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精選10篇)
高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精選10篇)
工作方案是有較強導向性的粗線條的工作籌劃。當計劃開展某項工作時,我們需要先準備多份工作方案以供上級參考,一起來參考工作方案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高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高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篇1
為保障我旗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提前謀劃高考各項準備,做好高考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校內傳播和發生其他群體性公共衛生事件,確保全旗高考工作順利進行。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健委辦公廳《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廳〔20xx〕14號)精神,制定此實施方案。
一、組考環節防控措施
(一)考前準備
1、對所有考生進行健康狀況監測。參加考試的在校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負責從考前第14天開始,每日體溫測量、記錄並進行健康狀況監測,體溫測量記錄以及出現身體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教科體局。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會同衛生健康部門對所有考生進行健康狀態資料篩查。
2、對考前考生身體狀況異常和監測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須經考生身體狀況異常評估組逐一專業評估,教科體局、招生考試委員會依據專業評估建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正常參加考試的條件,凡不具備的,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
3、如考生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疑似患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須經考生身體狀況異常評估組逐一進行專業評估,教科體局、招生考試委員會會同旗衛健委、旗疾控中心和醫院根據相關人員的身體狀況和傳播風險,綜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離或救治場所安排其參加考試。已治癒未超過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須經考生身體狀況異常評估組進行專業評估,旗教科體局、招生考試機構依據評估建議,綜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參加考試。
4、凡篩查發現考前14天內有境外或非低風險地區活動軌跡的,按旗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檔案規定,參照前述規定進行處理。
5、對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狀況監測。考試工作人員所在單位在考前14天要對所有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每日體溫測量、記錄和健康狀況監測,體溫測量記錄報告旗教科體局,出現身體異常的要及時診療,考前3天內有發熱症狀的不得參與考試工作。
(二)設定考點、考場
1、設定體溫檢測點。各考點學校要在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進入考點的入口處設體溫檢測點,檢測點設立多條體溫檢測通道,對所有進入考點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同時,設定涼棚和體溫異常者複檢室(處)等,供待檢人員做受檢準備以及檢測不合格人員短時休息調整使用。
2、準備備用隔離考場。原則上每10個普通考場設1個備用隔離考場(每考點不得少於3個),備用隔離考場佈置按照標準化考場的要求執行。備用隔離考場應選擇通風良好、相對獨立的教室,並設定專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備速幹手消毒劑、個人防護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於清潔。如需使用空調,則應為分體式空調,同時配備具備防疫條件的監考員和工作人員。備用隔離考場應做明確標識,在外圍設定警戒線。
3、考試當天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者,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備用隔離考場原則上須一人一間。當備用隔離考場不夠用時,在不影響考生正常考試的情況下,經綜合研判風險後,可採取最前排、最後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間(最多不超過4人)。
4、準備防疫用品。各考點需要配備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銀體溫計、手持式體溫檢測儀等。有條件的,可配置大通量無接觸體溫檢測裝置。各考點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標準為考試工作人員配備口罩,併為考生準備一定數量的備用口罩(原則上考生口罩自備)。要配備數量充足的速幹手消毒劑、含氯消毒劑、季銨鹽類消毒劑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劑。備用隔離考場除上述物品外,還需由衛健部門提供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護服、醫用防護口罩、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等。
5、佈置考場。高考必須使用標準化考點。在滿足標準化考點要求的基礎上,考場內的考生座位橫向間距80釐米以上,縱向間距根據考場實際面積儘量增大。
(三)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進入考點、考場
1、所有人員必須接受體溫測量。考點設多個體溫測量通道,所有進入考點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必須接受體溫測量。接受體溫測量時須有序進行,嚴格控制人員行進速度和間距。
2、所有考生、考試工作人員體溫低於37.3℃方可進入考點。第一次測量體溫不合格的,可適當休息後使用其他裝置或其他方式再次測量。仍不合格的,須經有關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進行專業評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考生身體狀況異常評估組依據專業評估建議,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參加考試和組織考試工作的條件,凡不具備相關條件的,考試工作人員不得承擔考試工作,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
(四)防護和消毒要求
1、關於防護。考生進入考點、考場時不得因為佩戴口罩影響身份識別。考生在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後,考生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繼續佩戴;考點入口負責體溫測量的工作人員要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場監考員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隔離考場的監考員及工作人員需穿戴工作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時可穿戴防護服。所有考生、監考員和工作人員必須隨時做好手衛生。
2、關於消毒。考前,旗衛生健康委員會、旗疾控中心要派專業人員對考點消毒工作進行指導,各考點指定專人對考點、考試場所、通道、區域、桌椅等進行清潔消毒,明確張貼完成標識。要提前進行至少一次徹底的衛生大掃除和至少一次預防性消毒,消毒後要進行通風。考生、考試工作人員進入考場前宜用速幹手消毒劑進行手消毒或者洗手。在每天考試結束後,要對考場做一次預防性消毒。
隔離考場考試的考生如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應由專業人員及時做好考場的終末消毒。其他情況,隔離考場可按如下方式進行清毒:加強對門把手、桌椅等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每科考試後,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擦試,或用有效的消毒溼巾擦試。
(五)關於考場降溫和通風
在溫度適宜的條件下,考點的考務辦公室和考場可以保持自然通風,也可以採用電風扇等裝置加強通風,電風扇在使用前應進行清洗。如使用冰塊降溫,應保證冰塊及製冰使用的水衛生安全。在使用電風扇或冰塊降溫時,門窗不要完全閉合。
普通考場可以使用分體空調或中央空調,備用隔離考場應使用分體空調,並嚴格按照《夏季空調執行管理與使用指引(修訂版)》(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xx〕174號)要求使用管理。普通考場如使用分體空調,使用過程中要保持考場開門開窗通風,宜每場考試結束後(執行2—3小時)通風換氣約20—30分鐘。
(六)考試結束
考生散場時要按監考員的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保持人員間距。考點可安排各考場錯峰離場。監考員在考務辦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試材料,不得擁擠,保持人員間距。
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的考生,試卷、答卷、草稿紙、物品等應在旗衛健委、疾控中心和醫療機構指導下,按照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要求,單獨記錄、封裝並上報。待考生核酸檢測結果明確後,再對儲存的考生答卷等進行分類處理。核酸檢測結果陰性的,可按正常流程處理;核酸檢測結果陽性的,要採用不影響答卷字跡的方式消毒,消毒後按正常流程處理。消毒處理過程中工作人員應穿戴工作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時做好手衛生。
(七)考試過程中異常情況處置
考試當天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者,由考生身體狀況異常評估組進行個案研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未出考點)所耽誤的時間,經自治區和招生考試中心批准予以補齊。當科目考試結束時,由負責研判的專業人員當場簡要向所有考生進行解釋和說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領導小組。完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在原有的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基礎上,增加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成立“奈曼旗招生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見附件),負責涉疫突發事件處置。
(二)高度重視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切實在思想和行動上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採取堅決有力舉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完善招委會工作機制。教育行政部門、衛生健康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要進一步明確職責任務,做好考試組織和疫情防控工作。
(四)完善支撐保障制度。財政局要確保專項資金保障政策,確保組考工作中所需的考試工作人員、組考防疫經費,必需的設施裝置,物資物品等充足到位。
(五)完善考點防疫工作職責。考點主考、副主考、監考員等增加防疫工作職責;考點增設一名副主考(由衛生健康部門或疾控機構安排)專職負責涉疫常規工作和突發事件處置;完善考點內、考場內防疫工作流程和處置流程。
(六)強化統籌協調和銜接溝通。在旗委、政府領導下,由招生工作委員會統籌協調考試相關事宜,做好招生考試機構之間街接溝通,確立考試期間疫情防控的會商、監測、預警、處置等機制。
(七)堅持屬地管理,快速反應。考點學校如突發新冠肺炎疫情,應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應急響應措施,並第一時間報告上級教育部門。
三、其他相關事項
(一)加強宣傳教育。衛健委和疾控中心向高中學校派駐人員,進行防疫宣傳教育,提高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的公共衛生知識水平、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長所採取的有關措施。對於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出現的焦慮、焦躁情緒,各校應在考前進行心理疏解和輔導,緩解壓力,消除顧慮。
