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民辦小學如何招生

泉州民辦小學如何招生

  民辦學校是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依法舉辦的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下面是小編分享的泉州民辦小學如何招生,文章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一、核定招生計劃。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做好民辦小學招生範圍和招生計劃的核準工作,若市級審批或有寄宿條件且確有跨區招生需求的.民辦小學,其寄宿條件要符合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建設廳、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釋出福建省義務教育校舍建設標準(試行)的通知》(閩教發〔2007〕113號)檔案要求,由屬地縣(市、區)教育局實地核查住宿條件,並根據學校近年生源分佈、區域內學位供求等情況,研判及初步核定學校的跨區招生範圍後,於6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批准後向社會公開。

  二、報名物件要求。

  1、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教育優待照顧物件;

  2、本縣域內常住適齡兒童;

  3、本縣域外常住適齡兒童。具體戶籍、房產或居住證等材料要求由各縣(市、區)制定。

  三、網上資訊採集和填報志願。

  各縣(市、區)教育局應建立民辦小學招生報名資訊化管理平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推行無紙化入學報名,提高資訊化應用水平。泉州市第三實驗小學納入所在屬地教育局的招生報名資訊化管理平臺統一管理。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報名時應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收費標準等情況後,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招生報名資訊管理平臺”,按要求填寫學生相關資訊,填報志願。學生原則上只能報1所民辦小學,同時應向所屬服務區公辦學校報名。

  四、電腦派位和錄取。

  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直接錄取。民辦學校在“招生報名資訊管理平臺”向擬錄取的新生髮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後完成網上確認程式,民辦學校直接確認錄取名單。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分批次電腦派位錄取。第一批次:單列錄取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教育優待照顧物件,由主管教育局稽核,照顧人數直接從學校招生計劃數中扣除,其餘報名物件均須按規定參加電腦派位錄取。第二批次:優先錄取本縣域內常住適齡兒童(指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區域內隨遷適齡子女,香港、澳門、臺灣、華僑和外籍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招生計劃數的,全部錄取。第三批次:若有剩餘學位,錄取本縣域外常住適齡兒童(經市教育局審批同意的跨區招生範圍)。電腦派位工作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和制定具體操作規則,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須有公證機構參加,並組織民辦小學校長、學生家長代表及新聞媒體參加,全程接受社會監督。電腦派位結束後,各縣(市、區)教育局應主動公佈電腦派位結果並及時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同時按要求向市教育局反饋電腦派位結果以便查詢。

  五、網上確認和現場註冊。

  已確定電腦派位錄取資格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在“招生報名資訊管理平臺”進行錄取確認,並按要求到確認錄取學校進行註冊。逾期未註冊的學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註冊的學生。

  六、稽核。

  各縣(市、區)教育局對民辦學校新生註冊情況進行稽核。

  七、補錄。

  民辦小學若招生計劃數未招滿的,可由本縣(市、區)教育局統籌協調符合條件的、有意向的適齡兒童就讀。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不能再到公辦學校就讀;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由生源地教育局按當地相關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到服務片區公辦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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