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化解工作方案(精選10篇)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精選10篇)

  在寫作工作方案時,可以預想多種方法避免可能發生的問題。在一個專案被提出時,上級通常會要求我們先準備幾份工作方案,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工作方案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矛盾化解工作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1

  為切實維護社會穩定,機關各股室及委屬各單位必須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營造和諧的社會環境。

  一、進一步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建設

  1.加強組織領導。各股室各單位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努力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分管領導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實,確保該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要健全工作網路。完善排調工作網路,充實基層排調力量,做到排調力量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分佈,真正實現全覆蓋。

  3.建設臺帳一體化制度。各單位要按時上報摸底表(各半月一次)並做好歸帳存底。

  二、進一步加大重點突出矛盾糾紛排查工作

  各單位要利用五天時間,採取集中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面排查,並建立臺帳。實行“四定三包”,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化解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二是定期排查和滾動排查相結合,按規定時限上報綜治辦。

  三、進一步加大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力度

  1、對已經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認真分析,制定切實有效的調處措施,明確調處責任人,提出化解時限。

  2、要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機制,化解矛盾糾紛。

  3、要落實跟蹤問責,對化解了的糾紛要及時銷案。對未化解的糾紛要進行深入分析,提出新的化解舉措,對跨區域跨行業的矛盾糾紛,可報告上一級綜治部門協調解決。

  四、進一步加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督查督辦力度

  1.建立考核考評聯動機制。

  2.工信委綜治辦將抽調人員組成督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各股室、委屬各單位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並將結果進行通報。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2

  一是召開專題會議。

  制定實施方案。及時召開了局機關全體幹部會議。研究制定了活動實施方案,認真學習傳達了全縣信訪工作會議精神。成立以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的活動領導小組,對百日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進行紮實安排部署。

  二是明確目標任務。

  引導廣大幹部群眾透過合法渠道,制定可行措施。加強幹部職工對《信訪條例》學習。理性反映訴求,維護正常信訪秩序。

  強化工作責任,落實工作措施,改進工作作風,創新工作方法,著力解決納稅人和幹部職工最關心、最敏感的難點、熱點問題,實現“小事不出科室,大事不出單位,矛盾不上交”目標。

  三是把握五項原則。

  夯實責任;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積極化解矛盾。堅持各部門負責人是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的原則。

  從源頭上切實落實首訪制和信訪處理報告制;堅持依法辦事、注重實際的原則,實事求是地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堅持不迴避矛盾,妥善處理的原則,努力把問題解決在內部、化解在萌芽狀態;堅持各方配合、齊抓共管的原則,形成恪盡職守、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

  四是加強督導檢查。

  及時發現問題,確保取得實效。做好本單位日常督導檢查。推動“百日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深入開展。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及時研究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強化責任追究,對重視不夠、領導不力、工作不到位致矛盾糾紛激化升級,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3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效防範和遏制校園暴力和嚴重危害學校安全事件的發生,確保學校的和諧穩定,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制定學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依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工作方針,從辦好讓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把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作為維護教育安全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做到全員動員、全面排查、全力化解,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為學校發展營造良好的內部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全面掌握我校內部各類矛盾糾紛的狀況和可能引發重大矛盾糾紛的基本因素,找出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和潛在的矛盾糾紛,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化解矛盾糾紛,切實消除容易引發矛盾糾紛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

  (三)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各項工作制度,形成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長效機制,著力提升矛盾糾紛的發現能力、防範能力、化解能力,努力做到“糾紛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四)防止發生有重大影響的群體性的事件、個人極端事件。

  三、排查範圍

  學校與社會之間、學校與學生家長之間、教師與學生之間、學生與學生之間的各類矛盾糾紛。

  四、方法步驟

  (一)組織動員階段(即日起至15日)。建立相應組織機構,結合實際制定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具體工作方案,層層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和工作責任,確保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徹底、全面。

  (二)全面排查階段(3月16日至4月30日)。廣泛發動,整合各方力量和資源,對各類矛盾糾紛進行深入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全方位、全覆蓋,確保不留盲點和死角;要重點排查各種可能引發群體性的事件的涉眾型矛盾糾紛、特殊學生群體情況以及個人極端事件的矛盾糾紛;要對每位學生進行心理篩查,提前排查有嚴重心理問題學生,及時掌握其心理變化,密切注意情緒變化,發現問題及時進行心理干預,強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導;要關注校園周邊的矛盾糾紛隱患,依靠群防群治力量,發揮各方積極性,及時、全面、動態地掌握各類矛盾糾紛資訊,全面掌握併合力解決熱點、難點問題,著力提高發展、控制、處置矛盾糾紛的能力。

