交易疫情防控工作導則(第一版)》的相關規定程式處置。
3.發現非正常停泊的可疑船隻,第一時間通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及公安、海警、邊檢部門。
4.發現非法交易漁獲物的,依法調查處理;發現成品油、香菸、臺雜貨等非法交易行為,及時移交職能部門處置。
5.發現“三無”船舶,督促其按規定到鄉鎮(街道)辦理登記或自行拆解。
(三)廣泛宣傳發動。透過微信、網路、廣播、電視、報紙、張貼標語、懸掛橫幅、發放宣傳材料、製作展板等形式,開展聲勢浩大的宣傳教育,實現沿海村居、漁民全覆蓋,將海上漁船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落實到每個鄉(鎮)、每個村(居)、每個港口、每艘漁船、每位船東船長船員,提高群眾疫情防控意識和法治意識。要引導群眾自覺融入當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理解、支援海上船舶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殲滅戰。
(四)開展巡查執法。各地要嚴格按照船舶疫情防控相關導則管理要求,強化海上巡查執法,持續加大海上登臨檢查力度,嚴厲打擊“三無船舶”、非法修造船廠、海上非法交易行為的漁船和鄉鎮船舶等,巡查盯梢海上“船-船”交易、抵港卸貨、人員上岸等關鍵環節,打擊海上成品油、漁獲、臺雜貨、凍品走私等非法交易行為和偷渡入境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落實颱風期間避風船舶管控。加強情報收集,加強涉海職能部門的聯勤聯動,適時開展有聲勢的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海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強化行刑銜接,提升執法效能。
(五)加強工作防護。各縣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資儲備和保障,加強防控知識培訓,強化一線執法人員的自我防護意識、防護能力。在執法過程中要加強個人防護,非必要不登船。遇有異常情況時,須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將異常人員先行移送臨時隔離點,並通知人員所在屬地政府負責轉運至相關隔離點或醫療點進行隔離或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