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區公辦小學招生指南

珠海高新區公辦小學招生指南

  小學教育除了教育的特點外,還有獨特的基本特徵:一是全民性;二是義務性;三是全面性。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珠海高新區公辦小學招生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招生物件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物件須年滿6週歲(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初中一年級招生物件為完成全部小學學業的2019年應屆小學畢業學生。

  具體分為以下五類:

  1.具有高新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規定的十二類政策性照顧生,在高新區工作居住的港澳籍人員子女參照政策性照顧生執行;

  3.具有市內區外戶籍,父母在高新區無完全產權房產,但父母雙方或一方在高新區內有三年及以上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的適齡兒童;

  4.父母雙方或父母一方為高新區戶籍的非高新區戶籍子女;

  5.積分達到2019年高新區積分入學分數線的學生。

  (二)適齡殘疾兒童可向市特殊教育學校申請學位,適合隨班就讀的也可以向學區內學校申請。不能隨班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可向高新區教育局申請送教上門服務。

  (三)因疾病等特殊原因,需延緩入學的高新區戶籍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高新區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可延緩入學。期滿,應立即入學。

  二、報名方式

  學生或家長自行上網報名,電腦登入以下網址進入“珠海高新區公辦中小學招生系統”,按系統提示進行報名;或手機關注微信公眾號“珠海高新區教育招生”,點選“入學報名”,按提示進行報名。

  高新區內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報讀高新區初中一年級的,用學校下發的報名帳號和密碼登入招生系統完成報名。

  在高新區外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報讀高新區初中一年級的辦法:

  (一)具有“全國中小學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下簡稱“學籍系統”)學籍的,進入“招生系統”,用學生身份證號碼註冊,按要求填寫相關資訊,等待高新區教育局核實;註冊手機收到網上報名帳號和密碼簡訊後,登入“招生系統”完成報名流程,無需到教育局領取報名號。

  (二)未在“學籍系統”建立學籍的`,須持加蓋畢業學校及屬地教育主管部門公章的小學畢業證明原件(非中文畢業證明還需附中文譯文公證書)和戶口簿或身份證件,在報名期間內到高新區教育局招生部門申請網上報名帳號和密碼後,登入“招生系統”並完成報名流程。

  無法自行上網報名的,可以在5月16日—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向擬報讀學校電話預約報名,學校根據電話預約情況,採用適當方式協助完成網上報名。

  三、學位安排

  (一)高新區戶籍學生

  1.房、戶地址一致的,按房產和戶口簿一致的登記地址所在學區安排學位。

  2.房、戶地址不一致的,以房產地址為主要依據統籌安排學位。

  3.2020年6月1日—8月31日期間取得房地產權證或戶籍的,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尚有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4.學生戶籍地址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權所有或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全權共有的房產地址相同的,按該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

  5.學生戶籍為集體戶口、或戶籍在非其三代以內直系親屬房產、或有戶無房、或有戶但房產比例不足100%的,根據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6.所持房產為二手房或者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的,按《關於珠海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3〕33號)執行:

  (1)2013年6月1日前已辦理“房地產權證”的完全產權房產,不受建築面積大小限制。

  (2)僅有一套完全產權房產的,不受建築面積大小限制。

  (3)兩套或以上完全產權房,且均為2013年6月1日後購置,建築面積均在50平方米以下的,只能使用“房戶一致”的完全產權房產申請學位。

  (4)已有建築面積為50平方米以上完全產權房產的,不得使用2013年6月1日後購置的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的房產申請學位。

  7.申請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租賃政府公共租賃住房,可憑有效的公共租賃住房合同及交租證,按該公共租賃住房所在學區申請學位,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二)市內區外戶籍學生

  1.父母完全產權房產在高新區的,按房地產權證登記的地址所在學區安排學位;父母完全產權房產在高新區,但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按照購房網籤備案合同登記地址所在學區統籌安排學位。

  2.父母在高新區內無房產,但在高新區生活、工作三年以上,統籌安排入讀。

  (三)政策性照顧生、港澳籍人員子女、符合積分入學資格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本區戶籍的非我區戶籍適齡兒童,可按其自有完全產權房產所在學區安排學位;無房產或僅有部分產權房產的,根據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就讀公辦學校。

  四、資料提交

  (一)證明材料。

  下列型別學生在完成網上報名,並收到提示簡訊後,重新登入系統上傳證明材料:

  1.戶口簿不能反映父母與子女關係的;

  2.父母一方為高新區戶籍的非珠海市戶籍子女;

  3.市內跨區入讀的;

  4.港澳籍人員子女;

  5.學歷參與積分;

  6.職業資格參與積分;

  7.珠海市政策照顧類。

  (二)入學材料。

  被錄取學生均需要在規定時間到擬錄取學校核對下列資料並提交影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及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需影印“家庭戶口位址列、戶主頁、父母個人戶口頁、學生個人戶口頁”。申請人戶籍地址以當年報名截止日期即2020年5月31日前為準。

  2.珠海市兒童免疫接種驗證登記表(小學一年級及初中一年級新生均需提供,持兒童接種證到接種單位開具驗證登記表)。

  上述材料網上報名期間無需提交,但應於8月26日—8月27日現場資格稽核時統一提交到擬錄取學校,由擬錄取學校核對原件,收取影印件。所有上交資料影印件均為A4紙影印,並且必須有家長或監護人簽名;核對無誤的辦理入學手續;核對不一致的,不予錄取。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