  (三)化解矛盾、完善機制階段(5月1日至6月30日)。學校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認真進行梳理和分析,按照糾紛性質、對學校穩定的影響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門別類地逐一登記、建檔,逐件調查處理,明確專人負責,規定化解時限。

  五、工作要求

  學校把握好各個階段的工作重點和要求,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紮紮實實抓好排查化解活動的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把開展學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作為確保學校安定穩定的重要措施來抓。由學校蔡鵬圖校長親自謀劃、精心組織,分管安全工作的葉文隆副校長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確保排查化解活動順利進行。

  (二)落實各項制度。一是要進一步落實情況報告制度,重大矛盾糾紛資訊要及時報告。二是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制度。對重大矛盾糾紛和可能引發群體性的事件的重大問題要實行首問負責、受理分流、掛牌督辦制度;要實行領導包案制,落實責任領導、責任人;要明確調處時限,防止反覆。在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過程中,要堅持邊排查、邊化解、邊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實現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經常化、常態化,充分發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在維護學校安全穩定中的作用。

  (三)切實加強學生法制教育。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針對學生特點,在初一和初二年段開設《法在我心中》的法制教育課程,配有教材、專職教師,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考評,切實增強學生遵紀守法、依法律己、依法辦事的意識,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為。要充分運用學校網站、宣傳欄、學校電子螢幕、櫥窗、黑板報、校園廣播、國旗下講話、專題講座、報告會、演講會、主題班(團、隊)會、致家長(同學)一封信及組織競賽、測驗等多種形式,多層面、多渠道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學生學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增強法制觀念。

  (四)堅持統籌推進。學校在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的過程中,做到兩個結合:一是要將排查化解工作與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機制結合起來,推動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機制、矛盾糾紛排查“零”報告和責任追究機制的建立和完善。二是要將排查化解工作與完善群體性的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結合起來,推動制定完善各類群體性的事件應急預案,有效構建統一指揮、協調有序、職責明晰、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

  (五)完善隊伍建設。我校從這學期開始建立班級安全員,班級安全員除認真履行《安溪八中學生安全員工作職責》的相關要求。還應該做到:一是平時要多觀察、多提醒、多彙報,每週向學校安保處報送班級安全有關情況;二是如遇突發安全事件或重大安全事件,應第一時間向學校老師、保衛處報告,並希望全體安全員恪盡職守,盡職盡責,做好本班資訊反饋工作,紮實做好班級安全自查及反饋工作,充分發揮自身作用,動員全體同學一起參與學校安全標準化建設活動,共同為學校的發展創造一個和諧穩定的環境。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安全發展為主題,進一步深化“平安校園”建設,完善學校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全面提升學校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師生平安和校園穩定,為全市教育事業持續穩定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二、工作目標

  1.進一步完善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制度,推動教育管理規範化、科學化,增強實效性,提高師生自我保護能力。

  2.繼續保持本系統安全和綜治工作在全市領先地位,實現全市學校安全工作無責任事故。

  3.推進“江蘇省平安校園”和“XX市長安學校建立先進校”建設。

  4.加大安全經費投入,完善全市學校影片監控和緊急報警系統建設。

  5.建立學校周邊緩堵保暢的長效機制,確保上、放學期間學校周邊道路通暢。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責任意識,完善安全責任機制

  1.全面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明確學校的安全主體責任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管責任,構建“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校園安全工作機制,認真落實校(園)長、書記是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制度,嚴格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把各項制度落實到崗,落實到人。

  2.切實強化安全目標管理考核機制。繼續落實安全工作專項考核機制,積極發揮教育集團的作用,對學校(幼兒園)工作實行過程和結果雙重考核。嚴格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度,對因學校內部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導致發生重大事故的,對校(園)長和責任人實行問責制。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夯實工作基礎。

  3.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以《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政策法規為指導,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制度,特別要建立健全保安人員考核、隱患排查、消防、交通、食品衛生、疾病防控、安全教育、預案演練等各項制度。要把各項制度落實到崗、落實到位,落實到教育教學各個環節中,要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建設和落實情況的檢查;定期分析學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發現管理上、制度上的漏洞,透過嚴格的管理制度來保證校園安全,努力探索和建立安全工作的長效機制。進一步規範安全臺帳管理,推行學校安全痕跡“三專”管理,即指定專人負責、實施專櫃(盒)管理、實行專本記錄,確保安全工作更新及時、資料齊全、痕跡清晰。

  4.加強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集團安全乾部聯絡員會議制,堅持一季度一次例會,各校(園)應完善校舍、交通、消防、飲食、飲用水、寄宿生、安全保衛、安全資訊、衛生保健、網路、實驗、自然災害等專項安全管理員工作職責,要認真組織安全管理員學習上級安全工作相關檔案精神和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工作制度,明確自己所承擔的教育與管理任務。

