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隨遷子女入學指南

崇州市隨遷子女入學指南

  小學教育階段後為中學教育階段,小學包含在九年義務教育內,小學教育不收取任何費用。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崇州市隨遷子女入學指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登記時間

  5月的工作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為避免聚集,切實保障校園安全,登記工作將分時間段進行,各登記點將會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具體時間安排並在醒目位置公示。

  二、登記地點

  (一)小學入學登記地點。崇州市外戶籍隨遷子女申請到崇陽街道、崇慶街道學校就讀的在大劃小學、中山小學、錦江小學、濟協小學、集賢小學登記,申請在其它鎮(街道)學校就讀的,到對應鎮(街道)小學登記;崇州市戶籍的隨遷子女在戶籍地劃片所屬的小學登記。(說明:崇陽街道和崇慶街道為一個區域)。

  (二)小學畢業升初中登記地點。已在崇州市小學就讀且隨本校升學的隨遷子女在現就讀小學登記;未在崇州市小學就讀和需要申請在本市跨區域小升初的隨遷子女在崇州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登記。

  三、提交材料

  (一)隨遷子女在崇州市接受義務教育,應填報《崇州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影印件。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成都市居住證》(成都市戶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相關證明材料;

  3、申請人在申請入學的學校所在鎮(街道)區域內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

  4、截止5月1日,申請人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滿12個月的繳費清單(且申請入學當月處於持續繳納狀態);

  5、截止5月1日,申請人已在申請入學的學校所在鎮(街道)區域內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證明材料(房屋資訊查詢記錄、公租房廉租房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集體宿舍產權及實際居住證明等)。

  (二)積分達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戶的居住證持有人(其中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於10分,合法穩定居住指標或累計居住指標不低於1分),除提交上述材料第1、2條之外,還應提交申請人的居住證積分資訊。

  四、公佈結果

  7月第三週的工作日,登記點公佈透過稽核的隨遷子女安排就讀的學校,併發放《崇州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諮詢電話:028-82313235

  拓展內容:成都市崇州外地子女入學辦理

  一、適用物件

  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含被監護人,下同)申請在崇州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用本通知。

  本通知所稱流動人員,是指在本市居住務工的居住證持有人以及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務工人員。

  二、辦理程式

  (一)登記時間

  5月的工作日。

  (二)登記地點

  1.小學入學登記地點。

  崇州市外戶籍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到崇陽街道學校就讀的在大劃小學、中山小學、錦江小學、濟協小學登記,申請在其它鄉鎮學校就讀的,到對應鄉鎮小學登記;

  崇州市戶籍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本鄉鎮以外其他鄉鎮就讀的,在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地小學登記。

  2.小學畢業升初中登記地點。

  已在崇州市小學就讀且隨本校升學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在現就讀小學登記;

  未在崇州市小學就讀和需要申請在本市跨區域小升初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在崇州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登記。

  (三)提交材料

  1、適用本通知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學,應填報《崇州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影印件。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成都市居住證》(成都市戶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相關證明材料;

  (3)申請人在申請入學的學校所在鄉鎮區域內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

  (4)截止2019年5月31日,申請人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滿12個月的繳費清單(且申請入學當月處於持續繳納狀態);

  (5)截止2019年5月31日,申請人已在申請入學的學校所在鄉鎮區域內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證明材料。

  2、居住證持有人(積分達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戶,其中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於10分,合法穩定居住指標或累計居住指標不低於1分),其隨遷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應填報《崇州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表》,並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影印件: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成都市居住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相關材料;

  (3)申請人的居住證積分資訊。

  (四)稽核及入學

  1.2019年6月,登記點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後登記造冊交市教育局,並由市教育局協調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等部門進行稽核。

  2.2019年7月第三週的工作日,登記點公佈透過稽核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安排就讀的學校,併發放《崇州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3.2019年8月第四周的工作日,透過稽核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持《崇州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到安排就讀的學校報到註冊。

  三、其他

  (一)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每學年集中受理一次,中途一律不受理就學申請。除申請小學一年級入學外,須提交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資訊。

  (二)已享受政策統一安排就學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小升初時,須按上述規定提交申請。

  (三)在入學安排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資訊、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從2020年起,成都市居住證持有人及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務工人員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一年及已在申請入學區域連續居住滿一年的計算時間截止到當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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