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校園暴力工作方案(精選7篇)

預防校園暴力工作方案(精選7篇)

  學會從不同角度分析問題,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當決定做某個專案時,為了領導更好的決策,我們需要準備多份工作方案,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工作方案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預防校園暴力工作方案(精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預防校園暴力工作方案1

  按照三教文【20xx】87號檔案要求,市一高領導高度重視,接到市教育局的通知後,學校馬上召開緊急會議,要求各年級、各處室深入排查,做好預防工作,並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成立預防校園欺凌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預防校園欺凌工作領導小組,雷建盧校長為組長、李廷好副校長為副組長,各處室主任、年級主任為成員,辦公室設在政教處,譚廣軍任辦公室主任。

  二、健全制度、有章可依。

  由政教處負責起草預防校園欺凌制度及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各年級按照制度開展工作。

  三、具體措施。

  1.要加強教育。要加強對校園欺凌的宣傳教育力度,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要利用國旗下講話、法制教育會、班會、廣播站、黑板報、手抄報等教育學生珍愛同學友誼,遠離校園欺凌,明白校園欺凌帶來的嚴重法律後果。各任課教師要把防校園欺凌教育滲透到學科教學中去。

  2.要加強預防。要組織各級部、各班級對存在的校園欺凌隱患的可能施暴人員進行摸排登記。對可能存在的隱患要有針對性的處理好。要加強學生在校時間的點名考勤工作,不讓學生流入社會。要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班主任要聯絡家長及時發現和疏解學生之間的矛盾,必要時可邀請司法、公安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輔導班,使他們進一步認識校園欺凌將帶來的法律後果。要加強大門口和學校院牆的管理嚴禁社會閒散人員進入校內,或學生私自外出。學校保安要加強對校園,特別是一些人員少到的地方加強巡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彙報。學校宿舍管理和值班人員要加強晚休時段的學生管理,防患於未然。

  3.要及時處置。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造成惡劣影響的要第一時間向區教育局回報,並認真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4.重三防建設。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學校要對校園內的監控設施加強維護,並安排專人盯防。要公佈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並明確負責人。

  四、責任落實與考核

  學校分別與全校師生簽訂學生在校活動安全責任書,明確校園欺凌責任界定。校園欺凌的施暴者是直接責任人,必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相關老師要付管理責任,對於出現校園欺凌的班級要在班級考核中予以體現。預防和整治校園欺凌人人有責,任何老師或學生髮現校園欺凌都要及時制止、通知學校或報警,學校將給予鼓勵和表揚。

  預防校園暴力工作方案2

  為深刻汲取近期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教訓,認真貫徹落實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全市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舉一反三,強化學校內部管控制度,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有效預防校園欺凌、暴力事件的發生,維護和確保學校安全、穩定、和諧。我校決定開展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步驟

  本次專項治理活動從即日起,至20xx年11月26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排查階段(20xx年11月16日前)。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目標任務,建立工作機制,在本學校內透過問卷調查、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不間斷線上巡查學校監控影片等方式開展特殊時間、特殊人群、特殊區域集中開展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苗頭性問題全面摸排,將排查出的問題梳理彙總,建立臺賬。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1月21日前)。堅持問題導向,綜合分析研判,堵住安全管理工作各個環節存在的漏洞,集中治理排查中發現的苗頭性問題,並嚴格落實校長第一責任人責任,從根本上杜絕履職盡責不到位現象,徹底消除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滋生的土壤。

  (三)建章立制階段(20xx年11月26日前)。進一步完善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的預防、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問題學生”的關注和關愛力度。要建立檔案,形成定期聯絡和幫扶制度,在做好必要心理疏導的基礎上,用法律、道德、紀律、規章等約束學生的不良行為,最大限度的防止校園欺凌、暴力事件的發生。