  5.進一步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機制。各校要全面細化校園安全管理工作網格,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機制,形成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報告、整改、驗收分工協作、職責明確、責任到人的工作體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強化安全教育,提高師生防範能力

  1.推進安全教育制度化、常規化建設。進一步落實安全教育進課堂工作,各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切實做好安全教育進課堂工作。要配足配齊安全教育教材,配備專兼職安全教育教師。要把安全教育納入正常的教育教學內容之中,保證每兩週有1課時的安全教育課,根據安全教育課程體系開展系統性安全教育,保證在校學生受教育率達100%。學校要利用課堂教學、國旗下講話、廣播電視、班會課等各種教育媒介對師生進行以提高學生自護、自救、防災、逃生能力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活動。要把活動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食品衛生、疾病防疫、心理健康、火災防範等教育內容作為學校安全教育的重點,同時要開展遇到危險時的報警、求助能力訓練,提高師生的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繼續推行全系統的食堂從業人員培訓、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和校車駕駛員培訓。

  2.加強演練,提高應急自救自護能力。繼續完善學校各類安全應急預案,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和時效性,每學期至少開展2次有針對性的應急疏散演練。要有演練預案、總結和影像資料存檔,透過演練熟悉校園應急避險的處置流程,切實提高師生在突發事件時自救自護能力,確保師生臨危不亂,處危不驚。

  3.全方位開展家長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運用家校通、家長會、上門家訪、致家長公開信、發放安全教育資料等形式,進一步明確家長的安全監管職責,喚起家長的安全意識,提高家長防範安全事故的能力,增強家長的安全教育水平。透過家長委員會例會、校長信箱、家校互動活動等平臺,加強資訊溝通,提高安全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促進安全全員管理措施的落實。

  (三)強化常規管理,確保安全工作實效

  1.全面加強學生在校安全管理。健全外來人員准入登記制度,嚴格落實學生請銷假制度,保安人員加強夜間巡邏,嚴把校門關。各校要落實班主任、課任老師安全監管職責,嚴格落實請假制度,切實做好學生考勤和課堂安全管理,及時報告並做好缺課學生的追蹤工作,做好課堂上學生意外傷害、疾病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要落實值日、值周老師等人員的工作職責,做好學生課間活動安全管理,及時處置校園突發事件。落實膳宿管理人員責任,做好學生就餐管理和住宿學生就寢查鋪及夜間安全管理,做好夜間學生突發疾病等事件的應急處置。定期開展對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和危險物品的檢查和收繳工作,防止校園突發事件的發生。

  2.認真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一是加強學生路途安全管理。重點抓好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文明出行,嚴禁搭乘非營運車輛,在校園周邊交通擁擠區域和治安狀況複雜地段要安排教師護送學生,嚴防交通和治安事件的發生。二是加強學生接送車輛的管理。學校必須按照學生接送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學生上車登記制度、交接登記制度和行車安全登記制度,定期召開學生接送車週末工作例會,及時“會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相關檔案,教育學生不乘坐“黑車”。三是採取有效措施,嚴格制止12週歲以下學生騎腳踏車、16週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車的行為。四是加強學校內部車輛管理,規範車輛進出線路和停放,教育教師在校園內行車要安全避讓。

  3.全面加強防溺水管理。一是注重教育預警,有針對性地強化教育和管理。二是強化與家長、社會的聯絡,形成學校、家庭、社會共同教育防範網路。三是強化重點時間、重點部位管理,要主動聯合水利部門、街道、鄉鎮、社群、村,對重點水域安裝警示告示牌,在重點時期用各村的廣播、黑板報、公告欄等平臺開展防溺水教育。四是突出學生上下學路上及節假日防溺水教育,建立重點月份的週末和節假日戲水學生的排查彙總制度。

  4.紮實做好飲食衛生管理和傳染病預防工作。一是嚴格食品採購進貨渠道,嚴格索證、索票登記和驗收制度,嚴格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嚴肅規範食品加工流程管理。二是重視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嚴防各種食源性疾病的發生。三是加強從業人員的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確保飲食衛生安全。四是等級食堂必須實施規範化管理,寄宿制學校要加強超市的監督與管理。五是重視傳染病防控工作。認真做好晨檢及因病缺課學生情況的追查工作,嚴格落實隔離、隨訪制度,及時上報各類傳染病資訊,預防群體性的事件的發生。要重視保健教師和衛生保健室的建設。

