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化試點工作方案(通用8篇)

標準化試點工作方案(通用8篇)

  工作方案是對將要開展的工作所做的計劃。某個專案開展前,提前準備多種方案,可以更好的幫助領導做決策,快來參考工作方案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標準化試點工作方案(通用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標準化試點工作方案1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全國科技大會精神,促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增強企業自主創新潛力,根據科學技術部、國務院國資委、中華全國總工會(以下簡稱三部門)《關於印發“技術創新引導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科發政字[20xx]31號)的要求,決定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試點目標

  作為“技術創新引導工程”的重點任務之一,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潛力為核心,探索促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的有效模式和措施,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的引導和支援,促進產學研緊密結合,構成各種型別具有示範性的創新型企業,引導更多企業走創新發展之路,為增強自主創新潛力、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建設創新型國家帶給支撐。

  二、工作原則

  (一)突出引導。突出政府的引導作用,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激發企業的創新活力,促進企業成為研究開發投入的主體、技術創新活動的主體和創新成果應用的主體,提高企業的持續創新潛力。

  (二)注重整合。把扶持企業技術創新的科技計劃、基地建設、人才培養以及試點推動等措施有效地整合起來,整合資源、構成合力,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的支援。

  (三)分類指導。選取不同型別的企業開展試點工作,根據各自特點探索具有針對性的支援措施和相應的評價辦法;區別不同地方狀況,指導其根據各自特點開展試點工作。分期分批推進試點和評估命名工作。

  (四)重點推進。選取具有代表性的企業開展試點工作,進行重點引導和支援,發揮其對各類企業的輻射和示範作用。試點工作重點支援企業加強技術創新,提升自主創新潛力。

  三、選取條件

  選取一批在技術創新、品牌創新、體制機制創新、經營管理創新、理念和文化創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業進行試點。試點企業要具備以下五個方面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核心技術。掌握企業發展的核心技術並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整體技術水平在同行業居於領先地位。用心主導或參與國際、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的制定工作。

  (二)具有持續創新潛力。在同類企業中,研發投入佔年銷售收入比例較高,有健全的研發機構或與國內外大學、科研機構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在領先的技術領域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重視科技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吸引和使用。

  (三)具有行業帶動性和自主品牌。在行業發展中具有較強的帶動性或帶動潛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創新,透過競爭發展,構成了企業獨特的品牌,並在市場中享有相當知名度。

  (四)具有較強的盈利潛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企業近三年連續盈利,整體財務狀況良好,銷售收入和利潤總額呈穩定上升勢頭。建立了比較完善的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

  (五)具有創新發展戰略和文化。重視企業經營發展戰略創新,努力營造並構成企業的創新文化,把技術創新和自主品牌創新作為經營發展戰略的重要資料。

  試點企業主要在國有骨幹企業、轉制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和其他主要依靠技術創新發展的企業中選取。國有骨幹企業是指中央和地方國資委分別監管的企業;轉制院所是指中央和地方已實施企業化轉制的應用開發類科研機構;高新技術企業是指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他企業主要是指除上述三類企業之外主要依靠技術創新發展的企業,包括科技型中小企業、民營科技企業等等。在滿足上述五個方面要求的基礎上,各類企業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國有骨幹企業。有明確的技術創新戰略並貫徹實施,主導產品具有明顯的國際競爭優勢,擁有國際或國內著名的自主品牌產品等。

  ——轉制院所。在轉制改革中發揮示範帶動作用,承擔國家和企業科研任務較多,自身科研投入較大,科研儀器裝置條件比較先進,有較強的面向行業開展技術研發服務和推廣應用的潛力等。

  ——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入佔銷售收入的5%以上,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專職科研人員佔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分別不低於30%和10%,創新產品及技術性收入佔銷售收入的50%以上,具有較強的技術儲備潛力和發展後勁等。

  ——其他企業。具有自主創新成果;不斷創新企業發展的體制和機制;企業成長性強,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在行業技術發展中能夠發揮引領和帶動作用等。

  三部門根據上述條件選取試點企業。各地方應參照上述條件並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地區試點企業的選取條件。

  四、支援措施

  對三部門聯合確定的試點企業,根據企業的實際需要在以下方面有選取地給予支援:

  (一)國家科技計劃給予重點支援。支援企業參與國家科技計劃專案的實施。對試點企業申報的科技計劃專案,優先予以立項支援;科技計劃中有產業化前景的專案,優先支援試點企業承擔。科技金融工作對試點企業給予重點支援。

  (二)加大創新基地建設力度。支援有條件的試點企業獨立或聯合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等建立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類)、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以及國際科技合作示範基地等。

  (三)支援創新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對試點企業管理人員的技術創新管理、智慧財產權管理等培訓,組織對試點企業的標準化培訓,組織開展試點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的人員交流與合作,支援試點企業培養國際化人才。

  (四)支援企業加強標準和智慧財產權工作。支援試點企業成為技術標準制定的牽頭單位,並優先支援試點企業參與企業標準試點工作。支援試點企業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建立和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自主品牌戰略等。

  (五)強化業績考核對技術創新的導向。對國有試點企業,明確企業負責人對企業技術創新的領導職責,將企業技術創新投入和創新潛力建設作為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資料。

  (六)加大對企業技術創新的表彰和獎勵。對成績個性突出且貼合條件的試點企業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狀”。設立國家科技進步獎企業技術創新工程專案,加強對企業科技進步與創新的獎勵,對創新業績突出的試點企業給予優先獎勵。

  各地方參照上述措施並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相應的支援措施,對本地區的試點企業給予支援。三部門對地方試點工作擇優給予支援,推動試點工作紮實開展。

  五、組織實施

  (一)中央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

  1.選取確定試點企業。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和全國總工會首批共同選取100家企業進行試點:

  國務院國資委負責初選10家國有骨幹企業;

  科技部負責初選10家轉制院所;

  科技部負責在地方科技部門推薦的基礎上初選80家高新技術企業和其他依靠技術創新發展的企業。各省、自治區科技廳、直轄市科委、計劃單列市科技局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各推薦2家企業,於20xx年4月30日前報科技部火炬中心。首批試點企業經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和全國總工會共同審議後於5月下旬確定。

  2.試點企業上報試點方案。進入試點的各類企業要制定本企業的具體試點方案,明確試點任務、具體措施、工作進度以及年度目標。地方推薦的企業試點方案在報送企業名單時一併報送。試點方案經三部門聯席會議批准後實施。

  (二)地方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

  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門商國資監管部門和工會組織等負責本地區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

  1.制定試點工作方案。各地方根據本《通知》制定本地區的試點工作方案,確定試點企業條件、試點資料和支援措施等。

  2.選取確定試點企業。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門商國資監管部門和工會組織按照本地區試點工作方案選取試點企業。各地方要根據本地區實際狀況合理確定首批試點企業的數量,併兼顧不同行業和不同型別的企業。