  二、重點內容

  (一)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工作職責,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工作機制,把加強組織領導、靠實工作責任、強化源頭管控作為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的重要保證;強化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人員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做好預防校園欺凌、暴力工作的工作書面,並把預防校園欺凌、暴力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同教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

  (二)認真開展法制教育。要開展“法制進校園”活動,緊密聯絡學生的思想實際,引導學生明是非、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持強凌弱;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要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學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愛生命;要密切家校聯絡,切實加強家庭教育,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的發生。

  (三)紮實進行專題教育。要透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班隊會、主體活動、編髮手冊等形式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題教育,提高學生認識欺凌和暴力行為的嚴重危害性,自覺遵守校紀校規;要大力開展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的專題培訓,提高教職工有效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的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為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題教育提供理論支援。

  (四)規範學校日常管理。要制定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工作制度,並統籌學校安全工作,健全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校園欺凌和暴力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和事後干預的機制;各學校要加強師生聯絡、密切家校溝通,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係狀況,對可能發生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要嚴禁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並加強管控,針對重點學生、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防治工作;在節假日、課間休息及放學時段等教學管控空白期嚴格落實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及定時巡查制度,用制度提高治學水平,推進依法治校,建設無欺凌和暴力的文明平安校園。

  (五)聯合校園周邊治理。要聯絡協調公安派出所等職能部門做好校園周邊安全防範工作,實現人防、物防、技防在防範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方面的深度融合,及時發現並遏制苗頭性、傾向性,具有社會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進校園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影片監控系統的覆蓋,實現對青少年違法犯罪活動的預測預警、實時監控、軌跡追蹤及動態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要把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擺在近期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領導要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專題研究、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負起抓落實的具體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實抓細,確保本次專項治理工作有序開展。

  (二)精心組織,務求實效。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安排、周密部署、細化工作、落實責任,對發現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線索和苗頭性動向要發現一起、核實一起,並開展必要的教育和懲戒,做到研判準確,處理得當,堅決遏制責任人“看不見”“就這樣”等對校園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職瀆職現象發生,確保本次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全面徹底、紮實開展、取得實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要做到邊排查、邊整改,以查促改、查改並進。對排查中發現的可能引發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苗頭性問題,及時建立工作臺賬,逐一制定法制教育、思想引導、問題解決為一體的方案,即要開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實際問題解決,切中要害,抓好落實。

  預防校園暴力工作方案3

  為貫徹落實《教督〔20xx〕10號》和《皖教督〔20xx〕6號》檔案精神,強化我縣對校園欺凌的綜合治理,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淨化校園風氣,促進中小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中小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為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為保障,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教育為先。深入開展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進提高人民群眾的思想覺悟、道德水準、文明素養,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特別要加強防治學生欺凌專題教育,培養校長、教師、學生及家長等不同群體積極預防和自覺反對學生欺凌的意識。

  (二)堅持預防為主。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及時排查可能導致學生欺凌事件發生的苗頭隱患,強化學校及周邊日常安全管理,加強欺凌事件易發現場監管,完善學生尋求幫助的維權渠道。

  (三)堅持保護為要。切實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嚴格保護學生隱私,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切實保護被欺凌學生的身心建康,防止二次傷害發生,幫助被欺凌學生儘早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

  (四)堅持法治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依法依規處置學生欺凌事件,按照“寬容不縱容、關愛又嚴管”的原則,對實施欺凌的學生予以必要的處置及懲戒,及時糾正不當行為。

  三、治理內容及措施

  (一)明確學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學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包括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透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

  (二)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領導小組和協調機制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要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學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處理學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確引導媒體和網路輿情。教體局和學校要重點抓好校園內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綜合治理,做好校園外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

  (三)積極有效預防

  1.指導學校切實加強教育。中小學校要透過每學期開學時集中開展教育、學期中在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專門設定教學模組等方式,定期對中小學生進行學生欺凌防治專題教育。學校共青團、少先隊組織要配合學校開展好法治宣傳教育、安全自護教育。