  5.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各校要結合季節特點,及時教育預警,積極開展中小學“消防安全教育示範學校”建立活動,全面提升師生消防安全的“四個能力”。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確保校內各種滅火設施器具正常有效,樓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規範、應急照明完好。加強校內電氣安全檢查,對壓力容器、鍋爐、電梯(升降機)等要按規定定期檢測,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規範操作,特種裝置運營記錄及時清晰。要及時清洗食堂油煙機及其管道,防止油汙長期沉積,以免烹飪明火引發火災事故。

  (四)強化合作意識,確保綜治工作成效性

  1.進一步加強師生法制教育。各校要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的重要作用,加強師生學法、懂法、用法宣傳教育活動,定期開展法制教育講座,利用安全日、禁毒日、法制宣傳日等紀念日開展大型活動,宣傳法律知識,最佳化學生成長環境,尤其要廣泛開展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學校把心理健康教育作為生命教育的重點內容,堅守嚴防學生離校出走、輕生、校園惡性傷害、重特大群體性的事件發生等安全工作底線,梳理“生命教育”理念,幫助學生增強“珍愛生命,學會生存”的`意識。充分發揮心理諮詢室功能和持證教師的作用,對特殊學生要密切關注,建立檔案,提前疏導,積極預防突發性事件的發生。

  2.在全市中小學中開展禁毒教育,將禁毒教育與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學校法制教育與培養青少年學生良好的思想道德觀念相結合,築牢防毒拒毒的思想防線。

  3.進一步加大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力度,加強與公安、文化、交通、市場管理等相關部門的聯絡,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作用,透過聯席會議、聯合執法、集中整治、掛牌督辦等方式,有針對性地適時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切實抓好學校周邊交通秩序、網咖、飲食服務場所的摸排、整頓、規範和管理工作。

  4.加大涉穩事件、涉穩人員、師生矛盾糾紛和敏感網路輿情的監察調處力度,完善涉穩人員資訊,嚴密防範敵對勢力滲透和邪教勢力破壞,及時報送涉穩資訊,努力減少各類矛盾糾紛,嚴厲打擊各種侵害師生的違法犯罪活動。

  5.加強校園值班及資訊報送制度。各學校、幼兒園要繼續落實每日校級人員值班和帶班制度,進一步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與要求。值班人員要切實負起責任,嚴禁脫崗漏崗。節假日值班期間,要保持通訊渠道暢通,各學校、幼兒園要進一步加強資訊報送制度,對上級安排部署的各項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落實、有總結,尤其是本單位的突發安全事故和可能引發不穩定的事件,要及時逐級上報,對重大資訊隱瞞或不及時報送的單位和責任人,將嚴格追究責任。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為全面貫徹“德育為首,育人為先,安全第一”的精神,預防為主,深化安全教育,強化安全穩定工作,建設平安校園,特制定“枝江市職教中心學生矛盾大排查大化解活動方案”。

  二、工作目標

  1、全面排查學生中存在的各類矛盾糾紛

  2、及時全面化解學生中的各類矛盾,並跟蹤掌握矛盾化解後的情況

  三、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四、活動時間

  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五、活動安排及措施

  第一階段(12月1日——12月10日):學生矛盾大排查

  1、召開動員大會,學習活動方案。全體師生要明確此項活動的目的、意義在於:透過排查化解矛盾,消除學生中的安全隱患,為師生創造安寧、祥和的學習、工作環境,是構建和諧校園的需要。每位學生要摒棄一點小矛盾不必向老師反映的想法,積極主動,實事求是的反映同學中存在的矛盾糾紛。

  2、12月6日(星期一班團課)各班組織學生再次動員,在全體學生中開展自查與互查,要求每位學生填寫《矛盾糾紛排查表》。表中可反映本人與他人之間的矛盾,其他學生之間存在的矛盾,也可反映學生中拉幫結派、以大欺小、攜帶刀具、與校外閒雜人員來往密切、抽菸酗酒等違紀的人和事。填表時可以記名也可以不記名。

  3、班主任、科任教師到班走訪調查學生,透過座談、聊天、上門家訪,與家長聯絡等形式瞭解學生的交友範圍、思想動態和行為習慣,掌握學生中存在的矛盾糾紛。

  4、排查過程中,根據矛盾的大小及存在的隱患程度,自下而上圈定不同層次的物件。12月9日各班將排查的矛盾分類統計報專業部(年級組)彙總,12月10日上交到學工處。

  第二階段(12月11日——12月23日)學生矛盾大化解

  1、分類分層化解矛盾。班內的一般矛盾在班內化解,班主任和到班的科任教師負責。班際、部際矛盾由專業部、學工處協調化解,專業部、學工處安排化解責任人。學生與校外人員的矛盾、拉幫結派、攜帶刀具等交學校領導化解處理。每一個矛盾都要安排具體的責任人。

