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十佳學生”評選方案

中學“十佳學生”評選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後所制定的書面計劃。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中學“十佳學生”評選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中學“十佳學生”評選方案1

  一、活動目標

  透過“十佳責任學生”的評選,挖掘學生中的動人事蹟,多渠道的滲透、喚醒責任意識,激發責任情感,增強對集體的責任感、對家庭的責任感、對他人的責任感、對社會的責任感和對自己的責任感。

  二、評選物件

  在校七、八年級學生。

  三、評選要求

  具有體現高度社會責任感的事蹟,體現對國家、社會、學校、生命、自然、親情、友情等的責任意識,從平凡中發現不平凡,從點滴中尋找感動。學生申報材料必須以客觀事實為依據,杜絕編撰。

  四、評選辦法

  1、由各班主任在班級中進行宣傳,再由學生申報、推薦,班委會評議透過,確定本班的“十佳責任學生”,並選擇事蹟突出的同學2-3人作為本班候選人,填寫申報表報送政體衛藝處,參加學校評選。完成時間:5月16日。

  2、在各班推薦的基礎上,政體衛藝處組成評議小組,評出學校的“十佳責任學生”。完成時間:6月1日。

  3、學校將對班級“十佳責任學生”頒發榮譽證書,並張榜表彰。對校級“十佳責任學生”除頒發榮譽證書外,還將在全校大會上表彰。

  五、評選型別

  1、甘於奉獻:熱心公益,不計所得付出愛心,積極參加志願服務。

  2、忠於職守:認真並創造性地完成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是老師的好助手。

  3、自立自強:勇敢面對各種打擊和挫折,永不言敗,能夠以巨大的勇氣接受生命的挑戰。

  4、文明友愛:待人真誠,講誠信,尊敬父母,師長,與人友好相處,遵守交通規則。

  5、創新發明:有較強的文學創作或科技創新的意識和能力,有創新成果。

  6、熱愛勞動:認真完成勞動任務,積極參加各種義務勞動。

  7、愛護公物:愛護桌椅,愛護校園環境,愛護清掃工具。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及時上交。

  9、勤儉節約:衣著節儉,節約水電。

  10、樂於助人:關心集體,主動為人解難,不計個人得失。

  對以上十項有一項事蹟突出即可申報,申報時請寫明評選型別,學校根據評選型別進行評選。

中學“十佳學生”評選方案2

  一、實施宗旨:

  為整體學生搭建自我完善的`平臺,鼓勵創優,鼓勵進步,榜樣帶動個體,個體促進整體,形成大家來追“星”的良好風氣。

  二、評選標準:

  努力使學生成為“有理想、講誠信、有禮儀、懂感恩、善思考、勤學習、重實踐、樂助人、會節儉、樹榜樣”的和諧發展人才。

  三、評選條件:

  1、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能誠信待人。

  2、待人誠懇有禮貌,能規範使用禮貌用語,懂感恩,尊師長。

  3、能和同學友好相處,主動謙讓,樂於助人。

  4、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學習成績有明顯進步。

  5、愛護公物,無損壞公物行為,講衛生,主動參與勞動和社會實踐。

  6、生活節儉、不浪費,能為學校和同學服務。

  四、評選方法:

  1、以年級組為單位進行評選,每學年評選2次(期末前),每次評選2名學生左右,整個學校大約有8名學生會被授予“十佳之星”榮譽稱號。

  2、學期結束前一個月(初步定在12月中旬,每班每次推薦2名“十佳之星”候選人,候選人要參照評選標準和條件,特別鼓勵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進步顯著、事蹟典型、綜合評價突出”的學生。

  3、每次評選之前,各班要將候選人的事蹟製作成電腦小報,並附上候選人的照片,在學校櫥窗向全校師生展示,並透過學校廣播介紹自己的事蹟。

  4、評選方法:將候選人名單和事蹟簡介做成選票,由各班學生代表投票,由年級組長、教研組長代表教師投票,然後由政教處計票,評選出得票數最多的前8—10位學生,校長室最後確認本次的校園“十佳之星”。

  5、對被確認為“十佳之星”的同學,學校會出光榮榜,並授予榮譽證書,在該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考核中作閃光記錄。

中學“十佳學生”評選方案3

  為了表彰先進,樹立學生身邊可親、可敬、可信、可學的榜樣,展示我校素質教育的成果和學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激勵學生全面和諧發展,學校決定開展“十佳學生”評選活動。

  一、評選條件

  1、必備條件:必須是學校三好學生或學生會優秀執委或優秀學生幹部或優秀團幹部。

  2、備選條件(候選人必須具備兩項及以上條件):

  (1)模範遵守《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在學校開展的達標創優活動中表現突出。

  (2)有強烈的集體意識和社會責任感。熱愛集體,愛護公物;尊重他人,樂於助人;誠實守紀,維護公德。在維護學校和班級聲譽方面作出較大貢獻。

  (3)上進心和進取心強,有良好的競爭合作意識和學習品質,勤奮學習,勇於探索,在學科成績、競賽、科技發明、文藝、體育等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績。

  (4)有較強的工作能力,能積級、主動、有效地組織和參與學校的各項活動,能起骨幹帶頭作用,成績顯著,在學生中有較大影響和威信。

  (5)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績,堪稱楷模。

  3、否決條件(具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評為“十佳學生”):

  (1)在達標創優活動中個人扣分學年累計在3分及以上者;

  (2)無故曠課(包括自修課),或住宿生私自外宿者;

  (3)參加學校或社團各項活動無故缺席學年累計3次及以上者;

  (4)考試作弊者;

  (5)學年內受學校通報批評及以上處理者;

  (6)有缺點不虛心接受教育者,或有嚴重的不誠信行為者,或有嚴重的違xxx公德行為者;

  (7)缺乏社會責任感,不願擔任社會工作或不履行職責者。

  二、評選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2、民主評議和學校考核相結合原則;

  3、注重實際表現和兼顧代表性原則。

  三、評選方法

  1、評選時間:每年下半年

  2、評選程式:

  (1)各班在班主任的組織指導下根據評選條件推薦候選人一名,其事蹟材料由班主任負責送年級主任。

  (2)年級主任召開本年級組教師會議,對各班推薦的人選廣泛徵求意見,確定10名人選報政教處。

  (3)正式候選人確定後,政教處將其事蹟材料及照片在宣傳窗展出一週,然後由全校學生投票測評。

  (4)學校評選領導小組根據學生投票結果和對學生表現的考核,討論並確定“十佳學生”名單。

  3、表彰和獎勵:

  (1)召開全校表彰大會,頒發榮譽證書、獎盃和獎品。

  (2)佩戴“十佳學生”綬帶照相,相片和先進事蹟在宣傳窗展出。

  (3)優先推薦參加縣級及以上各類學生先進評選。

  四、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十佳學生”評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德育的學校領導、政教處正副主任、團委書記和全體政教員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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