  2.組織開展家長培訓。學校要定期開展專題培訓課等方式,加強家長培訓,引導廣大家長增強法治意識,落實監護責任,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知識。

  3.嚴格學校日常管理。學校根據實際成立由校長負責,教師、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教職工、社群工作者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加快推進將校園影片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等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臺,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機制。學校要制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關崗位教職工防治學生欺凌的職責、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後干預的具體流程、校規校紀中對實施欺凌學生的處罰規定等。

  4.定期開展排查。學校要定期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及時查詢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

  (四)依法依規處置

  1.嚴格規範調查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為主。教職工發現、學生或者家長向學校舉報的,應當按照學校的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行為進行認定。原則上學校應在啟動調查處理程式10日內完成調查,根據有關規定處置。

  2.妥善處理申訴請求。局法安科具體負責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教育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申訴請求。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處理程式妥當、事件比較清晰的,應以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的處理結果為準;確需複查的,由縣級防治學生欺凌領導小組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啟動複查。複查工作應在15日內完成,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凌進行認定,提出處置意見並通知學校和家長、學生。

  縣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領導小組接受申訴請求並啟動複查程式的,應在複查工作結束後,及時將有關情況報上級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備案。涉法涉訴案件等不宜由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部門受理的`,應明確告知當事人,引導其及時納入相應法律程式辦理。

  3.強化教育懲戒作用。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並監督實施欺凌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

  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實施欺凌學生應向被欺凌學生當面道歉,取得諒解。對於反覆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

  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公安機關根據學校邀請及時安排人員,保證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開展。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必要時可將實施欺凌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未成年人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關規定,對構成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按專門(工讀)學校招生入學程式報有關部門批准。

  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為主。教體局和學校要及時聯絡公安機關依法處置。縣公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辦理學生欺凌犯罪案件,做好相關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和審判等工作。對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學生,要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嚴加管教。對依法應承擔行政、刑事責任的,要做好個別矯治和分類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群矯正機構等場所開展必要的教育矯治;對依法不予行政、刑事處罰的學生,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等處分,必要時可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工讀)學校。對校外成年人採取教唆、脅迫、誘騙等方式利用在校學生實施欺凌進行違法犯罪行為的,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對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從重處罰。

  (五)建立長效機制

  要加強制度建設,積極探索創新,逐步建立具有長效性、穩定性和約束力的防治學生欺凌工作機制。

  1.完善培訓機制。明確將防治學生欺凌專題培訓納入校長、教師在職培訓內容。縣教體局分管負責同志和具體工作人員每年應當接受必要的學生欺凌預防與處置專題面授培訓。中小學校長、學校行政管理人員、班主任和教師等培訓中應當增加學生欺凌預防與處置專題面授的內容。培訓納入相關人員繼續教育學分。

  2.建立考評機制。將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作為考評內容,納入平安校園建立標準,納入校長學期和學年考評,納入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教師、班主任及相關崗位教職工學期和學年考評。

  3.建立問責處理機制。把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專項督導結果作為評價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對職責落實不到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透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實施一票否決權制等方式進行綜治領導責任追究。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健全依法治理機制。建立健全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制度,明確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防治學生欺凌的具體職責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學生欺凌作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內容,積極主動開展以防治學生欺凌為主題的法治教育,推進學校在規章制度中補充完善防治學生欺凌內容,落實各項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學生欺凌事件及對實施欺凌學生進行教育。

  四、職責分工

  (一)縣教體局負責對學生欺凌治理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是學生欺凌綜合治理的牽頭單位。

  (二)縣綜治辦負責推動將學生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強化學校周邊綜合治理,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

  (三)縣人民法院負責依法妥善審理學生欺凌相關案件,透過庭審釐清學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責任,促進矛盾化解工作;以開展模擬法庭等形式配合學校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四)縣人民檢察院負責依法對學生欺凌案件進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開展法律監督,並以案釋法,積極參與學校法治宣傳教育。