  2、化解方法。

  ①透過集中教育與個別輔導相結合的方式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用身邊的典型個案加以強化教育,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②學校組織一次心理健康教育講座

  ③學生交叉監管:透過家庭鄰近的學生或平時比較要好的同學,勸告該物件不要與他人同流合汙,不違法違紀,懂得自我保護。

  ④組織矛盾雙方溝通交流,將心中的疙瘩徹底解開,互諒互讓,達成一致,並要求矛盾雙方寫出保證書,責任教師在保證書上簽字。

  ⑤根據矛盾的大小,情節嚴重程度,由班主任通知家長到校共同化解或者將矛盾化解後向家長通報情況。

  3、各類矛盾化解後,以部為單位於12月20日前報學工處備案。

  第三階段(12月23日——12月31日)矛盾排查化解總結

  1、梳理登記學生矛盾排查化解情況

  2、總結學生矛盾大排查大化解活動的經驗教訓

  3、在活動中能正確面對矛盾、積極主動化解矛盾的學生給予公開表揚;對在活動中工作落實的班級、專業部給予表彰。

  六、全體教職工分工

  1、學校中層以上領導分配到班,加強組織協調。(見一覽表)

  2、科任教師由專業部負責分配到班。(12月6日上午)

  3、未擔任教學任務的教職工,負責10級招生聯絡物件的排查化解工作。

  七、活動要求

  1、全體師生要站在對教育事業、學校安全穩定負責任的高度,積極參與此項活動,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2、各部各班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透過細緻的思想工作,幫助學生形成有了苦楚願意找老師訴說的良好心態。力求矛盾排查不漏一個,矛盾化解不留隱患。

  3、對自覺主動說明情況,化解矛盾的學生不予追究。在矛盾排查化解活動中,躲避、搪塞、排斥矛盾化解的學生,學校將依據相關管理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4、全體教職工要做好教育化解過程記錄,按要求上交相關資料。

  八、建立學生矛盾排查化解長效機制

  1、本次學生矛盾大排查大化解活動將延伸到學期結束。今後,學生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要做到常態化。

  2、落實安全隱患排查報告制度。各班要定期(班團課)排查學生矛盾,同時要選配好安全員,隨時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

  3、全體教職工要強化安全責任,發現學生中的矛盾要及時教育化解,及時向班主任通報。

  4、將學生矛盾糾紛處理與文明班級考核掛鉤,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處理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實在處理不了的送專業部(年級組)處理,最後送學工處。學工處會同班主任一起展開調查,及時與家長取得溝通,爭取在最短時間內解決矛盾糾紛,拿出處理意見送交校領導班子審議。發現一起處理一起,提高工作效率,並在發現問題後進行舉一反三,及時對師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警示,全方位連動,杜絕同類事件再次發生和其它安全事故發生,防患於未然。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6

  為進一步開展好乾部赴基層轉變作風服務群眾化解矛盾活動,根據市委《關於啟動市幹部赴基層轉變作風服務群眾化解矛盾活動民生服務周的通知》要求,結合社群實際,制定幹部赴基層轉變作風服務群眾化解矛盾民生周活動方案。

  一、活動目標

  社群幹部要結合工作實際,經常深入到居民群眾中去走訪、家訪,深入瞭解群眾疾苦,認真傾聽群眾呼聲,集中解決一批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集中辦理一批好事實事、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糾紛,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疏導群眾情緒,化解各種矛盾,讓組織與群眾心繫心,黨員與群眾心連心,黨員與黨員心貼心,達到幹部在活動中受教育、基層組織建設活動中上水平、群眾在活動中得實惠的真正目的。

  二、活動時間

  3月25日—4月20日

  三、活動地點

  社群幹部深入居民家中,查民情,解民憂。

  四、活動內容

  1、對照幹部大走訪、大夜訪和再回訪中梳理的問題,逐項檢查,對已經兌現完成的,要進行鞏固。對尚未完成的,要充分利用服務周時間,採取有效措施。力爭在活動週期間工作取得重大進展,並確保在10月中旬前兌現完成。

  2、結合“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機制,深入居民群眾,切實瞭解群眾所需、所想、所求。與轄區單位聯絡,積極開展扶貧幫困活動。每名幹部每人至少要聯絡一名貧因群眾,為群眾辦實事好事一件。走訪聯絡群眾五名以上。在走訪中,要認真傾聽群眾呼聲,瞭解掌握群眾的願望,並做好詳細記錄。