(二)加強培訓指導。各校要在考務培訓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內容,考試工作人員應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點內處置流程。
(三)開展疫情應急演練。考前,考點要組織考試工作人員、考生進行包括入場體溫檢測、突發異常情況處置在內的全過程模擬演練。除錯裝置,熟悉檢測操作;控制入場、離場進度;熟練掌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法和程式。
(四)強化技術保障。各考點要做好標準化考點的影片監控錄影、身份識別、作弊防控、綜合管理、考生服務等系統運維工作,確保裝置到位、功能實現、使用正常,採取有效手段做好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的身份識別和驗證工作。
(五)管控好集中食宿場所。學校食堂實行錯峰就餐,開餐前半小時完成就餐區域桌椅地面消毒,並通風換氣,就餐排隊時與他人保持1米距離,應遵循分時、錯峰、單向就餐的原則,避免扎堆就餐、面對面就餐,避免交談。餐前餐後必須洗手,加強餐(飲)具的清潔消毒,重複使用的餐(飲)具應當“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員要做好餐餘垃圾的清理、分類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樣,專人管理,嚴格執行消毒時間、程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臺賬。
考生在校外食宿的,應加強對宿舍的清潔通風,一般每天開窗通風不少於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每天對宿舍地面、牆壁、門把手、床具、課桌椅等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消毒後要保持宿舍內外的環境衛生保潔,每天專人巡查清掃並進行登記。應建立宿舍專人負責制,嚴格宿舍樓門管理,實行憑證出入和體溫排查。
(六)考生赴考。各涉考學校要提醒考生赴考點出行時提前準備好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手套、紙巾、速幹手消毒劑等防護物資。如考生乘坐私家車、步行、騎腳踏車赴考點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計程車或網約車赴考點,提前預約車輛,乘坐時在後排落座並全程佩戴口罩,下車後應及時做好手衛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點、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並做好手衛生。途中儘量避免用手接觸其他物品,與周圍乘客儘可能保持安全距離。如考生乘坐班車赴考點,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通風、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車上飲食和用手接觸其他物品,下車後做好手衛生。
高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篇2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20xx年高考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鐵嶺市20xx年普通高考安全有序組織,依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市衛健委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持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策部署,落實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和市招考委的工作要求,統籌處理好普通高考與疫情防控關係,把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確保實現健康高考工作目標。
二、工作目標
在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領導下,進一步明確市、縣(市)區教育局、衛健委、招生考試機構、疾控中心和醫院職責,明確部門人員分工,落實疫情防控任務,準確把握普通高考面臨的疫情防控形勢,加強部門協作,落實部門責任,制定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預案,完善工作流程,搞好疫情防控演練,強化應急處置,確保考試期間疫情防控措施科學、精準、有效,確保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市、縣(市)區成立疫情防控專家指導組。負責考區、考點的疫情防控指導工作,對考點疫情防控組無法認定的特殊考生情況進行綜合研判,並提出明確的指導意見。只有一個考點的考區,專家組成員直接負責考點的疫情防控工作。市、縣(市)區衛健委統籌安排各考區考點醫療救治定點醫院,應對和處置考試期間各考點出現的疾病和疫情突發狀況,如遇考生需在救治定點醫院考試,衛健和招生考試部門共同組織並設立臨時考場,考試全程要錄影。
2、將我市學校“1+4”疫情防控包保辦法落實到高考疫情防控中。由衛健委人員擔任疫情防控副主考,疾控人員和醫生為考點疫情防控組成員,對發熱考生的情況進行研判。另外兩名市場監管部門人員負責考點監食工作。疫情防控組協助考點主考負責考點疫情防控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
3、對考生的防疫要求。
本地在校應屆畢業生要求。本地在校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負責從考前第14天開始(6月23日至7月6日),每日測量體溫、記錄並進行健康狀況監測。體溫測量記錄以及出現身體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當地教育局和招生考試機構,並報市招生考試機構。
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市招生考試機構會同市衛健委對所有考生進行健康狀態資料篩查。
除本地在校應屆畢業生外的其他考生要求。從考前14天開始(6月23日至7月6日)由報名點或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考生進行每日體溫測量、記錄、上報工作。
建議在外省的考生提前14天返回鐵嶺,按要求做好每日體溫測量和記錄,並每日上報報名點或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從境外和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返回的考生,須提供屬地14天集中隔離醫學證明和核酸檢測報告。所有考生要提早做好考試準備和疫情防控準備,以免耽誤考試。
對考前考生為身體狀況異常的;考生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疑似患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的;考生為已治癒未超過14天的、不能排除感染可能併發熱的;透過篩查發現考前14天內有境外或非低風險地區活動軌跡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會同市專家組逐一專業評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依據專業評估建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正常參加考試的條件,是否需要啟用備用隔離考場並啟用備用試卷,是否可以在隔離或救治場所參加考試。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由市招生考試機構向省招考辦請示,為考生申請啟用備用隔離考場並啟用備用試卷或在隔離、救治場所參加考試。
考試當天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者,由考點主考和疫情防控組進行具體研判,確定其是否在本考場繼續參加考試,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的,要逐級上報,由市招考辦報請省招考辦批准,方可啟用備用試卷。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未出考點)所耽誤的時間,經省招考辦批准予以補齊。當科目考試結束時,由負責研判的專業人員當場分別向考生本人及所在考場所有考生進行解釋和說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4、對考試工作人員的防疫要求。
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要組織、安排考試工作人員所在單位從考前14天(6月23日至7月6日)對所有抽調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每日體溫測量、記錄和健康狀況監測,體溫測量記錄報告本地招生考試機構存檔備查。出現身體異常的考試工作人員要及時診療,考前3天內有發熱症狀的不得參與考試工作。
除必備的考試工作人員外,各縣(市)區教育局、招生考試機構要預留一定數量的備用工作人員,以備臨時代替因“考前3天內有發熱症狀不能參加考試工作”的工作人員。同時做好備用考試工作人員的考前14天體溫監測和記錄工作。
根據疫情動態情況,各縣(市)區招考委要按照“非低風險地區每考場20名考生”的標準預留監考人員,並做好預留監考人員的考前14天體溫監測和記錄。考試期間預留監考人員能夠隨時可以上崗執行監考任務。
5、對考點的防疫要求。
各考點要按照“每10個普通考場設1個備用隔離考場”的標準進行考場佈置,每個考點至少需要配備3個備用隔離考場。
各考點設立疫情防控組,負責考生和執考人員的體溫監測,並對體溫異常考生進行復測、研判和處置;負責考點防疫工作的指導監督
各考點要設定體溫檢測點。體溫檢測由考點學校人員負責,體溫檢測點要設在寬敞的入口處或考點與樓門間指定區域。原則上我市各考點採用大通量非接觸式體溫檢測裝置(例紅外線體溫檢測儀或檢測門)檢測的辦法,並準備足夠數量的手持式體溫檢測儀做補充。檢測點要設立多條體溫檢測通道,對所有進入考點人員(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同時,設定通風良好的臨時隔離室,沒有隔離室必須設定涼棚,供待檢人員做受檢準備以及檢測不合格人員短時休息調整使用。各考點負責體溫檢測的老師要提前上崗,對進入考點的考生進入體溫測量,務必保證在考生入考場鈴響前,已到考點的考生全部體溫檢測結束,不影響考生正常入場時間。
各考點要設立衛生防疫室並準備充足的防疫用品。包括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銀體溫計、手持式體溫檢測儀等。各考點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標準為考試工作人員配備口罩,併為考生準備一定數量的備用口罩。要按照考場數準備充足的消毒劑。備用隔離考場除上述物品外,還需準備防護服、醫用防護口罩、護目鏡等。
各考點備用隔離考場要按照標準化考場的要求設定。要選擇通風良好、相對獨立的教室,並設定專用防疫通道,配備速幹手消毒劑、個人防護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於清潔。考試當天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者,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備用隔離考場原則上須一人一間。當備用隔離考場不夠用時,在不影響考生正常考試的情況下,經綜合研判風險後,可採取最前排、最後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間(最多不超過4人)。
考點入口負責體溫測量的工作人員要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場監考員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隔離考場的監考員及工作人員需穿戴工作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時可穿戴防護服。
考試場所要及時通風和消殺。考前,考點要在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指導下,指定專人對考點、考試場所、通道、區域、桌椅等進行清潔消毒,明確張貼完成標識。同時要進行至少一次徹底的衛生大掃除和至少一次預防性消毒,消毒後要進行通風。每天考試結束後,要對考場做一次預防性消毒。
6、運送、保管、整理、分發試卷疫情防控要求。
要完善試卷運送、保管、整理、分發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提前14天對所有參與人員進行日常體溫測量和身體健康狀況監測,身體異常的要及時診療,參與相關工作前3天內有發熱症狀的不得參加。對試卷運送車輛、試卷保管場所進行徹底消毒,試卷保密室存放試卷前開窗通風,沒有窗戶的保密室可採用風扇等裝置加強機械通風。領取試卷需在外住宿和餐飲的,要選擇衛生條件達標的賓館和飯店,採用分餐制用餐。試卷進入各考區保密室後,試卷安保人員每天仍須監測健康狀況並作好記錄。
