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省高考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2021年江蘇省高考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是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設定的全國性統一考試,每年6月7日-10日實施。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2021年江蘇省高考考試安排和錄取工作實施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考試與成績

  一、2021年統一高考考試科目有哪些?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有哪些?

  1、2021年統一高考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科,不分文理。外語科目考生可以從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6個語種中任選1個語種參加考試。統一高考考試科目由教育部統一命題。

  2、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科,考生首先從歷史、物理2門科目中選擇1門作為首選科目,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科目中選擇2門作為再選科目。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題。

  二、考試時間如何安排?

  1、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7—9日。語文科目考試時長為150分鐘,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時長均為120分鐘,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每科考試時長均為75分鐘。

  2、統一高考考試科目的考試安排以教育部統一公佈的安排為準,如有調整,我省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的考試安排相應調整。

  三、考生報考科類有哪些變化?

  2021年考生報考科類由改革前的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4個科類,調整為普通類、體育類和藝術類3個科類,每個科類按考生的首選科目不同分為歷史等科目類和物理等科目類。

  四、考生報考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有什麼要求?

  考生所選的選擇性考試科目,其所選科目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後,方可參加該科目的選擇性考試。

  五、高考文化總分是如何組成的?

  1、高考總分值設定為750分。考生總分由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成績和考生選擇的3門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

  2、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考科目,每門150分,其中,外語科目含聽力考試30分;各統考科目均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分。

  3、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100分。其中,歷史、物理以原始分計入總分;其餘4門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以等級分計入總分。

  六、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再選科目考試成績的等級分是如何轉換的?

  1、等級分是按統一規則,由原始分進行等級劃定後,再由等級轉換而來的分數。

  2、對於某一再選科目,考生該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後,轉換時賦分起點為30分,滿分為100分。

  3、具體轉換規則和步驟如下:第一步,按照考生原始分從高到低劃定A、B、C、D、E共五個等級,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分別約為15%、35%、35%、13%和2%,從而將考生的原始分轉換成了等級。第二步,將A至E五個等級內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轉換法則,分別對應轉換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個分數段,從而將考生的等級轉換成了等級分。

  關於計劃編制、招生批次與劃線辦法

  一、2021年招生計劃是如何編制的?

  1、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類、體育類、藝術類招生計劃均按照歷史等科目類、物理等科目類分別編制。高校按院校專業組方式編制招生計劃。院校公佈的招生總計劃數須具體編制到各院校專業組,院校專業組的計劃須具體編制到組內各專業。

  2、可不編制分省計劃的'特殊型別招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2021年招生錄取批次是如何設定的?

  1、2021年招生錄取共設3個批次,其中本科2個批次,專科1個批次,分別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專科批次。與改革前相比,合併原本一、本二批次為一個本科批次,合併原體育藝術類專科批次、文理類專科批次為一個專科批次,取消原註冊入學批次。

  2、在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院校(專業)包括部分普通類本科院校(專業)、體育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

  3、改革後,本科提前批次招生院校(專業)與改革前基本一致,具體招生院校(專業)按有關規定執行。其中,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院校仍分3小批依次錄取。第1小批:經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非美術類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第2小批: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省內外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第3小批:除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4、在本科批次招生的院校(專業)包括除本科提前批次及特殊型別招生外的普通類本科招生院校(專業)。高校專項、綜合評價、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型別招生單獨設定特殊型別志願,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後、本科批次開始之前進行。

  5、在專科批次招生的院校(專業)包括普通類、體育類、藝術類專科院校(專業)。體育類、藝術類、定向培養士官在普通類批次投檔前完成錄取。

  關於志願設定和填報

  一、2021年在志願設定和填報方面有哪些主要變化?

  1、志願填報單位,改革前以“院校”為志願填報單位,1所院校即為1個志願填報單位,按“院校+專業(類)”的方式進行志願填報。改革後以“院校專業組”為志願填報單位,1個院校專業組即為1個志願填報單位,按“院校專業組+專業(類)”的方式進行志願填報。

  2、志願數量,增加平行志願數量。改革前各批次平行志願設定8個院校志願,徵求平行志願設定10個院校志願。改革後,普通類的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設定4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普通類本科提前批次、體育類各批次以及藝術類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設定2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願;徵求平行志願設定與相應批次平行志願設定一致。

  3、填報要求,改革後,考生填報志願時,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擬填報院校專業組的選考科目要求。

  二、如何理解“院校專業組+專業(類)”的志願模式?

  1、志願填報與投檔錄取採用“院校專業組+專業(類)”模式。“院校專業組”指的是某一高校對考生選考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類)的組合。一所院校可設定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類)。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類)對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選考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類)也可分設在不同的院校專業組中。

  2、具體說,一所院校被拆分成若干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包含若干個專業(類)。改革前,考生填報某一院校志願時,可在該院校文科、理科等某一科類下的所有專業中選擇專業;改革後,考生填報某一院校專業組志願時,只能在該院校專業組內的所有專業中選擇專業。如果擬報考某院校的兩個專業分佈在該院校的不同院校專業組中,考生須分別填報兩個專業所在的院校專業組志願。

  3、例:“A大學專業組4”選考科目要求為首選科目物理、再選科目不限,包括通訊工程等若干專業;“A大學專業組5”選考科目要求為首選科目物理、再選科目化學或生物,包括臨床醫學等若干專業。如考生擬同時報考A大學通訊工程和臨床醫學2個專業,應同時符合以上2個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填報“A大學專業組4”和“A大學專業組5”兩個院校專業組志願,並分別在兩個院校專業組中填報通訊工程、臨床醫學專業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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