  3、社群幹部要深入到上訪戶家中,透過知心交友,談心活動,瞭解造成各種上訪事件的癥結所在,並和他們講政策、析原因,全面掌握情況,認真排查社會不穩定因素,積極主動地向群眾宣講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面接到的信訪問題,要立足“事要解決”、“案結事了”,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的原則,對能當場給予答覆和解決的要當場解決,對;暫時不能解決的,要說明原因,作出限時辦理承諾。變群眾上訪為幹部下訪,將矛盾化解在基層。

  五、工作要求

  幹部在走訪中要認真填寫民情聯絡卡,並在活動結束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民情聯絡卡聯同意見建議彙總臺帳。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7

  為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確保xx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持續穩定,按照府谷縣綜治委《關於印發府谷縣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專項活動方案的通知》(府綜治委發〔20xx〕4號)檔案精神,經鎮黨委研究,決定從5月21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鎮部署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專項活動,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的決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系統思維,深入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工作,著力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和社會治安突出問題,最大限度消除不穩定不和諧因素,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全力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二、工作原則

  1.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2.誰主管、誰負責,歸口調處;

  3.預防為先,綜合施策,多元化解;

  4.依法處置,有效管控,確保穩定。

  三、工作目標

  調解組織網路進一步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力爭實現小糾紛不出村、大糾紛不出鎮、複雜糾紛不出縣,確保不發生重大民轉刑命案、個人極端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案(事)件,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

  四、組織領導

  成立xx鎮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長、人大主席、副書記任副組長,各村包村領導、派出所、司法所、學區、團委、婦聯、民政辦、信訪辦、扶貧辦有關負責同志為成員,綜治辦負責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全面排查階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1.制定工作方案。鎮綜治辦會同維穩、信訪、派出所、司法所、學區等部門,緊密結合我鎮實際,研究制定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專項活動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重點,落實工作責任,各村就本村開展專項行動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實。

  2.全面摸底排查。各村、各有關單位組織動員幹部群眾和社會各界力量,要逐村、逐單位、逐戶開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集中排查,全面做好基礎資訊採集工作。對矛盾糾紛多發的地區、行業和領域,特別是涉及脫貧攻堅、教育醫療、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經濟債務、徵地拆遷、非法集資、涉軍維權、交通事故、勞資關係、物業管理等重點領域的矛盾糾紛要加大排查梳理工作力度,及時發現和掌握可能引發民轉刑案件的苗頭隱患,做到底子清、情況明。要及時瞭解基層社會動態,掌握我鎮特殊人群,特別是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反常人員及性格偏執人員的思想狀況和近期動態,確保矛盾糾紛及安全穩定隱患排查全覆蓋、無盲區、無遺漏。

  3.建立工作臺賬。對本次開展的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實行登記建檔、銷號制度,對所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重點人員和不穩定隱患,逐件逐人登記編號、建立臺賬,列出詳細清單,分類動態管理,做到矛盾糾紛自排查、受理、登記、交辦、承辦、辦結到銷號各環節有機銜接,確保每件責任可溯。

  (二)重點攻堅階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1.認真分析研判。各村、各有關單位要嚴格落實矛盾糾紛日排查日報告、周研判周交辦工作制度,各村每日將排查出的矛盾糾紛上報鎮綜治辦;鎮黨委將每週進行集中分析研判,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歸口調處原則,依據研判情況進行分類歸口交辦。各綜治委成員單位,對本行業本系統的矛盾糾紛也要嚴格落實日排查、周研判制度。

  2.制定化解方案。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能及時化解的立即化解;對一時難以化解的,由各責任主體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化解方案,逐一落實包抓領導和具體化解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明確化解措施和時限。對疑難複雜糾紛、特殊重點人員,要實行領導包案,一案一策,一個班子,一包到底,確保矛盾問題解決、隱患消除,實現小糾紛不出村、大糾紛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問題不拖延。

  3.紮實有效化解。要堅持從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入手,推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協調聯動,充分運用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訴訟等方式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化解調處工作。鎮各分管領導、包村領導、駐村幹部要進一步落實接訪、約訪、下訪工作制度,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加大對社會閒散青少年的教育、關愛、監管及對特殊人群的管控工作力度,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的發生。要充分發揮綜治維穩中心、治保會、調委會等基層綜治組織優勢,各村要積極組織網格員、村民小組組長、中心戶長等進村入戶,廣泛開展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及時調處矛盾糾紛。要積極引導激勵社會力量參與矛盾糾紛預防及化解工作,大力推進基層綜治維穩中心心理諮詢室或社會工作室(站)建設,配備心理輔導人員或者引入心理諮詢師、婚姻家庭諮詢師、社會工作師等專業隊伍,加強對特殊人群心理輔導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提高社會矛盾化解效果,切實防範和管控可能引發民轉刑案件和個人極端案(事)件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最大限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4.落實穩控措施。對容易激化升級或者涉及面廣的重大矛盾糾紛,各責任主體要提前制定管控預案,嚴格落實包抓責任和管控措施,確保不發生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發生大規模個人極端案(事)件、規模性赴省進京聚集上訪、越級上訪、進京非正常上訪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1.查漏補缺。各村、各有關單位要對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專項活動進行回頭看,對我鎮轄區內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對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措施不斷鞏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成果。