  3.組織開展試點工作。各地方於5月下旬將本地區的試點工作方案和試點企業名單一式三份報科技部備案,開展試點工作。

  4.三部門加強對地方試點工作的指導。及時組織試點狀況的調研和交流,各地方在試點工作中遇到的狀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

  (三)評估命名“創新型企業”。

  在中央和地方開展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制定“創新型企業”的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辦法。組織開展對中央和地方兩級試點企業的評估工作,對其中貼合條件的企業,命名為“創新型企業”。研究制定支援創新型企業的政策措施。

  創新型企業試點方案主要資料要求:

  試點企業應著重圍繞以下主要資料制定試點方案。

  1.加強研發潛力建設。加強研發機構建設,增強技術研發潛力,提高成果產業化潛力,推進產學研合作,發起或參與技術標準制定。

  2.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增加自身研發投入,用心承擔國家及行業科研任務,改善科研儀器裝置及中試裝置,提高研發投入佔銷售收入的比重。

  品友互動:

  3.培養創新人才隊伍。加強管理人員科技培訓、職工技能培訓。加強科技人員繼續教育。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聯合培養研究生。重視發揮職工技術協會的作用,不斷總結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操作法,善於發現人才、培養人才、提高職工創新意識。

  4.推進創新基地開放共享。對於財政性資金支援建設的試點企業研發機構,建立和完善向行業和社會開放共享的機制,把面向行業和社會帶給服務,作為執行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

  5.完善創新戰略和管理制度。制定並實施企業科技創新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和自主品牌戰略等。建立並完善企業技術標準和質量保證體系。

  6.完善創新機制政策。完善激勵創新的機制,推動技術要素參與分配,建立內部員工股權激勵機制,鼓勵職工開展技術革新、技術攻關、技術發明等創新活動,營造創新氛圍,建設創新文化等。

  標準化試點工作方案2

  根據區委、區政府“美麗鄉村”建設工作部署和《市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20xx年度“美麗鄉村”示範村莊建立工作的通知》檔案要求,結合村實際,特制定村“美麗鄉村”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村幅員面積1.25平方公里,全村耕地面積共1037.23畝,其中田796.8畝,土240.43畝,20xx年人均純收入為4675元,全村現有人均收入2800元以下貧困戶95戶307人。

  二、貧困現狀

  村以淺丘地貌為主,全村經濟來源主要為傳統種養業,基礎設施較為落後,村民增收致富缺乏門路,發展產業無技術、資金支撐,主要困難如下:一是群眾綜合素質偏低。全村考入高等院校的少,高中畢業人員不多,初中、小學文化人員佔少數,還有相當部分為文盲。對接受宣傳、運用新政策、新技術差,觀念滯後,嚴重影響全村經濟的發展。二是自然條件差。水土流失嚴重,土質瘠薄,水源較差,農業綜合效益極低。三是基礎設施差。村級公路路況差,沒有便民路,廣播及通訊發展緩慢,嚴重地影響到農民群眾對外聯絡與溝通,制約了各方面的發展。四是群眾增收難。以傳統種植為主,養殖業以生豬、零星雞鴨為主,農民務工效益低,從事經商少。沒有成片,優質、高效的農業產業支撐,無村辦及民營企業,導致農民收入低,使全村仍處於貧困村之列。

  三、主要指導思想、工作思路、原則及方法

  1、指導思想:完善基礎、配套產業、政府引導、村級組織、群眾參與、脫貧致富。

  2、工作思路:

  (1)搞好專案規劃的調查,摸清群眾的意願,解決實際問題;

  (2)做好規劃專案的實施,按投資概算和技術標準完成規劃專案的建設;

  (3)搞好專案的後續管理,發揮專案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工作原則及方法:嚴格專案規劃,組織群眾投工投勞參與建設,捆綁使用財政扶貧資金,實行物資採購招標制和資金公示制。

  四、規劃目標

  透過專案的實施,實現完善該村基礎設施,調整產業結構,形成強勢有力的優勢產業,村民素質普遍提高,村容村貌明顯改觀,為貧困戶解決溫飽找到可持續發展之路。

  一是基礎設施明顯改善。透過公路建設,解決群眾出行、運輸難題。

  二是產業結構更加最佳化。大力發展檸檬等經濟作物,發展林下養雞等小家禽。

  三是加大技術培訓。學習新的種植、養殖技術。集聚致富資金、智力優勢。樹立自強自立意識,能發揮主觀能動性,增強自身造血功能。

  五、規劃內容

  代市鎮村美麗鄉村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在基礎設施、產業發展、能力建設、公共服務、人居環境、組織保障六個方面。

  (一)基礎設施(總投資91萬元,整合部門資金91萬元)

  (1)村內道路硬化。硬化村內道路1.873公里。

  (2)新修泥結石公路400米。

  (3)新修便民路865米。

  (4)維修公路670米。

  村內道路硬化:

  (二)勞動能力提升(總投資4.8萬元,部門整合資金4.8萬元)

  計劃提供勞務培訓60人,每人補助800元,由部門整合資金解決,共計投入資金4.8萬元。

  (三)人居環境(總投資481.3萬元,其中美麗鄉村資金247萬元,整合部門資金219.2萬元,農戶自籌15.1萬元)

  (1)貧困戶房屋新建3戶,總投資20.9萬元,其中:部門整合資金9.9萬元,農戶自籌資金11萬元。

  (2)貧困戶房屋維修加固4戶,總投資6.9萬元,,其中:部門整合資金2.8萬元,農戶自籌資金4.1萬元。

  (3)民房風格修葺47戶,按川東民居風格對房屋進行統一風貌打造,每戶2.5萬元,總投資117.5萬元,其中:美麗鄉村資金解決47萬元,整合部門資金70.5萬元。

  (4)牌坊院子仿古修葺,對村1組牌坊院子進行仿古式修葺,挖掘民俗文化,發展鄉村旅遊,該院落共計21戶,預計每戶使用資金8萬元,總投資168萬元,美麗鄉村資金解決100萬元,整合部門資金68萬元。

  (5)恢復牌坊院子石質牌坊,為充分挖掘當地民俗文化和歷史底蘊,將對牌坊院子石質牌坊進行恢復,總投資100萬元,其中:美麗鄉村資金100萬元。

  (6)沿途院落打造及庭院經濟,每戶投資1萬元,總投資68萬元,其中:整合部門資金68萬元。

  (四)公共服務(總投資33.5萬元,美麗鄉村資金33.5萬元)

  新建文體休閒廣場1處,面積600平方米,總投資25萬元。標準化衛生站1個,總投資5萬元。健身設施一套,總投資3.5萬元。

  (五)產業發展(總投資66萬元,其中美麗鄉村資金19.5萬元,整合部門資金46.5萬元)

  規劃建成檸檬產業園1個,佔地面積2000畝,每畝栽植55株苗木,按照6元/株補助業主,總投資66萬元,其中:美麗鄉村資金19.5萬元,整合部門資金46.5萬元。

  (六)組織保障(總投資30萬元,整合部門資金30萬元)

