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積分入學條件是什麼

寧波積分入學條件是什麼

  積分入學是指為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戶、子女入讀公校。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寧波積分入學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波鄞州積分入學條件

  申請積分入學的流動人口子女,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父母雙方在我區有相對固定的住所,截止適齡子女入學當年3月底,在我區連續居住一年及以上且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證》一年及以上,無中斷。查驗日《浙江省居住證》仍在有效期限內。

  2、 父或母一方在我區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截止適齡子女入學當年3月底,已連續按月參保一年及以上,無中斷。查驗日仍在參保,補繳無效。

  小學入學年齡超齡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教育局出具的《適齡兒童延緩入學證明》和縣(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原始診斷書,並且截止入學當年3月底,父母雙方在我區連續居住兩年及以上且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兩年及以上,父或母一方在我區連續按月參保兩年及以上,無中斷,社保補繳無效。

  寧波海曙區積分入學條件

  按照《海曙區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段入學管理辦法》執行,秋季入學屬於過渡期,具體辦法如下:

  (1)入學條件。流動人口適齡子女申請入讀本區小學的,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①父母一方在海曙區有合法穩定的職業,截至2019年4月30日,與本區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或在本區專業從事農業種養業;

  ②父母一方在海曙區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截至2019年4月30日,已連續按月繳納一年以上,查驗日仍在參保,無中斷,補繳無效;

  ③父母雙方在海曙區有相對固定的住所,截至2019年4月30日,在海曙區暫住一年以上並持有效《居住證》或有暫住記錄,查驗日仍在按規定辦理,無中斷。

  寧海縣城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細則

  申請城區積分入學的物件及條件

  1、申請城區積分入學物件

  秋季申請在寧海縣城區義務教育段公辦中小學就讀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果符合城區義務教育段公辦中小學招生第二類物件條件的可按照第二類物件的招生辦法安排入學,不必參加積分入學。

  2、申請城區積分入學資格條件

  申請人申請城區積分入學應具備如下資格條件:

  ①申請人(父或母)在城區學區內取得浙江省居住證,且在之後一直按規定辦理,無中斷。

  ②現居住地必須在城區學區內,如果現居住地有變更的,以有效時間內最後一次申請的現居住地為準。

  寧波北侖積分入學條件

  1、總體條件

  ①所有申請其子女在我區業務教育段學校就讀的流動人口必須參加量化積分入學管理。

  ②只有積分達到居住地所在地街道當年積分入學分數線的申請人,其子女可在該街道有學位餘額的義務教育申請就讀,為達到者,其子女不能在該區就讀。

  2、申請人申請積分入學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①申請人夫妻雙方(或法定監護人)持有北倉區(不含大榭開發區)內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已在北倉區辦理居住登記,並於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持證滿一年(365天)及以上的。

  ②申請人夫妻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北倉去具有穩定工作,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截止2019年3月31日,已連續按月繳納一年及以上,且延續到查驗日仍然在參保,無中斷(補繳月份無效)。

  2022年寧波北侖積分入學辦理指南(時間+材料+條件)

  申請入學物件

  2022年秋季申請在北侖區就讀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含在我區小學就讀六年級擬升初中一年級的非戶籍學生)。

  除上述物件之外,我區不接受義務教育段其他年級非戶籍學生插班。

  申請積分入學的資格條件

  1.截至2022年3月31日,申請人夫妻雙方(或法定監護人)持有北侖區內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

  2.申請人夫妻任何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北侖區合法穩定就業,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已累計按月繳納滿12個月,且延續到查驗日仍然在參保,補繳月份無效。

  須提供的相關材料

  1.申請人夫妻雙方已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證》。

  如果申請人存在離異、喪偶或配偶服刑、殘疾等情況,可僅出示申請人本人《浙江省居住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如:離異的'需提供有效的離婚證明;喪偶或配偶服刑的,需提供具有關法律效力的相關證明;配偶殘疾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及以上殘聯出具的殘疾證明)。

  2.申請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時間及程式

  (一)申請時間:2022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再辦理。

  (二)申請程式

  1.資格查驗及申請受理

  ①街道積分專窗現場申請

  申請人攜帶申請積分入學須提供的相關材料,到現居住地所在街道積分專窗進行資格查驗和申請積分。申請人確定符合資格條件,現場填寫並提交《北侖區2022年度流動人口量化積分入學管理申請表》,積分專窗將申請人基本資訊及積分材料錄入積分制資訊管理系統,建立積分檔案。如申請人不符合資格條件,各街道當面告知本人並不予以備註登記。

  ②網上申請

  申請人直接登入浙裡辦APP北侖站“e鄉北侖”應用,點選“線上辦理”欄目,根據欄目指引進行資格查驗及入學積分申請。

  2.積分查詢及資料更新。申請人在提交申請資料後,即可在浙裡辦APP北侖站“e鄉北侖”應用上查詢稽核進展。稽核部門會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形成稽核分。申請人對稽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直接前往積分專窗或登入浙裡辦APP北侖站“e鄉北侖”應用重新提交符合要求的資料。

  3.積分公示。積分受理結束後,區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中心在“e鄉北侖”(網站、微信公眾號)上對參與本次積分入學人員的名單及最終稽核分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提出就學申請。公示結束後,區教育局根據各街道空餘學位數,劃定積分分數線,向社會公佈。達到積分分數線的申請人根據招生公告規定提出就學申請。

  注意事項

  請各位申請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儘早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如有提供虛假或者偽造材料騙取入學資格的情況,一律取消其積分入學資格,且5年內取消再次申請積分資格並作為失信資訊納入寧波市公共信用資訊平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2年寧波鎮海區量化積分入學申報指南

  申請時間:

  在入學當年3月31日前。

  申請量化積分入學的物件:

  戶籍不在我區且父母在我區無產權住房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指2022年秋季入讀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的適齡兒童)。

  申請量化積分入學的基本條件:

  1.父母均在我區內工作;

  2.父母在我區有相對固定住所,截至適齡子女入學當年3月31日,持有效居住證一年以上(無中斷);

  3.父(母)在我區有合法穩定的職業,並依法在寧波市繳納社會保險 (截至適齡子女入學當年3月31日,連續按月繳納一年及以上,補繳無效)。

  量化積分入學審評程式:

  符合我區量化積分入學的適齡兒童,家長需在入學當年3月31日前向暫住地各鎮(街道)辦理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手續。辦理地點為各鎮(街道)量化積分受理視窗。

  入學安排:

  符合我區量化積分入學條件的申請人屆時可以根據實際居住地在網上入學報名平臺進行報名(具體報名方式另行通知),區教育局根據各片區剩餘學位情況,按照積分高低安排,額滿為止。

  注意事項:

  因我區暫不能完全接納在我區務工的流動人口子女入學,對於不符合我區量化積分條件的,請您儘早陪同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報名,以免耽誤孩子就學。如有不明確事項,歡迎諮詢相關學校或鎮海區教育局教育服務中心(電話:86276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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