四、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1、要做好《鐵嶺市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項提醒》、《致廣大高考考生及考生家長的一封信》的宣傳,提高考生及家長的公共衛生知識水平、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長所採取的有關措施;對於考生出現的焦慮、焦躁情緒,各地應在考前進行心理疏解和輔導,緩解壓力,消除顧慮。
2、各地招生考試機構要在考務培訓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內容,考試工作人員應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點內處置流程。
3、考前,考點要組織考試工作人員、考生進行包括入場體溫檢測、突發異常情況處置在內的全過程模擬演練。除錯裝置,熟悉檢測操作;為滿足疫情防控要求,可將考生進入考點時間適當提前,設定合理的進入考點、進入考場開始時間,控制入場、離場進度。7月3日前各考點要組織一次有考生參加的入點測溫實戰演練。7月6日下午各考點主考組織一次疫情防控和突發狀況演練。
4、提醒考生赴考點出行時提前準備好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手套、紙巾、速幹手消毒劑等防護物資。如考生乘坐私家車、步行、騎腳踏車赴考點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計程車或網約車赴考點,提前預約車輛,乘坐時在後排落座並全程佩戴口罩,下車後應及時做好手衛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點,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並做好手衛生。途中儘量避免用手接觸其他物品,與周圍乘客儘可能保持安全距離。如考生乘坐班車赴考點,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開窗通風、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車上飲食和用手接觸其他物品,下車後做好手衛生。進入考點時與他人間隔要保持1米以上,不扎堆、不聚集。考生進入考場就座後,可以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口罩。
五、以上內容視疫情發展情況,適時研判並調整。中考、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考試參照此方案執行。
高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篇3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健委辦公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國家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教學廳〔20xx〕8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xx〕1號)精神,結合我省疫情防控和普通高考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20xx年高考工作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堅持注重科學、嚴守公平、切實可行、保證安全的原則,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考試管理,做深、做細、做實高考各項工作,努力實現“健康考試”“公平考試”目標。
二、考前準備
(一)考區準備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聯合工作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機制。普通高考以縣(區)為考區,各考區要成立由教育、衛生健康、公安、疾控機構等高招委成員單位(部門)組成的普通高考疫情防控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任務,制定普通高考防疫工作實施細則和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2、建立高考期間疫情防控的定期會商、監測、預警、處置、督查機制。形成教育、衛生健康、學校與醫療機構、疾控機構“點對點”協作機制。
3、制定高考期間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防疫評估制度。對考前和考試中監測、檢查發現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身體狀況異常的`,須經屬地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等專業評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前提下,綜合研判評估考生參加考試和工作人員參與組考工作的防疫條件,明確相關標準,對不具備相關條件的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場參加考試、考試工作人員不得承擔考試工作(以下簡稱防疫評估)。
4、完善支撐保障制度。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屬地人社、財政等部門出臺考試工作人員和專項資金保障政策,確保組考經費、必要的防疫和考務設施裝置、物資物品等保障到位。
5、落實考務環節防疫措施。一是完善試卷運送、保管、整理、分發等環節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車輛、保密室等場所的定期消毒工作;二是要加強宣傳引導。各考區要聯合屬地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考生、家長及考試工作人員的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三是完善應急工作預案。各市、縣(區)考試機構要結合本地實際,針對公共衛生、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完善應急預案,增裝置用考試場所、應急疏散通道、應急避險區域等,制定應急疏散辦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四是要完善重大情況快速報告制度。各考區要按照高考資訊報送相關規定,嚴格執行零報告、快速報告等要求;五是配備必要的防疫裝置設施和物資物品等。各考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配備必要的日常體溫檢測和健康監測等裝置設施,必要的防護、消毒用品用具,並協調屬地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進行技術指導。
6、落實陪考、送考家長的防疫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協調屬地公安、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加強對陪考考生家長的管理,加強場外疏導,勸導陪考、送考家長不在場外聚集,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
7、落實考試期間屬地賓館、酒店及交通工具防疫要求。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協調屬地公安、文旅、交通、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等有關部門,加強對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入住的賓館(酒店)、餐飲店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管理。
(二)考點準備
1、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單位責任和個人家庭責任,紮實做好考點、考場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安排。加強主考、副主考、監考等工作人員針對防疫組考工作職責。
2、落實考點學校主體責任,考點學校校長是本考點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增設一名由當地衛健部門或疾控機構指派的專業人員擔任副主考,負責考點防疫工作,指導做好人員、物資、場地、監測等防控條件準備,細化各項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組織防疫培訓,開展防疫演練。
3、考務培訓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內容。考試期間,各考點學校要主動協調當地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派出專業人員到考點現場指導,並負責異常人員處置。
4、各考區在高考前要做好消毒劑、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資的儲備,指導考點學校建立環境衛生和清潔消毒管理制度,對考點環境進行徹底清潔,對風扇等降溫設施、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處理,對考場、考務辦公室、保管室、影片監控室等場所全面清潔消毒並開窗通風,並明確張貼完成標識。做好隔離考場的設定和啟用準備。
(三)考試工作人員準備
1、考試工作人員要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並如實上報考點學校,出現發熱等異常疑似感染情況的人員不得參與考試工作。
2、考試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各項防疫制度,掌握個人防護與消毒等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考試防疫措施、安檢程式、防疫要求等。
3、考試工作人員、考生進入考點時,必須接受體溫檢測,接受身份識別和驗證,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參加考試。
4、對異地交叉監考人員的防疫管理,要強化派出地責任,由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提前做好派出人員監測工作,由派出地領隊負責彙總派出人員的考前身體監測情況,監測情況報派出地考試機構。
5、各中學或報名點在考前3天核發准考證時,要逐一檢測考生體溫,透過“贛通碼”等健康碼查詢考生在5月23日以後的行程情況,對有異常情況的考生須登記並及時上報屬地招生考試機構,進一步做好檢測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四)考生準備
1、考生從5月23日開始,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確保開考前身體狀況良好。
2、在省外學習、工作的考生,須於5月23日前回到參加高考所在地並做好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按照屬地化要求和規定進行管理。
3、考生在考試期間自行準備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
4、考生在考試期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個人防護。
5、做好手衛生,儘量避免直接觸控門把手、電梯按鈕等公共設施,接觸後及時洗手或用速幹手消毒劑揉搓雙手。注意個人衛生,避免用手接觸口眼鼻,注意咳嗽禮儀。
三、考中管理
(一)考點管理要求
1、考點學校實行閉環管理,所有人員出入須接受體溫檢測,接受身份識別和驗證。
2、儘量控制和減少校內人員聚集,進入考點和考場時嚴格控制入場速度,加大人員間距,防止人員擁擠。增裝置用考試場所、應急疏散通道、應急避險區域等,制定應急疏散辦法。
3、在各地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派專業人員到考點現場指導下,對考務辦公室、考場、考生集中食宿場所等環境衛生整治、消毒、通風等處理,做好每日定期消毒並記錄,明確完成標識,確保環境衛生整潔。
4、考試期間考點內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按照防疫評估要求和應急預案執行。
5、重點加強對隔離考場的管控。單獨隔離考生的考場工作人員要在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嚴格做好防護措施。對於異常考生的試卷、答卷等考試材料和用品,要在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消毒,並按省級考試機構要求,單獨記錄、封裝、處理並上報。
6、嚴格執行零報告、快速報告等要求。
(二)涉考人員管理
1、每場考試開考前,在考點的入口處對所有考試工作人員及考生逐一進行體溫檢測,發現異常者,立即送醫療組診斷。
2、嚴格落實學校工作人員的個人防護措施。校門值守人員、清潔人員及食堂工作人員等應當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員還應當穿工作服,並保持工作服清潔,工作服應當定期洗滌、消毒。
3、考生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後由考生自行決定是否佩戴;備用隔離考場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點入口負責體溫測量的工作人員要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場監考員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備用隔離考場的監考員及工作人員應根據屬地疫情防控要求決定是否穿戴防護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4、考生進入考場時,在接受安檢後,先經速幹手消毒劑消毒,再進行指紋比對驗證身份。指紋比對不成功的,進行人臉識別。