  建設村兩委活動室1個,總投資30萬元。

  六、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村20xx年美麗鄉村建設試點專案集中規劃於基礎設施、產業發展、能力建設、公共服務、人居環境、組織保障六個方面,總投資706.6萬元,其中:美麗鄉村資金300萬元,整合部門資金391.5萬元,農戶自籌15.1萬元。

  村內道路建設91萬元,能力提升4.8萬元,貧困戶新建房屋20.9萬元,貧困戶房屋維修6.9萬元。民房風格修葺47戶,總投資117.5萬元。牌坊院子仿古修葺,總投資168萬元。恢復牌坊院子石質牌坊,預計投資100萬元。沿途院落打造及庭院經濟,每戶投資1萬元,總投資68萬元。新建文體休閒廣場1處,總投資25萬元。標準化衛生站1個,總投資5萬元。健身設施一套,總投資3.5萬元。規劃建成檸檬產業園1個,總投資66萬元。建設村兩委活動室1個,總投資30萬元。

  七、專案效益預測分析

  1、公路建設專案完成後,村交通條件明顯改善,可使全村1385人全部受益,全面解決村民的生產、生活、物資運輸困難問題,使農副產品交易更加快捷、方便。

  2、民房風格修葺和牌坊院子仿古修葺完成後,可有效帶動當地人氣,拉動鄉村旅遊迅速發展,促進農民增收。

  3、檸檬產業園建成後,可拓寬農民增收渠道,促進村產業多元化發展,形成業主+農戶的良性迴圈。

  4、透過完善文化休閒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可有效緩解群眾辦事難等問題。

  預測專案實施後兩年,基礎設施轉化為生產性專案,調動村民自力更生、改變面貌的積極性,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經濟發展,年人均增收達到1500元左右,基本實現專案增收目標。

  八、組織實施

  (一)成立領導小組,落實工作責任。

  為了紮實推進代市鎮美麗鄉村試點工作,確保專案順利落實,代市鎮組建工作班子,以黨委書記謝建平同志任組長,鎮長趙小林、副鎮長吳毅同志任副組長,鎮紀委書記、黨政辦主任、財政所所長、農業技術服務中心主任、農業技術服務中心主任、經濟發展辦副主任、駐村幹部等為成員的代市鎮美麗鄉村試點專案領導小組,形成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駐村幹部蹲點抓的工作格局,強化對專案實施的監督與管理。

  (二)強化對接,摸清情況做規劃。

  由副鎮長牽頭,與幫村幹部、駐村幹部、村幹部一道,準確把握村的基本情況,吃透戶情的基礎上,精心編制本村規劃,充分調動群眾激情,組織群眾主動參與,充分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精神,專案順利實施,卓有成效。

  (三)搞好協調配合,抓好專案實施。

  1、加強村級領導班子建設,提高村黨支部、村委會的凝聚力、號召力和戰鬥力,成立代市鎮美麗鄉村試點專案工作實施小組。

  2、搞好村民自治,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成立代市鎮美麗鄉村試點工作專案民主理財小組,發揮幹部和代表的資金監管作用,把有限的專案資金用在刀刃上,確保規劃專案順利實施。

  3、加強專案質量監管,成立代市鎮美麗鄉村試點工作專案質量監督小組。

  4、實施專案公示制,充分發揮理財監督的作用,讓廣大群眾明白實施、資金運作的全過程。

  (四)加強資金管理,發揮資金效益。

  規劃的實施專案,必須以足夠的建設資金作保障。一是做好過細的群眾思想政治工作,積極組織農戶集資和投工投勞,發揮專案資金的最大作用;二是從村情出發,從市場效益和社會效益俱佳的優勢專案,使產業專案資金髮揮效益;三是以實實在在的工作作風贏得上級的鼓勵和支援,在基礎設施、社會發展等公益性專案方面,爭取國家無償資金的足夠投入。

  在專案實施過程中,嚴格按照財政資金的管理辦法,實行縣級報賬制,專戶儲存,專戶管理,同時,必須做到資金安排到專案,支出核算到專案,報賬到專案,並進行公示,在鎮、村工作活動集中點公示不少於七天,讓廣大群眾監督專案的全過程。在使用時嚴格按照“六不準”規定,即:一是不準揮霍浪費財政試點資金;二是不準截留、擠佔、挪用、剋扣財政資金;三是不準擅自決定,優親厚友;四是不準將財政資金用於辦公費、招待費、獎金以及福利費用等;五是不準抵扣農戶或集體上交的有關費用;六是不準將財政試點資金用於與豈不相符的支出。同時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加強管理。

  標準化試點工作方案3

  為保證浙江省社群矯正試點工作在我區的順利開展,確保工作質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開展社群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群矯正試點工作意見》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社群矯正試點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xx年1月—5月)

  按照上級要求完成社群矯正物件的排摸、組織的組建、實施方案的制定和開展必要的宣傳活動等準備工作。

  (二)啟動階段(6月—7月)

  建立區、鎮(鄉、街道)社群矯正組織;頒佈我區社群矯正工作的實施意見和方案;召開動員大會並舉行交接儀式;組織司法所社群矯正專職人員到其它省(市)試點地區參觀學習;工作組人員及派駐的監獄警察全面到位。

  (三)全面實施階段(8月—11月)

  建立健全和不斷完善工作程式和各項工作制度;指導、督促全區各鎮(鄉、街道)遵守各有關工作程式和制度,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證試點工作順利進行,提高工作的質量。

  (四)總結提高階段(12月)

  總結前階段社群矯正工作開展狀況;分析具體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揭示社群矯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徑,為全省社群矯正工作的順利推進帶給成功的經驗和做法。

  二、社群矯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群矯正的銜接

  1、區公安分局及時以鎮(鄉、街道)為單位將現有社群矯正物件的相關法律文書和監督考察檔案等有關材料的副本移送給區司法局,由區司法局送達各相關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書後,要及時建立社群矯正物件監督管理和考察檔案。

  2、人民法院對構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處管制、單獨判或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後,應及時將生效的判決(裁定)書副本和執行通知書,一併送達執行地的縣級公安、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3、人民法院對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應將《執行通知書》、《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連同生效的判決(裁定)書副本、結案登記表,及時送達執行地的縣級公安、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消失後,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餘刑1年以上的,由公安機關將罪犯交付監獄管理機關收監執行;判處有期徒刑餘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執行。

