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部分割槽積分入學申請條件

廣州部分割槽積分入學申請條件

  積分入學是指為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戶、子女入讀公校。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廣州部分割槽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天河區

  (一)申請人截至2016年5月1日前連續不間斷在天河區同一地址居住滿五年。

  (二)申請人必須提供下述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1、申請人及隨遷子女戶口本。

  2、連續滿五年的居住證明(房產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及街道備案登記證明)。

  3、申請人連續滿五年的廣東省居住證(或有效期內的暫住證),且居住證與居住證明上的地址完全一致。

  4、申請人居住地街道出具的流動人口資訊登記表。

  5、申請人連續3年在天河區勞動就業並在人社部門備案的聘用合同(無備案者還需提供用人單位的廣州市就業登記表);個體經營者提供工商部門註冊的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

  6、申請人連續五年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提供由廣州市區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社保繳費憑證)。

  7、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提供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明(含計生證、婚育證等),並由現居住地街道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加具意見和蓋章)。

  8、申請小學學位的隨遷子女,必須是截止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滿6週歲未滿7週歲、尚未入學的適齡兒童。

  海珠區

  (一)以父(單方)或母(單方)條件參加積分申請。

  須同時滿足4個必備條件,並透過6個積分條件參加積分排序。

  提交的材料需屬同一方。

  1、必備條件:

  (1)至截止日期,申請人的父(單方)或母(單方)連續持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滿5年,且在我區具有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居住滿5年,且參加積分申請時仍在本區居住;

  (2)至截止日期,申請人的父(單方)或母(單方)在本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連續滿5年,且參加積分申請時仍在本區就業;

  (3)至截止日期,申請人的父(單方)或母(單方)在本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均連續滿5年;

  (4)申請人的'父母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申請人屬於政策內生育。

  (二)以父母(合法監護人)雙方條件參加積分申請。

  須同時滿足4個必備條件,並透過6個積分條件參加積分排序,父母雙方材料需同時提交。

  1、必備條件:

  (1)申請人的父母雙方至截止日期,均連續持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滿3年,且父母雙方(合法監護人)在我區具有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居住滿3年,且參加積分申請時仍在本區居住;

  (2)申請人的父母雙方至截止日期,均在本區有合法穩定職業連續滿3年,且參加積分申請時仍在本區就業;

  (3)申請人的父母雙方至截止日期,均在本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連續滿3年,且在本市參加工傷保險連續滿3年;

  (4)申請人的父母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申請人屬於政策內生育。

  荔灣區

  在居住地對應地段的試點學校申請學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入學申請書;

  2、戶口簿;

  3、適齡兒童的合法監護人在居住地對應地段試點學校連續居住滿五年的廣東省居住證證明、該固定住址的證明(提供房產證或購房發票和購房協議、租住房屋的提供市房管局認可的租賃合同,所租房屋應為本人唯一居住地);

  4、適齡兒童的合法監護人在廣州登記務工就業或合法經商的有效證明;

  5、適齡兒童的計劃免疫接種證;

  6、適齡兒童的合法監護人在廣州市連續五年繳納社保的證明。

  南沙區

  申請積分入學的條件:

  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並在廣州市內具有穩定職業、穩定住所、且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的非廣州市戶籍(含廣州市轄下11區)人員的非廣州市戶籍適齡入學子女。

  增城區

  申請積分入學的條件:

  1、在我區連續居住並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5年。

  2、有穩定職業。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居住證持證人的隨遷子女。

  由區教育局以轄區內公辦學校為主統籌安排學位(以來穗人員持有的《廣東省居住證》作為“在我區連續居住滿5年”的證明材料,計算的截止時間為當年8月31日)。

  持有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來穗人員(從2018年起,必須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滿1年”須連續計算,計算居住證年限的截至時間為當年8月31日)可透過計算積分方式為其適齡子女申請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或政府補貼的轄區內民辦學校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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