四、入闈命題
1、加強源頭管控。全面掌握入闈命題人員入闈前的健康狀況、近14天旅居史、重點人員密切接觸史等,所有入闈命題人員需體溫檢測正常、健康碼綠色、核酸檢測呈陰性方可入闈。
2、加強宣傳教育。組織入闈人員學習新冠肺炎防控知識,保持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增強體質和免疫力,提高入闈人員的防病能力。
3、加強闈內日常健康管理。入闈人員每日兩次體溫檢測,做好健康檢測,建立健康臺賬,及時上報。入闈人員在公共區域或與人交流時須自覺佩戴口罩,避免非工作性的人員接觸和聚集,做到非必需不聚集。
4、加強後勤防護。加強對食宿、辦公等場所的環境衛生整治、消毒、通風處理,加強廢棄口罩規範處置,採用分時段供應、自助分散就餐、公筷公勺等飲食安全管理。
5、加強異常應急處置。規範設定隔離觀察室,發現異常症狀人員第一時間帶至觀察室進行留觀處理,並立即撥打120由救護車按照保密要求和程式接至當地醫院就診排查,同時向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五、應急處置
1、6月6日前,如考生或考試工作人員出現發熱、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應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當地考試機構負責人,並按規定及時就醫。
2、考前考試工作人員或考生中如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應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當地考試機構負責人,並按規定及時就醫。前往醫院途中和醫院內應當全程佩戴口罩。考區考務辦公室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後續工作,對相關場所進行消毒處理。
3、6月6—9日期間,考試工作人員或考生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應當立即上報屬地疫情防控部門、考點辦公室,並及時送醫護組診斷,考試工作人員停止考務工作。考生經防疫評估允許參加考試的,應安排到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並由專人負責與接受隔離的考生或考試工作人員的家人取得聯絡,掌握其健康狀況。考點做好隔離考場的防護和消殺工作。
4、各考區應本著以人為本、科學施考的理念,突出人性關懷和個性化的考試服務,有序安排特殊考生規範化應考,特別是加強對困難考生群體的關愛幫扶,注重對考生的心理疏導,緩解備考焦慮情緒,加強防疫工作的宣傳解讀工作。
高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篇4
根據《關於印發新冠肺炎防控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教學〔20xx〕117號)和《賀蘭縣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工作安排》(賀招委發〔20xx〕16號)檔案,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衛生健康部門關於高考期間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請各有關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一、組織領導
為全面貫徹自治區關於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堅持以人為本、服務考生,精準施策,抓實抓細各類教育考試組考工作各環節疫情防控措施,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及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由縣衛健局主要領導牽頭,成立賀蘭縣高考新冠疫情防控醫療衛生保障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承擔高考期間疫情防控、疫情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醫療救治和健康狀況異常考生綜合評估等職責。
二、防控措施
1.醫療保障
根據方案要求,從縣人民醫院抽調醫務工作人員保障高考工作。在賀蘭縣各考點至少配備3名醫務人員,包括1名副主任醫師以上內科臨床醫師、1名主管醫師以上疾控工作人員和1名護理人員構成。專職負責涉疫常規工作和突發事件處置,完善考點內、考場內防疫工作流程和處置流程,評估健康狀況異常涉考人員等工作。醫療救護由縣人民醫院急救中心負責,派遣一醫一護一司機在高考期間應急值守和醫療救護,縣人民醫院急救中心聯絡電話:13309577120
牽頭股室:醫政股
配合單位:疾控中心、縣人民醫院
2.協助開展應急演練
配合教育部門開展高考入場模擬演練和疫情防控演練,重點加強對入場時間節點的把握和突發疫情應急處置要點的掌控,結合考點設定、考場分佈實際情況設立相應區域和考生通道,切實提升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派駐醫務工作人員熟練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應急處置流程。
牽頭股室:公共衛生股
配合單位:疾控中心、縣人民醫院
3.做好消毒等技術指導工作
負責考點和各考場的工作人員應該在衛健部門、疾控部門和醫療機構的指導下,要制定並嚴格落實清潔消毒制度,在考前和考後對學校環境進行徹底清潔。消毒過程中工作人員應穿戴工作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時做好手衛生消毒。
牽頭股室:公共衛生股
配合單位:疾控中心、縣人民醫院
4.疫情突發事件及處置程式
(1)對考前14天考生身體狀況異常和監測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需經考試醫療衛生保障小組專業評估,綜合研判是否具備正常參加考試的條件。經考試防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後,上報寧夏考試學院。
(2)考試過程中,如發現身體健康狀況異常或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狀的考生或工作人員,由考點考試防疫工作小組專業人員進行個案研判,經縣人民政府指揮部同意後,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考試結束後,考點醫療防控人員應立即帶至隔離室或縣人民醫院按發熱病人接診流程,規範化就診。檢查結果由縣聯防聯控專家組會診後,再決定是否繼續在隔離考場參加下一輪考試或做進一步治療。
牽頭股室:縣常態化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配合單位:各級醫療衛生單位
三、工作要求
各有關單位抽調工作人員和應急值守人員要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堅守崗位,及時向考生講解考點防疫措施、個人防護等注意事項,做好疫情防控宣傳。
高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篇5
為確保我縣20xx年高考、中考和學考招生工作安全、平穩、順利,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教學廳〔20xx〕8號)和省招委、省教育廳、省衛健委《關於做好教育考試招生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皖招委〔20xx〕3號)檔案精神,特製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1.高考、中考和學考屬國家教育考試,關係廣大考生切身利益,關係科學公平選拔人才,關係社會和諧穩定。今年高考、中考和學考是疫情防控常態下的大規模現場考試,必須按照黨中央關於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不麻痺、不僥倖、不鬆懈,緊繃疫情防控之弦。
2.加強部門合作,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周密部署防控措施。
3.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統籌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考務組織工作,堅決防止疫情在考場和校園發生,確保考生身體健康、確保學校安全穩定、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二、疫情防控組織領導及職責
1.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長:喻輝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統一指揮、協調、管理和研究、部署高考、中考和學考疫情防控工作;聽取工作彙報,確定相關工作方案,部署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疫情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疫情處置工作小組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分析、研究防控工作形勢,提出高考、中考和學考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建議;指導學校各單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負責疫情處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考試各環節疫情防控管理
(一)準備工作
1.考點準備:
(1)考點增設一名副主考(由縣衛健委安排)專職負責涉疫常規工作和突發事件處置;完善考點內、考場內防疫工作流程和處置流程。
(2)考試區域實行封閉管理,設立入考點安檢通道,在考點入口處設立多條測量體溫點,進行身份查驗、體溫測量、分流引導。同時,設定涼棚和體溫異常者複檢室等,供待檢人員做受檢準備以及檢測不合格人員短時休息調整使用。
(3)考場設定符合防疫要求。考試前一天,在防疫副主考指導下對考點、考試場所、通道、區域、桌椅等進行清潔消毒,明確張貼完成標識,落實通風換氣等措施。
(4)考點要配備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銀體溫計、手持式體溫檢測儀等。各考點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標準為考試工作人員配備口罩,併為考生準備一定數量的備用口罩(原則上考生口罩自備)。要配備數量充足的速幹手消毒劑、含氯消毒劑、季銨鹽類消毒劑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劑。
設定醫療服務站、健康觀察室,並配備專業醫生、護士和衛生防疫人員,安排應急車輛,配齊必要的醫療用品、疫情防控和防護用品。
(5)考點應安排專人負責對所有參與考試的工作人員進行體溫和“安康碼”資訊監測登記工作。
(6)每個考點設定3個備用隔離考場,佈置按照標準化考場的要求執行。備用隔離考場應選擇通風良好、相對獨立的、桌椅表面光滑易於清潔、使用分體式空調的教室,並設定專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備速幹手消毒劑、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護服、醫用防護口罩、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等。同時配備具備防疫條件的監考員和工作人員。備用隔離考場應做明確標識,在外圍設定警戒線。
2.考試工作人員準備:
(1)各單位考試前全面掌握全體工作人員健康狀況及外出去向,進入考點時需要測量體溫掃碼,有異常體溫者不得進入考點,並立即向考點主考報告。視情況予以醫學干預,採取必要措施。
(2)做好相關培訓:做好考務人員疫情防控、健康監測和考試安全培訓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要求認真學習相關防治知識,考試過程中,所有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措施。
3.報名點學校準備:
(1)根據本報名點所有考生的身體狀況、活動軌跡等資訊,精準掌握每個考生的健康情況。要按照關口前移的要求,提前2周做好考生安康碼核驗工作。
(2)教育學生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考試前2周,不得離開報名地(東至),避免與外地來東至人員接觸,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的場所聚集;在外地的考生考前2周返回東至,並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風險排查。
(3)組織考生簽訂20xx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健康承諾書,承擔疫情防控社會責任。
(4)赴考時,要做好個人安全防範,最好採用步行、腳踏車、私家車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時應注意個人防護,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儘量避免用手觸控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並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考試時有序進出考點、考場,做好個人防護,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