  (五)縣公安局負責依法辦理學生欺凌違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處理實施學生欺凌侵害學生權益和身心健康的相關違法犯罪嫌疑人,強化警校聯動,指導監督學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園安全隱患,協助學校開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六)縣民政局負責引導社會力量加強對被欺凌學生及其家庭的幫扶救助,協助教育部門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員為中小學校提供專業輔導,配合有關部門鼓勵社會組織參與學生欺凌防治和幫扶工作。

  (七)縣司法局負責落實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援體系,指導協調開展以未成年人相關法律法規為重點的法治宣傳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有效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八)縣人社局負責指導技工學校做好學生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九)縣共青團組織負責切實履行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專項組組長單位職責,配合教育行政部門並協調推動相關部門,建立預防遏制學生欺凌工作協調機制,積極參與學生欺凌防治工作。

  (十)縣婦聯組織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預防學生欺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引導家長正確履行監護職責。

  (十一)縣殘聯組織負責積極維護殘疾兒童、少年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殘疾學生權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切實加強殘疾學生遭受欺凌的風險防控,協助提供有關法律服務。

  (十二)各級各類學校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紮實開展相關教育,制定完善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的各項措施、預案、制度規範和處置流程,及時妥善處理學生欺凌事件。指導、教育家長依法落實法定監護職責,增強法治意識,科學實施家庭教育,切實加強對孩子的看護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細緻部署。加強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根據治理內容、措施及分工要求,明確負責人和具體聯絡人,結合本校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

  (二)加強督導檢查。縣教體局要對學校按要求開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動、制定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等辦法措施、在校規校紀中完善防治學生欺凌內容、開展培訓、及時處置學生欺凌事件等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

  (三)及時全面總結。認真及時做好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總結,一方面圍繞取得的成績和經驗,認真總結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中帶有啟示性、經驗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圍繞面臨的困難和不足,認真查詢防治學生欺凌工作與社會、家長和學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環節,查詢問題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訓,研究改進,推動防治學生欺凌工作進一步取得實效。

  (四)強化宣傳引導。結合普法工作,開展法治宣傳進校園活動,加強對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傳引導,推廣防治學生欺凌的先進典型、先進經驗,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方法。對已發生的學生欺凌事件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充分滿足群眾資訊需求。縣教體局要聯絡當地主要新聞媒體共同釋出反學生欺凌綠色報道倡議書,營造反學生欺凌報道宣傳的良好氛圍。

  預防校園暴力工作方案4

  為有效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和發展,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執行,根據《xxx關於開展20xx年國家安全教育日暨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月活動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重於泰山”的意識,透過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積極主動和紮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欺凌事件,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園安全、維護校園穩定,推進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建設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和組織我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工作職責安排

  1.開展教育。(少先隊)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紀校規教育、遵紀守法教育、行為規範教育和安全防範知識教育等。

  2.主題班會。(班主任)班級組織學生圍繞《遵紀守法、珍愛生命、共建平安校園》主題,結合近期全國發生的一些校園欺凌事件,根據本校實際進行討論反思。透過班會,幫助學生樹立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學會與人交往、溝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少先隊)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4.加強預防。(班主任)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開展學生心理疏導工作,公佈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並明確負責人。

  5.排查建檔。學校領導小組、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高度重視學生之間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透過與學生談心、交流隨時瞭解學生的思想動態,認真排查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發生過激行為。要加強對特殊家庭學生的教育引導,積極利用好家校溝通平臺,有針對性地開展幫教工作。要特別關注學生的課業和心理負擔,防止因過重的課業負擔和心理壓力引發事故案件。對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物品進行清查。

  6.及時處理。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已發生欺凌事件教訓,結合實際,舉一反三,嚴防此類事件發生。採取措施,加強安全防範能力建設,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落實安全工作責任,相關領導、班級和教職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堅決防止有規定不執行、有制度不落實、有責任不追究的傾向。