  2.檢查驗收。由我鎮成立聯合督導組,對各村、各有關單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排查細緻、化解及時、穩控有力的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開展不力、摸排工作不細緻發生遺漏或化解、穩控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8

  行業矛盾糾紛是當前我局綜治工作的主要內容,是影響我縣社會穩定的不穩定因素之一,為強化行業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健全組織網路

  要建立矛盾糾紛行政調處為主、行業調解為補充的大調處機制,各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

  二、強化排查調處

  1、行業排查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各單位組織實施。

  2、排查方式分為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重點排查。日常排查是結合日常工作,隨時發現掌握各種矛盾糾紛。重點排查是在臨近重大活動、重要節慶日和敏感期,集中力量開展排查。

  3、矛盾糾紛化解後,應及時銷帳,並及時書面上報辦理情況。

  三、規範報送登記

  1、各單位要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報送制度,每月底以前將排查調處情況彙總後填寫“行業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臺賬”報局綜治辦。

  2、每季度末提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分析報告,透過梳理一個季度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的總體情況,分析矛盾糾紛特點、趨勢及對策。

  3、對可能引起群體性和群眾性械鬥的矛盾糾紛要隨時報告。

  四、明確責任主體

  1、人秘股負責排查局系統幹部職工內部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2、財會股負責排查局系統幹部職工財經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3、拆遷辦負責排查城鎮房屋拆遷引發的矛盾糾紛。

  4、物管辦負責排查小區物業管理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5、發證辦負責排查房屋產權登記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糾紛。

  6、交易所負責排查房屋交易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7、房管股負責排查房地產開發預售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8、廉租辦負責排查廉租房建設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9、租賃辦負責排查房屋出租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10、測量隊負責排查房屋面積測量等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11、房屋建築安裝公司負責排查公司內部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12、房地產開發公司負責排查公司內部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9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的方針、政策,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平安”建設的工作部署,按照貼近生活、深入群眾、弘揚主旋律的要求,進一步大張旗鼓地開展矛盾糾紛排查活動,使“平安”建設深入人心,形成全黨動員、全民動手,積極參與的局面,努力在全鄉營造建設“平安”、促進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協調發展的濃厚輿論氛圍。

  二、組織領導

  成立鄉矛盾糾紛排查活動月領導小組,由分管政法的黨政負責人任組長,司法所長任副組長,司法所成員、各村治保主任為成員。認真組織召開治保調解主任會議,組織開展義務治安巡邏,組織各村上出宣傳簡報,配合開展好入戶走訪活動。

  三、活動內容

  1、繼續深入宣傳“平安”建設的目的意義、目標要求、任務措施,以及鄉黨委、政府建設“平安”的堅強決心。

  2、繼續大力宣傳各系統的成功經驗和取得的明顯成效,推動平安建設工作不斷引向深入。

  3、繼續大力宣傳政法機關和廣大幹警嚴格執法、熱情服務、恪盡職守、保一方平安的先進事蹟和精神風貌,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的認同度和支援率。

  4、繼續深入宣傳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常識,不斷提高公民遵紀守法、群防群治、依法辦事、見義勇為的意識和法律素質。

  四、職責任務

  1、深入基層,廣泛開展入戶走訪活動。從3月5日開始,組織綜治維穩人員全面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活動。

  2、突出重點,全面加強政法宣傳工作。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排查整治農村治安重點地區推進農村平安建設、“司法行政大動員、化解矛盾促和諧”,全面加強政治宣傳工作。

  3、多措並舉,不斷拓寬綜治宣傳渠道。一是要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為載體,透過簡報、牆報、專欄、標語、橫幅等形式加大深化“平安”建設的宣傳力度。二是認真組織廣大中小學生透過書寫門板報、黑板報等形式廣泛宣傳“平安校園”建立。

  五、工作要求

  1、各村、各單位明確專人負責,要加強領導、督查和協調,及時掌握動態,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2、將這次活動納入村年終考評範圍,對重視不夠、工作不力、消極應付、工作成效不明顯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矛盾化解工作方案 篇10

