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餘小學入學條件

新餘小學入學條件

  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小學教育階段後為中學教育階段,小學包含在九年義務教育內,小學教育不收取任何費用。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新餘小學入學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1、報名時間、6月10日前,各小學在本校學區範圍內張貼公告,公佈小學新生招生學區範圍及入學條件。8月15日至17日為城區小學新生統一報名時間。農村小學新生報名時間由縣(區)、管委會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另行確定。

  2、報名要求、適齡兒童家長攜帶其子女,持戶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已購房未辦理房產證的須提供購房合同、銷售不動產統一稅務發票、銀行按揭合同或市房管局開具的.購房證明等相關有效材料)、兒童預防接種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等有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教育部門劃定的學區範圍學校報名,辦理入學手續。

  3、生源認定、各學校按照劃分的學區範圍,接受年滿6週歲的兒童,以及符合以下條件的隨遷子女就讀。如果學區範圍內需要服務的學生數量未超過學校接納能力,則全部接收;如果學區範圍內需要服務的學生數量超過學校接納能力,則按以下順序進行接收學生。

  第一、學生及其父母戶口在學校學區範圍內,且戶主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房屋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並屬於學校學區範圍內。

  第二、學生戶口在學校學區範圍內,且戶主為其本人,房屋的產權所有人也是學生本人並屬於學校學區範圍內。

  第三、學生及其父母戶口不在學校學區範圍內,但家庭房屋的產權所有人為其父或母並在學校學區範圍內。

  第四、學生及其父母戶口在學校學區範圍內,戶主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房屋的產權所有人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並屬於學校學區範圍內。學區範圍內落戶時間需達三年以上(含三年)。

  第五、學生及其父母戶口(含集體戶口)在學區範圍內,實際居住地為租借房(憑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同時屬於學區範圍內。如該學生沒有隨父母落戶,則需要在學區範圍內落戶達三年以上(含三年)。

  第六、外來人員、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本人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在一年以上及父母用工單位在學校學區範圍內,且能提供該單位合法的一年以上用工合同和社會養老保險憑證等材料,屬於學區範圍內。

  超過學校接納能力的學生納入統籌分配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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