  2.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壞嚴格落實“一票否決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

  3.按照有關規定,全體教職工要及時上報安全工作資訊,尤其對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件要第一時間上報,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

  預防校園暴力工作方案5

  為了貫徹姜堰區教育局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妥善處理學生欺凌和暴力危機事件,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領導機構,明確工作責任

  1.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工作職責:

  組長:整體協調,監督實施。

  副組長:制定計劃,監督落實。

  錢斌:對師生宣傳和教育;

  盧麗群:制定應急預案和負責應急處置;

  段其寧:對師生進行心理培訓和疏導;

  年級組長: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協調鎮、村、社群,並進行學生法制安全情況反饋等應急保護處理。

  各班主任:制定班級工作計劃和落實工作方案;落實各項措施,開展有效工作。

  二、開展宣傳教育,形成良好校園氛圍

  (責任人:工會主席、德育主任、心理教師、班主任)

  1.開展教職工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集中學習。強化以生為本的意識,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樹立教師良好的形象。

  2.開展學生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範等“五個一”活動。

  (1)邀請法制副校長對學生進行一次法制教育。

  (2)開展一次家訪活動,瞭解學生的家庭生活環境和在家表現。

  (3)進行一次校園矛盾排查。以班級為單位進行校園矛盾排查,針對具體問題及時制定出解決方案。

  (4)進行一次問題學生的.心理疏導。

  (5)開好一次“我們是一家人”主題班會。

  3.防治校園欺凌和暴力的宣傳工作:

  (1)利用行政會和全體教師會,組織全體教師深入學習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提升幹部教師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處理學生欺凌與暴力事件的專業能力,做到依法依規、合理有效的處理危機事件。

  (2)創設良好的輿論氛圍。透過校園網、宣傳欄、課堂教學等途徑,積極宣傳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相關知識,提高學生對欺凌和暴力行為危害性的認識,增強法律、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做到不實施欺凌和暴力行為。營造良好的校園環境。

  4.加強心理健康教育,矯正學生心理偏差

  (1)每學期根據每班需要,為學生提供相應的心理課程。

  (2)每月利用廣播、展板等方式,向學生宣傳人際交往的技巧和知識。

  (3)每學期開展一次心理活動周,組織學生以照片、作文、圖畫、表演、遊戲等方式交流、展示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4)定期(開學初、學期中)對學生、家長、教師進行調查,準確掌握學生的心理動向。

  (5)對人際交往出現問題的學生進行個體或小團體的心理輔導,並定期回訪。

  三、建立預警機制,積極做好防控

  (責任人:安全負責人、全體教師、法制副校長)

  1.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安全主任負責)

  2.加強日常管理,進行有效預防。

  (1)門衛: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險品進入校園。

  (2)安全主任、法制教員:落實日常值班和重點部位(大門口、樓道、廁所、飲水間等)的巡查制度。

  3.班主任透過學生微信群和監控裝置,對學生反常的輿情和行為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4.溝通順暢,資訊聯動。門衛安全主管班主任德育主任校長派出所。利用電話、微信等手段保證學生、家長、班主任、校長、的資訊暢通。

  5.排查建檔,定期開展專項排查治理。開學初:安全主任、德育主任、班主任聯合排查。

  四、處理流程通暢,合理果斷處置

  (安全負責人、相關學校領導、心理教師、班主任)

  1.資訊報送。班主任或當事教師第一時間上報學校德育處和校長,在第一時間上報教委;如涉及校外人員要通報大倫鎮派出所。

  2.處理過程。德育主任、安全主任負責與家長溝通解決。正確引導輿論導向,保護學生隱私。支部書記負責與媒體溝通,負責學校對外發布訊息。

  3.教育引導。由班主任、心理教師、心理專家聯合對當事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幫助其儘快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對欺凌和暴力的實施者進行跟蹤教育,聯合派出所、家長幫助其改過,使其心理水平恢復正常。