  4、人民法院對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釋後,應及時將裁定書副本送達提請假釋的監獄管理機關或公安機關;押犯所在的監獄或公安機關看守所,在辦理釋放手續時,將原判法律文書(或抄件、影印件)、執行通知書(或抄件、影印件)、假釋裁定書副本和罪犯出監(所)表,一併及時送交執行地的縣級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5、監獄管理機關或公安機關對在押的服刑罪犯,批准暫予監外執行後,應在5日將審批表副本4份送達報請暫予監外執行的監獄或公安機關看守所;押犯單位在辦理出監(所)手續時,將原原判法律文書(或抄件、影印件)、執行通知書(或抄件、影印件)、審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監(所)鑑定表,一併及時送交執行地的縣級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6、監獄或公安機關看守所對刑滿釋放後仍需執行附加的罪犯,在辦理釋放手續的同時,應將原判法律文書(或抄件、影印件)和罪犯出監(所)鑑定表,一併及時送交執行地的縣級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7、上述條款中涉及監獄等上級部門的按上級社群矯正工作委員會的規定辦理。

  8、區司法局、區公安分局收到人民法院、監獄管理機關和公安機關看守所相關社群矯正物件的法律文書、執行通知書後,應在3日內分別轉送給相關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9、社群矯正物件回社群報到時,司法所工作人員和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立即對社群矯正物件進行談話教育,並邀請其家屬參加。同時,告知社群矯正物件在社群矯正期間務必遵守的相關規定。

  10、對戶籍地與長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群矯正物件的監督管理,按照《關於人戶分離的社群矯正物件的監督管理規定》辦理。

  (二)社群矯正的執行

  1、司法所應當對社群矯正物件的個人基本狀況、所犯罪行及所處刑罰、改造表現、家庭成員及社會關係等基本狀況和矯正狀況建立檔案,並會同公安派出所根據其特點制定相應的矯正方案,建立監督考察小組,落實日常監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應當及時與有監督管理潛力的社群矯正物件直系親屬簽訂監督管理協議,明確其對社群矯正物件的日常監督管理和教育職責。社群矯正物件沒有直系親屬的,可與其所在單位、村(居)委會或願意承擔監督管理和教育職責的近親屬簽訂監督管理協議。

  3、司法所應當本著貼合公共利益、社群矯正物件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強、易於監督檢查的原則,組織、督促、檢查有勞動潛力的社群矯正物件參加社會公益勞動。社群矯正物件參加社會公益勞動的時間,每月累計不少於2個工作日。

  4、司法所應當按照集中教育與個別教育相結合,以個別教育為主的原則,定期安排組織社群矯正物件參加形式多樣的學習教育活動,充分運用社會資源,配合、參與對社群矯正物件的教育活動。學習教育活動的資料包括法律法規、政策、道德規範、行為規範、時事形勢等方面。社群矯正物件集中學習教育的時間每月不少於1次,每次不少於2小時。鎮(鄉、街道)應當帶給必要的學習教育場所和設施。區社群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可根據需要組織以區為單位的社群矯正物件集中學習教育活動。

  5、司法所能夠根據矯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組織有關人員對社群矯正物件開展心理矯正等活動。結合社群矯正物件犯罪原因、心理型別、理實表現等制定心理矯正方案,進行心理諮詢引導,矯正其不良心理和行為。

  6、貼合試學條件的未成年社群矯正物件,教育部門應當選取適當的學校安排其試學。

  7、司法所應當會同公安派出所根據社群矯正物件的日常表現、遵紀守法、參加學習教育和參加勞動改造等狀況,每季對其進行一次考評,每年進行一次年度綜合考評,有關狀況填入《社群矯正物件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群矯正物件矯正檔案。

  8、司法所應當根據社群矯正物件在理解社群矯正期間的改造表現,按照《浙江省社群矯正物件獎懲考核辦法》的規定,對社群矯正物件實施獎懲。

  (三)社群矯正的解除

  1、在社群矯正物件矯正期滿前30日內,司法所應指導其完成《自我鑑定》,並會同公安派出所召開由社群矯正工作人員、社群矯正志願者、社群矯正物件等相關人員參加的評議會,對社群矯正物件的社群矯正狀況進行評議,根據評議結果作出鑑定,並將鑑定結果上報區司法局和公安分局。其中,被暫予監外執行和被裁定假釋的社群矯正物件的矯正期滿鑑定狀況,由區公安分局通報該社群矯正物件原關押監獄和看守所。

  2、社群矯正物件矯正期滿,司法所應會同公安派出所向社群矯正物件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眾宣佈解除社群矯正。緩刑、假釋、管制、人員的《緩刑期滿書》、《假釋期滿書》、《恢復政治權利證明書》、《解除管制通知書》,由當地公安機關簽發。保外就醫的社群矯正物件服刑期滿時,由原收押的監獄、看守所辦理釋放手續。

  3、被暫予監外執行的社群矯正物件,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消失需要收監執行的,由司法所會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見,經區社群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審查後,送區公安分局稽核。其中保外就醫的,由區公安分局通知其原收押監獄、看守所收監(所)執行;因其他原因被暫予監外執行的,由區公安分局提請該社群矯正物件戶籍地的人民法院決定收監執行。同時,將有關的審查、稽核意見和該社群矯正物件的考核表等有關材料分別抄送對其作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監獄管理機關、公安機關和原收押監獄、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被收監執行或在社群矯正期間重新犯罪的社群矯正物件,自羈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群矯正。

  三、社群矯正工作制度

  (一)例會制度

  區、鎮(鄉、街道)社群矯正組織應當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傳達上級社群矯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區社群矯正工作的規劃和實施方案,聽取有關部門的工作彙報,交流工作狀況和工作資訊,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作,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二)請示報告制度

  區、鎮(鄉、街道)社群矯正組織要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加強組織觀念,對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逐級上報,不得隱瞞不報,緊急狀況要邊處置邊報告。同時,對本地區社群矯正工作的經驗、做法、重要活動及典型案例等各種社群矯正工作資訊,也應及時逐級報送。

  (三)建檔統計制度

  司法所對社群矯正物件要逐人建檔。社群矯正物件的犯罪狀況、改造表現、家庭成員、社會關係、理解教育、參加公益勞動、考察鑑定等狀況要記入檔案。區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群矯正工作狀況統計報表制度。統計報表和統計資料分析,要保證真實、準確,不得拒報、錯報、漏報、虛報和瞞報。

  (四)培訓工作制度

  區、鎮(鄉、街道)社群矯正組織,要建立社群矯正工作者的學習培訓制度,採取多種形式對專業社群矯正工作者和社會志願者進行業務培訓,確保社群矯正工作的質量。

  (五)監督檢查制度

  人民檢察院對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機關的社群矯正執行工作實行監督。人民檢察院能夠向上述機關調閱社群矯正工作的檔案、資料。能夠向上述機關了解社群矯正工作狀況,能夠找社群矯正物件談話。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的監督工作應予以配合。人民檢察院發現社群矯正物件需要收監執行的,能夠向區公安機關提出檢察推薦,也能夠向原收押監獄、看守所、社群矯正物件戶籍地人民法院提出檢察推薦。在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社群矯正工作實施監督的同時,社群矯正組織要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建立和完善內部監督檢查制度。要用心理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和上級社群矯正組織的監督檢查,要透過設立舉報箱、投訴電話等多種形式認真理解群眾和社會的監督,及時糾正社群矯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查處社群矯正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件,確保公平、公正執法。

