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020入學新政策

西安2020入學新政策

  西安學校學區劃分是什麼樣的,2020年的學區和去年的學區劃分有沒有新變化?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希望大家喜歡!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新時代教育改革發展建設教育強市的實施意見》和《西安市基礎教育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進一步規範招生行為,營造良好教育生態,辦好人民滿意的西安教育。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區縣、開發區為主。

  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實行“市級統籌、區縣為主、屬地管理”的工作機制,落實區縣、開發區(含西鹹新區,下同)主體責任。省屬、市屬、高校附屬義務教育學校和義務教育階段青少年體育學校、藝術學校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區縣、開發區統一管理。

  2、堅持免試就近入學。

  嚴格遵守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規定,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公辦學校按照學區劃分就近入學。義務教育學校不得組織特長生招生。

  3、堅持民辦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政策規定,符合本區縣、開發區入學條件的學生,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註冊學籍。任何公辦民辦學校不得提前選拔生源。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4、堅持控輟保學。

  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落實控輟保學“七長責任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嚴禁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5、堅持計劃管理。

  按照部頒班額標準,結合學校辦學規模、辦學條件,科學核定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起始年級不得產生“大班額”,確保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義務教育學校56人(含)以上“大班額”。

  6、堅持公平公開公正。

  透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等,充分接受社會監督,實行陽光招生,確保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式公開、結果公正。

  二、公辦學校招生入學

  (一)劃定學區

  各區縣、開發區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學區範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學區劃分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時要慎重穩妥,確保平穩。行政區移交開發區的公辦學校要按照《移交協議》保持學區劃分穩定,確保學區劃分無盲區。各區縣、開發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和學區劃分方案報市教育局備案後,統一在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入口網站及其教育部門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佈。

  (二)招生物件小學

  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安市戶籍適齡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地戶籍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初中具有西安市戶籍或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地戶籍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由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區縣、開發區教育局批准。

  (三)資訊稽核

  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前須接受資訊稽核。資訊稽核按照“誰稽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由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制定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學生及其家長登入本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入口網站,或西安市教育局入口網站、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平臺(網址:http:// www.xaywjy.com)(以下簡稱“招生平臺”)及其微信公眾號(xaywjy)自行下載並填寫《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資訊稽核登記表》,按照所在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工作安排,到學區對應公辦小學、公辦初中或稽核點進行入學資訊稽核,填報意願學校。入學資訊稽核通過後,取得《西安市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登記報名告知書及報名條》(以下簡稱《報名條》)。確定在公辦學校就讀的,不再進行網上報名。

  (四)招生入學

  各區縣、開發區要明確新生入學程式,先安排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分佈、學位供給等情況,按照“提前摸底、公佈學位、公開規則、參考意願、相對就近、統籌兜底”的原則安排轄區其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也可結合緊密型“名校+”教育聯合體的組建模式,在確保“+校”學區學生應入盡入前提下,在“名校+”教育聯合體內統籌學生到“+校”入學。區縣、開發區可探索在熱點區域學校試行分類登記、積分制入學。

  三、民辦學校招生入學政策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所屬區縣、開發區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一)招生物件

  入學資訊稽核通過後取得《報名條》,願意選擇民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

  (二)招生範圍

  民辦小學原則上在屬地區縣、開發區範圍內招生。市級審批的民辦一貫制學校小學部可在全市範圍內招生;開發區管理的民辦小學,可在本開發區和原管轄行政區範圍內招生;行政區之間新移交的民辦小學,可在現管轄地和原審批地招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小學可適當擴大招生範圍;轄區內小學學位富餘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可統籌考慮適當擴大招生範圍。民辦小學跨區招生由屬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稽核後報市教育局核准。

  民辦初中在全市範圍內招生。

  民辦小學、民辦初中不得跨市域招生。民辦學校中屬於政府購買服務的學位,按照公辦學校劃片辦法統一招生。

  (三)公佈計劃

  各區縣、開發區在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入口網站及其教育部門微信公眾號公佈各民辦小學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市教育局在入口網站及其微信公眾號公佈各民辦初中招生計劃。