  邊界地區穩定是社會穩定的重要組成部分,化解邊界矛盾糾紛,是時代賦予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義不容辭的責任。今年6月27日省司法廳聯合省司法廳在省市召開了邊界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工作第一屆年會。為貫徹落實此次年會和兩省司法廳《關於加強邊界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努力建立平安和諧邊界的意見》檔案神,全面推進我市邊界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工作,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在邊界地區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把邊界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工作作為平安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總體規劃,制定具體目標,明確相關任務。透過建立健全地方黨政領導,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調解組織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邊界地區廣大幹部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採取積極預防、快速調處等各種行之有效措施,從源頭上預防、減少邊界矛盾糾紛的發生,把邊界地區的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邊界、解決在萌芽狀態,實現邊界地區長期和諧穩定,促進邊界地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組織網路。各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要在鞏固完善鄉鎮(街道)、村居(社群)人民調解組織的基礎上,對現有的邊界聯防聯調組織執行情況進行一次調查分析。凡未建立或雖然已建立但工作不正常的,要主動與毗鄰單位溝通,儘快建立健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社群)的三級聯防聯調組織網路,尤其要抓好縣(市、區)和鄉鎮(街道)兩級聯防聯調組織建設。

  1.接邊縣(市、區)建立聯防聯調工作委員會。重點研究、部署和推動聯防聯調工作的全面展開,協調和協助調處跨界糾紛。

  2.接邊鄉鎮(街道)建立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實行主任輪值制度,具體負責跨界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和調委會的日常工作,並管理、指導村居(社群)聯防聯調組織開展工作。

  3.村居(社群)建立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駐村(社群)調解小組。主要是及時化解糾紛和隱患,隨時溝通雙邊情況,向上一級聯防聯調組織移交案件、彙報工作。

  (二)建立健全聯防聯調工作機制。邊界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援,建立健全綜合配套、運轉協調的聯防聯調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發揮各級聯防聯調組織的作用和效能。

  1.建立健全邊界矛盾糾紛聯合排查機制。定期研究、分析邊界地區矛盾糾紛的規律特點,針對不同季節、不同區域的矛盾糾紛,加強聯合排查,村居(社群)每半月排查一次,鄉鎮(街道)每月排查一次,縣(市區)每季度排查一次,並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分析報告。雙邊做到同部署、同調度、同開展、同預警。

  2.建立健全邊界矛盾糾紛聯動調處機制。透過搭建縣、鄉、村三級聯動平臺,建立對接機制,對聯合調處邊界矛盾糾紛實行相對統一的排程和管理。適時組織開展專項聯動調處活動,落實長效機制,在接邊部位真正做到調處一批,防範一片。針對傳統節日和民族節日、農忙時節等敏感時段共同進行重點防控,提前介入,有針對性地解決實際問題。

  3.建立健全邊界聯防聯調工作聯誼交流機制。邊界地區雙方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門要簽訂邊界地區聯防聯調協議書,毗鄰的基層鄉鎮、村要簽訂睦鄰友好公約。邊界地區司法行政部門和人民調解組織要透過建立年會、聯誼會議制度等途徑,定期召開會議或相互走訪,加強溝通,交流感情,促進協作,增強團結。

  4.建立健全雙邊資訊資源聯網共享機制。要透過建立QQ群、影片對接交流系統、互送資訊簡報等方式,實現接邊地區矛盾糾紛資訊聯網共享,確保雙邊聯防聯調工作“聯得緊,推得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縣(市、區)司法局要高度重視,把邊界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擺在重要位置,實施“一把手”工程,加大組織協調、經費保障和工作支援力度。要積極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援,努力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切實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工作保障到位。

  (二)全面推進。各縣(市、區)要積極主動與毗鄰單位對接聯絡,建立相應對接聯防聯調組織,穩妥開展邊界聯防聯調工作。無省界的其他各縣(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參照邊界聯防聯調的做法和要求,研究制定實施方案,主動部署開展跨市、縣(市、區)邊界矛盾糾紛聯防聯調工作。各縣(市、區)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三級聯防聯調組織機構網路,並於10月10日前將有關情況報市局基層科。各縣(市、區)要每季度綜合上報跨省、市、縣邊界矛盾糾紛的排查預防、聯合調處情況以及調解的各類糾紛案例,每半年上報工作小結,每年12月10日前上報全年工作總結。

  (三)督查考核。各縣(市、區)要加強對邊界聯防聯調工作的督查考核,明確工作責任,落實獎懲措施,把解決邊界矛盾糾紛、建立平安邊界工作情況和實際效果與責任人的政績、晉級和獎懲等緊密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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