  (六)獎懲考核制度

  社群矯正工作將列入區政府對各鎮(鄉、街道)和部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核資料,對工作中湧現出的先進事蹟及時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工作失職或失誤而引起重大事件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職責。

  標準化試點工作方案4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務員平時考核制度,強化公務員日常管理和監督,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深入開展公務員平時考核試點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xx〕3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關於“完善幹部考核評價機制”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識別幹部,功夫要下在平時”的要求,以平時考核試點為先導,認真總結和推廣試點經驗,以點帶面,逐步建立起以平時考核為基礎的科學規範、客觀公正、便於操作的公務員考核工作機制。

  二、考核物件、原則、內容和指標

  平時考核物件主要是非領導成員公務員。

  平時考核要切實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定量與定性考核相結合,以定量考核為主。

  平時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依據,及時記錄公務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現,重點評價公務員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等情況。

  平時考核指標由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構成。共性指標一般包括政治品質、職業道德、工作作風、廉潔自律、社會誠信、出勤情況等方面。個性指標一般包括完成工作數量、質量、效率、績效和業務能力等方面。要科學設計考核指標,注重制定和使用量化指標,合理設定考核指標的標準和權重。

  三、實施步驟

  (一)確定試點單位。20xx年5月中旬,省直、市、縣(區)三級各選擇2-3個單位作為公務員平時考核試點單位,市、縣(區)選擇的試點單位確定後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各地試點單位情況,確定部分市級以下試點單位作為平時考核工作聯絡點,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試點單位結合實際工作,研究制定平時考核試點工作具體實施方案,於20xx年5月底前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

  (三)開展平時考核。20xx年6月1日開始,各試點單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開展平時考核試點工作。各試點單位要認真總結試點工作情況,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探索完善平時考核政策和措施。

  四、考核程式和方法

  各有關單位可按照以下程式做好平時考核試點工作,並在實踐中不斷改進和完善。

  (一)確定考核指標。機關應根據公務員職位職責和工作目標,將工作任務逐級分解,確定每名公務員的平時考核指標。

  (二)個人工作記實。被考核公務員根據考核週期確定的工作目標計劃,對目標任務、工作進度、完成情況或未完成原因、出勤情況等進行記實,以日、周、月或階段性工作為週期填寫《考核手冊》,記錄平時工作情況,並進行自我評價。

  (三)領導稽核評鑑。考核物件的主管領導是平時考核工作的直接責任人。主管領導根據被考核公務員工作記實情況,按周、月、季或完成任務的工作週期,對被考核公務員進行評鑑。提出稽核評鑑意見,可採用分數、名次、等級、評語等形式確定平時考核結果。

  (四)反饋考核結果。主管領導應採取談話或書面形式向被考核公務員及時反饋考核結果,並採取適當形式在一定範圍內公示。

  (五)彙總考核情況。機關幹部人事部門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平時考核情況進行抽查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個人填寫工作記實、出勤和在崗工作等情況。建立平時考核臺帳,每個週期考核工作結束,要及時將公務員平時考核情況彙總留存。

  公務員要及時準確記錄工作情況、實事求是自我評價。主管領導要客觀公正作出評鑑、確定考核結果。

  機關要充分利用資訊化手段和技術,逐步建立並應用資訊管理系統,提高平時考核工作效率和水平。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綜合管理,抓緊部署,精心組織,合理確定試點範圍,及時掌握試點情況,認真總結經驗,加強監督檢查。試點單位主要領導對本單位平時考核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負責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的平時考核;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公務員的平時考核;機關幹部人事部門負責本單位平時考核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二)創新工作方法。各試點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辦公網路構建公務員平時考核資訊管理平臺,實現網路化管理,提高平時考核工作效率。要在認真總結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修改完善平時考核辦法,建立健全考核工作機制。未列為平時考核試點工作的部門(單位),也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有關要求,開展公務員平時考核工作,並透過加強對平時考核的研究,制定相應平時考核辦法措施,把平時考核制度儘快建立起來。

  (三)建立健全公務員誠信考核制度。從20xx年度公務員考核開始,各單位都要完善公務員考核制度,將公務員誠信記錄作為公務員考核、獎懲的重要參考。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依法依規將公務員個人報告事項、廉政記錄、年度考核結果、相關違法違紀違約行為等信用資訊納入誠信檔案。

  (四)注重結果使用。平時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礎。年度考核優秀人員,應在平時考核結果好的人員中產生。對平時考核結果好的公務員,主管領導應及時予以表揚鼓勵;對考核結果較差的,應及時提醒,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進。要把平時考核結果作為公務員職務級別調整、崗位交流、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對認真開展平時考核的單位,在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上給予適當傾斜。

  (五)加強指導監督。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和檢查,跟蹤瞭解試點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注重發現典型,培養典型,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推動試點工作不斷深入開展。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和省直試點單位要對開展平時考核的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平時考核試點工作報告和有關制度成果,於2016年2月底前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

  標準化試點工作方案5

  為認真做好我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根據《xx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能轉移、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鄉居民年老後基本生活為目的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是從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和待遇標準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居民普遍參保。

  二、組織領導

  成立xx市北碚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xx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xx、區勞動社保局局長xx任副組長;成員由區監察局局長xx、區財政局副局長xx、區信訪辦主任xx、區公安分局副局長xx、區廣播電視臺臺長xx、區社會保險局局長xx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勞動和社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勞動和社保局局長xx兼任,副主任由區財政局副局長xx、區社會保險局局長xx兼任。

  三、工作階段劃分及主要工作任務

  (一)調查摸底階段(XX年6月26日—8月底)。完成對全區符合參保人員的調查摸底,逐步建立我區居民養老保險人員資訊庫。

  (二)宣傳動員,工作準備階段(XX年8月1日—9月30日)。召開動員大會,全面部署此項工作;完成對鎮(街)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開展政策宣傳;經辦機構完成資訊系統建設、工作人員和裝置的調配等準備工作。

  (三)實施階段(從XX年10月1日起)。正式開始受理居民養老保險申報、辦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社會保障工作服務平臺建設,落實工作人員。一是各鎮(街)要高度重視,及時調整、整合、充實社會保障服務所的工作力量,開設專門工作視窗,保證參保工作的需要;二是各鎮(街)要抽調人員突擊此項工作。三是社保部門協調相關責任部門做好對鎮(街)社會保障服務所工作人員的業務操作培訓;四是完成養老保險“金保工程”資訊系統向鎮(街)社會保障服務所的延伸,方便城鄉居民就地參保。

  (二)明確責任分工

  1.勞動保障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整個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資料的印發等。責任人:區勞動社保局局長付國斌。