  (四)網上報名

  選擇民辦學校的,須進行網上報名。學生及家長根據《報名條》所載資訊登入招生平臺或其微信公眾號,修改初始密碼,按照流程填報資訊,並對報名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每名學生選報一所民辦學校,報名資訊確認後不能更改,招生平臺透過其微信公眾號或手機簡訊反饋學生家長報名結果。

  報名結束後,各區縣、開發區公佈各民辦小學報名人數,市教育局公佈各民辦初中報名人數。

  (五)招生錄取

  1、電腦隨機錄取。

  各區縣、開發區使用全市統一的電腦隨機錄取系統,組織實施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錄取工作。電腦隨機錄取工作要做到全程錄影,應邀請紀檢監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和學生家長代表全程監督並委託公證機構現場公證。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的,直接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現場上傳至招生平臺。錄取結束後,招生平臺透過其微信公眾號或手機簡訊告知學生家長錄取結果。

  各區縣、開發區公佈各民辦小學電腦隨機錄取人數和剩餘計劃數,市教育局公佈各民辦初中電腦隨機錄取人數和剩餘計劃數。

  2、民辦學校補錄。

  有剩餘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可申請補錄,補錄物件為已報名民辦學校且未被電腦隨機錄取的學生。

  民辦小學補錄可適當擴大招生範圍。民辦初中補錄仍為全市範圍。民辦學校補錄經所在區縣、開發區教育局稽核同意報市教育局核准後,相關區縣、開發區公佈轄區民辦學校補錄計劃。

  補錄報名時,學生憑報名號和密碼登入招生平臺或其微信公眾號進行補錄報名,每名學生只能選擇一所民辦學校報名。

  補錄報名工作截止後,相關區縣、開發區公佈補錄報名學生人數,在規定時間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錄取結束後現場將錄取結果上傳至招生平臺,招生平臺透過其微信公眾號或手機簡訊告知學生家長錄取結果。

  透過補錄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由學校在招生計劃內免試招生,招生結果由民辦學校透過網站公佈並報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備案。

  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由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安排到對應學區公辦學校,若無空餘學位,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入學。

  四、保障特殊群體入學

  (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四證稽核”制度,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按有關要求統籌安排入學,確保符合條件的應入盡入。

  1、進城務工人員是指非我市戶籍並取得西安市居住證的務工人員及我市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戶籍到城區合法穩定居住務工的人員。我市其他區縣、開發區戶籍的交叉務工人員,其子女在戶籍所在地按學區登記入學。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四證”按區縣、開發區要求登記,由區縣、開發區教育局稽核後統籌安排。

  “四證”具體內容:

  1、居住證明:

  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證,居住證地址必須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同時,租房人員須提供《房屋租賃備案登記證明》或與房屋產權所屬人簽訂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購房人員須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等有效證明材料。我市鄠邑區、周至縣、藍田縣戶籍隨遷子女父母無需提供居住證,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穩定居住的證明。

  2、務工證明:

  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合法、真實、有效的勞動務工合同或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

  3、戶籍證明:

  隨遷子女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4、流出證明:

  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務工人員子女在戶籍地無監護條件,同意學生流出接

  受義務教育的證明。

  (二)西安市外地戶籍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入學。

  由學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居住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指定地點辦理入學事宜。

  (三)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分別提出教育安置意見,落實“一人一案”,並納入中小學生學籍管理。

  對能夠在普通中小學就讀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隨班就讀,推進融合教育;

  對學習和生活上需要特別支援、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學校入學;

  對需專人護理、不能到校就讀的,要採取送教上門等方式,確保其接受義務教育。

  (四)優撫物件子女入學。

  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物件,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五)其他群體入學。

  一是新落戶人口子女入學繼續按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戶人口適齡子女就學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二是集體戶落戶人員適齡子女,由戶籍所在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三是陝西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落戶人員適齡子女入學,由居住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四是廉租房(合同期內)承租人適齡子女入學,由居住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五是公共租賃住房(合同期內)承租人適齡子女入學,由居住地區縣、開發區教育局按政策分類統籌安排。

  六是非中國國籍學生,需在我市就讀義務教育學校的,按照《西安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8年外籍人員適齡子女入學工作的通知》辦理。

  七是切實保障孤兒、建檔立卡貧困戶適齡子女入學,關心其生活和學習。

  八是重視留守兒童就學,寄宿制學校要優先安排留守兒童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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