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中生轉學手續
南昌高中生轉學手續
學生轉學,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南昌高中生轉學手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轉學辦理物件:
普通高中在籍學生
轉學條件:
同縣域、同城區內不轉學。因父母工作調動,或家庭遇到重大變故,或家庭居住地跨省、市、縣(區)遷移(不含同縣域、同城區內遷移),且戶籍已遷入居住地確需轉學的,可申請辦理轉學手續。
申辦材料:
江西省普通高中學生轉學申請表、轉出地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轉學證明、家長調動工作證明(家庭遇到重大變故,提供鄉級以上人民政府情況證明)、戶籍遷移證明、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學生學籍登記表(學籍卡片)等有關證明材料。跨省(市、區)轉學的.,需提交轉出地省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主管部門確認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
辦理程式:
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提出書面申請→轉出學校蓋章同意→轉出地縣(市、區)、設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轉入學校蓋章同意→轉入地縣(市、區)、設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辦理時限:
轉學手續一般在開學後兩週內辦理完畢。除父母工作調動等特殊原因外,學期中途一般不予轉學。高三年級最後一學期原則上不辦理轉學手續。學生休學期間以及受處分期間不予轉學。