  區社會保險局具體負責對各鎮(街)經辦工作進行指導,做好政策宣傳、業務培訓、資料彙總分析和上報、基金管理、養老待遇發放等工作。責任人:區社會保險局局長周俐利。

  2.公安部門負責對參保人員的戶籍狀況進行認定,並向各鎮(街)提供城鄉居民的基礎資訊,同時做好社會穩定工作。責任人:區公安分局副局長蕭禾。

  3.區財政部門負責對已經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所需政府補貼資金的籌措、劃轉和使用的監管;負責各類工作裝置的政府採購,並確保各項專項經費及時到位。責任人:區財政局副局長李繼蘭。

  4.新聞媒體部門負責媒體宣傳的組織策劃。責任人:區廣播電視臺臺長伍渝。

  5.信訪部門負責處理群眾來信來訪,牽頭辦理群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工作。責任人:區信訪辦主任王學平。

  6.監察部門負責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責任人:區監察局局長鍾德林。

  7.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鎮(街道)的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

  鎮(街道)社會保障服務所負責受理參保登記、繳費標準申報及變更、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報、參保人員有關資料資訊的收集、整理和上報,以及領取養老待遇人員資格核查等工作。

  村委會(居委會)、農村合作社(社群)要做好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協助居民辦理參保。

  (三)組織宣傳發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透過召開會議、舉辦培訓、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全區的宣傳培訓活動;鎮(街道)要透過製作宣傳專欄、張貼宣傳標語和組織指導社群居委會上門宣傳等形式開展深入細緻的宣傳活動。有條件的鎮(街道)還應在村(社群)設立代辦點和協辦員,負責參保政策的宣傳解釋,並幫助村(社群)參保人員做好有關參保工作。

  (四)落實經費保障。區和鎮(街道)兩級要將工作經費納入區政府對各鎮街的財政預算。村(社群)工作經費按參保並繳費人數撥付,標準為區級財政按15元/人核撥,各鎮街根據自身實際作出補充安排。

  (五)工作考核。區政府將此項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XX年參保率達到40%,XX年達到65%,到XX年參保率力爭達到90%,確保80%。

  五、參保範圍

  凡具有本區戶籍的下列人員,可自願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一)年滿16週歲以上的農村居民(不含在校學生);

  (二)年滿16週歲以上的城鎮靈活就業人員(不含在校學生);

  (三)年滿60週歲以上城鎮沒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待遇的人員。

  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農民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同一時段不再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六、基金籌集與繳納

  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

  以我區開展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時間起計算,根據其不同年齡,分兩種情況繳費。

  1.年滿16週歲、不滿60週歲的人員,養老保險費年繳費標準分別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個檔次,由參保個人自願選擇。

  繳費方式原則上按年繳納。當年度因病、因災等原因未按時繳納的可在次年內補繳,逾期不再補繳。

  2.已年滿60週歲及其以上的人員,不用繳費,但其符合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為鼓勵多繳多得,有條件的年滿60週歲及其以上人員,也可自願選擇一次性躉繳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按個人賬戶月養老金標準確定,分別為40元、60元、90元3個檔次,由參保個人自願選擇。一次性躉繳的繳費月數按本人距75週歲餘命的實際月數計算,距75週歲的實際月數小於60個月和超過75週歲的,統一按60個月計算。

  (二)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

  政府在參保人繳費的基礎上,每人每年補貼30元。對重度殘疾人,政府對其繳納最低標準的保險費再補貼40元。

  (四)個人繳費標準和政府補貼標準隨經濟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增加適時調整。

  七、個人賬戶的建立及管理

  (一)區社會保險局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資助、政府繳費補貼全部進入個人賬戶,實行全積累。

  (二)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三)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待遇前出國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本息,除政府補貼外,一次性退給本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無指定受益人和法定繼承人的,全部併入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同時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係。

  (四)領取養老待遇人員死亡後,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有餘額的,除政府補貼外,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無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的,全部併入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同時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係。

  八、養老金待遇

  (一)領取條件

  參保人員年滿60週歲、未享受其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XX年9月1日 前,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其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選擇繳費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XX年9月1日 前,本人年齡距60週歲不足15年的人員,應按年繳費,在本人年滿60週歲時,可按上年度繳費標準一次性補足到15年;本人年齡距60週歲超過15年的人員,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二)養老金標準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支付終身。

  1.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80元,除中央財政補貼和市財政補貼外,其餘部分由區財政承擔,具體補助辦法按市財政局另行制定辦法執行。基礎養老金標準隨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

  2.個人賬戶養老金:標準為本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按國發〔XX〕38號檔案規定執行)。

  XX年9月1日 前,已年滿60週歲且選擇繳費的人員,其個人帳戶養老金按參保繳費時選擇的個人帳戶養老金標準發給。

  (三)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明的父母領取基本養老待遇時,每月增發10元養老待遇,從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四)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年滿70週歲及其以上的,每月增發10元養老待遇,從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五)領取養老待遇人員死亡的,從死亡次月起停發養老待遇。凡提供有效死亡證明的,發給一次性死亡補助金,標準為死亡時本人上月養老待遇乘以12個月,從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同時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係。

  (六)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

  九、基金管理

  (一)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市級統籌。參照《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建立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帳、核算,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擠佔挪用。

  (二)區社會保險局負責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徵收和支付,按規定編制基金收支預、決算,並接受同級財政、審計、勞動保障等行政部門的檢查與監督。

  十、養老保險關係的轉接

  (一)參保人員在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內轉接的:

  1.在全市行政區域內發生轉移的,只轉個人賬戶基礎資訊,不轉個人賬戶資金。若轉入地尚未建立居民養老保險的,由區社會保險局將其個人賬戶暫時封存並按規定計息。

  2.跨省(市)轉移的,國家尚未出臺有關規定前,暫由轉出地居民養老保險將其個人賬戶封存並按規定計息,國家出臺規定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參保人員與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轉移銜接,以個人帳戶為核心,轉移前後個人帳戶儲存額合併計算。具體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的辦法執行。

  標準化試點工作方案6

  嚴格考核獎懲。各鄉鎮街區要把此項工作納入到本單位年度重點工作目標中。住建、發改等部門將在今後的泥草房、危舊房建設中,四)加大督查力度。突出抗震節能為主要規範進行考核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將加大對各鄉鎮街區抗震節能工作督查頻率和力度,對未採取有效措施推進工程落實的鄉鎮街區予以通報,資金管理部門將限制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泥草房、危舊房改造等下撥資金髮放額度。

