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寶安區公辦幼兒園積分入園辦法

深圳市寶安區公辦幼兒園積分入園辦法

  幼兒園課程是根據3~5歲兒童的學習特點、發展特點來設計並編輯成教學活動的內容。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深圳市寶安區公辦幼兒園積分入園辦法,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深圳市寶安區公辦幼兒園積分入園辦法

  學位積分由基礎分和加分項兩部分構成綜合積分。

  (一)基礎分

  幼兒園基礎分分為非小區配套幼兒園基礎分和小區配套幼兒園基礎分。

  1、非小區配套幼兒園基礎分

  根據申請人戶籍和居住情況,設定8個基礎分值:

  (1)寶安戶籍,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下同):積105分。

  (2)寶安戶籍,學區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下同),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無產權房(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在入園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95分。

  (3)寶安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有產權房(即不能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在入園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70分。

  (4)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購房:積100分。

  (5)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無產權房(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在入園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85分。

  (6)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有產權房(即不能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在入園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65分。

  (7)非深戶籍,學區購房:積75分。

  (8)非深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積60分。

  2、小區配套幼兒園基礎分

  根據申請人戶籍和居住情況,設定16個基礎分值:

  (1)寶安戶籍,本小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本小區合法產權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下同):積105分。

  (2)寶安戶籍,本小區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小區租房且經過備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下同),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無產權房(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在入園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95分。

  (3)寶安戶籍,本小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有產權房(即不能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在入園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70分。

  (4)寶安戶籍,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下同):積95分。

  (5)寶安戶籍,學區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下同),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無產權房(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在入園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85分。

  (6)寶安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有產權房(即不能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在入園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60分。

  (7)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購房:積90分。

  (8)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無產權房(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在入園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75分。

  (9)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有產權房(即不能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在入園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55分。

  (10)深圳其他區戶籍,本小區購房:積100分。

  (11)深圳其他區戶籍,本小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無產權房(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在入園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85分。

  (12)深圳其他區戶籍,本小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有產權房(即不能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在入園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65分。

  (13)非深戶籍,本小區購房:積75分。

  (14)非深戶籍,本小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積60分。

  (15)非深戶籍,學區購房:積65分。

  (16)非深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積50分。

  (二)加分項

  1、深圳戶籍

  (1)居住時間加分:按申請幼兒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進行加分,居住每滿1個月加0.1分。計算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產權證明材料的,以發證日期為準,加分不封頂;提交租賃憑證證明材料的,以辦理租賃憑證時登記備案的落款日期為準,加分不封頂;提交特殊住房證明材料的,以社群或所在單位和街道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顯示的入住日期為準,加分封頂5分。

  (2)戶證情況加分: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加0.5分:申請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深圳戶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為深圳戶籍。

  (3)租房情況加分:以公租房、人才租房材料申請學位另加3分。

  2、非深戶籍

  (1)社保時間加分:加分分值以社保部門出具的'申請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參保證明中養老險和醫療險中同時繳納時間為準,每滿一個月加0.1分,補繳的不積分。加分不封頂。其中,申請小班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證、繳納社保(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時繳納)年限滿3年及以上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另加1分。

  (2)戶證情況加分: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加0.5分:申請入園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深圳戶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為深圳戶籍。

  (3)租房情況加分:以公租房、人才租房材料申請學位另加3分。

  積分的核定與用途

  (一)積分的核定

  幼兒園收取家長入園申請資料並進行初審,相關職能部門稽核確認,以職能部門稽核結果作為確定入讀資格、最終積分和錄取順序的依據。

  (二)積分的用途

  按照稽核部門核定的終審積分和家長的志願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幼兒園招生計劃錄滿為止。本辦法解釋權歸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自印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原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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