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幼升小跨區域上學需要什麼手續

北京幼升小跨區域上學需要什麼手續

  幼升小是幼兒園或學齡前兒童升小學的簡稱。隨著教育的改革,特別是小升初升學方式的多元化、學籍制度管理的強化,幼升小已在小升初、初升高中變得最為重要。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北京幼升小跨區域上學需要什麼手續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東城區

  依據東城區目前幼升小要求:

  (1)凡年滿6週歲的具有東城區常住戶口及東城區房屋產權證(監護人持有)的適齡兒童均需參加學齡人口資訊採集,免試就近登記入學。

  (2)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的無房家庭,長期在東城區工作、居住,符合在東城區同一地址承租住房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夫妻一方在東城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其適齡子女可在東城區接受義務教育,需到義教辦進行申請註冊後進行資訊採集,聯合稽核通過後,東城區教委透過電腦派位方式在東城區多校劃片入學。

  (3)非京籍適齡兒童父母在東城區工作並居住,需要在東城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參加資訊採集,透過材料稽核後,透過電腦派位在東城區內多校劃片入學;

  西城區

  依據目前政策要求,年滿六週歲的適齡兒童,在西城區申請入小學,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居民戶籍適齡兒童;

  (2)實際居住在西城區的本區個人居民戶籍適齡兒童;

  (3)實際居住在西城區的本區單位集體戶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至少一方為該單位集體戶籍並在戶籍所在單位工作;

  (4)實際居住在西城區,法定監護人在西城區工作並符合按本市戶籍對待條件的適齡兒童;

  (5)取得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開具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在西城區就讀批准書》的適齡兒童;

  海淀區

  按照免試就近原則,凡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在海淀區申請入學,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海淀區戶籍,在海淀區實際居住;

  (2)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法定監護人在海淀區具有本人的合法房產,且實際居住在海淀區;

  (3)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的無房家庭,法定監護人長期在海淀區工作、居住,符合在海淀區連續單獨承租住房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賃服務平臺登記備案,一方法定監護人在海淀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

  (4)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及全家戶口簿等相關材料,並透過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的聯合稽核。

  朝陽區

  按照目前政策要求,凡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在朝陽區申請入學,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本市朝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2)具有本市戶籍且實際居住地址(憑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在朝陽區的適齡兒童;

  (3)本市外區戶籍無房家庭長期在朝陽區工作、居住,符合在朝陽區連續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至少一方在朝陽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憑勞動合同和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等條件的適齡兒童。

  豐臺區

  按照目前政策要求,凡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在豐臺區申請入學,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凡年滿6週歲的豐臺區戶籍或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實際居住在豐臺區(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學齡人口資訊採集,免試就近入學。

  (2)本市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的適齡兒童,隨其父母在本區連續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同時其父或母在本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的,可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

  (3)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工作、居住,需要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須經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稽核通過後,參加學齡人口資訊採集,併到區教委確定的學校就讀。

  通州區

  按照目前政策要求,凡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在通州區申請入學,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凡年滿6週歲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均須按區教育考試中心和各鄉鎮教委辦劃定的學校服務範圍,在規定時間參加學齡人口資訊採集後,按照規定時間、地點持實際住所居住證明(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發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住所證明)及戶口簿等材料到實際居住地小學辦理登記入學手續。

  (2)本市戶籍無房家庭,戶籍不在我區,長期在我區工作、居住,符合在我區連續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夫妻一方在我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的,其適齡子女可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或鄉鎮教委辦安排進入有空餘學位的公辦、民辦學校入學。

  (3)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在我區居住需要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證明證件材料,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經相關委辦局、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聯合稽核通過後,由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在京就讀證明,參加學齡人口資訊採集。

  昌平區

  按照目前政策要求,凡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在昌平州區申請入學,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凡年滿6週歲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均須參加學齡人口資訊採集,免試就近入學。根據學位供給情況和戶籍、房產、居住年限等因素,採取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相結合的入學方式開展招生,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入學規則。

  (2)本市非昌平戶籍無房家庭,符合在昌平區連續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夫妻一方在昌平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的,其適齡子女可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

  (3)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居住並工作,需要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應申請《在京就讀證明》。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材料,到實際居住地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稽核;透過稽核後取得《在京就讀證明》。適齡兒童根據《在京就讀證明》類別,分別到民辦學校聯絡就讀或參加公辦學校派位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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