(二)考試前
1.進入考點:
(1)在考點入口處設立測溫點。因增加體溫檢測,考生入場時間較正常時間提前10-20分鐘,考點要安排工作人員(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在入口處組織考生排隊有序測溫進入考點。為避免有的考生聚集,視考生流量適時增加測溫通道。
(2)考生進入考點自覺接受體溫測量,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考試當天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者,須按照要求在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
2.進入考場:
(1)考生、考試工作人員進入考場前宜用速幹手消毒劑進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2)入考點進行體溫檢測後的考生進入考場時,要佩戴口罩,有序接受監考員乙在影片監控下的指定位置接受考試違禁物品檢查。透過檢查後,方可進入考場。就座後,考生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繼續佩戴。
(三)考試中
(1)考試期間,考生如佩戴口罩參加考試,在接受身份識別和驗證時須摘除口罩。
(2)監考教師在對考生身份識別和驗證期間需要佩戴口罩,其他考試期間也必須全程佩戴口罩。
(3)考試過程中,監考教師巡視時注意和考生保持安全距離;如考試過程中,發現有學生身體出現異常情況時,按應急預案處理。
(4)隔離考場的監考員及工作人員需穿戴工作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時可穿戴防護服。
(四)考試後
(1)考生在每科考試結束不擅自離開座位,散場時按監考員的指令有序離場,不擁擠,保持人員間距。
(2)考試結束後,考點要適度控制人流量,實行錯峰離場,避免人員聚集或踩踏事件的發生。
(3)隔離考場考試的考生如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應由專業人員及時做好考場的終末消毒。其他情況,隔離考場可按如下方式進行消毒:加強對門把手、桌椅等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每科考試後,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溼巾擦拭。
四、考試保障工作
1.考試每天須對考試場地、試卷分發回收室、洗手間等場所進行全面消毒。
2.接送試卷的車輛使用一次,消毒一次。乘車人員要進行體溫檢測和“安康碼”核驗。車輛行駛途中要開窗通風。
3.集中接送考生的車輛應按規定嚴格消毒並相對固定,乘車人員也應儘量相對固定,且人與人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4.接待考生集中食宿的賓館、招待所必須符合衛生健康部門規定的衛生安全條件,且通風、衛生條件較好,並按要求及時進行全面消毒。
5.集中食宿的考生須實行錯峰就餐,就餐時須保持安全距離。
高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篇6
為確保我校2022年職教高考技能考試工作安全、平穩、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和省市有關檔案精神,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1、今年職教高考技能考試是疫情防控常態下的大規模現場考試,考點多,人員複雜,必須按照黨中央關於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不麻痺、不僥倖、不鬆懈,緊繃疫情防控之弦。
2、加強科室合作,周密部署防控措施。
3、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則,統籌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考務組織工作,確保涉考師生身體健康、確保學校安全穩定。
二、工作安排
1、精準掌握考生的身體狀況、活動軌跡、健康情況等資訊,提前2周做好考生體溫測量和健康碼核驗工作。
2、教育學生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考試前2周,不得離開報名地,避免與中高風險區人員接觸,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的場所聚集;在外地的考生考前2周返回XX,並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風險排查。
3、組織考生簽訂健康承諾書,承擔疫情防控社會責任。
4、考試期間的紀律要求
全體考生及帶隊老師務必做好個人安全防範,做到以下幾點:
(1)離濟前48小時,務必去醫院做核酸檢測,並攜帶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攜帶一定數量的消毒溼巾、紙巾、口罩,嚴禁攜帶酒精等危險品上車;
(3)離濟返濟時,最好乘坐學校租的大巴車、私家車,乘車時應注意個人防護,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儘量避免用手觸控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在高速服務區,儘量遠離人群,做好個人防護;
(4)考試時嚴格遵守考場防疫要求,有序進出考點、考場,做好個人防護,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除在賓館房間外,其他地方一律全程佩戴口罩。回賓館後,第一時間按照七步洗手法洗手;每天進行早晚兩次體溫測量;
(5)參加考試期間,嚴格執行兩點一線,師生的活動區域只限於考場和賓館,嚴禁私自外出,違反者按照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和市指揮部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6)每天晚上點名和體溫晚檢後,帶隊教師在2022高考群裡報平安;
(7)師生返濟後,必須第一時間做核酸檢測。
5、外出帶隊老師是帶考第一責任人,請老師們務必履職盡責,保證本次涉考學生的安全。
6、其它未盡事宜,由學校另行通知。
高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篇7
根據德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的檔案精神,同意如期開展10月份的自學考試、成人高考,為不影響考生的生活,經州招考委研究決定在我市設定考點,為切實組織實施好20xx年10月16日至30日期間國家級考試的疫情防控及醫療保障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務工作人員身體健康,確保考試安全平穩順利進行,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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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由市招考委相關成員單位和考點領導組成教育考試疫情防控工作專班,考試期間建立集中聯合辦公機制,考點成立防疫醫療工作組,具體負責考點疫情防控和醫療保障工作,衛生健康部門選派駐各考點醫療和疾控人員全程指導考試期間的防疫和醫療保障工作。
二、落實考試實施環節的防疫措施
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實行考點所在地屬地管理,市教育體育局、衛生健康局要指導好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充分發揮州教育考試成員單位聯動協作機制作用,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同時,密切關注國家、省、州市疫情防控政策動態,根據疫情防控、人員流動管控政策的變化,及時調整考試期間的防疫措施。
(一)考區和考場管理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專班
組長:陳俊市教育體育局局長
副組長:常春市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尹小雄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員:寸代鵬市公安局副局長
沈培偉市委辦公室副主任、市委機要和保密局局長
左雲鵬市工業和商務科技局黨總支副書記
楊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龔慶賢市防震減災局副局長
趙珊珊市衛生健康局醫政管理股股長
板所市第一小學(勐卯小學)校長
罕景麗市教育體育局招辦主任
宋飛市教育體育局招考辦副主任
楊自承市教育體育局招考辦幹部
工作專班負責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和醫療保障工作,加強各部門協作,開展考前考點疫情防控各項準備工作檢查,統籌協調考試期間各考點的疫情防控、消毒消殺、醫療保障等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罕景麗擔任,工作人員由市招考辦、市衛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考點學校抽調人員、專家組成。
2.考區設定
我市設1個考區,考點設在第一小學(原勐卯小學)。考區防疫要求按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開展工作。
3.考前準備工作。考點除了設定普通考場外,還需設定1間相對獨立的隔離觀察室、1-2間備用考場及1-2間備用隔離考場(可根據考生人數適當增減該類考場數量),並準備好相關防疫物資。
①隔離觀察室:用於對出現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的考生、考務工作人員進行臨時觀察、等待防疫評估,透過評估後進入備用隔離考場進行考試。
②備用隔離考場:應選擇通風良好、相對獨立的教室,並設定專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備速幹手消毒劑、個人防護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於清潔。備用隔離考場應做明確標識,在外圍設定警戒線。考場除上述物品外,還需準備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護服、醫用外科口罩、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等。該考場的考務工作人員要提前進行專業培訓,監考過程中要全程佩戴N95醫用防護口罩,並在專業疾控人員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③專用考場:用於近1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通訊大資料行程卡”顯示到過國內高、中風險地區的參加考試人員,經現場評估符合考試條件的考生使用,以及考試期間其他突發應急狀況使用。
④防疫物資準備:考點需要配備口罩(一次性醫用防護口罩)、一次性醫用橡膠手套、水銀體溫計、手持式體溫檢測儀等。考試期間,考點要按每人每半天1個的標準為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配備口罩。配備數量充足的速幹手消毒劑、含氯消毒劑、季銨鹽類消毒劑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劑。
4.考場佈置。普通考場安排考生座位時要保持安全距離,考生座位橫向間距不得低於100釐米,縱向間距根據考場實際面積儘量增大,均勻佈置考桌間距。備用隔離考場原則上須一人一間。當備用隔離考場不夠用時,在不影響考生正常考試的情況下,經綜合研判風險後,可採取最前排、最後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間(最多不超過4人)。各考點要做好影片監控錄影、身份識別、作弊防控、綜合管理、考生服務等系統運維工作,確保裝置到位、功能實現、使用正常,採取有效手段做好考生、考務工作人員的身份識別和驗證工作。
5.疫情排查及預防性消毒。市教育體育局要會同衛生健康局、疾控、公安、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提前對考點及周邊環境進行疫情排查、消毒。在衛生健康局、疾控指導下,要求考點對考務辦公室、考場、試卷分發場所、影片監控室、參加考試人員集中場所、衛生間等,指定專人負責進行環境衛生整治、消毒、通風等處理。同時,考前考點指定專人對考點、考試場所、通道、區域、桌椅等進行清潔及預防性消毒,明確張貼完成標識。考場日常以通風為主、預防性消毒為輔;考生、考務工作人員進入考場前宜用速幹手消毒劑進行手部消毒或者洗手。在每天考試結束後,要對考場做一次終末消毒。
6.防疫工作人員配備。市衛健部門負責在考點安排1名駐點醫生進駐考點,與考點校醫共同開展相關工作,具體落實本考點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衛生安全措施,負責指導考點開展各工作場所消毒工作,對考試期間身體出現異常的考生提出處理意見,應急處置考生突發的生病情況,備用隔離考場及專用考場等的醫療保障工作。
7.加強考務培訓。考務培訓由疾控部門安排專家,對疫情防控要求和應急處置進行培訓、演練。提前對考點考務相關工作人員開展崗位職責、操作規範方面的業務培訓,確保工作人員熟悉工作程式,瞭解風險隱患。並對考點考務相關工作人員開展新冠肺炎防控政策、個人防護與消毒等防控知識和技能培訓,確保工作人員熟悉疫情防控要求,熟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具體程式和辦法。