  五、工作要求:

  1.正面引導,預防為主。

  2.全員參加,高度重視。

  3.疏堵結合,不留死角。

  4.資訊暢通,處置合理。

  透過宣傳教育,有效防控等措施的實施,營造友愛守法的良好育人環境,為“崇實”校園文化的形成打下堅實基礎。

  預防校園暴力工作方案6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透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嚴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近期學生暴力傷害案件的通報》(渝教安發〔20xx〕33號)、《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風建設開展杜絕校園欺凌教育的通知》(渝教基發〔20xx〕37號)要求,決定在全縣中小學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透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最佳化校風,規範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二、治理範圍

  全縣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

  三、治理時間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xx年5月-6月

  (一)高度重視,迅速部署。各均衡中心、中小學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充分認識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迅速制定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召開會議,動員部署。

  (二)宣傳教育,營造氛圍

  1.廣泛宣傳。各校要充分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如電子螢幕、校園網、黑板報、櫥窗、宣傳語、廣播等向師生、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有關法制知識和典型案例,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關於友善的要求和處理人際關係的基本準則,宣傳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形成反校園欺凌的社會輿論壓力和震懾力。積極宣傳校園中團結關愛、和諧共進的優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導,建設優良教風、校風、班風、學風。

  2.加強教育。各校要切實加強對中小學生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美德教育,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守則》,加強中小學生良好行為習慣養成教育。要著力加強法制教育,使學生充分意識欺凌他人不僅是極端錯誤的不道德行為,造成後果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要利用國旗下講話、校會、報告會、主題班會、徵文比賽、演講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專題教育,讓學生入腦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當欺凌之人。要讓學生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學會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堅決與欺凌的人和事作鬥爭。要加強對教職員工的師德師風教育,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絕不允許教師及學校其他人員成為校園欺凌的製造者。

  (三)強化措施,嚴密防範

  1.加強防範。一要加強摸底排查。要全面開展涉校涉生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積極發動教職工、學生幹部(特別是安全資訊員)蒐集校園欺凌方面的資訊,設定並公佈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對各種苗頭性問題要及時處置。對個別品行不端行為不良的學生,要採用教育與矯正相結合等方法開展一對一幫扶,轉化他們的行為方式,必要時聯絡其監護人共同開展教育。二要加強心理干預。要充分發揮學校群團組織、心理諮詢室和心理輔導教師的作用,特別要針對個別學生心理波動大、易發生心理疾病等特點,針對性開展進行心理疏導和干預。三要加強校園防控。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建立完善關於校園欺凌的各項制度,嚴格落實校園門禁、請銷假、點名和值班巡邏等制度,加強晚自習、學生宿舍的管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管制刀具收繳工作。要完善校園影片監控設施,監控顯示端必須24小時值班到位。四要加強關愛保護。要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子女、困難家庭子女和殘疾兒童、女童等的關愛和保護,健全困境兒童救助保護制度和家校聯絡制度,不讓弱勢學生群體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園欺凌的傷害。

  2.及時處理。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對實施校園欺凌的學生,該批評教育要批評教育,該校紀處分要校紀處分;對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後果的,要及時報案,依法處理。

  3.監督指導。各均衡中心要加強對片區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責任督學要對責任區內學校的專項治理全程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做好記錄並及時按程式向縣教委、縣教育督導室報告。

  第二階段:20xx年9月-12月

  (一)學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學校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

  (二)片區普查。9月11日至9月23日,片區均衡中心對轄區中小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

  (三)縣級複查。20xx年10月10日前,縣教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督查組對全縣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開展複查。

  (四)市級抽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將組織督查組對學校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情況作為20xx年全市中小學幼兒園秋季安全工作專項督導的重要內容。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教委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常務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設辦公室在安穩科。各均衡中心、學校要建立領導機構,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

