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湛江霞山公辦小學一年級招生指南

2021年湛江霞山公辦小學一年級招生指南

  小學教育除了教育的特點外,還有獨特的基本特徵:一是全民性;二是義務性;三是全面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湛江霞山公辦小學一年級招生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適用範圍

  霞山區區屬公辦學校(特殊學校除外)。

  入學條件

  符合小學一年級招生物件為年滿6週歲適齡兒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一)霞山區戶籍適齡兒童:

  1、戶主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如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的適齡兒童。

  2、本人是戶主的適齡兒童。

  3、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遷入其工作單位集體戶口的適齡兒童。

  4、戶籍中登記的與戶主關係屬於以上情形以外的適齡兒童。

  (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或兒童本人在霞山區擁有合法房產產權的非霞山區戶籍適齡兒童。

  (三)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

  1、非湛江市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霞山區居住並持有公安部門簽發的霞山區居住證。

  2、湛江市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霞山區居住滿半年,經營場所或企業住所在霞山區和在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並在霞山區稅務機關納稅滿半年或在霞山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半年(半年是指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倒推連續計算滿半年)。

  (四)符合有關優待政策的適齡兒童。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烈士,或在霞山區居住或工作的軍人優撫物件、民警優撫物件、勞動模範和突出貢獻專家、華僑子女、引進人才等,且符合中央、省、市和霞山區有關優惠政策。

  錄取辦法

  我區公辦學校將根據適齡兒童的具體情況採取學區學校直接錄取和電腦派位方式進行錄取。

  (一)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款1、2、3項,且“戶籍地址與房產、實際居住地址一致”的適齡兒童,按照就近入學原則採用學區學校直接錄取方式錄取。

  (二)在本條第(一)款招生結束後,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款1、2、3項中“戶籍地址與房產、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和第五條第(一)款第4項、第五條第(二)款的適齡兒童,採用電腦派位方式錄取到有學位的區屬公辦學校。

  (三)在本條第(一)、(二)款招生結束後,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三)款的適齡兒童,按區屬公辦學校公佈的學位名額,採取電腦派位方式錄取。

  (四)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四)款的適齡兒童,由家長向霞山區教育局提供具體的政策依據和有效的證明材料,由霞山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稽核後,按相關規定辦理。

  在公辦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後,民辦學校根據霞山區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在自願報名的基礎上,對符合第五條規定但未被公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予以優先招錄。

  我區公辦學校小學一年級新生錄取採用學區學校直接錄取和電腦派位錄取兩種程式:

  (一)學區學校直接錄取程式

  1、查詢資訊。由霞山區教育局到公安戶籍部門查詢霞山區戶籍適齡兒童的基本資訊。

  2、核實資訊。由學校牽頭,聯合公安、社群等部門的工作人員核實適齡兒童的基本資訊。

  3、公佈名單。霞山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適齡兒童的戶籍地址和學區佈局,對“戶籍地址與房產、實際居住地址一致”的適齡兒童,按照就近入學原則採用學區學校直接錄取方式錄取。錄取名單在網上和錄取學校進行公佈。

  4、通知入學。錄取學校按照適齡兒童的戶籍地址透過掛號信方式郵寄《入學通知書》;如在2021年8月1日前沒有收到通知,家長應及時到學區學校查詢並領取。

  (二)電腦派位錄取程式

  1、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款1、2、3項中“戶籍地址與房產、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和第五條第(一)款第4項情形的適齡兒童,按以下程式實行電腦派位:

  (1)查詢資訊。由霞山區教育局到公安戶籍部門查詢霞山區戶籍適齡兒童的基本資訊。

  (2)核實資訊。由學校牽頭,聯合公安、社群等部門的工作人員核實適齡兒童的基本資訊。

  (3)公佈名單。霞山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已經核實的戶籍資訊在網上公佈參加抽籤的適齡兒童名單和學校名單。

  (4)公開抽籤。由霞山區教育局負責組織電腦派位工作,公證部門現場公證、霞山區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和家長代表參與監督;當場公佈適齡兒童的錄取結果,並在網上和相關學校進行公佈。

  (5)通知入學。錄取學校按照適齡兒童的戶籍地址透過掛號信方式郵寄《入學通知書》;如在2021年8月1日前沒有收到通知,家長應及時到錄取學校查詢並領取。

  2、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二)款的適齡兒童,按以下程式實行電腦派位:

  (1)網上報名。霞山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學校佈局,在公辦學校設定若干報名諮詢點,並在網上公佈,符合條件的房地產權屬人為其非霞山戶籍適齡子女到諮詢點諮詢,並按要求網上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含房地產權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與適齡兒童關係、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編碼和房屋坐落地址等)。

  (2)報名稽核。報名資訊彙總後由霞山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送房地產管理部門稽核。

  (3)確定名單。霞山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相關職能部門的稽核結果確定參加電腦派位的適齡兒童名單,並在學校和網上公佈。

  (4)公開抽籤。根據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房屋坐落地址,在有學位的公辦學校中,按就近入學的原則,由霞山區教育局負責組織電腦派位工作。公證部門現場公證,霞山區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和家長代表參與監督,當場公佈錄取結果,並在網上和相關學校進行公佈。

  (5)通知入學。由錄取學校通知家長領取《入學通知書》。

  3、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三)款的適齡兒童,按以下程式實行電腦派位:

  (1)公佈名額。在網上和各公辦學校公佈電腦派位招生名額。

  (2)報名稽核。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根據各學校公佈的招生名額和實際居住地等情況,為適齡子女就近選擇一所學校報名(每個適齡兒童只能選報一所學校),按要求如實填寫學位申請登記表(包括工商營業執照的編號、稅務登記證的'編號、參保人的身份證號碼、居住證編號、聯絡方式等內容),由霞山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彙總後分別送工商、稅務、社保、公安部門稽核。

  (3)公佈名單。霞山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商、稅務、社保和公安部門稽核結果確定參加抽籤的適齡兒童名單和學校名單,並在網上和有關學校公佈。

  (4)公開抽籤。由霞山區教育局負責組織電腦派位工作,公證部門現場公證、霞山區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和家長代表參與監督;當場公佈錄取結果,並在網上和相關學校進行公佈。

  (5)通知入學。經核實符合條件的,由錄取學校通知家長領取《入學通知書》。

  註冊入學

  家長憑《入學通知書》、戶口簿(或兒童身份證),同時提供出生證,按時到錄取學校為適齡兒童辦理新生入學註冊手續。

  責任追究

  家長或其他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霞山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取消錄取資格,並將情況反饋至相關部門處理:

  (一)虛報兒童年齡等報名資訊的;

  (二)提供虛假的戶籍、居住、房產、經商、稅務等資訊的;

  (三)採取其他手段騙取入學資格的。

  有關國家工作人員和學校招生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規定做出相應處理,情節嚴重的將移交至相關部門:

  (一)偽造、變造戶籍、居住、房產、經商、稅務等資訊的;

  (二)在招生工作中弄虛作假、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

  (三)學校擅自超計劃招生的;

  (四)違反招生工作規定,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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