  鄉、村民居建築抗震節能減排工作已逐漸成為促進城鄉發展、提高農村民居建築科技含量的重要組成區域性。根據《關於加快我省建築業發展方式轉變的若干意見》省低碳建築業發展綱要)關於印發XX年村鎮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吉建村〔XX〕3號)和《關於印發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抗震工作XX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吉建抗〔XX〕6號)等精神及省住建廳在市開展農村抗震節能民居示範工程試點工作要求,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鎮化程序的步伐加快、新農村建設特別是市農村泥草房、危舊房改造工程的有序實施。為提高我市農村民居抗震節能水平,改善農村居民生活環境,切實發揮全省農村抗震節能民居工程試點單位先行先試的示範作用,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用5年左右的時間,從XX年開始。市推行抗震節能民居試點工作,推廣鋼筋混凝土建築等抗震的結構形式,鼓勵採用單框雙玻平開塑鋼窗等節能保溫設施,逐步淘汰原有磚木式建築結構和鋁合金門窗等設施,建成一批能影響帶動廣大農民群眾的抗震節能民居工程示範村、示範戶。透過典型引路,以點帶面,逐步推廣,推進我市抗震節能民居工程的實施,力爭到20xx年,全市抗震節能住宅數量達到農村新建住宅總數的50%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經濟實用、抗震節能的原則。充分考慮到農民的經濟接受能力。量力而行,協助和引導農民建造抗震效能好、節能效果佳、造價合理的房屋,改善農民居住條件。

  (二)堅持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的原則。立足當前。把實施抗震節能民居示範工程與農村泥草房、危舊房改造安居工程結合起來,提高綜合抗災防災能力,切實提高農村住宅節能保暖水平,促進農村面貌的整體改善。

  (三)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根據我市農村不同區域的自然條件、風俗民情、民居特色、經濟發展不平衡等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加以指導,穩步推進。

  三、工作任務

  (一)科學制定工作規劃。結合新農村建設規劃以及農村基礎設施等專項規劃。明確總體思路、階段目標、技術規範和保障措施,充分保證農民的切身利益,確保工程建設穩步推進。

  (二)嚴格遵守抗震工作要求。以國家、省和市關於做好農村民居抗震要求為標準。死看安全底線,嚴格依照民居抗震建設技術指標要求進行施工,必保新建農村住宅滿足各項抗震指標要求,保證農民居住平安。

  (三)鼓勵農戶進行節能改造。各鄉鎮街區要了解、掌握外地現有民居的抗震能力。依照抗震與節能並重的要求,鼓勵引導農戶對新建住宅外牆、屋面等進行節能處置,門窗等設施採用保溫節能資料,確保每戶民戶節能率達到50%

  四、保證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區、各相關部門一把手要親自抓、負總責,成立領導小組,明確部門責任,分解工作任務,建立和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監督檢查機制,切實加強領導,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建立監管機制。嚴防以次充好、哄抬物價、亂收費、偷工減料等坑農事件發生,確保民居工程建設質量平安。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提供農村居民住宅規範圖,並負責對工程質量平安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由各鄉鎮街區房管部門負責監管落實。

  (三)強化宣傳引導。透過廣播、電視、網路等大眾傳媒,板報標語、櫥窗專欄、宣傳圖冊和科技下鄉等形式,深入宣傳科學防震、節能減排的知識,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真正使抗震節能民居工程進村入戶,深入人心,增強農民群眾參與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標準化試點工作方案7

  為做好大型體育場館資訊化監管系統建設試點工作,探索利用資訊科技手段構建體育場館服務管理新模式,推進大型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更好地滿足群眾對公共體育服務的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探索大型體育場館資訊化監管系統建設模式

  探索在大型體育場館建立一套集場館客流量監管和統計分析、水電氣熱能耗監控、重點區域實況影片監控於一體的綜合實時監管硬體系統,構建聯通各場館、可實時查詢場館基本資訊及其執行有關資料、為場館執行提供遠端指導服務的軟體資訊服務平臺。

  (二)探索大型體育場館資訊化監管系統建設工作機制

  探索建立有關各方分工明確、運轉順暢的場館資訊化監管系統建設工作機制,包括:由體育總局進行宏觀政策指導,各省(區、市)體育局協調和指導,場館所屬體育部門組織實施,體育總局科研所會同中國體育場館協會等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監督評估,各大型體育場館開展自主運營,有關單位提供技術支援。

  (三)探索大型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補助新思路

  透過試點,探索根據大型體育場館接待人次、提供公共體育服務的數量和質量進行補助的技術路徑,為調整完善大型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補助政策奠定基礎。

  (四)推動大型體育場館提升管理服務水平

  透過完善硬體和軟體,特別是透過建立軟體資訊管理服務平臺,探索搭建大型體育場館交流互鑑、資源共享、服務推介、普惠群眾的公共活動空間,推動大型體育場館提升管理服務水平,使群眾從大型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政策舉措中真正受益、有更多獲得感。

  二、責任分工

  (一)體育總局群體司

  群體司負責研究制定試點工作總體方案,組織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工作,對試點工作進行指導和把關。

  (二)有關省(區)體育局

  有關省(區)體育局對本省(區)內的試點工作開展進行統籌管理,對試點場館給予指導。

  (三)場館所屬體育部門

  在省(區)體育局指導下,接受試點任務,積極支援配合有關方面推進試點工作。

  (四)試點場館

  承擔具體試點任務,積極支援配合有關方面開展工作(備選試點場館名單見附件x)。

  (五)體育總局科研所、中國體育場館協會

  在群體司指導下,體育總局科研所會同中國體育場館協會對試點專案技術工程的實施提供諮詢,指導有關技術支援單位(施工單位)開展試點專案軟硬體系統開發整合、監管系統工程實施、硬體設施和軟體系統執行維護工作,對試點專案進展進行跟蹤監督評估,及時向群體司反饋試點工作情況。

  三、工作進度

  (一)前期驗證

  xxxx年x月至x月,完成試點專案前期驗證,確定試點場館軟硬體配建標準及工程實施模式。

  (二)在試點場館配置資訊監管系統

  xxxx年x月至x月,完成試點場館資訊監管系統建設。

  (三)資訊服務平臺試執行

  xxxx年x月,開通試點專案監管資訊服務平臺;xxxx年x月,所有試點專案基本資訊錄入監管資訊服務系統;xxxx年x月,對資訊服務系統執行資料進行彙總分析。

  (四)總結評估

  xxxx年xx月,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形成大型體育場館資訊化監管系統試點工作評估報告。

  四、經費

  試點場館配置完善達到監管系統要求的硬體和軟體所需經費,從xxxx年度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地方的大型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補助資金中支出。

  五、監管系統建設內容

  大型體育場館資訊化監管系統包含硬體和軟體兩大部分。硬體主要有場館的本地伺服器、客流量監管模組裝置、能耗監管裝置、雲影片直播裝置、網路集控裝置與網路管線,主要用於監管資料採集與本地儲存;軟體主要由本地區域網裝置控制軟體平臺和全國聯網監管軟體平臺構成,主要用於本地資料處理與儲存、資料推流、全國資料管理與儲存等。(硬體軟體各項具體技術引數見附件x)

  (一)硬體

  根據場館實際情況確定規格引數、數量及佈設位置,包括:

  1、本地伺服器

  每個場館佈設x臺。

  2、客流量監控裝置

  (1)紅外、影像雙目識別攝像頭:在場館主要人員通道口上方佈設x臺,保證進出雙向監控。

  (2)Wifi無線AP:在場館主要人員通道口布設x—x臺。

  3、能耗監管裝置

  水電氣熱四表自動化傳抄表裝置。

  4、雲影片直播裝置

  推流攝像頭:在場館主要核心區域佈設。

  5、網路裝置集控裝置

  (1)交換機

  (2)閘道器

  6、網路管線及其他

  光纖、網線、輔料。

  (二)軟體

  1、本地區域網裝置控制軟體平臺:每個場館佈設x套(本地上行頻寬xxMbps以上)。

  2、全國聯網監管軟體平臺x套。

  六、監管系統建設實施流程

  (一)場館勘察

  1x、圖紙勘察

  場館方向施工單位提供佈設區域的相關圖紙資料。

  2、現場勘查

  施工單位根據圖紙現場核查場館施工條件,確認建築空間、水電網等環境情況,初步確定預施工區域及點位(機櫃點位、雙目監測通道點位、wifi客流監管點位、水電氣熱傳抄表感測器點位、雲影片監管點位)。

  (二)方案制定

  1、方案提報

  施工單位根據現場勘查的情況,制定系統佈設工程方案。

  2、方案評審

  技術支援單位(施工單位)向場館運營方(大型體育場館)、系統監督方(體育總局科研所、中國體育場館協會)提報實施方案,由系統監督方進行方案評審。方案評審通過後,技術支援單位(施工單位)與場館或場館所屬主管部門簽訂施工及服務維護合同。

  方案稽核流程:方案提報→場館方稽核→監督方稽核→簽訂施工及服務維護合同→施工→驗收→資料存檔→開始執行。

  (三)工程佈設

  1、施工安裝

  (1)基礎工程

  搭建網路機佈線系統,進行線纜鋪設。線纜由控制中心透過強、弱電電纜橋架及電纜管溝鋪設到各個區域及各自的控制點位。

  各系統主要施工方法、工藝流程按照國家有關標準相應內容執行。本工程中所遵循的國家、行業、地方有關規範標準包括:《建築電器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xxxxx—xxxx)、《民用建築電器設計規範》(JGJ/Txx—xx)、《安全防範工程程式與要求》(GA/Txx—xx)、《建築與建築群綜合佈線系統工程設計規範》(GB/Txxxxx—xxxx)、《建築與建築群綜合佈線系統工程驗收規範》(GB/Txxxxx—xxxx)。

  (2)裝置安裝除錯工程

  技術支援單位(施工單位)按照評審透過的佈設方案進行施工安裝。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支援,保證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按期完成施工進度。

  (四)試執行

  系統施工安裝完成後,技術支援單位(施工單位)對系統進行xx小時試執行,完成最終除錯。

  (五)工程驗收

  系統試執行確認除錯完成後,技術支援單位(施工單位)向場館方、監督方提請工程驗收,完成佈設交接。

  (六)資料留存

  系統佈設交接後,由場館方、監督方、技術支援單位(施工單位)各留存系統佈設資料x份。

  七、有關要求

  參與試點的有關省(區)體育局要充分認識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安排專門力量負責試點工作,積極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的問題,加強對場館試點工作的督導。

  試點場館在建設資訊監管系統過程中要充分利用已有設施裝置,力求節約高效,避免重複建設和不必要的浪費。要加快工作進度,在遵守政府採購法規的前提下,採購配置符合試點工作方案要求的場館監管系統建設所需硬體設施及相應配套服務,做到合規合法。

  試點工作技術支援單位(施工單位)要具有社會責任意識,按照總局關於試點工作的總體部署支援試點場館推進工作,按時並保質保量地完成試點省份體育部門和試點場館交辦的資訊監管系統建設任務。

  標準化試點工作方案8

  一、工作目標

  透過試點探索,推動實現相關審批服務事項流程更簡、監管更嚴、服務更優。總結形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可複製、可推廣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標準和規範,研究提出全面推廣試點經驗的意見。

  二、試點時間

  20xx年6月至11月。

  三、試點範圍

  根據現有工作基礎,確定在6項社會保險經辦業務和12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詳見附件)。

  四、試點任務

  各地人社部門和部屬有關單位要根據本方案要求,重點落實好以下任務:

  (一)確定告知承諾適用物件。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及相關事項申請人員適用6項社會保險經辦業務;相關報考人員適用12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曾作出虛假承諾,以及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等情形的,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具體適用物件範圍由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部社保中心)和部人事考試中心(以下簡稱部考試中心)分別牽頭,會同部資訊中心確定。

  (二)規範告知承諾工作流程。部社保中心、部考試中心負責編制試點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工作規程和告知承諾書格式文字。各地人社部門相應修改完善辦事指南,並根據需要細化告知承諾書格式文字相關內容。書面(含電子文字)告知的內容應包括辦理事項的名稱、設定證明的依據、證明的內容、承諾的方式、虛假承諾的責任等。書面(含電子文字)承諾的內容應包括申請人已知曉告知事項、已符合相關條件、願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以及承諾意思表示真實等。各級人社部門要在對外服務場所和官方網站釋出告知承諾書格式文字和辦事指南,方便申請人查詢、獲取。

  (三)加強事中事後核查。部社保中心、部考試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門要梳理試點工作中需進行核查的資訊需求,按照有關規定,透過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臺、國家資料共享交換平臺、全國信用資訊共享平臺、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加強對申請人承諾內容的核實力度。確需進行現場核查的,要最佳化工作程式、加強業務協同,避免增加群眾和企業負擔。

  (四)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加快建立社會保險領域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制度。對發現作出虛假承諾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同時納入黑名單。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實施聯合懲戒。

  (五)強化風險防控措施。部社保中心、部考試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門可針對具體試點事項,探索建立告知承諾書、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公示制度。加強風險研判,制定相應預防和補救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分工協作。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試中心分別負責相關業務領域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部行風辦負責試點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推進,部規劃財務司、部資訊中心負責國家部委資料共享的協調,並指導各地人社部門推進與當地政府部門開展資料共享,為試點工作提供支援。各地人社部門也要建立相應分工協作機制,合力推動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明確時間節點。試點工作分準備、啟動、開展、總結四個階段執行。6月完成試點準備,7月前完成全面啟動,8月至11月持續推進,11月中下旬總結評估。部社保中心、部考試中心於每月25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經驗做法、存在問題和工作打算)送部行風辦。

  (三)加強人員培訓。部社保中心、部考試中心要加強系統內業務培訓和宣傳動員,確保經辦工作人員準確理解試點工作要求,熟練掌握工作規程,推動試點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四)做好總結評估。各地人社部門要認真總結本地區試點工作情況,將有關經驗做法及時報部行風辦。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試中心要廣泛收集地方人社部門、企事業單位、群眾對試點工作的評價意見,研究改進工作措施。部行風辦會同有關單位做好試點工作的總結評估。各地對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按業務分類分別向部社保中心、部考試中心報告。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