8.確保告知到位。招生考試部門在考前及時將考試疫情防控告知書送達每一名考生,提前告知個人防護注意事項及參加考試的疫情防控要求,引導參加考試人員科學防疫、主動防疫,積極配合考務工作人員開展防疫工作。
(二)考務工作人員管理
根據考務工作各個環節的時間節點,提前14天完成考務工作人員選派。所有參加考務工作的人員須全部完成新冠疫苗接種,提前7天申領“健康碼”和“通訊大資料行程卡”,進行日常體溫測量和身體狀況監測,如實申報本人及同住親屬新冠肺炎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疫情高發地區來德宏人員及境外來德宏人員接觸史、新冠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觸史。“健康碼”和“通訊大資料行程卡”必須為綠碼,考前48小時內進行核酸檢測陰性,體溫正常(<37.3℃)方能參加相關考務工作。
考點應有一定數量的考務備用工作人員。考務工作人員如出現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時,應立即停止工作,並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對其健康狀況進行評估後按要求採取相應措施。同時,啟用備用人員接替其工作。
隔離考場的監考員穿防護服或隔離服、戴N95口罩、面屏、戴一次性手套等。
(三)考生管理
1.考生在考試前14天申領“健康碼”和“通訊大資料行程卡”,並按要求提供規定時限內鼻咽拭子單採單檢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考生列印准考證前應簽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資訊,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後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除特殊情況外,所有考生要響應國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政策,積極配合疫苗接種,保護個人健康。
2.每場次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5小時到達考點。考生進入考點前,主動出示本人“健康碼”、“通訊大資料行程卡”和有效“核酸檢測陰性”彩打紙質證明,並接受體溫測量。
(1)“雲南健康碼”和“通訊大資料行程卡”均為綠碼,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考前48小時內鼻咽拭子單採單檢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點在普通考場參加考試。體溫異常(≥37.3℃)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經詢問個人身體狀況,能堅持考試者,由工作人員透過專用通道引導至備用隔離考場進行考試。
(2)“雲南健康碼”為黃碼、“通訊大資料行程卡”顯示到過國內中風險地區城市的考生,須提供7天有效居家隔離觀察及核酸檢測證明,以及筆試前48小時內鼻咽拭子單採單檢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專用考場參加考試,未提供證明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3)近1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通訊大資料行程卡”顯示到過國內高風險地區的考生,須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醫學隔離觀察及核酸檢測證明,以及7天有效居家隔離觀察及核酸檢測證明,並且提供筆試前48小時內鼻咽拭子單採單檢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專用考場參加考試,未提供證明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4)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考前仍在封控區、酒店隔離的,“健康碼”為紅碼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3.對考前或考試時出現身體狀況異常,經複測複查確有發熱或呼吸道症狀,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考試條件的考生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考試。對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院發熱門診進行就診排查。
4.衛生健康部門要密切關注全國、全省和周邊國家疫情,針對考前可能出現的局地疫情和新增高、中風險地區的情況,應及時將有關資訊向教育體育部門進行通報,共同研究應對舉措,採取妥善措施,做好應急處置,在嚴密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保障到過疫情高、中風險地區的人員參加考試的權益。
(四)考試考務組織實施
1.考點出入管理
(1)錯峰安排進出考點、考場時間。所有考點工作人員至少提前2小時到達考點,身體監測無異常方可進入考點;考點根據考生人數和樓層分佈情況,錯峰安排考生進出考點時間段;考點工作人員和考生進出考點和考場時嚴格控制速度,保持適當間距,防止人員擁擠,經監考人員確認體溫檢測無異常後方可進行安檢。
(2)考點工作人員發現有異常症狀考生,應及時報告考點主考,在駐點防疫人員指導下進行處置。
(3)考生須提前按考試機構規定時間,持有效身份證、准考證進入考場。
(4)監考人員進行安檢時必須佩戴一次性醫用防護口罩並在安檢前後進行手部消毒。
2.強化考場管理
考場啟用前必須進行全方位的清潔和消毒,每場考試開考前及結束後要對考場進行通風換氣,保持考場開門開窗通風,對所有物體表面和地面進行消毒,保持環境清潔。教室內有獨立空調的,考場通風不少於2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可採用風扇等裝置加強機械通風。
(五)考試結束後工作
1.考試結束後,考生要按監考人員的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保持適當間距。
2.監考人員在考務辦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試材料,不得擁擠,保持適當間距。考務辦公室要通風條件好,場地比較寬敞,分發、領取、上交試卷時避免人員擁擠,操作區域適當間隔。
3.所有使用過的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考務資料,監考人員要在考點防疫醫療工作組的指導下采用不影響字跡的方式進行消殺消毒,消毒合格後分別裝袋、單獨記錄、封裝後送至考務辦公室。考場內使用過的醫用防護物品以及其他廢物,要按照衛生健康部門有關醫療廢物的處置辦法進行集中妥善處理。
4.對考試期間因體溫異常、轉移考場等防疫工作導致相關考生考試中斷的,考點要按照有關考試工作規定進行補時,衛生健康部門要協助安排專業人員做好解釋說明和心理疏導工作。相關情況在考場情況記錄單和補時申請單上如實記錄。
高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篇8
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於做好山東省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xx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教育局相關工作要求,蘭山區教體局教育考試中心定於2月24日—26日開展20xx年高考補報名資格審查及現場確認工作。因目前處於疫情防控常態化時期,為有效做好這一工作,確保參加高考報名師生的生命安全,按照上級關於做好人員聚集地防疫的有關要求,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對疫情防控部署重要講話為指導,全面落實中央、省、市、區有關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化思想認識,統一步調行動,持續鞏固常態化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師生健康安全。
二、工作目標
目前,我國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階段性目標,全國疫情形勢向好,但國外疫情愈演愈烈,個別地區陸續出現感染者,疫情風險仍不容小覷。這就要求我們緊繃疫情防控這根弦,把疫情防控作為壓倒一切的首要任務和重大政治任務來抓,“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以“減少聚集、規範有序、快速處置”為工作目標,堅決防止出現疫情,切實保障前來現場進行資訊確認考生及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保障現場確認工作安全有序,保障師生平安、順利的完成高考報名,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組織機構
1、蘭山區20xx年高考報名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金鋒
副組長:李公德
成 員:魏青海 席文琪 蘭山區各高中段學校負責人
全面領導疫情防控期間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及現場確認工作。
2、蘭山區20xx年高考報名工作小組
組 長:李公德
副組長:魏青海 席文琪 蘭山區各高中段學校負責人
成 員:楊樹園 徐靜 王劍 丁明峰 張靜
全面負責20xx年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及現場確認各項工作,統籌做好各個環節的銜接安排。
負責做好考生資格審查及現場確認的宣傳發動及組織工作;負責指導各個報名點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包括周邊環境專項整治、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考生行進路線設定、各項登記及防疫制度的制定、防疫物資的配備等;負責指導各學校做好資格審查、資訊採集、現場確認、網上繳費等各個環節的具體工作,做好各環節的有序銜接;負責指導各報名點做好病毒消殺等各項制度的實施;負責做好輿情控制及媒體溝通協調工作,做好新聞宣傳和報道及防控工作知識普及工作,加強輿情應對,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聯防聯控
建立報名點與教體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區衛生健康部門、定點醫院、公安機關的聯絡,共同構築起疫情防控的“銅牆鐵壁”。
蘭山區教體局值班電話:xxxx
蘭山區疾控中心電話:xxxx
蘭山區新冠肺炎收治定點醫院電話:xxxxx
北京路派出所值班電話:xxxx
四、工作措施
1、成立高考報名工作領導小組,全面組織、領導高考報名、資格稽核、資訊採集、現場確認、資料上報、報名公示等各環節工作。所有人員均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加強資格稽核力度,切實做好高考報名工作。
2、按照復學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工作。在現場確認環節,人員聚集性比較強。報名點要認真落實疫情防控規定,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及應急預案,配齊防疫物資,合理規劃人流安排,確保人員安全健康。考生進點時,要出示健康碼、進行體溫檢測、手部消毒、除資訊採集環節外全程要佩戴口罩。要重點加強對社會考生、外省返回考生的疫情防控管理,提前排查這部分考生,參照復學疫情防控要求,認真進行檢測登記,嚴格防控。
3、嚴把大門口入場關,非參加高考補報名現場確認的人員禁止入內、體溫檢測不達標者禁止入內、不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內。發現疑似人員立即將其帶入隔離室並啟動應急預案。對考生攜帶證件材料進行初步檢查指導,避免證件不全的考生二次進入。
4、安排巡邏人員,維持行進秩序,避免扎堆聚集。考生進入後按要求有序行進,嚴禁考生到規定區域以外的地方逗留、閒逛。在排隊等候時須遵守1米間隔制度,嚴禁相互間親密接觸。考生資訊採集時須聽候指令行進,在資訊採集室設定等候牌,在前面考生未完成資訊採集時,考生須耐心在此等候聽候行進指令,嚴禁考生間隔過近造成直接接觸。
5、嚴守確認單資訊改錯制度。考生資訊採集完成後,需要檢查確認單資訊是否有錯誤,如發現有錯誤需要修改,直接在確認單上用筆進行標識並修改後到資訊採集處修改,待修改完成再次檢查確認無誤後在確認單上簽字按手印。為避免紙張、文具等造成間接接觸傳染,需要對完成簽字考生進行手部消毒。
6、資訊確認結束後考生必須馬上離開。安排巡邏人員在出口處執勤,引導已全部完成所有確認環節的考生有序離開,不準逗留、扎堆。
7、堅持一天兩次清潔消毒制度,午間、晚間各一次。衛生間放置香皂、洗手液等物品方便考生清潔。門口放置廢棄口罩處理箱,防止口罩等一次用品亂扔亂棄。
高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妥做好20xx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區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為確保工作人員和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結合我區20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文化考試(簡稱文化考試)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章疫情防控領導機制