  (二)嚴格工作督查。各均衡中心、各學校要積極開展自查和普查,縣教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將開展專項督查,並將督查情況納入安全穩定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內容。凡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而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將依法依規從嚴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應急值守。各均衡中心、學校要加強應急值守,完善應急預案,落實領導帶班和幹部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備勤力量,隨時做好應急處置準備。一旦發生突發情況,要迅速啟動預案,妥善處置,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請各片區均衡中心於20xx年9月25日前將片區督查情況和各校專項治理情況彙總報送縣教委、縣政府教育督導室。

  預防校園暴力工作方案7

  為嚴肅校規校紀,規範學生行為,加強法制教育,建設平安和諧校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辦公室關於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檔案和通知精神,經學校研究,決定製定我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落實有效措施,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整治,從而切實維護文明和諧的校園秩序,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人身及財產安全:

  一、透過各種形式開展專題教育

  ①國旗下講話,向學生宣講什麼是校園欺凌、校園欺凌的危害,並告知學生如何預防方法及發生校園欺凌的緊急應對。

  ②主題班會,透過主題班會深入開展討論、分析“面對校園欺凌,我們該怎麼辦?”。

  ③透過校園網、宣傳欄等平臺加強宣傳和教育。

  ④透過“家校溝通平臺”加強宣傳教育和家校聯絡。

  ⑤專題講座,邀請派出所法制副校長來校開展專題講座,進行宣傳教育,讓學生了解校園欺凌的危害及後果。

  ⑥召開教職工會議,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

  ①及時制定《實施方案》,指導預防校園欺凌的宣傳教育和校園欺凌應急處理;

  ②安保處及時制定《“校園欺凌”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部門、相關人員“校園欺凌”處置的職責。

  ③校長、安保處組織校委會人員參加專題會議,學習《行政人員值班制度》,明確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做到“誰當班誰負責”、“誰首接誰負責”,杜絕相互推諉、不聞不問、甚至聽之任之的現象。做好應急處置和彙報。如情況緊急,可直接向當日總值班或校長彙報,在當日總值班或校長指導下進行應急處置或報警;如情況失控,緊急聯絡校園安保人員,第一時間進行隔離、疏散,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如發生人員傷害,視情況可先報120並組織緊急救護,後彙報。

  三、加強預防,防患與未然。

  ①加強行政值班和校園巡查工作,重要時間(早上上學、中午午休、放學後至晚自習前、晚自習後)、重要場所(操場、食堂、校園商店、宿舍樓、實驗樓、教學樓)的巡邏和檢視,並做好相關記錄。

  ②督促學校安保人員加強校園巡視,採購巡視記錄儀;加強對安保人員的培訓考核,將巡視的頻率和發現、制止突發問題納入考核和獎懲。

  ③在部分重要場所增加高畫質監控攝像頭,對已有的非高畫質攝像頭進行部分更換,從技術上提高防範、發現、制止校園欺凌事件的能力。

  ④加強學校督導人員督導和巡視,對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及時上報保衛處和學工處。

  ⑤督促宿管人員加強宿舍管理和巡視,提高巡影片率;同時要求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認真負責,透過校園監控發現校園內的學生打鬥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強與宿管、巡邏保安、行政值班人員的.聯絡和溝通。

  ⑥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強家校溝通和聯絡,發現苗頭問題及時提醒,並共同教育。

  ⑦向學生公佈學校“校園欺凌”救助電話。

  ⑧利用教職工會議、班主任會議、校行政會議等加強宣傳教育,明確全體教職員工的全員育人職責和要求。

  ⑨充分利用心理諮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發現校園欺凌的苗頭或存在的問題,並及時跟進解決,防止事態惡化。

  四、及時處理,教育懲戒。

  對已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安保處應及時調查處置,根據學籍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學校或受欺凌學生及其監護人向公安部門報案並配合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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