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學入學積分如何查詢

深圳小學入學積分如何查詢

  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發展,在其前又開設了幼兒園。一般6-12歲為小學適齡兒童,現階段小學階段教育的年限為6年(少數地方仍是5年)。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深圳小學入學積分如何查詢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深圳小學入學積分如何查詢

  登陸當地積分入學資訊查詢,輸入自己個人資訊查初步積分。

  寶安區積分入學政策

  (已確定)

  學位積分由基礎分和加分項兩部分構成綜合積分。

  (一)基礎分

  根據申請人戶籍和居住情況,設定8個基礎分值:

  1、寶安戶籍,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下同):積105分。

  2、寶安戶籍,學區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下同),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無產權房(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在入學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95分。

  3、寶安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有產權房(即不能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在入學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70分。

  4、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購房:積100分。

  5、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無產權房(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在入學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85分。

  6、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有產權房(即不能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在入學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積65分。

  7、非深戶籍,學區購房:積75分。

  8、非深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積60分。

  (二)加分項

  1、深圳戶籍

  (1)居住時間加分: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進行加分,居住每滿1個月加0.1分。計算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產權證明材料的,以發證日期為準,加分不封頂;提交租賃憑證證明材料的,以辦理租賃憑證時登記備案的落款日期為準,加分不封頂;提交特殊住房證明材料的,以社群或所在單位和街道相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顯示的入住日期為準,加分封頂5分。

  (2)計生情況加分:市衛健部門對申請入學兒童、少年的家庭計劃生育資訊核驗結果為獨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況不加分。

  (3)戶證情況加分: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加0.5分:申請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深圳戶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為深圳戶籍。

  2、非深戶籍

  (1)社保時間加分:加分分值以社保部門出具的申請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參保證明中養老險和醫療險中同時繳納時間為準,每滿一個月加0.1分,補繳的不積分。加分不封頂。

  其中,申請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證、繳納社保(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時繳納)年限滿5年及以上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另加1分;申請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證、繳納社保(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時繳納)年限滿6年及以上,其子女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學學籍的`非深戶籍小學畢業生,另加1分;

  (2)計生情況加分:市衛健部門對申請入學兒童、少年的家庭計劃生育資訊核驗結果為獨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況不加分。

  (3)戶證情況加分: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加0.5分:申請入學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深圳戶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為深圳戶籍。

  拓展:深圳各區學位積分演算法彙總

  一、羅湖區

  非深圳戶籍兒童社保時間積分:

  申請兒童父母(監護人)連續繳交社保(養老+醫療)一年的基礎上,每增加1個月積0.1分。

  積分按二項同時參保時間計算(補交不計)。

  如果參保時間不一致,則按參保時間較短險種計算(以社保局比對驗核結果為準)。

  社保相關加分:

  ① 父母為深戶或一方為深戶、一方有居住證或雙方有居住證加2分;

  父母同時在深圳繳交社保(養老+醫療)再加2分。

  ②非深戶籍父母居住證、社保同時滿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③深圳戶籍具有我市小學6年學籍,非深戶籍具有我市小學6年學籍、父母持有滿6年有效居住證和繳納滿6年社保(養老+醫療)的小學畢業生申請初一加1分。

  (注:單親家庭視實際情況加分。離異家庭能同時提供孩子父母雙方居住證和社保證明且符合條件的,享受同樣加分。)

  二、南山區

  深戶:

  社保加分:深戶加10分。

  社保時長加分:學位申請人是深戶,加分項按11.5分計算。

  非深戶:

  社保加分:

  ①非深戶父母雙社保,繳納滿1年以上(單親按雙社保計)加10分。

  ②非深戶父母單方社保,繳納滿1年以上加5分。

  社保時長加分:

  ①截至入學當年4月30日,從社保連續繳納滿1年開始,累計計算。每滿1月加0.1分,最高不超過10分。

  ②申請初一的,父母雙方社保均滿72個月,且孩子有深圳市小學6年學籍,再加1.5分。

  申請小一的,父母雙方社保均滿72個月,再加1.5分。

  三、福田區

  深戶及非深戶:

  按社保時間加分:按監護人一方在深累計繳納社保(養老+醫療)。每滿1個月加0.1分。不超過10分。

  按照在深圳市繳納社會保險險種中購買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或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的時間計算積分

  社保累計加分,計算的截止時間為入學當年4月30日,在疫情期間中斷的不受影響。

  四、龍崗區

  深戶:

  不憑社保加分。

  非深戶:

  按申請人父母(監護人)在深累計繳納社保(養老險和醫療險同時繳交月份的累計月數)來計算加分,在已繳納一年的基礎上,每增加一個月加0.05分。社保計算時間截至入學當年4月1日。

  計算方法:

  總月數減去12個月後,每個月加0.05分。

  注意事項:

  如果父母(監護人)雙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計雙方,只計算填寫的一方。

  五、寶安區

  深戶:

  不憑社保加分。

  非深戶:

  社保時間加分:

  加分以養老險和醫療險中同時繳納時間為準。每滿一個月加0.1分,補繳的不加分。加分不封頂。

  額外加分:

  申請小一:父母(監護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證、累計繳納社保(養老險+醫療險)年限滿5年及以上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另加1分。

  申請初一:父母(監護人)其中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證、繳納社保(養老險+醫療險)年限滿6年及以上,其子女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學學籍的非深戶籍小學畢業生,另加1分。

  注意事項:

  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險+醫療險)須滿1年。截至至入學當年的3月31日,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

  六、龍華區

  深戶:

  不憑社保加分。

  非深戶:

  按照申請人父母(監護人)累計繳納社保(養老+醫療同時繳交)的時間最長的一方計算積分,以同時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月份來計算加分。每滿1個月加0.1分。補繳月數不納入積分。積分不封頂。

  七、光明區

  深戶:

  不憑社保加分。

  非深戶:

  以家長一方社保為依據,選取養老險和醫療險同時繳納時間計算積分,0.1分/月。截止到入學當年3月31日,補繳的不算積分。

  尾數超過15天按1月計算,不滿15天按半月計算。

  八、大鵬新區

  深戶:

  不憑社保加分。

  非深戶:

  社保時間加分:

  按申請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社保養老險和醫療險同時繳納時間來計算加分,補繳的不算積分,在已繳納兩年的基礎上,每滿一個月加0.1分。

  計算方法是:

  若申請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提供社保,只計算同時繳納時間較長的一方,計算時間到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為止。

  社保積分計算公式為(社保總月數-24)×0.1,不足1月不積分。此項加分不超過6分。

  申請小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時繳納年限滿5年及以上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再加1分。

  申請初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時繳納年限滿6年及以上,且其子女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學學籍的非深戶籍小學畢業生,再加1分。

  九、鹽田區

  深戶:

  不憑社保加分。

  非深戶:

  父母均為非深戶,按父母連續繳納在深(養老+醫療)社保時間較長者一方計算,每滿一個月加0.01分,累計不超過2分;

  父母一方為深戶的直接加2分。

  其法定監護人為非父母關係的,無加分。

  注意事項:

  父母社保購買時間的計算,截止至學位申請當年的4月1日;

  其中社保時間需連續計算,如中途中斷時間超過3個月以上(含3個月),則從離報名日期最近的續保時間開始計算,補繳的社保不算積分。

  十、坪山區

  深戶:

  不憑社保加分。

  非深戶:

  在同時連續繳交養老和醫療保險滿一年的基礎上,以養老和醫療同時繳納時間計算,每滿1個月得0.2分,不滿 1 個月不得分。

  補繳的社保不納入積分。積分計算截至入學當年4月30日, 且學位申請時須為在保狀態。

  十一、深汕合作區

  特別提示:學位申請人父母在深圳或海豐縣繳納社會保險特指其同時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1.學位申請人為深圳戶籍——20分

  2.非深圳戶籍學位申請人,分為2類:

  A:學位申請人父母均在深圳或海豐縣繳納社保,且申請入學時其社保卡具備有效使用功能(單親家庭按雙社保計分,但需查驗相關法定證件或文書)——20分

  B:學位申請人父母其中一方在深圳或海豐縣繳納社保,且申請入學時其社保卡具備有效使用功能——10分。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