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高考外來務工子女高考稽核過程
東莞高考外來務工子女高考稽核過程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簡稱“高考”,是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東莞高考外來務工子女高考稽核過程,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東莞高考外來務工子女高考稽核過程
1、對考生上交稽核材料進行初審。
2、核實考生報考的資格條件:核實考生是否隨遷子女,核實考生與提供稽核材料人員的'關係。核實提供稽核材料人員(考生父母或監護人)是否非廣東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
3、核實考生的學籍情況。
拓展:
一、所需材料
① 考生與父親或母親戶口在一起的交驗戶口簿、身份證。
② 考生與父母戶口不在一起的,還需提供雙方關係證明(例如結婚證、出生證、公安部門戶籍證明等有效證明材料)。
③ 父母婚姻關係變更或考生父母身亡導致監護人變更:提供監護人變更證明(法院判決書或監護人公證書)。
備註:學校初審符合條件的考生,由學校在《東莞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稽核表》加蓋學校公章予以確認,如果初審不符合條件,學校不加蓋公章。沒有學校公章的資格稽核表,相關部門不予稽核(外市考生除外)。
二、稽核單位
各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