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區幼兒園學位申請指南

深圳光明區幼兒園學位申請指南

  幼兒園的任務為解除家庭在培養兒童時所受時間、空間、環境的制約,讓幼兒身體、智力和心情得以健康發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深圳光明區幼兒園學位申請指南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招生物件

  幼兒園小班招生物件為年滿3週歲,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齡下限依次前移一年。有條件的幼兒園可以開設小小班,招收2-3週歲兒童。

  除符合年齡要求還需符合如下條件:

  1、持有兒童本人居民身份證(通行證或護照)、出生證明和預防接種證明;

  2、持有兒童所在家庭戶口簿、其父母(或監護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報讀公辦幼兒園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

  3、提供用於學位申請的家庭住址須實際居住,家長需做好居住資訊登記。

  報名材料

  1、身份及關係證明材料:兒童及父母的戶口本(如果是集體戶口,需同時出示戶主頁面);兒童出生證;兒童身份證(根據實際提供)。

  2、住址證明材料(居住資訊登記表):

  光明區幼兒園招生程式

  (一)幼兒園釋出招生簡章

  6月20日前,幼兒園透過本園入口網站、公示欄或社群宣傳欄等途徑,及時公佈招生資訊釋出招生簡章,透過諮詢電話或安排專職招生諮詢人員,向兒童家長提供諮詢服務。

  (二)家長申請學位

  家長申請學位,每個孩子可以同時向兩所園申報學位(一所公辦園和一所民辦園,或同時申報兩所民辦園)。

  (三)材料核驗

  第一批開展招生工作的幼兒園:7月1日—7月7日。

  (四)錄取

  全區幼兒園採用分類招生。民辦幼兒園招生錄取,報名材料核驗合格人數低於招生計劃時,幼兒園應全部錄取;報名材料核驗合格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民辦園應參照非小區配套公辦園的`學位型別分類進行錄取,不得采用先到先得等其他錄取方式。

  (五)公佈結果

  公辦幼兒園:第一批不晚於7月10日;第二批不晚於7月31日

  民辦幼兒園:第一批不晚於7月20日;第二批不晚於7月31日

  幼兒園在本園公示欄公佈錄取結果,幼兒園以簡訊、電話等方式告知家長是否錄取。未被錄取的兒童,家長有疑問的,幼兒園應當予以解釋說明。

  (六)健康檢查

  新生入園前,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應帶兒童到合法的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

  (七)登記入園

  新生入園時,父母(或監護人)應填寫《深圳市幼兒園在園兒童基本資訊採集表》,幼兒園應在招生工作結束後將新生基本資訊錄入“深圳市學前教育資訊管理系統”,並按衛生保健部門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檔案。

  (八)核對資訊

  9月14日至18日,區教育局組織隊伍核查各園招生(含插班生)錄入系統兒童與實際招生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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