第二條 各級招生考試委員會是本行政區域內疫情防控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文化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和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各級招生考試委員會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統一指揮和協調本地區文化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工作,負責檢查、指導考點、考場環境衛生的綜合整治工作,檢查防疫物資準備工作及防疫方案落實情況,指導防疫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以及對身體異常考生、工作人員的監測、處置工作。考點主考是本考點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 各級招生考試委員會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部門責任、單位責任和個人家庭責任,全面動員、全員參與,全力應對文化考試疫情防控大考。各盟市由當地招生考試委員會統籌協調文化考試相關事宜,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做好招生考試委員會成員單位之間緊密銜接,確立文化考試期間疫情防控的定期會商、監測、預警、處置等機制。
第四條衛生健康部門負責開展疫情防控知識的技能培訓,負責向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宣傳預防新冠肺炎知識,指導招生考試機構和考點開展健康教育、傳染病風險點排查、預防性消毒等工作,開通考生髮熱門診綠色通道。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派專業人員到考點駐點指導,負責考生、涉考工作人員的防疫、檢疫事宜以及對身體異常人員的專業處置;宣傳部門做好涉及文化考試疫情防控的宣傳報道;網信部門做好涉及文化考試的網際網路違法與不良舉報受理和處置工作;工業和資訊化部門做好文化考試疫情防控物資供應保障;公安部門做好依法查處打擊影響和干擾高考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活動;交通運輸部門做好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往返考點的交通運輸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第三章相關工作預案和制度
第五條制定防疫組考工作方案和預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等依法、科學、精準、因地制定文化考試防疫組考實施方案和預案,報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審定後實施。
第六條制定防疫期間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評估制度。各級招生考試委員會牽頭,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等制定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評估制度。對考前和考試中監測、檢查發現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身體狀況異常的,須經有關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等專業評估,在保障廣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前提下,綜合研判評估是否具備參加考試和組織考試工作的條件,明確規定不具備相關條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涉考工作人員不得承擔考試工作。
第七條完善支撐保障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人社、財政等部門出臺涉考工作人員和專項資金保障政策,確保組考過程中正常需要的涉考工作人員、組考經費、必要的設施裝置、物資物品等能夠到位。
第四章工作人員及考生防疫要求
第八條 加強考試工作人員遴選,遴選的工作人員要求無新冠肺炎病史、隔離史和接觸史,無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考前14天內不得離開本盟市,由所屬單位負責監測、記錄健康狀況,於考試前一天報盟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所有工作人員在報到時需提供由所屬單位出具的考前14天健康監測證明及綠色健康碼,由考點與工作人員簽訂《疫情防控期間考試工作人員安全考試承諾書》。提供相關健康材料不全面、不準確的人員,一律不得參加考試工作。對隱瞞行程、隱瞞病情、故意壓制症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工作人員及所在單位追究相應責任。
第九條 在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時,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培訓內容,確保工作人員熟練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點內突發事件處理流程。
第十條 加強考生身體健康監測,原則上考生於考前14天起不得離開內蒙古自治區,考生考前14天內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症狀,或考前14天內有疫情高風險、中風險地區、境外旅行史的,須在就近定點醫院或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申請核酸檢測,並持考前7天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參加考試。考生自考前14天開始至考試結束,自行監測、記錄健康狀況。健康狀況申報表在考試當天進入考點前交由工作人員檢查並留存。考試期間,健康狀況異常考生資訊報告考點。考生不得提供身體健康狀況虛假資訊,對隱瞞行程、隱瞞病情、故意壓制症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的考生及所在學校追究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考生在參加考試前應確保身體狀況良好,並最晚在考試前一天抵達考點所在城市,按照相關要求參加考試。考生要加強考生赴考點途中、考試期間的個人防護。建議有條件的學校統一組織考生前往考點。
第十二條 考生憑居住地“健康碼”、居民身份證、准考證、文化考試通知單進入考點,提交個人健康狀況申報表,體溫測量合格後方可進入考點。進入考點後要嚴格遵守考點考試紀律和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考試工作人員的指令,考試結束立即離開考點,不得在考點逗留。家長及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點或在考點大門外逗留。
第十三條 考試工作人員、考生進入考點和考場時,必須接受兩次體溫檢測,是否佩戴口罩不做強制要求。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參加考試,但必須接受身份識別和驗證。
第十四條對在考前14天健康監測期間,出現發熱、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的考生,按規定及時就醫,確診不是新冠肺炎感染的考生要由相關部門進行評估確定是否可以繼續參加考試,確診感染的考生按照疾控部門相關規定進行隔離、救治。
第五章 防疫物資配備及考場消毒
第十五條 考點按有關規定須配備充足的、必要的防疫裝置設施和防疫物資,包括紅外成像儀、體溫槍、水銀體溫計、75%醫用酒精、含氯消毒劑(片)、含醇速幹手消毒劑或醇類復配速幹手消毒劑、噴霧器、一次醫用手套及應急藥品等。工作人員由考點統一配發一次性醫用口罩,工作人員每人配發10個。
第十六條 在考點、考場入口處等場所放置含醇速幹手消毒劑或醇類復配速幹手消毒劑、75%醫用酒精等物品,在考務辦公室、衛生間等處放置洗手液、含醇速幹手消毒劑或醇類復配速幹手消毒劑等物品,供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使用。
第十七條 對考場、考務辦公室等場所保持隨時通風,每天中午及下午考試結束後對上述場所用有效氯為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溶液進行噴灑或拖布擦拭消毒。
第十八條通風時要首選自然通風,考務辦公室、考場等場所每天要儘可能開門、開窗通風換氣或加大新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每天不少於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通風時務必注意試答卷等考試材料安全,必要時使用化學消毒劑處理或者紫外線消毒。同時儘量不要使用空調,如必須使用空調,應當保證空調系統供風安全,保證充足的新風輸入,所有排風直接排至室外。
第十九條 對樓道、地面、牆面以及經常使用或接觸的物體表面,如車輛、桌椅、筆、電話、計算機鍵盤和滑鼠、門窗把手、擴音器麥克風等部位要隨時消毒,使用有效氯濃度為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溶液進行噴灑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後用清水擦拭乾淨。要採取有效方式,在衛生防疫部門指導下,對考試和評卷開始前的試卷、答卷和答題卡進行消毒,同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第二十條 對電腦鍵盤和滑鼠、測距儀、計時儀、攝像機、和體育器材等精密儀器裝置,用75%醫用酒精或消毒溼巾清潔擦拭消毒(不同人員使用前後均需消毒)。
第二十一條 在考場出入口明顯位置,觀察室、考務辦公室外等重點位置,放置口罩專用回收垃圾桶。
第二十二條 建議每個考場都設定測溫消毒點,配備有“防疫物資包”,包括防疫口罩、一次性手套、體溫槍、酒精棉球、免洗洗手液、消毒溼巾等防疫物品。
第二十三條對於低風險地區的考點,考前對考務辦公室和考場等場所進行徹底清潔,對空調通風系統、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處理,教室開窗通風。可酌情適當增加考場通風換氣頻次,做好清潔消毒。對於非低風險地區的考點,除按低風險地區要求徹底清潔消毒通風外,考生入場後,保持考場開門開窗通風,可採用風扇等裝置加強機械通風。每科考試前後做好地面、桌面等清潔消毒。
第六章 防控區域設定及人員配備
第二十四條 為最大可能減少人員聚集,降低人員接觸,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安全,在各考點設定如下防控區域,各區域要有明顯標識。
(一)等候區
在考點查驗測溫區入口前,設定等候監測區,要求在地面處每隔1米標畫出長約1米的黃或白線,具體數量按照實際場地酌情設定。考生進入考點前,依次在黃線位置等候工作人員指令前進。
(二)消毒區
在考點入口處設定鞋底和手部消毒區。鞋底消毒裝置分為兩層,下層為防水層,可用塑膠膜等防水材料製作,上層為保水層,可用吸水性較強的地毯織物或海綿材料製作。使用時將濃度適合的消毒液噴灑在上層,使鞋底在走過消毒區域時,粘上消毒液,以達到消毒效果。具體尺寸按照實際場地酌情設定,建議寬1米、長1.5米左右。手部消毒採用常規的凝膠消毒液或濃度75%的醫用酒精,對於酒精過敏的考生,可採用不含醇類凝膠消毒液。消毒用品要同時放置多種,由考生自主選擇使用。
(三)測溫區
消毒區通過後設定測溫區,測溫區可根據實際設定若干個通道,通道間距1米以上,測溫區由工作人員使用手持紅外線測溫槍或安裝佈置紅外成像儀,在考生透過時進行測溫。
(四)複查區
在測溫區旁邊設定複查區,如發現體溫監測異常考生,馬上轉移到複查區進行進一步監測,並根據複檢結果進行下一步操作。該區域空間要相對封閉,由專業醫護人員值守。
(五)觀察區
在複查區發現體溫異常考生,由專業醫護人員帶入觀察區,以確定體溫異常原因,並根據原因進行下一步操作。觀察區應設定在離考點較近,有隔離條件,並設定桌椅床鋪、簡單醫療器械等裝置設施。觀察由專業醫護人員進行。
(六)驗證區
體溫測量正常進入考點前,考生須透過人臉識別驗證,人臉識別區域要按規定正確設定,未識別考生和識別透過的考生要形成物理隔離狀態。驗證時,要求在地面處每隔1米標畫出長約1米的黃或白線,人臉識別裝置應根據考生人數配備,確保能在考前驗證完畢,每兩個人臉識別裝置間要保持1米距離。驗證時,原則上要求人與人周圍間隔1米距離,不聚集交談,不肢體接觸。
(七)考務監測區
在進入考務辦公室或考務辦公室內設定考務監測區,所有工作人員每場考試前須在考務監測區由醫護人員進行體溫監測。
第二十五條 等候區保衛疏導人員不得少於2人;體溫監測區,每個通道不得少於1人;複查區至少要有2名專業醫護人員,1名負責複測溫度,1名負責輔助或引導體溫異常考生前往觀察區;觀察區不能少於1名醫師;驗證區要按每臺裝置1人的標準配備工作人員,負責監督指導考生進行人臉識別;各樓層必須配備專門的考場消毒人員若干,以保證按時消毒、開窗通風及關閉考場。
第七章宣傳教育
第二十六條考試前,教育部門要協調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派專業人員提前對考生、家長和涉考工作人員進行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
