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高中招生須知

蘭州市高中招生須知

  高中是高階中學的簡稱,我國中學分為初級中學與高階中學,兩者同屬中等教育的範疇。高階中學是我國九年義務教育結束後更高等的教育機構,上承初中,下啟大學,一般為三年制。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蘭州市高中招生須知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報考物件

  (一)2020屆初中畢業生

  (二)2021屆初中畢業生(八年級學生):必須參加生物、地理合卷筆試、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和資訊科技考查,考試結果作為該生2021年初中畢業和高中升學時的必備條件之一。

  二、報名條件

  (一)2020屆初中畢業生

  1.具有本市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和同等學歷社會青年,可以報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學校。從2021年起,凡上年已被高中階段學校錄取、但放棄錄取資格的同等學歷社會青年不允許再報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學校。

  2.非本市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具有本市連續兩年初中學籍,有本市居住證,可以報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學校;學籍不滿連續兩年的,應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對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確有困難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試結束後憑成績單或相關證明回戶籍所在地聯絡就學。

  3.高中階段學校在校學生和戶籍學籍均不在本市的初中畢業生不允許報名參加考試。

  4.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復轉軍人,外來務工人員和在崗、轉崗、再就業職工及其他社會青年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省內不受戶籍限制,年齡不限。

  5.駐蘭部隊子女因換防、調駐等原因需申請到蘭州市參加中考的,由蘭州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稽核彙總後報蘭州市教育考試院統一辦理。

  (二)2021屆初中畢業生(八年級學生)

  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生物、地理合卷筆試、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和資訊科技考查。

  三、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7月16日—19日

  (二)考試科目、形式、分值及答卷時間

  1.2020屆初中畢業生:考試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的考試結果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科目Ⅱ的考試結果是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

  科目Ⅰ:語文、數學、英語(德語/法語/日語)、物理、化學、體育6科,總分滿分720分,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其中體育滿分50分,測試時間、內容及辦法由市教育局體育藝術科另文通知。

  科目Ⅱ: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4科。各科成績均以等級形式呈現,分A、B、C、D四個等級,D等為不合格;等級劃分標準為:依成績排序,考生總數的前40%為A等,前70%為B等及以上,前90%為C等及以上,成績達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後10%的為D等。其中生物、地理科目八年級已考完。

  同等學歷社會考生和2020屆初中畢業生,已參加過科目Ⅱ考試,等級為D等的,可允許參加下一屆同科次單科補考,補考成績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計;等級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補考。

  外地回蘭考生和因休學、轉學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須參加2021屆生物、地理合卷的'筆試補考,補考後成績按正常等級標準核算。

  2.2021屆初中畢業生:考試科目為生物、地理合卷筆試,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和資訊科技考查。其中生物、地理滿分各40分,生物包含10%的實驗操作考試分值,成績作為中考錄取依據時以分數形式呈現,作為初中畢業依據時以“合格”與“不合格”形式呈現。資訊科技滿分50分,成績以“合格”與“不合格”形式呈現,作為初中畢業的基本依據。

  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的時間、內容及辦法由市教育條件裝備辦另文通知;資訊科技考查的時間、內容及辦法由市電教中心另文通知。

  四、綜合素質評價

  全市各初中學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2020屆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外地回蘭考生報名時,須提供學籍所在學校出具並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綜合素質評價意見。同等學歷社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以2019年中考成績庫中留存的結果為準,成績庫中沒有的須由原畢業學校或補習學校負責提供,並填寫相關評價表格和檔案。

  五、志願填報

  (一)志願設定

  1.城市四區和蘭州新區

  (1)普通高中:共設六個批次12個志願

  ①提前批次:省級示範性高中的雙優班、小語種班等特色班和分校招生志願。

  設1個志願。符合條件的考生最多可填報本批次一個志願。考生報名資格由學校初審、市教育考試院稽核備案。

  ②第一批次:省級示範性高中(含蘭州四中)的普通班招生志願。

  設4個志願:統招第一志願、統配志願、自主招生志願、統招第二志願。

  考生可填報本批次一個或多個志願,也可以不填報本批次全部志願。統招第一志願、統配志願和自主招生志願必須為同一所學校;符合對口分配條件的考生可以填報統配志願;有參加自主招生意向的考生可以填報自主招生志願;統招第二志願和統招第一志願必須為不同學校。

  ③第二批次:省級示範性高中的國際班、藝體班等特色班招生志願。

  符合條件的考生最多可填報本批次一個志願。考生報名資格由學校初審、市教育考試院稽核備案。

  ④第三批次:省級示範性高中空餘計劃(包括特色班和普通班)的補充招生志願。

  每個考生最多可填報本批次一個志願。

  ⑤第四批次:市級示範性高中和一般高中招生志願。

  設4個志願:特色班志願、統招第一志願、自主招生志願、統招第二志願。

  考生可填報本批次一個或多個志願。統招第一志願和自主招生志願必須為同一所學校;有參加自主招生意向的考生可以填報自主招生志願;統招第二志願和統招第一志願必須為不同學校。

  ⑥第五批次:網上徵集志願。

  未被任何一個志願學校錄取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入“蘭州市中考網上報名系統”,參加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的志願徵集,每個符合條件的考生最多可填報一個徵集志願。

  (2)中等職業學校:設2個志願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可直接填報職業學校志願,每個考生最多可填報兩所職業學校志願。

  2.遠郊區縣

  遠郊區縣的志願設定由各區縣參照城市四區設定模式,根據各自實際進行設定。

  (二)志願填報程式

  1.城市四區和蘭州新區

  (1)2020屆初中畢業生:

  實行網上報名。

  ①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可自行登入“蘭州市中考網上報名系統”上網報名,網報結束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填報的第一個志願學校確認報名資格。

  ②外地回蘭考生和同等學歷社會考生直接到所填報的第一個志願學校報名。

  (2)2021屆初中畢業生(八年級學生):不需要填報志願,由所在學校統一報名。

  2.遠郊區縣

  遠郊區縣的志願填報程式由各區縣根據各自實際設定。

  (三)志願填報注意事項

  1.畢業學校和招生學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願選擇權,精心指導考生慎重選擇志願,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報考自由。要積極引導考生準確定位,填報符合自身實際的志願。

  2.考生應詳細瞭解志願填報的程式和方法,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填報志願,並對所報志願負責,志願在網報結束後不得更改。

  拓展閱讀: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

  考試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的考試結果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科目Ⅱ的考試結果是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

  科目Ⅰ:語文、數學、英語(德語/法語)、物理、化學、體育6科,總分720分,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其中,體育滿分50分。

  科目Ⅱ: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4科。各科成績均以等級形式呈現,分A、 B、C、D四個等級,D等為不合格;等級劃分標準為:依成績排序,考生總數的前40%為A等,前70%為B等及以上,前90%為C等及以上,成績達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後10%的為D等。

  同等學歷社會考生和初中畢業生,已參加過科目Ⅱ考試,等級為D等的,可允許參加下一屆同科次單科補考,補考成績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計;等級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補考。

  外地回蘭考生和因休學、轉學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須參加生物、地理補考,補考後成績按正常等級標準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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