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番禺小學積分入學申請指南
廣州番禺小學積分入學申請指南
教授學童識字的“小學”,古代也叫“蒙學”,包括教育階段及教育場所兩種含義。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廣州番禺小學積分入學申請指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申請物件
(一)來穗人員(以下簡稱“監護人”)在廣州市辦理了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已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且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
(二)監護人子女為適齡入學申請人(以下簡稱“入學申請人”),須符合本年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且尚未入學、或當年應屆小學畢業,擬在居住證所在地教育區劃內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或升讀初中一年級。義務教育階段其他年級,不接受“番禺區積分制入學”排名人員的轉學或插班申請。
申請流程
流程圖:
具體流程:
(一)積分申請
申請時間:建議申請人在3月27日前完成
現場核驗時間:3月27日17:30前
(1)申請人需先註冊登入“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並按要求填報資料。
預審通過後,持相關材料原件到居住證申辦所在鎮街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積分制受理視窗核驗後,正式提出積分申請。
經稽核、認定的積分分值,將作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的重要依據。
(2)由於廣州市積分制申辦的稽核和認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時限(從申請受理到獲得積分需35個工作日),建議有需要提出積分申請入學的'監護人及配偶提前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上提出積分申請或積分調整。
預審通過後,於3月27日17:30前持相關材料原件到受理視窗核驗,以完成積分制的受理申請流程。
未取得積分分值的,將不能提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
(二)積分入學申請
申請時間:5月7日9:00-5月27日17:00
積分入學網上申請系統開通時間為5月7日9:00-5月27日17:00,監護人透過“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積分入學連結進入,或進入區教育局網頁登入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按照積分入學相關指引提交積分入學申請,完成註冊和上傳申請資訊。
(三)積分入學稽核
稽核時間:5月28日-6月6日
異議申訴時間:6月10日-6月12日
相關職能部門對番禺區加分項相應資料進行網上稽核、反饋積分。6月7日公佈積分入學專項積分分值。
專案呈現積分結果後,監護人可登入系統查詢,監護人對番禺區加分項稽核結果有異議,可在6月10日-6月12日透過系統提出一次申訴要求,相關職能部門重審申訴專案。
(四)積分入學專項積分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6月13日-15日(每日上午8:30-12:00時,下午2:30-5:30時)
現場確認地點:廣州市番禺區積分制服務管理受理視窗地址、電話
各項積分在網上稽核結果呈現後,所有監護人須到各鎮(街)積分制入學申請受理視窗進行現場簽名確認積分結果。
(五)積分結果公示
公示時間:現場確認結束後
公示積分批次與排序結果。
(六)填報學校志願
填報時間:6月19日(星期三)9:00至6月21日(星期五)17:00
教育部門以當年公示確認的監護人積分批次與排序為依據,按照“分批分配,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學位分配。
時間安排表
積分專案及標準
一、來穗人員(以下簡稱“監護人”)在廣州市辦理了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計算截止時間至2019年8月31日),已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且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的,可為隨遷子女提出積分申請入學。
二、監護人及其配偶任一方滿足以下條件,即在番禺區居住並連續辦理有效居住證滿5年(截止至積分入學申請月的上月底,即4月30日)、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5年(以“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審定結果為準)、有穩定職業,為第一批優先批次積分。
三、監護人配偶同是來穗人員,且其《廣東省居住證》符合上述第一款條件的,可累計積分(第11項番禺區加分項除外)。
四、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及其實施細則要求,各區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指標體系之外,補充不超過30分的加分指標。本積分專案第1項至第10項需監護人及其配偶提前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上提出積分申請。第11項為番禺區區域加分項,需監護人在“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上提出加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