第二十七條專業人員進入現場,或透過微信、簡訊、校園網等途徑將相關宣傳知識傳送給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指導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增強防控知識和技能、提高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第二十八條 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做好居家防護工作,正確佩戴符合防護要求的口罩,考前要儘量取消外出計劃,減少不必要的出行,保持居家或家校兩點一線,避免去人群聚集場所。特別要教育和提醒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不與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患者接觸,儘量避免與境外或疫情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地區來我區人員接觸。
第二十九條 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做好應考、前往或離開考點途中防護工作,儘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議步行、騎行或乘坐私家車、專門接送車等到達考點,如必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儘量避免用手觸控車上物品,接觸後及時洗手或用速幹手消毒劑揉搓雙手。不要用手接觸口眼鼻,注意咳嗽禮儀和個人衛生。
第三十條 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做好應考時防護工作,進入考點前自覺接受體溫檢測,到達樓內進入考場時,儘量選擇樓梯步行或扶梯,並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與他人正面相對,若乘坐廂式電梯,與同乘者儘量保持距離,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過多。
第三十一條 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要強化疫情防控法律責任,按照相關要求,如實報告其活動軌跡,配合相關單位或部門進行每日身體健康監測;
第三十二條對於刻意隱瞞病情或者不如實報告發熱史、旅行史和接觸史的,以及在考試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員,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染病防治法》和《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第八章考前準備
第三十三條按照資訊報送相關規定,嚴格執行零報告和快速報告要求。
第三十四條增加主考、副主考、監考等工作人員針對防疫組考工作職責。增加一名副主考協助主考負責涉及疫情的常規工作和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監考員和工作人員應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點內處置流程。
第三十五條對監考員的培訓要安排在空間充裕、通風良好、衛生清潔的大型會議室或教室進行,人員間距1米以上。考試期間,協調各地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派出專業人員到考點現場指導,並負責異常人員處置。
第三十六條全員實施身體健康監測。考試當天,對進入考點的所有工作人員和考生進行體溫檢測和健康碼檢查。對於異常情況人員按照防疫評估要求執行。
第三十七條對於考務辦公室、考場、考生集中食宿場所等,在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指導下,指定專人負責進行環境衛生整治、消毒、通風等處理,並明確張貼完成標識。
第三十八條對於考生、涉考工作人員出現的焦慮、焦躁情緒,各地應在考前,對考生進行心理疏解和輔導,緩解考生壓力和顧慮。
第三十九條 擴大考點外警戒範圍。為防止出現考點外送考家長聚集,由招生考試委員會牽頭,公安、交通、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在考點周邊設立警戒線,擴大警戒區域範圍,僅限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進入。
第四十條對低風險地區(連續14天無新增本地病例的地區),考生座位橫向間距不得低於80釐米,縱向間距根據考場實際面積儘量增大。非低風險地區,考場座位設定前後左右均應保持大於100釐米的間距(考場安排考生人數可低於標準化考場要求)。
第四十一條各考點要預留足夠數量的備用考場,原則上50個考場以下的考點,至少預留出3個以上備用考場,50個考場以上的考點,至少預留出5個以上備用考場。各地原則上應安排一個備用考點。
第四十二條每個考點要設定位置相對獨立的隔離考場,用於出現發熱、咳嗽等疑似症狀且經防疫評估具備條件的考生單獨隔離考試。隔離考場的監考人員應當佩戴口罩,建議考生佩戴口罩。
第九章考試實施
第四十一條按照本防控方案,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工作方案。
第四十二條考試期間,加強考點出入管理,謝絕一切與高考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進入考點。在考點內部加強不同功能區域或者樓間管理,建立樓門管理制度,避免樓間無關人員流動,減少交叉接觸。
第四十三條進入考點和考場時嚴格控制入場速度,各考點可在每科開考前一個半小時開始有序地組織考生進入考點,考生進(退)考場、如廁時要拉開間距,防止人員擁擠;考試結束後,不同考場的考生儘量錯時離開考場,有序安排考生離開考點。
第四十四條在考點門口設定數量足夠的手持式測溫槍,超過100人的考點可在門口設定免接觸式紅外體溫快速篩查儀,或搭建配備紅外成像測溫儀的公共熱感應通道,所有涉考工作人員和考生進入考點時,須主動出示綠色“健康碼”,並接受體溫檢測,體溫異常人員(體溫達到或超過37.3℃)須服從考點應急處置安排,拒絕接受體溫檢測人員不允許其進入考點。
第四十五條體溫檢測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防止飛沫傳播和接觸傳播。
第四十六條在考點內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按照防疫評估要求和應急預案執行。
第四十七條對於異常考生的試卷、答卷等考試材料和用品,應在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指導下,單獨記錄、封裝、處理並上報。
第四十八條 每科考試結束,各地必須逐級報告當科考試期間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身體狀況不得出現遲報、瞞報。有事報情節,無事報平安。緊急情況要隨時逐級上報。
第十章答卷回收
第四十九條答卷回收現場要保證空間充裕,儘量減小人員密度,保持人員間距1米以上。
第五十條回收的試卷要做好消毒工作。
第五十一條針對身體異常考生答卷的檢查、回收、運送、保管、掃描、複檢等工作,必須在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指導下,採取嚴格的防護措施,指定專人負責。
第十一章應急處置
第五十二條 在考前由考點組織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演練和應急情況處置演練,以檢查方案的完備性和準備工作的充分性。
第五十三條在考前和考試中監測、檢查發現考生或考試工作人員身體狀況異常的,立即上報考點及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對異常人員就地隔離,對前期活動場地立即進行嚴格消毒。
第五十四條考點工作人員要加強考生及其他考務人員身體健康情況檢查,不具備條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工作人員不得承擔考試工作。如果疑似人員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立即配合有關部門排查密切接觸者,包括同場考試、同工作場地、同吃、同住、同行者,並安排密切接觸者在考點所在地集中隔離進行醫學觀察。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五十五條 各地要根據本工作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文化考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報同級疫情防控指揮部門備案。
第五十六條本方案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解釋。
高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篇10
為了做好一年一度的高考餐飲保障工作及今年高考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參考師生的飲食安全和防空到位,特制訂此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了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慶安縣20xx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疫情期間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特成立慶安縣市場監管局高考期間食品安全保障及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運欽鐲(聯絡方式:1504xxxx)副組長:岳雲忠(聯絡方式:13xxxx)王治波(聯絡方式;13xxxx)、孟慶軍(聯絡方式:1880xxxxx).成員:辦公室、食品綜合協調股、食品生產流通股、餐飲服務監管股、執法大隊各中隊負責人。
二、工作任務
1、各監管單位做好食品經營單位疫情防控工作監管,繼續實施防控“三寶”。堅決執行到位。
2、做好餐飲單位及食品經營單位食品安全監管。
3、協同城市管理部門做好考點周邊無證攤點清理工作。
4、對全縣賓館、小旅館開展檢查,對沒有經營許可食品經營的賓館、小旅館,其經營食品一律下架並立案調查。
5、做好高考期間退燒藥、防中暑藥品監管。
6、做好高考期間價格監管。
三、具體分工
1、辦公室負責高考期間局裡各項工作的綜合協調工作,安排專人負責舉報電話的接聽工作,實行24小時值守;(責任人:李剛。聯絡方式;13xxxxx.)
2、食品綜合協調股負責節會期間的食品應急監督檢測工作;(責任人:李寶權。聯絡方式:)
3、餐飲管理股、食品流通管理股指導轄區監管單位負責舉報投訴案件的現場處置工作;(責任人:王清泉。聯絡方式:1xxxx宋銘靜。聯絡方式:15xxxx)
4、餐飲服務管理股負責大型酒店的監督管理工作及對各監管分局、監管中隊開展業務指導工作;(責任人:王清泉132xxx)
5、食品生產流通管理股負責大型超市的監督管理工作及對各監管所、隊開展業務指導工作;(責任人:宋銘靜153319xxxx)
6、執法大隊各中隊做好本責任區日常監管工作,做好重點餐飲場所、賓館酒店、大型超市、燒烤大排檔的監管和規範工作,對轄區食品經營單位開展大排查,尤其餐飲經營單位、燒烤店、酒店賓館內食品經營行為做嚴格檢查。
7、消保股做好12315做好投訴舉報處置工作。(責任人:消保股、執法大隊各中隊)
8、藥品監管中隊要求全縣藥店及診所開展檢查,對退燒藥及中暑防護用藥開展檢查。
9、價格監管中隊負責高考期間全縣價格投訴受理及處理工作。
四、各監管執法中隊責任區及責任人聯絡方式
藥品監管中隊:城內各考點周邊藥店
負責人:畢豔爽:15xxxx,監管人員:姜澤州、劉明
物價監管中隊:全縣價格投訴
負責人:王偉華:138xxxx,監管人員:於金良、範玉來。
食品監管一中隊:百盛香墅周邊
負責人:李栢春:173xxxxx,監管人員:李春光、王永安。
食品監管二中隊張松巖:137xxx
食品監管三中隊:四中備用考點周邊
負責人:王德亮:18945xxxxx,監管人員:董國慶、姜海玲。
食品監管四中隊:一中考點周邊
負責人:董福國:1308xxx,監管人員:姜輝、於文化。
食品監管五中隊:三中考點周邊
負責人:胥永民:1315xxx,監管人員:呂豔峰、關小麗。
五、保障措施
1、各股、隊、分局按照日程安排,開展食品安全檢查工作。
2、從現在開始全面開展食品安全大檢查行動。
3、賓館無食品經營許可證,房間食品、醫療器械全部下架並立案調查。
4、加強餐飲單位食材採購渠道監管,嚴格履行進貨查驗制度,確保食材來源可靠、質量保證。對餐飲單位調味品和新增劑進行嚴格檢查,檢查渠道及是否過保質期。
5、加強流通環節監督管理。加強預包裝索證索票及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合格證監管。
六、工作要求
1、集中監督檢查。即日起,開展全縣食品經營單位集中整治行動,按照食品生產經營日常檢查事項要求,對全縣食品經營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嚴厲打擊各類食品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
2、加強應急處置工作。高考期間,各相關股室、各監中隊要組織好執法人員(著執法服正裝)全程在崗,定崗定位,迴圈檢查,按照劃片負責、網格化監管要求,對監管責任區內食品經營單位實行實時管理,遇特殊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3、強化組織領導。各分管副局長要對分管的工作任務及分管的股、分局、隊加強領導,切實組織開展好本次高考期間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4、加強聯絡溝通。加強與城管、公安、網信辦、綜治辦等部門聯絡,密切溝通,同時加強輿情監測,確保及時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